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银行事件”之谜 第七节

“帝国银行事件”发生后的第三天——即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钟,才查明被盗去了些什么,马上发出通知,但是凶犯已经在作案的第二天(二十七日)到安田银行板桥分行去,把盗去的支票兑成现款取走了。

发票人是森越治,金额是一万七千四百五十圆。背面用凶犯的笔迹写着“板桥三之三六六一”。背面签署的是后藤丰治,本人只写下自己的名字,凶犯在旁边附了个假地址。侦查当局对这个人的相貌和装束做了调查。该分行的代理分行长田川敏夫说:“那人身高五尺三寸左右,肩膀又圆又厚,并不驼背,只是使人感到穿得太臃肿。他戴着一顶好像是驼绒的白糊糊的方格鸭舌帽。帽子是整块料子做的,后边笔挺,似乎是新的。大衣是咖啡色的,颜色鲜明的帽子配上一件厚厚的咖啡色冬大衣,很不调和,所以给人的印象很突出。”他还说,那人戴着宽宽的黑框眼镜,镜片是淡褐色的。

三家银行都是由同一个凶犯去的,不可能设想单单在取钱时他会支使别人。笔迹是符合凶犯的年龄和文化程度的。据此,侦查当局认为拿支票来兑换现款的人必是凶犯本人,也就是说,那笔迹是凶犯留下的,并决定按照这一方针来侦查。

凶犯说话没有什么富于特征的地方口音,服装和态度也不土气,三个犯罪地点选得都很老练,不像是从外县初到东京来的人干的事。而且,凶犯从帝国银行出来后,第二天就连鞋带大衣都换过才到安田银行板桥分行去。根据以上几点,假若出现在四家银行的是同一个凶犯,侦查当局认为他必然住在东京都,并决定在这个范围内进行侦查。

为了从在同一个时刻到安田银行板桥分行去过的顾客中找到目击者,侦查当局就去寻觅线索。同时,又设想他可能是乘都营电车来的,就在都营电车公司巢鸭营业所贴出了写明该犯相貌特征的通告,要求司机和售票员予以协助。在相貌、装束下面,还写着“像是个包工头”——这一点是以目击者所提出的特征为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