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人主义
在某种意义上,我是非常顽固的人——虽然自己说自己有点奇怪。
譬如在上班族时代,我以不擅交际有名。因我认为除了上班时间以外,其他时间是属于我自己的。
当然,我也不是“来者皆拒”,但如星期日的郊游、棒球大会之类,我通常不肯积极参加。
时常有人忠告我:“在这间公司一天,还是跟从的好……”
可是,我依然顽固地坚持自己的做法。现在做了作家还无所谓,偶尔我也会想,假如我一直继续上班的话,不知会变得怎样?
一定有人评说我是“怪人”,过了中年就是“窗边族”了……
我不是认为不要消遣娱乐,理由只是单纯的“我很忙,没有时间”。
想看的书、想看的电影、想写的故事,太多太多了,要我牺牲这些去参加棒球比赛,实在不愿意。
况且,所谓的公司,并非真心交往的场所,许多不同年龄的男女在一起工作,就成理所当然了。
与其花时间在表面上的“亲睦”,不如尊重彼此的兴趣或想法,心情愉快地做事,岂不是更好?当我听见,提出星期六休息要求的工会委员长说:“即使星期六可以休息,也没什么好做的”时,觉得真是泄气。
公司是一切,回家只是看电视棒球节目、睡觉罢了,从学生时代起我就想,我不愿意做那种大人。大概在我心底有着一种想法,我愿花一生去“写小说”,工作只不过是赚取生活费,为了写小说而已。
也许我应该对那些,跟我这个想法怪异的社员交往的上司和同僚,说声谢谢才是。
回到“个人主义”的话题好了。
现在看到高中生穿着校服,在咖啡室若无其事地吸烟的样子,觉得时代变啦。
我的学生时代,偷偷吸烟的学生也有,不过,毕竟还是“偷偷”的,老师来了慌忙开窗,或者把烟藏在坐垫下面。老师也是笑嘻嘻的,并没有一个一个捉来骂。
对于香烟这种玩意,我有衔过,没有吸过。我之所以衔住烟,是为了帮别人表演魔术,让对方点烟而已。(后来香烟被调换,我没有被火烧伤。)
我常想,那种东西对身体不好,根本不是好事,干嘛每个人都吸烟呢?有些人说像大人,而“像大人”本身就是小孩子的证据,不可能吸了烟就变成大人吧!
我那个时代,也不是没有人为非作歹,就像现在也有人遭受停学或退学处分。
不过,无论怎么看都好,反抗考试体制之类的事没什么好神气的。感觉上,只不过是在父母注意不到的地方,胡混玩乐而已。
若要反抗大人,首先必须爱惜自己。由于禁止学生吸烟或喝酒,而明知故犯,并不算对大人反抗。
学生始终不能自己赚取生活费,不是大人。
现在大多数的大人们,年轻时都偷偷吸过烟,一进大学就开始喝酒。
所以,只要决心不做那种大人就是了,那才是真正的反抗,不是吗?
最近有新闻说,有老年人因着暴走族(飞车党)的噪音吵得睡不着,痛苦得自杀的消息,没有任何事件更能使我心情沉重了。这种咒死老人的社会是什么社会?
看见暴走族的年轻人,真觉不可思议。几年青春,一转眼就过去了,没有人可以永远年轻。总有一天,谁都会变成大人,然后老去。
我不否认每个人有权利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因为我也曾经偷偷躲起来写小说,不过,那是别人也认同的权利,而且获得批准。
上班的人工作了一星期,精疲力竭,总是希望周末可以好好睡一觉,用噪音妨碍别人的睡眠,不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的权利范围内。应该尊重别人“好好睡一觉”的权利,才能因此拥有飞电单车的权利。
好像也有说暴走族是“反抗社会的年轻人的精力发泄”,也有人同意。老实说,那只不过是牵强附会而已。
如果暴走族真是反社会的话,政府绝不会那样子放任不管的吧!若是右派的示威,将会有比示威队多几倍的警察动员。假如警方在意的话,暴走族肯定一下子消失无踪。
因为暴走族不是反社会的,这才置之不理。与其搞得不好,唤醒社会意识,真的成为反体制组织,倒不如让他们飞电单车来得“安全”。
看到年轻人飞电单车,还说“制造电单车的是大人”、“没做过的事不要抱怨”之类的话时,我为他们觉得遗憾。
从十七、八岁,到二十二、三岁的五、六年时间,决定一个人的视野。一个人能看透多少世情,作出决定的就在学生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