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后记的后记

某次在参加一个电台访问的时候,主持人问我当时为什么要当电台主持人,我胡乱诌了一个理由,他又问我为什么读音乐,我又胡诌了第二个……如此这般。

一直到问为什么写书,又为什么写小说。

我一边信口开河,一边在神游,心想真奇怪,这样回忆一下,也许每次我在为自己人生做一个什么重要(至少是相对重要)规划的时候,都没什么特别值得称道的体面的理由。

脑海中因此还出现了曹雪芹,想到他的“真事隐”和“假语村”。

这些都不是特别新鲜的问题,以前也在不同的场合跟不同的人谈过很多次,只是每次的回答的时候都还是要想一想,企图粉饰,可见跟真实的情形仍有出入。

后来,结束访问回来的路上,我自己心里重温了一遍每一次抉择的画面,企图在脑海深处追寻原真的理由,忽然发现,女人和男人的一个典型差别常常在于:

当一个男人为事业或生活做出一个决定的或改变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个前提,就是:“为了‘什么’”

而一个女人为事业或生活做某一个决定或改变的时候,多半会有一个前提是:“为了‘谁’”

我是女的,也常常会因为“人”的原因而决定或改变。

这样一解说,仿佛可以立刻为自己勾画出一个多情而暧昧的人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摆出一副银样蜡枪头的姿态顾弄玄虚。

还好,幸亏谁都知道,“人”是不止专属于爱情里的。

所以,其实我一直在坚持写着写着,也是因为,生命里总是会有一些人,他/她们的有趣跟美好,他/她们交织着的推波助澜……请允许我借此描绘一二。

榜样麦琦

麦琦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她怀孕离开公司那年,我也刚从同一家公司辞职,正困惑呢,所以闲着。

我们两家当时住的地方分别在北朝鲜大使馆的左边和右边,走路到对方家不到10分钟,见面非常方便。在我们两家的中间有个包子铺,卖的“杭州小笼包”味道极其鲜美,起先我们常常相约吃包子,久之,也相约吃点儿别的,不吃的时候嘴也不闲着,说了很多的话,导致的结果是增进了彼此的了解。

记得那个仲夏的某天傍晚,我又在她家院子里和她聊天儿。她那天--以怀孕八个多月的身量--竟然穿一件MaxMara那一季新款的横条V领的连衣裙、且头发也梳得纹丝不乱,甚至还用了香水,是三宅一生那年正在推的“冰蓝”。

重点是,那天,和她怀孕之后的很多时间一样,她哪儿都没去,也哪儿都不用去。

麦琦就是这样一个活得很在意的人,即使是在女人最容易懒散的怀孕期间,她也还是能始终保持形象,绝对不放松对生活的警惕度。

想到林青霞的老公对他这位美女太太的评价“即使是她自己在家,她也绝不允许她的容貌出现任何瑕疵。”

还想到有什么人说过:“世界上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麦琦就是这样一个天生丽质又自强不息的大美女。

当然我们并不鼓励像麦琦这样高薪自立的白领把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都胡乱花在“行头”上。然而她的消费观念是典型没算计的水瓶座,劝她是没用的。后来就不劝了,心想,她花了自己的钱而让别人赏心悦目,那何必要劝她。

那天我们边聊边听日坛公园时远时近传来的乐声。那时正值每年一次的什么什么啤酒夏季音乐节,热闹得让人很塌实。

“我想吃萨琦玛!要带芝麻的那种!” 麦琦忽然说,说的时候目光涣散,跟阵阵传来的英式摇滚一点不搭调。不过,这要求一出口让她终于像一个正常的孕妇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等乐声在夕阳中渐渐稀落之后,麦琦忽然念了这句,大概是没吃到“萨琦玛”的感慨。

吓我一跳!

因为平日里她是一个对所谓“诗情画意”最不屑的人。

“其实,这句诗里面的‘只是’的,就是‘就是’、‘正是’的意思。”关键时刻我不忘卖弄:“李义山原来就是平铺直叙,并没有特别伤感。”

除了“卖弄”之外,我的脑海中一瞬间也冒出了“孕期忧郁症”、“产后焦虑症”等种种跟麦琦当时情况沾边的疑难杂症。心想,只要她冒出苗头就赶紧给她按下去,连“感叹落日”都不成!

“我跟你那个李义山一个意思啊!”该贵孕妇用眼角瞥了我一下,很不屑,恢复了本来面目,她那种眼神--没敢告诉她--活像sex and the city里面的samantha jones。

这我就放心了。

就是这样,在每天这种听起来似乎毫无意义的对话中,我们成了越来越亲密的朋友。几个月以后,麦琦生了个帅得不行的儿子,我注册了自己的公司。各得其所。等“杭州小笼包”拆了之后,我索性和麦琦搬进了同一个社区,跟她当上了真正的邻居。

那是我人生中特别美好的一段时光,悠闲,舒适。我们还时常切磋厨艺,麦琦的老公做的意大利面是我在北京吃到的最美味的西餐,而他们每每捧场地要求我煮汤炖肉的时候,我都会产生美丽的错觉,以为自己真的很会做饭。

我们无话不谈,话多的像两个需要心理治疗的话痨,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的对话还添了很多新途径,除了见面对着说之外,还延伸到不见面的时候用对讲机、互发短信或msn,skpye什么的。

日积月累,麦琦成了这些年以来最了解我的人,了解之后就忍不住关怀。回想一下,准确地说,很多时候她的角色就很像我生命中的“圣诞老人”。

比如,一天午后,我晒太阳晒到很爽,就胡乱说:

“真想再养一条大狗啊,要特温顺特有‘范儿’的那种!”

没几天之后,麦琦送来一条两个月大的纯种圣伯纳,还附上了血统证书。

果然,它很温顺很有“范儿”,除了一路疯吃疯长之外,没有任何显著的缺点,跟我晒太阳那天勾画的一样。

尽管如此,半年之后,当它的体重轻松地跟我持平的那一天,我做忍痛挥泪状,把它送给了一个在郊区有庄园的网友。从此,它和我都过上了平静正常的日子。

平了没一阵,我又兴起,再度胡乱说道:

“我想过了,其实我心里不是想要狗,是想要一只猫!冬天写东西的时候可以抱着取暖!”。

没几天之后,麦琦把院子里一只常徘徊在她家和我家之间的流浪猫弄回家,清洁一新之后,还起了名字,包了包装送到我家。

结果那只猫在我家几个月之后,不堪虐待,愤然离家出走。

“亲近大自然是一种美德啊!”我安慰麦琦,同时替自己开脱:“终归不是从小被我养大的,就是不亲!而且,说心里话,我这个人在宠物方面虚荣的很,要养就得养‘名种’。”

麦琦听完此言,充满怜惜地摸了摸正趴在她脚下的菲菲--菲菲是我的狗,是杂到已然追溯不出任何品种的那种。

想不到,光同情菲菲不算,为了那句话,我家不久就添了一只“意大利短毛猫”,样子果真尽显“名种”风范,是随便可以给任何猫粮做广告的那种。

当然也是麦琦送的。

谁知名猫就有贵病,这小东西来我家不到一个月,我们一家四口,两猫一狗一我,都被这位小名猫传染上了猫癣。兽医说了,品种越好的猫越容易得皮肤病。

果然名不虚传。

麦琦送完之后,还受连累要帮我们治疗猫癣。折腾了两个多月才全部康复。

除了宠物之外,还有很多别的。

路过那间橱窗的时候,我随嘴溜了句:“刘嘉玲戴那只手表真有气质!”

于是那年生日的时候我收了这辈子最贵的一只手表,就是橱窗里那支。我心想,好险!幸亏我赞扬的只是刘嘉玲戴的手表而不是她的伴侣。

麦琦为了尽量减少礼物给我的压力,还在送的时候给它们都安上些名目:生日圣诞什么的自然不在话下,还有什么“庆祝新节目登陆北京”“庆祝先秦论文没通过”“庆祝结膜炎痊愈”诸如此类。

相似事件在我们交往的日子里频繁发生,到后来我说什么之前都提醒自己要稍微想想,免得听起来带什么暗示的成分。

乍看之下,似乎这种好朋友的关系里面有太多“物质”的成分,但其实不是这样。只是很多“精神”的部分只能用于意会,写出来就会走样。

至于其它不太精神也不太物质的部分就更能显出她风范大国民的气质,最突出的表现是,她很“谦让”。

比方说,不计较我的烂记性,听我老生常谈地以“好无聊啊”为开头讲述各路无聊事件;重复地听我对不同的人以同样口吻和表情讲同样的故事或笑话;毫无怨言地陪同以我为首的“麦霸”们去KTV,而她却是个从来不开口唱歌的人;

她的谦让劲儿助长着我性格中的所谓“各涩”,而她对此的解释是“我老公说了,aritst都这样。”。我听了当然汗颜。

注意了啊各位,当你的朋友一旦说你是arist的时候(除非你真的就是),通常那代表你确有一些需要别人特别含忍的地方,而他/她已经深受其害。

记忆里,在过去的6年中,麦琦跟我只有过两次口角,每次都没撑到24小时。

一次是因为我迟到,准确一点说,那大概是那一年当中我第101次迟到(我们一年大概能见个200来面)。

我在让我有安全感的人面前比较容易松弛,松弛的最大表现就是“迟到”。如果真以此衡量的话,麦琦在“世界上最让秋微有安全感的人”排行中肯定名列榜首,第二名应该是戴军。

戴军几乎每天都会给我发短信,因为他也是话痨嘛!但他的短信被我存在“不删除文件夹”里面的只有两条,一条是他的名言“伤口越多的钻石越晶莹”。记不得为什么发这条给我了,多半是我们又在为什么感情问题互相感叹。

另一条,上面写着“12点不迟到就是胜利!”原因是那天我们约好上午10点录节目,由于前一天晚上我去跳拉丁,还喝了酒,所以,翌日9:50的时候我才在自家床上“自然醒”,一看时间,赶忙短信给他说“录音时间能不能改成11点?”他回答说“好!”然后又补充了上面的那一条:“12点不迟到就是胜利!”

发该条短信的时候,据我们的录音师说,戴军已经到制作室了。

(跑题了,关于戴军的请参考他的那一段。)

另一次,有一阵子,我忽然陷入“很没有安全感”的情绪困扰中,变得长时间的神经兮兮,开始肆意地怀疑自己。

每个女人,每过一阵子,大概都会怀疑自己或神经兮兮,只是我比普通的神经兮兮更加神经兮兮了那么一丁点儿。每天惶惶然不可终日,受牵连最严重的当然是麦琦。

终于,一日午后,许是忍无可忍之下,麦琦在我们最常出现的国贸一层天井附近(距离她热爱的prada和cartier刚好平均距离的地方)忽然一声断喝打断我神经兮兮的唠叨。

然后冲我嚷道:“秋微你知道吗,你这段时间都变了!我不喜欢你变得这么没自信,你不能再这么没自信地过下去了!”

那是我们成为朋友以来她唯一一次冲我嚷,不,确切地说,那叫做“吼”。而且,在“吼”的内容前面还连名带姓地加上了我的学名!这就更是空前绝后让人匪夷所思。平时她都叫我“hello呀”或“秋秋”

这让我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在她打断我之前我正在老生常谈地向她表达我对自己的不满,那天说的是长相,刚说完眉毛,正在说鼻子,说完鼻子我还打算说牙,然后说脖子,胎记,脚趾……

那一阵子,至少半年吧,我忽然对自己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不满与怀疑。拉着麦琦陪我去改了n次发型,漂白了牙齿,扎了耳洞,学高尔夫球、自由泳,还打算学打击乐,潜水跟跳伞。

本来还要割双眼皮隆鼻垫下巴瘦脸,幸亏那韩国大夫很负责地说我是恢复很慢的疤痕型皮肤,我的脸才逃过此劫。

我把那些统统解释成“没有安全感”的后果。

但麦琦很显然不完全这么看,或许她是对的,按客观逻辑来说,通常也是“旁观者清”。

是啊,在当时的情势之下,如果我连“自信”都不愿意有,也许就真的是啥都不剩了。

那之后我试着不再说起关于“安全感”的一切。

那之后我也试着不去想那些令到我对自己不满的理由。

那之后,我也试着找回已经迷失的自己。

过程是痛苦的,我们从此对那个插曲只字未提。

我也许憋了好多的话,想用别的方式表达出来。因此,有几个月,就很空前地专心致志地写,写呀写,写呀写,一直写一直写,写写写。

甭管写出来的最终被如何品评,我知道写的过程让人找回一点点以前熟悉而且美好的感觉。比如,至少,对指尖的自信。在大学钢琴课程修毕n年之后。它们终于又成功地回复了当年在键盘上飞跑的速度。

想到那天在异国的河畔忽然有个陌生人出现在背后的惊叹:“天哪,你能这么快地写出这么多中国字啊!”

是的,04年,繁忙乏味的工作之余,也断续写了超过40万字,就算4分之3都是废稿,那好歹也是一指头一指头写出来的。用另一个好朋友杜米拉的话来说“没有废稿哪来的稿费呢?”

稿费跟那一段的颠沛是不是成比例且不说,但我也从来都相信,没有哪一件事情是白做的,不管好的,或是不好的。

因此,此时此刻,我很想表达个感谢,若不是那天麦琦冲我吼,也许,连废稿都不会有,当然更不会有稿费,朋友的意义就是在不经意间用四两拨千斤的方式让一个短时混乱的人尽回到生活的轨道中。

虽然我知道其实麦琦并不真的在意我写的东西—与她跟我的友谊相比—但她比任何人都对我鼓励的更诚恳,帮助的更实在。

当然,我说她“不真的在意我写的东西”,也是有根有据的。

比方说:

麦琦常让我帮她起名字,从她儿子到他们家的若干只猫到她好朋友注册的公司几品牌,不一而足,起一遛够,但,事实是,我起的一次都没被用过。

别的那些我都无所谓,

麦琦的儿子sam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小男孩儿。

记得他出生的第二天,我和我们共同的好朋友楠楠去医院探视。

麦琦一见人来高了兴。

立刻从病床上跳下来—注意,真的是“跳”—跟我们说“看啊,我儿子眼睛可大啦!”

说着就走到时年刚2天的sam身边,把熟睡的sam的眼睛给用力扒拉开了。这孩子之前对这个世界只有勉强48小时的很局限的认识。

他的眼睛果然很大!

从那天起,sam就注定得是个坚强的孩子,谁让他摊上了这么个特立独行的妈!

关于sam的轶事,如果要写的话,恐怕还得再来20万字,还是以后吧。

说回帮sam起名字的事儿。

sam的爸爸是英国人,鉴于家里男女平等,sam就有两个名字,一个随父姓,叫sam波顿。一个随妈姓,麦琦姓杨,儿子就应该叫“杨什么”。

那到底杨什么呢?

麦琦让我起。

得到这个任务之后的许多天我都在冥思苦想。

想了一大堆,最后,麦琦从一堆里挑中了其中的一个:

“逸恒”

当天我晚上睡觉之前我就已经做上了春秋大梦,憧憬着当我自己已经变成了个老太太的时候,有天在电视里看见sam在某个国际评选上领奖--我对此深信不移--我就扁着嘴,一边织毛线,一边跟我身边的正在看报纸的老伴儿说“嘿嘿,老头子,得奖的这位杨逸恒先生,他的名字还是我给起的呢!”

那老头儿肯定不信,我们因此在之后的俩小时一直在快乐地争执— 真是美好的晚年啊!

谁知,第二天,我的梦就破碎了。

原因出在麦琦的英国老公,别看波顿先生平时中文不怎么样,关键时刻挑起刺儿来可不落人后。

据孩子他妈转述说,孩子他爸听了这个名字之后眉毛一挑,问“这名字是带有延续意义的吗?”

“why?”那妈问。

“一横?(音同‘逸恒’)”那爸说:“那就是说,后面还有‘一竖’、‘一撇’、‘一捺’喽?这很好,我们的确应该有个好多孩子的大家庭!”

就这样,为了符合国情起见,对“好多孩子的大家庭”兴趣不是那么太大的麦琦,断然否定了这个名字,完全不顾我晚年憧憬破碎的悲惨感受。

这还没完,又过了两年。不知怎么的,又想起名字这事儿了。

麦琦喜欢那种干净利落、铿锵顿挫、掷地有声又不乏感性的名字。

“比如李白、窦唯。” 麦琦如是说。

“可这也是人家会挑姓啊。”我挑衅。

sam姓杨,若叫“杨白”?一般(直接的感觉是后面还得在跟个“劳”字才有结束感)。“杨唯”?也一般(且发音千万要准确,如果碰上sam他爸那种平仄不清的人一念,就有点麻烦)!

麦琦听我一说,翻了翻眼睛,快速思考了刚才的状况之后选择了忍气吞声,诚如她一贯对我的态度。

“不如这样好了。”我就看不得别人忍我,良心发现,又挺身而出:“叫‘杨惑’,你觉得怎么样?”

看她低头沉思,我又赶紧补充“‘少则得,多则惑’的‘惑’。”

关键时刻搬出老子,很明显,古老的文明在现代人身上多少起了些作用,麦琦的脸上缓缓地露出满意的微笑。

后来的一两天,麦琦每隔一两个小时就拿她儿子做实验:

“谁是杨惑?”

“我!”sam总是很捧场,不管在干嘛都会立刻放下手中的活计接招,以他当时小小两岁的年龄却有着超过20岁的懂事,每每毫不思索响亮夸张地回应他的新名字,场面感人,还透着些不属于他那个年龄的悲壮,好像换成这个名字是一件忍辱负重的事儿。

没想到安定的局面并没有因为母子俩的合作无间而维持太久。等到了周末,探亲访友的时间到了,各路亲戚在麦琦家济济一堂。

“这名字不好!”这回发言的是麦琦的姑姑、sam的姑姥姥。

“没错!什么‘杨惑’?听上去好像是‘洋货’!”姑姥爷很默契地接着他太太的意见发言。

“为什么要强调‘洋货’?!怕别人不知道他混血?不成!为什么不叫‘国产货’!”姑姥姥姑姥爷的爱国气节让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甑光瓦亮不容虚度。

……

“叫‘合资’得了!哈哈哈哈!‘合资’比较准确!”那天后来我听了麦琦的转述之后笑得不行:“要不就叫‘杨。欧洲技术中国制造。波顿。二世’怎么样?”

“都是你起的!你还起哄!!” 麦琦一脸的严肃让这件事加剧了好笑的成分。

转眼,sam都快5岁了,没叫“洋货”。

我跟麦琦的友谊,与日俱增,从起初我们俩,到逐渐侵蚀她全家:我是她儿子的干妈,是她弟弟的首任“领导”和历任猎头,我也已经能很自然地跟她爸妈发嗲,和她老公互相戏称为“darling”

……

麦琦的父母是我最喜欢的父母,甚至连麦琦的弟弟也已经强行被我看成是自家弟弟。除了视为己任地以实际行动不断关心他的工作之外,更能在北京举办各种演出之前都大喇喇地跟他要票(因为他女朋友的爸爸是某个著名演出场地的干部)——让我做到大喇喇地要东西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没个把深厚的交情还真不太可能。

春节的时候照例受邀去她家吃团圆饭,路上我还担心道:“如果我一不留神数落你弟怎么办?”——“数落”和“要票”一样,绝对是一种关系密切到一定境界才有的表现。

麦琦白了我一眼懒洋洋地说:“那有什么怎么办,肯定是全家人都惊了呗,然后假装没听见!”

我大笑,很开心,特别有安全感。

不过那天我没数落她弟,主要是没轮到我数落——弟弟带了女朋友回家。

在吃了3只盖着戳的大闸蟹之后,我心情大靓!

坐在同一桌的麦琦的老公想必心情也很靓,正吃着,冷不丁儿转脸对我说,他喜欢斯特拉文斯基的《火鸟》。我没敢接茬儿,主要是担心专业知识敌不过他,虽然我大学学的是音乐。顺便说,波顿先生是我认识的人中最博学的一位,同时他又完全不把博学当成一回事。

麦琦就是这样一个势必要成为榜样的“大全活人”,“美满”这样的词用来形容她就太肤浅了,不过,

如果把它解释成“美丽且丰满”就另当别论。

想象她看到这儿做何反应,哈哈哈哈。

没办法,谁让“作家”在某个范畴掌握了整朋友的话语权呢。

五好戴军

我的日常生活极其枯燥乏味,真实的业余爱好仅限于以下几种:

逛街、吃、发呆、聊天儿,还有就是,嘿嘿(尴尬地笑),看书跟写字。

在所有的朋友中,戴军恐怕是跟我的恶习最接近的一个—除了他没时间发呆之外。光接近还不行,重点是每一项里,我总扮演“得便宜”的那一方。比如,逛街的时候他会乐此不疲地当“美指”,吃饭总是他像家长一样结帐,聊天或分享书评的时候他总有别出心裁的心得……这让我从认识以来就认定他是特别要好朋友,一直好到现在。

他有一位敬业的经纪人,苏小姐,有天跟我诉苦,说戴军最大的问题就是“逮谁对谁好”“太容易跟别人敞开心扉!”我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非常赞许她选了一个对戴军恰当到了极点的词——“敞开心扉”。

对呀,这就是他喽!

戴军最令大伙挠头的是他不懂得设防的口无遮拦。

不过,即使他口无遮拦到了如此境界,可基本上,不设防的也都只限于对他自己的事儿,朋友的秘密到他那儿都会被阻截过滤和消化。比如,他是周围人里对我的“爱恨缺失”知道最多的,可这么多年以来,也没有任何他“走嘴”的迹象,他特别知道有哪些事能当笑话一样说出来,而另外的一些,只能在体内结成琥珀或珍珠。戴军恪守这样的规则,尊重对我的了解,始终是一个表面马虎,但心里分寸极清楚的好朋友。

戴军是上海人,有时上海人的节省个性还是会偶露峥嵘,可是节省的都是冲着自己,大方的都是对朋友。比如,有一次,他找我帮他他买一种上台用的化妆品。本来我认识那个产品在北京的经销商,能打折,可久未联络,一打听,人家已经调走了。我也没好意思告诉戴军,就托一个刚好要去香港的朋友帮他带,这样拿到的也是打折的价钱。等东西到了戴军手上那天,他一高兴,非要请我们吃饭,不巧那天我们又是十几个人的集体活动,结果,在化妆品上节省出两百多块人民币的戴军同学,那天在燕莎请我们一堆人在德国啤酒屋喝酒跳舞,花了好几千。

“傻了吧!”我替他心疼:“还不如在赛特随便买买呢!”

“哪儿啊!难得高兴!”戴军满脸堆笑,看不出任何勉强地拍拍我的肩膀,高兴的很透明,像他一贯的样子。

我心想,像这样的高兴,在他在的日子里时有发生,实在是一点都不难得。

戴军喜欢读书是朋友里出了名的,记性又好,常是“一目十行”且“过目不忘”。

老友阿忆在十几年前说过一句名言:“不知道自己漂亮的女孩才特别漂亮。”(大概齐是这样的,年代久远,记不那么清楚了。)

同理,如此爱书的戴军,在我的记忆中却很少在什么媒体访问中听他说自己“喜欢读书”,这就是他特别可爱的地方。

这个行业里,说人话的主持人不多,“说人话”说的恰倒好处的就更是凤毛翎角。戴军很懂得尊重在场所有参与者的存在,他的真性情让他的幽默有别于很多同行的那种“拿肉麻当有趣”。

不过,也许真性情过了头,认识他这么久了,唯一一次看他流泪竟然也是在节目中,真的“当众”的那种。

今年戴军接替李彬哥哥,开始跟李静合作我眷恋的《情感方程式》。刚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就心想:完蛋了……

果然,戴军没有辜负我的担心,从他一出现在节目现场的第一刻起,我们就默契地互相揭发,把对方的那点儿事儿能贡献的全都贡献,一心一意消遣自己娱乐大众,表现的相当慷慨。

只是,刚慷慨了没几期,戴哥哥就在现场被来宾的经历感化动容,骤然间忘了自己主持人的身份,哭的比所有人都投入。

那天讲的是亲情。

我们都是那种经不起感动的人,别看平时摆出一副百毒不侵的架势,其实全身到处是软肋,随便点哪到个都能造成暂时偏瘫。

不过,比起来,我当然更愿意看到他灿烂的时候。

一回在电视里看他主持某个晚会。

看到兴起,我就短信给他说:“你大笑的样子很美,简直像我的‘心中偶’裴勇俊!”

发完又觉得这表达太苍白,赶忙补充说:“他可是被誉为‘男人里的劳斯莱斯’!”

戴军立刻回短信说:“那我就是奇瑞QQ”

我看了再短道:“你谦虚什么!”

他又短回:“不是谦虚,是爱国。”

知道吗,只有对戴军认识到一定程度后,才会知道,他这样的回答,并不是完全在调侃。

只是,他会用他奇特的语言状态,在各种奇特的时机,表达不那么奇特的真实感受。他比较习惯选择四两拨千斤的形式,想必,也是为了不给别人压力吧,他是一个懂得体谅的人,一贯如此。

是啊,有时这会令我相当扼腕,因为真实中的他远远比“公众”注视下的还要更真实可敬,但你又不能忽然没来头的对别人说:“戴军是一个这样的好人:爱朋友,爱家人,爱读书,爱国……”

听起来未免太奇怪了那么一点点。

去年我们共同做了一档电台节目叫《城市日记》,是日播的对话节目,所以,在历史上的2004年,我们对着说了182.5小时的话(365天,每天半小时),内容花样翻新不可重复,就算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其对话的含金量也就无非如此了吧。

那反而是我们来往最不密切的一年,大家每次见面的时候都匆匆草草,特别提醒自己别跟对方说太多话,因为怕想说的都说了等到录节目的时候会冷场。

终于,05年,这个节目做了重新的调整,我们也回复了像以前很多年里面一样,想见就见,想说就说,且说的方式又有新桥段。有一阵他在外地拍戏,刚好买了本丰子恺的散文带在身边读,所以,在片场的间歇,他就把那本书里的精华,全都用短信发给我,每发五个短信之后,他就会抽空打电话问我感想。两个人讨论的很热烈,其投入的劲头简直像《红楼梦》里“结诗社”的场面,跟眼前纸醉金迷的生活完全脱节。

前年出版《错觉》的时候,戴军的序遭到一致好评,除了序之外他还在我签售的时候挺身而出,坐在旁边“陪签”。结果让我在生平第一次签售的时候就享受到了一小时签掉一百多本的快感!这次本来不好意思再麻烦他了,结果,等全部书稿整理完,还是觉得这一部分的《留言》少了他不行。好像总是这样的,在当朋友的这些年里,总是给他最有限的条件和最高的期望,而他却从来没令我失望过。

初夏的那天,约了戴军和一堆闲人吃饭,他那天跟很多时候一样,从开始到结束一直没闲着,除了帮大家布菜和给隔壁“粉丝”签名之外,一共讲了不下30个笑话,其中过半都像他原创的。

看着这阵势,我心里知道,这必定是他觉得很闷的聚餐。这是戴军的又一特色,越是他自己觉得闷的时候,他就会越发奋力地制造热闹的现场效果,生怕周围人感到那个“闷”。

我看了不忍,用只有他听的懂的语言跟他聊天,就这样,我们的“暗号”穿梭在众人之间,交流了些跟所有笑话都无关的内容,十分下饭。

临走前,戴军莫名其妙发了感慨,隔着不到3米的距离短信对我说“有你这样的朋友真好”我看了,赶紧闷头喝汤吃鱼,抬起头又顾左右而言他。因为我们都不是擅长肉麻的人,但我心里当时想的是,天啊,这应当是我十分想对他说的话才对啊!

超级李静的方程式

这一年多以来,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件事情,大概就是去了《情感方程式》。

“影响”有很多重的含义,都跟李静有关。

常常在想,李静有很多个性因素,最突出的当数她的“勇敢”,即使从她竟然在自己“亲生”的节目里用我当常任嘉宾这一件小事上也能看出她的这个“勇敢”。

这有点像她初初给我的印象,那是好多年前,李静正在为节目招商而忙的不可开交。

“为节目招商”等同于生孩子,除非你亲自生过否则绝对不可能体会到那里面的痛苦跟快感--前提是结果要招到商。

我还没生过孩子,但帮各式节目招过无数次商,多数时候是以惨败告终,结果是对“招商”有着切肤之痛的领悟。所以绝对佩服那些最终能坚持出结果的人。

勇敢的李静JJ身手不凡,不管是生孩子、做节目和招商都成绩卓然。

当然这两件事都不是能一个人独立完成的,李静是个颇有些合作天分的人,很会“聚人”,聚的都不是等闲之辈(请自动排除我夸自己的嫌疑)。

很遗憾我是有职业操守的,必须辜负少部分人民群众此时的期待,暂且不在这儿八卦李静JJ的家事了。

说回《情感方程式》。

我从小因为害怕孤独因而特别容易迷恋“集体”,长大之后,因为对孤独有了新的看待,所以总算具备了一些对“集体”的甄别力,不那么胡乱迷恋了。

正因为如此,才特别不好意思当着面说,《情方》这个团队,是一个在“甄别”之后,仍特别被我迷恋着的集体。

这个集体是令人愉快的,每次看我到达现场,张伟和延娜等人都不由自主地露出“松一口气”的表情,她们宽容的态度纵容着我的迟到。每次都感到抱歉,然而总是不改。因为确定大家对我好。

来晚了还有另一个优待是可以被阳乾化妆,他其实是只负责主持人和明星嘉宾的。我不太理会,心里给自己借口说,反正底子差嘛,需要技术更高一筹的人,这也是为节目考虑。

节目外最享受的事情是边化妆边听赞美同时喝到热咖啡。

李彬除了主持之外,曾是那个主要负责赞美现场所有女性的人。每次都把溢美之词说的跟真的一样,伴着他那个笑成“缝眼”而看不出眼神的微笑。而每每在节目里他要给自己台阶下的时候,则都以宣布自己“怕老婆”做幌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家庭美满。其实这把戏早就被看穿,只是不好意思披露他而已,算了算了,当他那是在表达感情好了!

相对而言,同为“鉴证人”的老康就朴实得多,除了给在场女士冲咖啡买零食之外,节目下还主动运用自己的专业为《情方》提供更多的科技平台。这样一个好青年,还写的一手好文章,有识货的女青年一定要多多关注我们节目的各种平台呀。

很奇怪,这样的一群人在李静的号召之下凑在一起,时间和空间均不允许我在这儿把每个人都描述一遍,可实际上不管落下谁都不能成其为“集体”。

怎么办,骑墙吗?

不厚道。

曾经在《情方》的BBS上写过类似“幕后花絮”一样的东西。

在那里头断续记述过李媛(李静JJ的亲妹妹)如何置亲情于不顾,对节目质量的控制毫不含糊;我们亲爱的编导豆豆和江南是如何“破获”一桩桩情感事件、又怎样直捣当事人内心。

用这么“血腥”的形容词肯定会被他们笑,但这种总结式的短句的确很难表现那个精彩和当场被触动的程度,真的要了解也只有看节目才能体会。

这不是推销,大概我孤陋寡闻,反正,在别的节目里我没发现过那么“汇粹”的场面,就算不说幕后,单是那么多优秀的心理老师济济一堂轮番上阵不啻也是一种壮观。

还有那些一起“坐爱情两岸看青春流失”的各类情感嘉宾,谁到了这个环境里好象都忽然领悟到“形象就是假象”的真谛。是的,《情方》有一个奇怪的“场”,它让所有人在走进它的时候都忽然过滤掉铅华,成全了想不到的那片刻放下包袱的真实。

这本小说写完之后,我常会想,也许李静与别人看它的感觉会略有不同,因为只有她最了解那里面有哪些情节根本就直接来自《情方》现场。

这大概也是支持我继续写下去的信心跟原动力,为此也要特别谢谢李静,至少她给了我一个无限的题材来源,怎能不珍惜?

达人 达人

1,不离不弃的师傅Vs芳龄永继的李姐

还清楚地记得那天我颤颤巍巍地跟在徐江后面走进“达人”办公室的情形。

那天师傅让胡伟给我录了个样带,师傅看在他的好朋友徐江的面子上,勉强说了句:“还行,有那么一点意思。”我知道其实我的表现让在场所有人对我当电台主持人都不抱信心。

那个样带的片头是抄袭沈时华当时一个节目的问候语,叫:“相逢自是有缘”。

借她的吉言,从当年他们勉强收留我到今天,达人的包容加上我自己的一点点努力,转眼,我的“电台主持梦”也已经断续地做了10年,都一直还没有机会当面表示感谢,实在是罪过。

李姐最了不起的地方是随时随地都能“不记前嫌”。这是非常有高度的特质,我常觉得她应该从政,但这一点从来没当面说过,因为她很会“用亲切表示距离,用距离保持亲切”。常想,如果“达人”这么多年以来非要评选出一位真正的“达人”,必定是非李姐莫属。

相对而言,阿拉亲爱的师傅相对来说就表现的比较情绪化。比如,他在对我节目的要求上总是虎头蛇尾,10年以来一贯如此!每次都是给我画了个超级的饼,结果每次都是刚画完,他就忽然隐形消失了。以至于到最后我会偷偷怀疑,也许这是我自己的问题,因为他对别的事情都能持之以恒善始善终,只要下决心做了就一定会成功。那些成功的业绩不胜枚举,大家都有目共睹。当我看见三里屯儿离他的酒吧不远的灯箱里竟然挂上了《男孩儿女孩儿2》的时候,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如果没有这个,或许,那灯箱里就会挂我的书的广告了。呵呵,恨啊!

对了,顺便说,早在他开第一间“男孩女孩”的时候,我趁他高兴提了两个要求,一个是酒吧要用我起的名字(我起了俩,一个是“ez-az”一个是“算了吧”),另一个要求是让我在那酒吧里驻唱。

还好,这两个要求师傅都没答应,成全了他自己也挽救了我。谢天谢地!

师傅也不是随便就不答应,为了考量我是否适合当酒吧驻唱歌手,他当时还特地用达人的公款给我买了个相当高级合成器。我拿它当键盘使,练习了两个礼拜之后在公司部分同仁面前红着脸弹唱了《但愿人长久》。刚唱了前半段,还没到副歌,只见师傅笑了笑说“怪怪的。”表情跟第一次听我做节目时候一样。后来他建议我不如去学编曲得了,反正琴都买了。于是李姐就特地再次批示,又是用的公款给我交了学费,送我去上了“苹果”的那个当时著名的midi学习班。如今,当年我的同学好多都成了被各大唱片公司争捧的红人,我依然是当年的我,键盘始终停留在只会弹唱《但愿人长久》前半段的程度。

就是这样,虽然这10年以来师傅始终有负“师傅”之名,从来也没给我提出什么特别有建设性的意见,甚至都没有特别赞扬过我,但,因为有他和李姐这样的人,让我觉得,即使是到了60岁,也还有机会觉得自己仍然没有长大。“有机会觉得自己仍然没有长大”这感觉,对一个女人来说是无比重要的。这也是为什么我多年以来一直没有改变过对他们的称呼,不管是“师傅”或“李姐”。

谢谢你们,让我至今还有机会当着“仍然有进步空间”的电台主持人和总能“装小”。

2,超值的小木,绝对的大鹏!

既然说到电台节目,就不能不说说我的历任制作人跟搭档了。

我有一个特别糟糕的能力,就是,只要是我的男同事,甭管开始的时候以什么嘴脸出现,用不了多久,都会变的对我迁就忍让,好像前辈子欠我的。

从最早时候的胡伟、胡景华,直到现在的小木大鹏全都殊途同归,屡试不爽。

小木以前是国旗班的演奏员,大鹏则是出身名门的历史研究员,这么两个前途无量的青年材俊之人,居然屈尊跑来当我的电台节目制作人,感慨和受宠若惊之余,每每只能以折磨他们来提醒彼此的价值以期达到合作的平衡

回想,长期以来,我身边的红男绿女,对我的态度分为两种,男性朋友们通常都是忍受,女性朋友们则多是忍让,虽然都姓“忍”,但程度不同,通常女性除了“受”之外还有个“让”,要么怎么说女的比较伟大呢?从对待我的态度上也可见一斑,毋庸质疑。

如果以此来衡量的话,小木和大鹏,也许都有一颗不是女人而胜似女人的伟大心灵,这就值得好好一笑。

《城市日记》是我做过的节目里内容量最大,质量要求也最高的,但也是我迄今为止坚持最久的一档节目,坚持的理由,扪心自问,只能诚实地回答,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在这个“好男人”越来越向“熊猫”的态势发展的今天,能跟这么多熊猫级的男人们公事,怎么舍得离开啊~~

不能够!

搭档少年都不贱%%%

“找明星站台”已经成了遭人唾弃的老把戏,对于一个作品的实际影响作用不大,大家有目共睹。我当然不会冒着被唾弃的危险还连累朋友,所以,你们在这看到的这半册并不只是“明星站台”那么简单的东西。

没错,这本书的后半册,有它独立的名字,叫做《留言,留念》,是这本书完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起初出版社的领导表示不解,认为和小说内容无关。

说的也是哦。

跟小说内容或许是无关(不,应该说:跟小说内容肯定是无关),但从整体勾画的角度考虑就不是那么的无关了。

我还是矢志不渝地对写随笔充满了无力抗拒的兴趣,所以,作为重要的一部分,这半扇初初的立意是,以“所有搭档的留言”为幌子让我顺利地过一过写随笔的瘾。何况诸位帮我写序的又都是秀外慧中,有他们的妙笔生花,终极目的也是为了让读者觉得物有所值,出发点善良的不行!

说到这儿呢,必须要忏悔一下:呵呵,我常很恶心地说自己有“帮搭档运”。

实际的情形是,我的历任搭档都很红或正在奔向很红的途中,而他们全都不计较地跟我合作。

比如,亲爱的何老师。

想来想去,始终也就只有一句话要说:在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个别人,或许你快乐的时候会淡忘他的存在,但,在遇到难捱的事情时,会想要向他倾诉而无需任何预热。这么多年以来,何老师就一直在扮演着这样一个人,好像《花样年华》中那棵栽在异国的倾听树——当然不止是对我而言。

呵呵,好长的一句。

05年《城市日记》要给我换一个搭档,起初我很不以为然:谁在我心目中能代替的了戴军呢?那可是近十年的友谊换来的默契!

徐睿来录样带的第一个十分钟后,我就决定接受这个新搭档了。

说起来,那是另一个“恶心”的理由:徐睿挡在麦克后面的半张脸,乍一看就真的很像黄磊。我骤然间灵魂出窍,脑海中出现了那年录《黄磊时间》的情景,还伴着《忽然之间》的旋律……。

(自问:哈哈哈,还能写得更恶心吗?

自答:恐怕很难~)

等没过几天,幻影消失,所有人恢复本来面目,《城市日记》在半疼不痒中继续陪我们蹉跎。

我记不得为什么了,三个月后的某天,也许是作息时间相近,我跟小徐同学忽然成了MSN上半夜的聊友。

具体聊了些什么其实我也记不得了,反正,聊了N个回合之后,一次,我很由衷地跟小徐说,希望有一天,他成为一个像梁朝伟那样的人,因为他具备这样的条件跟可能。

在我以往娱乐业工作的业绩中,还没有特别“走眼”的经验。

至于为什么,相信小徐会在未来给大家一个清晰的交代。

许力是我认识的人中拥有最多资源而最不知道如何把它们转化成生产力的人。

说“资源”虽然功利但很准确,据说,在北京地产业,他是最直接能请到贝聿铭的人。他有的资源当然不止这些,比如,我随便组织了一个不到百人的小活动,他就大手笔地帮我找来了一位名字时常出现在各大报纸“时事版”的重要人物。

我当时两脚发软,恨不得立刻奔走相告:“我们的未来,在希望的田野上昂昂~”

只是,说起来这是一个很好笑的事,我们这两个道地的文艺青年,居然都是因为生活所迫而浪迹在北京良莠不齐的地产业,可见我们只能属于其中的“莠草”。

也许因为我年纪比较大,个性比较更加的悲天悯人,所以,认识没多久之后,就奋不顾身地非想把他拉回到艺文的行列。

许力也是个没主见的孩子,放着地产大亨的位置不做,跑来我做电台,还被我陷害,弄了个黑脸来演。

他也不负众望,才录了没几期就引起很大反响——当然是骂声一片!

他学识渊博,交游广阔个。我们说要把他塑造成李敖那样的刺猬型选手,但有一点能确定的是,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在任何场合,许力都不会像李敖那样诋毁自己的朋友或伴侣,他比李敖更多了善良的DNA。

说来也是个难题,像他样一个奇葩,个对现世诱惑既没热望也没感觉,穷到就剩下满腔热忱和一脑门子的知识了。其实到现在我也还是不特别确定,挡了他的财路把他从掘金的行业里拖出来是积功还是缺德。

我还在踌躇着,听许力说他近来在备课,准备要去讲《人家词话》了。

我很欣然,希望上帝特别眷顾那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优质青年。

五月初的时候,我在《城市日记》的BBS上给我亲爱的听众留下以下的这段话,希望他们知道,他们的支持,对所有这些的成行都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希望可以跟我们所有的听众分享这些。

“北京有个餐厅叫TGI FRIDAY,我很喜欢这个名字,TG是THANKS GOD的缩写.所以,它的意思是,感谢上帝,今天星期五.

过了人间四月天,终于又到一个长假了。

这是一段超美丽的日子,在节目里,徐睿跟我终于找到更多默契的感受,主要是缘自,我们不再像以前那样离开录音室就老死不相往来,甚至,我在三个星期前的那一场大病当中,还半夜三点跟他在MSN上谈理想谈人生,呵呵,是真的哦.

许力就更不用说,他在我的高压之下越来越出落的像个真正的主持人了,哈哈,相信我,他有很不同的内涵跟特质,但愿终于能有一个恰当的方式能让你们感觉到那些内涵跟特质的意义。

想跟你们分享这些,是因为,《城市日记》还在拼命努力着,努力是为了每一个我们在乎的你~

当然,还有戴军。

我们在不做搭档之后,终于又像以前一样能有多一些的时间享受当朋友的乐趣,昨天,亲爱的男友跟我一起约戴军在后海喝下午茶,他又讲了很多故事逗我们笑,像以前的很多年里一样。

天气和心情都好到不真实~

很想能跟你们一起分享这种幸福感,相信我,上帝会用一种出人意料的手笔,让我们觉得,福音是无声的,是如此美丽,

谢谢你们关心我的书,它的‘预产期’是5月20号,放心吧,所有属于《城市日记》的你,都会先于任何其他人知道它的下落的,为了你们,我也要让自己努力成为一个畅销书作者啊!!实在这本不行,就还会有下一本,再一本,再下一本……写到你们想吐为止,哈哈

另外一个帖子里有徐睿和许力给我写的序,你们是第一个看到的啊!

开篇的那通废话,是想告诉你,我此时的心情,正是THANKS GOD ITS U!

我要你们知道,为了我们共同的《城市日记》,我始终都如此在意你们。”

只是你而不是谁

1,一种畅销的可能

我的生活平淡无奇,偶尔遇见各把非常规事件就能亢奋半天。

认识齐震的那天,瞎聊,发现我们居然有着惊人相似的背景(可能也就我这么没什么见识的人才会觉得“惊人”)。如果非心怀不轨的话,也能编出《向左转向右转》的传奇。

因此,这样的基础让我们很快建立不同凡响的信任跟友谊。

某次齐震的好友结婚,我们被要求在婚礼上表演。结果那婚礼的前夜我紧张到失眠,就约了他提前出来练歌。所以类似在别人看来多少显得有点荒唐的行径到了他那儿都见怪不怪。

那天被我们硬拽去ktv的另一个帅哥说:“能在半夜3点一起唱歌的人肯定是不一般的好朋友。”

没错,我们就是不一般的好朋友。

在过去的一年里面,他认真地听我的节目,看我的书,还强迫他的同事朋友也看。他是我周围罕有的个别真的在意我“作品”的人,在意的意思不是简单的赞扬,在意就是在意。

他当然不止对我才在意,凡当他朋友的,都多少遭到过他的在意。

朋友的孩子要考学,他就上蹿下跳地张罗;朋友开了饭馆,他成了那家店常年的食客(按常规付钱的那种),每次还带不同的其他人一起捧场;每次有朋友结婚,他都看起来比新郎还忙活……

当然,过分热心偶尔也会给周围人带来困扰。

比如,在齐震的慈悲心大发之下他从大马路上拣过几回流浪猫,其中有一只还住过我家。有时候真的很想跟他说如果你不确定能照顾它们,就别拣啦。

但我没说,因为知道说了之后一定是引出他的一番道理然后我自己哑口无言。是的,齐震很会讲道理,大道理小道理到了他嘴里都能时而粪土时而莲花,全凭他当刻的心情。

我嘴上说不过他,以他比我高20公分的身高想必动手也同样是以我认输为结果。所以,只能对其实行谦让,结果,齐震让我体验到谦让的乐趣。

想着他看到这儿一定会不屑地笑说“不夸自己会死啊!”

呵呵,不夸自己不会死,但让我不夸他就很难了。再说,早在我动笔写这本书的时候齐先生就夸下海口,说等书出版的时候他要买一千本送朋友。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买一千本书的人也只能是他,因为齐震是我周围少有的个别可能有那么多朋友的人,还一定是真心的朋友,各种各样的都有。

太好了!期待着我的书在某一天因为齐震的誓言兑现而光荣地步入某个书店的“畅销榜”!

2,天使的天边

有一年新年晚会我们高班的一个男生写了一首歌叫《下一个新年你在哪儿》。那是12年前,我刚上大学,满脑子的情怀与志向。

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在叹息着无常,还挺悲戚的,悲戚是因为根本不知道什么“无常”长什么样子。

等到“无常”真在眼前的时候,其实,它的凄厉和无奈,是完全无从预料和抵抗的。

亲爱的李雁在sars之后像个天使一样出现,在那个危机关头给了我劫后的第一个转机,虽然她的离开让我非常愧疚跟难过,但,渐渐,也放心释怀,因为我在猜,想必上帝是真的让她去当了他的天使,因为那正是她留给我们的全部印象。

也正是她的离开让我更坚定了一个将会被看做是终身理想的目标,那就是,我希望我每一点小小的成绩,都能成为一个累积,为未来给“抑郁症”患者提供服务建立基石。

明知是蛇足

总要说点跟小说有关的事吧。

之前给几个特别信赖的良师益友看了一稿,大家出于善良,对别的都有所保留,惟独不能忍的统一意见是:“典范”这个人物太美,而且太迷恋名牌。

呵呵,说的没错。

典范的两次正式亮相都是“珠光宝气”,我写的我自然知道。

“解释”是很不高级的事情呵。

这我也知道。

但对于“典范”的长相穿着,还是想不高级地解说一下。

有次一个跟张曼玉工作过的女孩跟我说“maggie常常穿不超过10港币的T恤。”

我啧啧称叹,毫不怀疑她说的这话的真实性,我所指的真实性的意思是“我们敬爱的maggie cheung绝对有资格不当名牌的奴隶。”

只是有点佩服张曼玉,不知道这年头,她都上哪儿去买“不超过10港币的T恤”。

我当然也不是那么死心眼没幽默感的人,可能这是一种比喻,比喻的意思是说:maggie cheung当然可以不是名牌的奴隶。

为什么?还用问吗?因为她美啊!

到今天还有谁怀疑她的美吗?谁谁谁?有本事站出来!

没有吧。她的既有形象在群众心目中已经超过了任何一个奢侈品的影响力。

别说穿“不超过10港币的T恤”,就算她哪天高了兴,干脆用一叠10港币直接贴身上,相信她也照样能风姿绰约,美的毫不含糊。

哪个中国女人没事非要跟张曼玉比,那真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所以,想迷恋名牌的人还是可以继续迷恋,反正不是张曼玉。说不定对名牌的迷恋还能化为工作动力,有什么不好?

对,这就是我要解释的:为什么我在写典范的时候,用了那么多牌子在他身上。

因为,我笨嘛!不知道用什么其他方式,更能衬托他是那样的一个,活的很在意很刻意也不失美好的艺人。

成功的品牌常常有清晰的视觉效果,因而选择那个品牌的人就会具有一定的、与该品牌近似的个性特色。

比如,真心喜欢登喜路的人可能同时喜欢boss,但不会喜欢kenzo;

喜欢BCBG的人有可能也喜欢agnis b,但不会喜欢宝姿。

就像有的人再有钱都不会买爱玛仕的包,这跟谁贵谁便宜或谁好谁坏无关,装束代表一个人某一个阶段的生活态度,在意外表的人当然也会在意他/她选择的那个品牌的既有形象。

(当然也有一些形象过于深奥,令人搞不懂。比如我在prada店里就常常能见到超美和超丑的东西同时存在)

我希望典范每每出现的时候都具有一定视觉效果。所以,对他着装的描写,都不是随便胡诌的。每一件用在他身上的品牌我都非常认真地想过,而且在我脑中也出现了清晰的影象,我很爱我笔下的人,每一个都爱,当然会对他们的亮相格外小心,尤其,他在那里,还是个被众人瞩目的“艺人”。

说到他的美,是的,我喜欢美丽的人。

当然尤其喜欢美丽的男人。

好不容易写一个的时候,当然要写美丽的。

他的样子容貌是有真实原形的,甚至,他说过的话跟做过的事都有可循的“历史”。只是,那是很多不同人的“历史”的拼贴。作为这本书里“虚构”成分最小的人。我是那么地呵护他,因此,就请允许我让他穿的略昂贵长的美丽吧!

何况,世界对男人的要求比对女人简单多了。

如果一个男人,五官四肢俱全且比例正常,只要每天都洗澡、别让自己太胖、小拇指千万别留长指甲(其它的指甲请参照小拇指)、发型方面,只要千万别选择“地方支援中央”,那么,基本上,这个男的也就离美丽不远了。如果他刚好又非常敬业,且热爱运动,那么他就必定是个超级大美男,至少工作跟运动的时候是。

女的就不行,以我为例,本人已经有将近8年体重一直保持在46--49公斤之间,身高(不穿鞋)从21岁以后就一直是163cm。也五官四肢头发都俱全比例基本正常。即便如此,就算每天洗8次澡,也还是跟“美”遥遥相望。

真是气死人了。

很小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就跟我说过,很多写书的人都是为了自我满足,常常用作品去追寻生活中的缺失。

这样会不会比较容易理解了呢?

所以,关于我的“典范”,其实,如果对那样的艺人有多一点了解和体恤的话,就会知道,他或许不该叫“典范”,而根本就是个“典型”。

遇见

每年都许愿,每年的愿望又几乎都能达成,不知上帝是出于偏爱还是为了锤炼,所以,为了报答愿望的达成,每年都有不同的内容供自己忙活。只是好多年了,在许愿中,惟独不敢直接提到,偏偏是“爱”。

前两天在一个娱乐新闻里看到一个武侠剧的片段,果然不愧是徐克的作品,一出手就立刻显示出通体的卓而不凡。

短短的几分钟,不单有湖光山色下的爱恨情仇,还以丰富的辞藻做对白讲了很有哲理的人生感悟。

这么说听起来很玄吧—并没有谁花钱雇我写这个的,呵呵—其实想说的是那段结尾的一句台词:那像尤三姐一样刚烈的女子,在自尽之前,泪眼婆娑地向她爱的那人慨叹地反问道:

“连你自己都不相信的爱,你如何让我相信?!”

听闻此言,立刻就像过电一样感触起来,避免不了地想到自己。这大概就是好作品的功能,寓教于乐,即使是编的没谱的娱乐片也让你逃不过地领略其中的人生大道理。

说到大道理,我就一直都很怕看《心灵鸡汤》那一类的书,也自以为不太会写很积极的、像出自刘墉或周国平手笔的那种特“励志”的东西。也大概是文如其人吧,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都只能在消遣的时候才悄悄感受深意,好像对谁表白说自己三十大几了还在期望真爱是一件很耻辱的事情。

就像总听人叹息说人心不古,到后来不小心发现,“不古”的恰恰是那些只会一味为此叹息的人。比如我。

是啊,回想,都已经记不起来到底有多久了,仿佛总是这样的,一边在惴惴不安地怀疑中盼望,一边在温吞浑浊中抱怨,还到处散布自以为是的谬论,说“爱”不过只是“错觉的瞬间美丽”。

幸好,上帝显然是不太跟我计较,即使是我这么坚持的小肚鸡肠,他还是在一个不料的时间突然准备了一场美丽的盛筵摆在我面前,让我在瞬息间就心悦诚服,再次领教了什么叫神迹,什么是love actually。

我跟enrico说:“开始写的时候我可没计划要把它送给你的。”

就是这样吧,计划中的耕耘和计划外的收获,很多时候它都不过会还真为那个最简单的道理:

“只要你相信,就会出现。”

相信是很重要的事。

除了爱情,还有一些别的。

比如,信仰。

想说,谢谢你的出现,让我相信很多文学事件在现实生活中真正的存在,谢谢你给我勇气去面对内心深处陌生但真实的自己,去面对蜕变的痛苦的快乐,于是,原本平淡无奇的时刻成了会被我纪念很久的传奇。

是啊,每个人一生中都应该有一些值得被纪念的“传奇”,有些真的发生过,有些,或许只是,刚好因为那一刻的紫微星划过,它在某个世间的光影叠错之下,让人因它而更加接近真实的丰沛。

我要让你知道我因你而甘心变得柔软并谦恭甚至愚蠢,那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奇特体验—爱的力量让一个人情愿放下一切去谦恭,在你安排奇迹出现之前,我已经灰心地以为自己长久地失去了爱上谁的能力。比起“自作聪明”,发现和承认自己在我战战兢兢的生活当中出现有如一道雨后的绚丽彩虹,它经过波折与洗礼,在特定的时刻制造出了不同凡响的幸福,哪怕,过滤到最后,“幸福”有时候都只是与任何旁人无关的纯粹而真空的“幸福”。

是的,我从来都相信,上帝绝不会凭白无故地安排“传奇”或“幸福”,不管未来怎样,我也会始终感谢,感谢上帝让我们活在同一个宇宙中,感谢所有这些人都清楚地来过,清楚地被我爱着。

去年圣诞节的时候,妈妈跟我说,“要把每一天过的像最后一天,因为那一天迟早会到来。”如果上帝允许我们彼此在看到这行字的时候仍然活着,我愿意用以上和以下的这段话,告诉你,我一直在想着而无法启口地想要你知道,我是那么地爱你,是的,我愿意你始终都能感觉自由地活在我的爱里。

这一番感叹里,包含了对很多人的感激,写出这么高的“酸度”实在是因为我没办法一一把他/她们我的帮助跟影响清楚地表现在出来。

想到在这个小书的第二个修改阶段,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每天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给自己做一杯热的柠檬蜜,然后抱着它听陶喆唱《祈祷良辰歌》。

此刻,再一次,在这么美到不真实的旋律里,感谢上帝在过去的那些时候,又让生活里充满了悠扬的波折绚丽和不平顺。

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