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节 联手走私的大鱼
罪恶是见不得阳光的。
走私却是阳光下的罪恶。
厦门开元外贸集团公司,是一家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的国有独资企业,下设16个全资及投资子公司、两个海外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光辉,及他的铁杆追随者,策划并操纵走私,完全蜕化变质,成为罪恶元凶。为此,他一边疯狂实施走私,一边穷凶极恶攫取国有资产变为私有;同时随时准备退却之路,企图逃避阳光下的原形毕露。
陈光辉,1996年通过非法途径购买了一本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签发的护照,化名陈进,而且以私人名义,与厦门工商银行设在香港的一家公司合资成立香港百全国际有限公司;又以百全公司的名义在厦门注册厦门云顶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元公司的大量资金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流进这两个陈光辉自己的公司里。陈光辉用这两家私人公司的钱款在香港购置地产3处,总值2300余万港币,业主均为陈进。
当厦门走私罪恶无处藏身之时,陈光辉逃走了!而留在开元公司,追随陈光辉参与走私也捞到不少好处的那些同事们,则贪巨利而身陷漩涡。恐惧从开始参与第一笔走私活动时起,便一直控制了他们的心灵。为此,他们在参与犯罪的同时也以不同的方式预留着各自的后路。
这批追随者,包括两个副总、保税部的两任经理、财务部、海外部的经理、总经理的助理等10余人,在8月20日以后的几天里,都被采取措施,或“两规”,或留置,或拘留,一一落入法网。
前3天时间,开元组的调查人员初步攻破了涉案人员的心理防线,做了大量笔录材料,而且查阅了搜寻到的十几麻袋的资料。由于受潮,这些资料霉味扑鼻,纸页相互黏住,要一页页地小心翼翼地剥开。
20日那天便进驻开元公司的海关调查人员,连续工作达54小时。他们双眼布满红丝,嘴唇起泡。衬衫、T恤衫上明显留下白色盐渍、黄斑汗迹。回到驻地时,他们已无力开口多说一个字。当他们把初步整理的材料、厚厚的笔录材料呈交给专案组领导时,领导们眼噙热泪。
正是这些硬汉子,以精神和体力的严重透支为代价,彻底揭开了开元走私植物油的黑幕。
据开元公司和其他有关涉案人员供述,1997年5至6月,陈光辉与美国一家公司签订了1万吨毛豆油的购货合同。订完合同,陈到北京跑批文。批文未搞定,境外已装船发货。陈光辉火烧眉毛之时,别人举荐了赖昌星。赖昌星以保证在厦门平安卸下毛豆油的条件,胁迫陈光辉签订城下之盟:售后利润七三分成。赖得七,陈得三。窘境中的陈光辉和公司里财务会计估算以后,认为:无证到货被海关查获,不但走私货物要被没收而且还要被处罚款,那将血本无归。陈光辉咬咬牙,认了七三分成的分赃原则。待赖昌星让侯小虎以报船不报货的手法在锚地卸空毛豆油,分装运往天津销售成功时,陈光辉对赖昌星的能耐才刮目相看。自此,两人成为走私道上的合作伙伴。
1997年至1998年6月间,开元公司与远华集团公司合伙,以货物进口不报关的方式走私进口植物油,共19船,计29万余吨,总值19.8亿元人民币。
至案发时,从开元账册查明,远华尚欠开元6000万元未付账。
10天攻坚战,开元公司这一与远华集团联手走私的大鱼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