第五章 我要的幸福

就算一路上

偶尔会沮丧

生活是自己

选择的衣裳

幸福

我要的幸福

没有束缚

和很多削尖了脑袋想要减肥的女生相比,我很幸运,不仅一直一直地在瘦下去,而且不管怎么吃都吃不胖。王乐平替我买的裙子漂亮是挺漂亮的,我也很喜欢,可是我穿上去太大了,在身上晃来晃去,于是我到裁缝店,想把它改得合身些。

裁缝店里的小妹妹把我的裙子拿到手里捏了半天说:“这裙子真漂亮,料子也挺好的。不过我们先说好,改过了就肯定不会有原来的好了,好可惜。”

我被她说动,笑笑地接过来说:“那就不改了吧,我拿走。”

我想,阿朵比我丰满,不如送她穿吧。

纵是一条裙子,也自有它的生命,不能随便糟塌的。

我坐上公车去阿朵的酒吧。她已经邀请我数次了我怎么着也要给她个面子大驾光临一次以免她过于失落。

天越来越热,阳光晒得我没精打彩。安子已经放暑假了。没事就发短消息来烦我。一会儿问我胡可凡他们去游泳她要不要跟着去一会儿又问我有没有看到王力宏新出的写真集,王力宏我是没看到,不过我透过公车的窗户看到了王乐平,他正和一个女生并肩走在一起,那女孩青青涩涩的,短发,一看就是实习生。王乐平比她高出许多,跟她说话的时候,头要低下来。

这两人走得飞快,不知道要去哪里,在前面拐个弯,不见了。

我的心里犯了一小下酸,不过很快就止住了。

王乐平对我的感情,我还是有十足的把握的。不过我还是给他发去一则短消息:在哪里呢?

他好久不回。

我又发:“和美女逛街不要老婆了是不是?”

他的电话立刻过来了,压低声音说:“嘉璇,我带一实习生在谈业务,正忙呢。你可千万别瞎想。”

我咯咯地笑,说:“忙吧,我也正忙呢。”

他很快挂了电话,看来的确是在忙。

我下了公车按阿朵给我的那个地址一路找过去,Sam的新酒吧在一个很安静的街区,有一个很特别的名字,叫“旧”。

我走进去的时候,疑是自己跌入了时光遂道。吧台,酒桌,椅子,窗帘,无一处不充溢着浓浓的复古味道。虽说我们上次去的“新世界”也是他开的,两者却是全然不同的风格。看来这个叫sam的,还真是有两下子呢。

下午时分酒吧里的人不多,很安静,我在吧台前高高的椅子上坐下,问正在调酒的服务生:“你们经理呢?”

“哪个经理?”他问我。

“最漂亮那个。”

“是叶经理吧。”服务生说,“她在后面,一会儿就来。”

有小姐过来问我喝什么,反正是阿朵买单,我想也不想地说:“XO。”

坐了一会儿,旁边忽然有人搭话说:“我看这里你最漂亮。”

我掉头看,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长得尖嘴但不猴腮,难看得简直要交税,于是厌恶地往边上挪了一个位置。

谁知道他竟跟着我挪过来:“小姐我们有缘,我今天请你,你吃什么喝什么都算到我帐上,好不?”

他话说完,小姐刚好把XO替我端来,我接过来,顺势往前面的烟灰缸里一倒,然后对小姐说:“麻烦记到这位先生帐上。再麻烦给我请你们叶经理快点出来!”

“呵呵,没关系,倒吧。”那家伙好像有些喝多了,说话舌头开始打结,“你倒多少我都请得起。”

我只好离开吧台,坐到窗边的位子上去。

好在他没有跟过来。

没过一会儿有人放到我桌上一杯透明的柠檬水,上面飘了一片薄薄的黄色柠檬。一个声音拿腔拿调地对我说:“小店刚刚开张,小本经营,还望海涵。”

我抬眼一看,是阿朵。穿一件相当别致的旗袍,把整个身材衬托得凹凸有致,一张清致的面孔笑眯眯地对着我,美得我倒吸一口凉气。

“天。”我说,“你门口应该立个牌子。内有天仙,凡夫俗子不得入内。”

“服了你这张嘴。”阿朵朝我挤挤眼,“这里不方便,到我经理室去!”

我跟她进入她那储藏室般大小的所谓经理室,她把我往那张转椅上一按,人在我面前得意地转个圈说:“怎么样?一切尽在我掌握之中!”

“他来这里?”我问她。

“当然,这里是新店,他一周起码来四次!”阿朵在我面前竖起四根手指头,然后说:“他已经四次夸我能干,呵呵呵。”

“等他四次上你床你再得意也不迟!”

“哎呀童嘉璇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阿朵啐我。

我无可奈何地说:“看来你是铁定了心要拿你青春赌明天喽。”

“我好喜欢他的眼睛。”阿朵花痴地趴到我耳边说,“他一看我,我就整个晕了。”

“不是晕,是完了。”我把包里的裙子拿出来给她:“王乐平在海南替我买的,我穿着嫌大,你要是不嫌弃就拿去随便穿穿。怎么着也要让那个叫sam的也晕几次,师大中文系的一世英名,就全靠你了。”

“这可是王乐平的心啊。”阿朵把裙子拿在手里夸张地揉了一下:“你就这样把它给轻易地送出,当心他会心碎的哦。”

“哪里那么严重。”我笑。

“看我身上这件!”阿朵又在我面前一转说:“在苏州定做的,只此一件!”

“他送的?”

“工作服么。”阿朵红着脸说。

真是乱了套了。

就在这时有人敲门,进来的是一个服务小姐,对阿朵说:“叶经理,外面有人闹事。”

“哦?”阿朵说,“什么事?”

“他说在我们这里丢了钱包。”

“有这事儿?”阿朵娇眉一蹙出去了,我也跟着去看热闹。闹事的正是刚才想请我喝酒那个,嘴里正在不停地骂骂咧咧。阿朵走上前问道:“先生您钱包丢了?”

“废,废话,当然是丢了,就在这里丢的,你们……你们快替我找回来!”那人真是喝多了,话都开始说不清。

阿朵比我想像中有耐心多了,问他说:“您一个人来喝酒的吗?有没有忘在什么地方,您再好好想想,刚才都和什么人接触过?”

“有!”他手指往阿朵身后一指,直直地指到我身上说:“从我进来,我就只跟这个小姐说过话,也只有她坐在我身边过!”

“喂!你是大脑有问题吧。”平白无故被无赖冤枉,我火冒三丈高,阿朵赶紧示意我莫吱声,转声又好言对那人说:“先生您一定弄错了,她是我朋友。”

“你……你朋友就保证没事吗,我不管,先搜她身。”

什么!

要不是阿朵拉着我,我上前就要给他一巴掌,这种人,不打怎么行。

“要搜她身!”他还在翻着白眼不知死活地叫喊。

阿朵当然知道我的脾气,连忙低声对我说:“这人不讲理,乖,你先到我办公室去,这事我来处理。”

我没打到他,哪里甘心走。正和阿朵牵扯着的时候有人走了过来:“唐总,东西丢了好好找,别这么冲动。”

竟然又是胡月海!

这个世界是哪天变小的?

那个姓唐的家伙一见胡月海气焰立马就下去了不少,搓着双手说:“胡,胡总,你怎么也在这里?”

胡月海淡淡地说,“这姑娘是我朋友,你别冤枉她。好好找找,就这么大块地方,丢不掉的。”

正说着,有服务生举着他的钱包跑了过来,原来他把它放到了洗手间的台子上,不仅是钱包,还有他的手机。

那家伙闹事不成,立马焉了。

我恨恨地对阿朵说:“要不是你的场子,我今天就砸了这里。”

“那是那是。”阿朵安抚我坐下,叫小姐给我倒杯冰水。

身后胡月海正在跟阿朵说:“他喝多了,让保安给他叫部车送他回家,车费和他这里消费的费用我来替他付。”

那人终于被驾走了。

“谢谢胡总。”阿朵说。又碰碰我说:“嘉璇,来我替你介绍一下,这是环亚集团的胡总经理,出了名的义气。”

“我知道。”我转头说:“也是出了名的有钱和出了名的忙。”

“哦。”阿朵一拍脑门说,“瞧我,忘了你们本来认识。”

“她对我有成见。”胡月海笑着说,“不好意思,我那边还有客人,恕不奉陪了,改天再聊?”

我对着他的背影做个大大的鬼脸。

胡月海一走阿朵就把我拉到办公室里一顿好骂:“你怎么不去他公司,又怎么对人家这样子啊,真是不可理喻。”

“不可理喻的是你。来这种鬼地方上班!”

“这里真挺好的啊,可以说是全市最有品味的酒吧了,像胡月海这样的人也常来就能说明这个道理。”

哼哼,阿朵也就这点见识了,胡月海算什么。

又有人敲门,这回进来的是Sam,这家伙是挺帅的,难怪阿朵会为他失魂落魄。冲我们笑笑后他问道:“听说刚才出点事儿?”

“小事,摆平了。”阿朵得意洋洋地说。

“你们聊,我还有事要走先。”识时务者为俊杰,我赶紧溜吧,不然回头准会被阿朵掐死。

阿朵对Sam说:“记得么,这是我朋友嘉璇。”

“我记得。”Sam说:“上次中奖那个么。”

“不会是因为我拿了你的小灵通吧,如此耿耿于怀。”我说,“赶明儿还你!”

“哪里。怎么会!”Sam笑。

“嘉璇喜欢瞎说的。”阿朵说,“你别理她。”

“有时也说说真的,比如上次在台上问你的那个问题,你要记得回答阿朵哦。”我飞速地说完,然后赶紧拉开门走掉了。

出了门,已经是黄昏了,太阳还是很猛,照得我睁不开眼睛。我把手搭在眼睛前往公车站走去,有辆车缓缓地跟过来,在我身边按了好几下喇叭。

是胡月海。

他开了车门,我坐进去,车里的空调很足。人立刻凉爽了不少。

我毫不客气地说我出家地址。

他并不开车,而是说:“我特意在这里等你。”

“呵呵。”我笑,“敢情是安子又惹了你家贵公子吧,不过呢有件事我希望你搞清楚,我只是她的家庭教师,要是有什么事,我想你还是找她母亲比较好。”

“你让我有失败感。”胡月海笑着说。

我奇怪地看他。

他又说:“我等了你三天电话,要知道我们公司的任何职位,都会让人趋之若鹜,可是你竟不理不睬,我想知道为什么。”

“我没见识,胡老板。”我说,“你这回看走眼。”

“是吗?”胡月海发动汽车说,“那你得让我再看看。”

“想请我吃饭吗?”我灵机一动,今晚老妈老爸不在,暑假里安子的课也都安排到了白天,阿朵又没空陪我,我正愁晚饭没着落呢。

“想去哪里?”他看上去好象很高兴的样子。

“随便。”我说。

“喜欢吃什么?”

“也随便。”

结果他带我去的地方叫“香逸渔港”,才开的一家店,不算是非常高档,却很有特色,以海鲜为主。

我第一次跟男人出来吃饭,本意是想蹭顿饭吃,但下了车来和他一起走进饭店再走到包厢里的时候我就觉得气氛有些说不出来的暖昧,恨不得揍自己两拳才好。

那里的老板好像和胡很熟,又是递烟又是送茶又是盯着我看。

胡倒是镇定自若,我把脸拉得老长。

好不容易点完菜,送走那个聒噪的老板,偌大的包厢里只留下我们两个人,胡月海忽然笑了,然后他说:“你好像有点紧张。”

“我紧张什么?”我硬撑着说,“掏钱的又不是我。”

他又笑。于是我开始报复:“其实该紧张的是你。”

“哦?说说为什么?”

“你没听说吗,这年头小红帽比狼外婆厉害。”

他一定觉得我这个比喻挺有意思的,哈哈大笑,笑完后摇着头说:“难道,非要这么形容吗?”

“你平时也这么爱笑吗?”我问他。

“哦?”他说,“不。”

“这证明我很幽默。”我说。

“是的。”他却不笑了,认真地对我说:“这一点我第一次见你就发现了。所以,我一直希望你可以到我公关部来工作,我一直在找一个像你这么能说会道的员工。”

“是尖酸刻薄吧。”我刻薄自己。

“也可以这么说。”他回答我。

跟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斗嘴并不见得是我的长项,于是我出去上洗手间。我没有想到竟会和王乐平狭路相逢。他们一行人刚好进来,那个实习的小丫头也在,就跟在王乐平的身后。我有些惊慌,但瞬间安定下来。

王乐平显然比我更惊慌,他说:“嘉璇?你怎么会在这里。”

“有朋友请吃饭。”我说。

“是阿朵吧。”王乐平说。

我正想着怎么回答他呢,他一把把我拉到边上低声说:“嘉璇,你是在跟踪我?你不会变得这么俗气吧?”

我狠狠地甩开他。低声说:“滚。”

“今天做成一笔大买卖,所以请客户吃一餐。”王乐平跟我解释。

我很不高兴地说:“你去陪客人吧,我要上洗手间。”

“那我明天约你。”王乐平死要面子,当然不会当着他朋友跟我发生争执。只好跟着那几个人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我回到包厢,胡月海说:“怎么搞的,出去一下脸色就这么差?”

“没什么。”我说。

“这里空调开得太低,你喝杯开胃酒暖暖胃。”他把酒杯推到我面前。我推开说:“我从不喝酒。”

王乐平就在这时推门而入,他看看我,再看看胡月海,厉声说:“嘉璇,他是谁?”

“朋友。”我恨死他。

“朋友?你跟我说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王乐平气势汹汹地盯着我,没有风度到了极点。

服务小姐赶紧带上了门。

“请你出去。”我说,“这里不欢迎你。”

胡月海并不说话,只是低头喝茶。

王乐平上前来拉我:“我们走,有什么事出去再说!”

“别对她那么凶。”胡月海说话了,“她今天是我请来的客人。”

“她是我的女朋友!”王乐平说,“这里没你说话的份!”

“知道是你的女朋友,你急什么?”胡月海微笑着说:“不如坐下来一起喝一杯?”

王乐平并不理他,而是问我说:“你到底走还是不走?”

“出去!”我甩开王乐平。

王乐平看看我,再看看胡月海,终于铁青着脸拂袖而去,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我强作欢颜跟胡月海说:“干杯!”

“他很爱你。”胡月海说:“可惜的是年轻人总是不懂得呵护爱情。”

“吃你一顿而已,”我敏感地说,“你可别在我面前卖什么老。”

“是。”他说,“嘉璇小姐请。”

对,他已经知道我叫嘉璇,我索性大方到底:“叫我童嘉璇。”我说,“让胡先生看笑话了,真是不好意思。”

“什么话。”他说,“我年轻的时候比那小子更冲动。”

狡猾的胡月海,可是我打算比他更狡猾,于是我埋头吃菜。不再和他说一句话。

吃完了,他送我回家,我下了车,他忽然喊住我说:“嘉璇!”

“嗯?”我回头。

“我再等你三天电话,你再考虑一下?”

“胡先生,我不会去的。其实你并不欠我什么。”我很诚心地跟他道歉说:“你已经请我吃过饭,现在是我欠着你。”

“你是个奇怪的女孩。”他说。

“多谢恭维。”我笑。

“那么,今天的事情有空跟男朋友解释一下,别为这事弄得大家不开心。”

“会的。”我说。

他朝我点点头,摇上车窗,车子绝尘而去。

我回家想了很久,还是决定打电话给王乐解释一下。这时已经是夜里十点半,王乐平的电话响了,接电话的却不是他,而是一个怯生生的小丫头,问我:“你是找小王吗?他现在没法接电话。”

“什么叫没法接?”

“他喝多了。”

“你是谁?”我明明猜到了却还是忍不住再问一下。

“我是他朋友,刚刚送他回来。”

我狠狠地挂了电话,他们今晚一起吃饭的有那么多男人,为什么就偏偏要叫一个小姑娘送她回来,而且还是“刚刚”!

带着一颗受伤的心,我又进了RO,糊涂昨天答应过我,今天带我到沙漠之城去打蚯蚓,这样越级打怪,我就可以升得更快一些。我的技能等级已经过了三十,做梦都盼着二次转职。

NPC把我送到梦罗克,我喊破了嗓子却不见糊涂,又不敢乱跑,只好独自坐在湖边发呆。过了好半天后糊涂才上线密我:“玫瑰你在哪里?”

我正一肚子气:“我在我们约好的地方等你呢。这里荒无人烟,我又是路痴,会找不到回来的。”

“真对不起,”糊涂说,“我有点事所以来迟了。我这就来。”

“你在陪小怪是不是?”我问他。

“没有的事,”糊涂终于在我面前出现,“嘻嘻,你干嘛吃个小姑娘的醋?”

“臭糊涂你少臭美!”

“是是是是是。走,我让蚯蚓咬我一口给你出气好不好?”

“不好。”

“那你说怎么办?”

我一肚子的气,信口胡说:“我要你到中央之城的喷泉边当众喊一百声‘糊涂爱玫瑰!’”

“好。我去。”糊涂说完眨眼又不见。

我只好用掉一双蝴蝶翅膀,回到城里去看个究竟,那个呆瓜果然坐在喷泉边一声声地大喊:“糊涂爱玫瑰,糊涂爱玫瑰……”

我泡了一杯咖啡回来,他依然在喊。

我走过去说:“算了,呆瓜,饶了你。”

“不行。”他说,“才七十三次,喊完我再理你。”

小怪在一旁替糊涂鸣不平:“玫瑰是个女魔头,糊涂G嗓子都哑了。”

“去去去,一边去!是他自己愿意的。”

小怪冲我喊:“你明明知道你说什么他都会当真你就不要耍他!就算是对喜欢自己的人,也不可以太过份!不然,你一定会后悔的!”

十六岁的小怪,恋爱观比我清晰。

我也开始觉得自己过份,糊涂再傻,也不能把人家当王乐平的替罪羊啊。于是我只好走过去,在那头倔驴的身边坐下,陪他。

过了好一会儿,糊涂终于喊完,巴巴地问我:“好玫瑰,消气了么?”

我无可奈何地说:“白痴,我们今晚去哪里?”

“你想去哪里我都奉陪。”

“去看海吧。”我说。

我们去了克魔岛。那里的确很美,让人联想起热带的岛屿度假村,由于它建筑于地底下,所以照明的火炬熊熊燃烧,光与影不停地跳跃,是一个长年灯火通明的不夜城。糊涂先带我到山上,说:“走,上山打老虎!”

上了山他却坐下来,笑笑地说:“不是啦,是上山看风景啦。”

我们坐在山上吹了会风,这才下山来,穿过满是海星的沙滩来到海边。我问糊涂:“你见过大海吗?”

“我家就在海边啊,从窗口看出去,就是蓝色的大海。”

“真的还是假的哦。”

“真的。”

“那我要是去了,你负责接待么。”

“真的还是假的哦。”

“假的,嘻嘻。”

“玫瑰坏坏的。”

我只好转话题:“那么多职业,你干嘛要练巫师?”

“嘿嘿,我是想巫师也许可以用法术迷住女孩子的心。你呢?”

“为了实现我小时候的理想。”

“啥理想?”

“当个巫婆。”

“哈哈哈。”糊涂笑,“我小时候特傻,就想做个活雷锋,拿了个打气筒,天天在巷子门口等着替别人的自行车打气。后来谁也不来打,我就往路上扔图钉,结果好事到最后还是没做成,反倒给我老爸痛打了一顿。”

“我是真的想当巫婆,当个好巫婆。我看安徒生的时候恨得直咬牙,我要是巫婆,肯定不使坏,死活也要让小人鱼和王子永远在一起。”

“这么说你和我一样从小就是个善良的好人。”糊涂总结说。说完呤唱起“暴风雪”,我的屏幕上一片飘飘扬扬的雪花,还有点淡淡的蓝色,美不胜收。

他问我:“玫瑰,你那里下雪么?”

“下。”我说,“很大很大的雪。”

糊涂说:“我的小巫婆,等着吧,等雪花飘落的时候,我就带上我的蝴蝶翅膀飞过去看你。”

呵,但愿他只是说笑。

我可没有阿朵那样的好身手,单单一个王乐平,已经让我筋疲力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