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铮铮狼骨
时间总是恶作剧似的和肠胃的消化赛跑。
打了一天猎,白费体力却几乎一无所获,我们终于放弃了在这个贫瘠的牧场上狩猎。我拆下帐篷打包背上,向昨天看到的那户人家走去。格林的步伐轻快省力,而我要背着背包走就上气不接下气了。格林走走停停“狼顾而行”地等着我,有时候还转到后面拱拱沉重的背包,看似帮忙,实则添乱。
“在这儿等我。”离帐篷不太远了,我冲格林比了个停止手势。狼天生睿智,他是猎人,从同伴的肢体语言、表情甚至眼神去读懂对方的意图是群体合作的基础课程。格林能在第一时间领会我的意思,而不需要像驯狗一样教他。
我走到帐篷前伸脖子望望,好像没人,我再走近两步叫了一声:“有人吗?”帐篷后悉悉率率有了响动,接着“汪汪”狂叫声乍响,蹿出一条大黑藏狗,横在我面前龇牙咧嘴地吼起来。这家人的狗没拴!我吓了一跳缓缓后退几步盼望着主人快出来。突然觉得脖子后面森森冒凉气,也不敢转身,机械地旋转着脖子往后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残存体内的勇气顿消——身后十几米处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两只金白色大藏狗,一边一只无声无息地包抄上来,两双恶狠狠的眼睛像刚从十八层炼狱新鲜出炉的火炭,闪着令人丧胆的红光。天啊,来的时候怎么没注意到他们藏身的狗洞?咬人的狗是不叫的,越不叫越可怕!你根本无法猜测他想的是什么,他会从哪边攻击。
“见了狗千万不能跑!”从小前辈们就教过我,况且《孙子兵法》云:“敌不动,我不动!”我手无寸铁地被包围在三条大狗中间紧张地咽着唾沫,硬着头皮不敢动。这家主人怎么还没出来啊?我又补叫了一声:“有……人……吗?”这声音颤抖得像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冤魂叫唤。屋里还是没反应,金白藏狗开始狞笑着显露出牙齿来,包围圈逐渐缩小。我再也稳不住了,那些前辈有没有体验过藏狗的厉害?不跑方便狗咬吗?眼前这些藏狗也不知道有没有读过《孙子兵法》,没法儿多想了,大敌当前“孙子”才不动!我撒丫子夺路而逃,三条狗立刻狂追起来,我吓得魂飞魄散:“救命啊!救命啊!”
“汪!”草丛中潜伏的格林突然跳将出来暴喝一声,向狗群猛冲,阻断追兵。三条狗一愣之下紧急刹车转而将格林团团围住,迅速对这个吼着狗语的怪物进行遗传学上的分类。那只大叫大嚷的黑藏狗转到格林后面去嗅他的屁股——嗯……有点似是而非的狗味儿。
“汪!汪汪!汪汪汪!”那两只沉默攻击的金白藏狗开口了,瞪着火眼金睛,吼声中充满威胁和试探,似乎在问:“你到底是什么?如果是狗对个暗号,如果是别的休怪我不客气。”
格林学着他们的样子绷直后腿,竖起颈毛,露出一点点牙齿,准备动作完毕,张开大嘴搜肠刮肚地寻找那个狗叫的标准音,但刚才情急之下吼出的那两声却怎么也寻不回来。格林喉咙呜里呜噜憋了好一会儿,终于在众狗的声声催促下蹦出两个字:“黄花!”
完了,彻底穿帮!三只狗气得几乎当场晕厥,这入侵者竟敢冒充同类戏弄他们!狗们狂吼大叫着向格林冲来。
“快跑!”我大叫着抓起地上的一个个干牛粪向狗打去,但那些不痛不痒的牛粪除了吓狗们一跳,让他们转过头来吼我两声之外,几乎没什么作用,狗对同类的仇恨远比对陌生人的仇恨来得急迫。他们撇下我,一心想抓住那个学狗叫的怪物扒他的皮!撕他的肉!喝他的血!断他的喉!
格林奔跑的速度奇快,但是动作上却非常省力而协调,他明明以四十码的速度在行进,可看起来却给人以闲庭信步的感觉,让人不由得想到《天龙八部》里的轻功绝学“凌波微步”,只有从后面拼了老命追赶的狗的动作上才知道那速度之快。三只狗在后面歇斯底里地追赶着,使出了浑身解数,看得出他们每跑一步都付出极大努力。而格林却总能悄悄地溜走,毫不费力,就像一个幽灵一样在前面穿行。狗想追上狼谈何容易,眼见扫把似的狼尾巴就在面前咫尺之遥,张大狗嘴就是咬不到。然而敌众狼寡,格林想要甩掉三只狗却也比较麻烦,始终处于被追击的状态。其中几次,格林想停下来做好迎战的准备动作——绷后腿、竖颈毛、吼叫、龇牙!但往往一套动作还没完成,狗就已经追到他身后猛撕猛咬!格林寡不敌众,挡住了前面的狗嘴,防不了后面的偷袭!一会儿工夫格林的唇吻、肩胛、脊背和后胯就被狗牙咬破,鲜血直流,连连吃亏转身逃跑。三只狗乘胜追击,像苍蝇似的黏在他屁股后面,还大有呈扇形包抄的趋势。
我追不上他们,连忙朝人影晃动的帐篷跑去,急急喊人救命。好半天钻出来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语言不通,我傻眼了,急忙指着狗和狼手忙脚乱地比画着。
突然格林转变了方向,像受到某种神秘的指点一样,他放弃了平原的路线转而往一处陡坡冲去。他逃跑的路线选择很是狡猾,急奔上坡再急冲下坎儿!狼族千百年来由于经常要捕捉岩羊、山羊、斑羚之类善于在悬崖峭壁上攀援行走的动物,因此练就了过硬的上陡坡下陡坎儿的本领,能轻盈地从八九米高的陡坎上跳下去,稳稳当当地落在下一级的岩石上又不停顿地往下跳。柔软的腰肢让狼极富弹跳能力和应变能力,狼爪子生就宽大,抓地极其稳当。格林也许并不知道祖辈们如何练就这一本领的,但他继承了这份先天优势并在关键时刻灵光乍现般用了起来。
差距立时显现:上坡时狗只有爆发力却没有狼持久的速度和耐力,在陡坡面前畏缩不前,左顾右盼挑选容易落脚的地段。格林轻快地跑上坡,狗们笨拙地爬上坡。再急冲下坡时狗爪子比狼爪子小得多,如同高跟鞋和登山鞋的天壤之别,在干燥的沙石坡上狗们连连打滑,卷起一路尘沙。金白藏狗还好一点,只会狂叫不休的黑藏狗就远远落在后面了。在狗们连脚跟儿都站不稳的下坡时分,格林猛地转身猝不及防地杀了个回马枪,向最先追上来的金白藏狗咬去。金白藏狗一愣万万没料到格林能在高速奔跑中猛然转身回击,狠狠一口正中肩头,金白藏狗惨叫一声滚下坡去。余下两只狗顿时腿软了,连滚带爬地滑下斜坡,在一片尘灰里冲着斜坡上稳稳站立的格林愤怒地嚷嚷。
初战告捷,格林及时悟到了突袭的重要性,他静静地站在坡上不再威胁嗥叫,也不再龇牙,他学会了让自己的进攻意图深藏不露。
听到狗的惨叫狂吠,加上我半天的比画,小男孩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大声叫回了他家的狗。三只藏狗虽然跌得狼狈,可毕竟把狼赶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他们把尾巴摇得像纺车一样,带着胜利者的骄傲回小主人身边邀功了。
格林这才从斜坡上下到草地,站在远远的地方看着我,弯下身来舔后胯和爪子,我知道他受伤了。狗追赶我的时候格林完全可以自行逃命或者远远看着一声不吭,可他却勇猛地冲出来了。这次战役中他咬了藏狗一口,藏狗咬了他N口!虽然并没像传说中的英雄那样打败敌人,可是,他就是我的英雄!
孩子用铁链把狗们拴了起来,我才回到格林身边把他抱回了帐篷。其实他没受太大的伤,也完全能走,只是此时此刻我就是想抱他——像小时候一样抱抱他。
怀里,大狼格林蜗牛般滑稽地蜷缩成一团,他的腰肢天生柔软,两只后爪子都翻过肚子蜷到了脸旁边,尾巴就搭在鼻子前面一扫一扫像羞涩的面纱。
我给格林各处伤口撒上白药,除了后胯部的伤口略深之外无甚大碍。这些伤在狗身上或许得休养半个月,但以狼的恢复能力几天就愈合了。格林婴儿般乖巧地躺在我怀抱里哼哼唧唧地舔着唇吻,用丝绸般滑腻湿润的鼻尖碰我的脖子,目光刻意的温柔而谄媚,脉脉含情,一波接一波地向我放电。
“少来哈,你已经长大到可以保护我了,还发嗲呢。”我笑骂道。但我终究还是受不了他肉麻的眼神攻势,给了他一块大大的风干肉。格林把干肉叼在嘴里特意从拴住的三条藏狗面前绕了一圈,再回到帐篷前面大口大口地嚼得吧嗒作响,恨得狗们上蹿下跳地狂叫,把铁链扯得哗哗响。小主人生气了,呵斥着捡起小树枝夹头夹脑地向狗头一顿好抽。格林过瘾地嚼一口肉看一眼狗,耳朵无限享受地竖得笔直,就着敌人的惨叫声吃肉。狗们挨了主人暴打训斥,气得狗眼喷火干瞪着杀千刀的狼却再也不敢出声。
大草原的孩子其实并不怕狼的,因为真实的狼就生活在他们身边相安无事,绝非城市里娇滴滴宝贝儿们从来没见过狼却对狼怕得要命。从抱着格林进帐篷开始,孩子好奇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我们俩。我很想问问关于小格林身世的线索,由于语言不通无从问起,只是相对傻笑。唉……再往草原深处走语言关确实是个问题。深深的失落和遗憾中我突然想起了画画,就像掉下悬崖的鸟儿猛然想起自己还会飞!我赶紧拿出纸笔画上几个方框,一格格连环画式的画起了格林小时候的故事,孩子饶有兴致地看着挤到我身边,伸着小脑袋往画纸上凑,几次被舞动的铅笔戳到鼻孔嘻嘻哈哈地笑起来。他长着两颗挺逗的虎牙,笑起来超可爱。
一会儿工夫,数月前捡到小狼的过程就画在一格格画面里。我指指画格里的小狼崽再指指格林,孩子认真地点点头。
“我找他们。”我指指画里的帐篷和老人,把手掌遮在眉毛上做了个孙悟空似的了望寻找的动作。孩子顿悟,眼睛明亮起来,叽里咕噜地说了很多话,拉着我的手跑到帐篷外面,指着夕阳下山的方向兴奋地比画着。话虽听不懂,方向却有了。
黄昏时候,这家的大人回来了,同样是语言不通,但他们很热情。虽然见一只狼在家里很有点意外,但看格林亲近人的样子又听小孩拿着画纸兴奋地讲述,他们很快就接受了眼前的客人和“客狼”。
孩子的阿爸也仅仅会几句似是而非的生硬汉语,他指着画里发现小狼崽的帐篷:“南卡。”
我指指帐篷外的蓝天:“南卡?”我粗陋的藏语基础只略略知道“南卡”是天空的意思。
孩子的阿爸摇摇头指着自己:“巴桑”,又指着我,“微漪”,再指着画里的老人,“南卡!”
我恍然大悟:“你叫巴桑。这个帐篷是南卡的家?”
“喔呀(是的)!”巴桑如释重负地完成了第一步沟通,很是高兴,用藏语对女主人吩咐着什么,又对我说,“明天,找人带你去!远!”
我欣喜若狂,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了线索,看来格林那顿狗咬真没白挨。
孩子还在拿着我画的小狼连环画颠来倒去地看,爱不释手。我索性提起笔来给他画了一幅肖像送给他,他如获至宝地扬着画纸找他的阿妈去了。
傍晚时分,主人家热情地留住我吃饭。奶茶、糌粑、血肠、手抓羊肉,主人似乎把家里最好的东西都拿出来了。格林作为另类的客人在帐篷外也没少吃,他照例在敢怒不敢言的狗面前大快朵颐,不过饭后狗们也得到了主人公平的犒赏。灿烂的夕阳下,男女主人一脸红光,透着善良和憨厚。语言上的障碍似乎并没有阻隔快乐的传递,男主人喝过几碗青稞酒就豪放地对着帐篷外的格林竖起大拇指:“狼!好!”转而又对着我,“你!好!”一屋子人笑颜如花。我如若不是第二天清晨就要带格林早起赶路,真愿意和他们多喝几碗,一醉方休。
流浪一般的游牧生活和物质上的艰苦,并没有使他们愁眉苦脸。在广阔的草原上,在同大自然融洽地相处中,他们活得那么惬意和乐观,特别在心理上远比我们这些城市人要健康宽容。高寒和贫瘠,造就了生命的坚韧与刚毅,也演化为最动人最本质最纯善的美。
晚上,为了看护牛羊群照例是要放狗的,为了不再发生狗狼纠纷,我把格林拉进我的小帐篷,实行宵禁。格林连续两天都吃得饱饱的,正犯着懒呢,他老实地待在我旁边消食,也没打算出去惹是生非。
我把一条粗大的铁链子放进包里收好,这是白天的时候男主人送给我的,男主人在头顶做了个挥舞铁链的动作,对我说:“狗多,防身!”又指指格林,“狗咬他!”他提醒得对,草原上看护着羊群的狗与吃羊的狼当然是不共戴天的仇敌,我一路沿牧场寻过去,这样的意外肯定会频频发生。一个女子一匹狼,所到之处人见人怪,狗见狗惊!如果格林是条狗就好了,大摇大摆地带着走上公路也不会引人注意。我趴在睡袋上枕着一只手看格林睡眼蒙眬的懒样,百无聊赖地玩着他的大尾巴自言自语:“谁叫你是夹尾巴狼呢?扎眼啊。”格林抖抖尾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继续睡觉。
一种只属于蒙娜丽莎专利的微笑突然在我嘴角洋溢开来,我摸摸口袋里的透明小橡皮筋,趁着酒意蒸腾,一种搞怪的想法挠得我心痒痒。我马上翻身坐起来开亮手电筒捧起格林的大尾巴仔细研究起来。捋出尾巴尖几撮不显眼的毛开始细心编结。格林清醒过来扭过头想看看我到底在他尾巴上瞎折腾啥?我屈起指头在他鼻子上轻轻一弹:“躺下,不许动!放心,你老妈虽然剪毛技术蹩脚,编辫子却是拿手好戏!等着瞧吧。”格林乖乖地躺下了——其实他是懒得理我了。
我在他尾巴尖编出几根牙签粗细的小辫子,又在尾巴根部也挑出几撮长毛编成同样的细辫子。我略略喘口气舒缓一下编得发麻的手指,最后把狼尾巴向上翻卷起来,把事先编好的三组细辫子又编结在一起,用透明小橡皮筋扎稳……
易容术历时一个半小时终于大功告成,我兴奋地整理着格林向背部卷曲起来的蓬松的翘尾巴,以艺术的眼光左瞧右看。俗话不是说“翘尾巴狗夹尾巴狼”吗?今天狼尾巴也翘得跟朵花儿似的了,看他们咋分辨?这下可以鱼目混珠招摇过市了。拍拍手上残余的几根狼毛,摸摸被青稞酒熏得绯红的脸颊,我得意非凡,梦里摸着格林的尾巴都咯咯笑醒好几次。
转天一早,格林就迫不及待地钻出帐篷,先奔去拽着小男孩的裤腰打了个招呼。男孩转头一看他的尾巴顿时乐坏了,摸着大狼头哈哈笑着连声叫阿妈来看,母子俩笑成了一团。格林从帐篷出来时也发现自己似乎有点变化,虽然摆尾巴的时候有点一拽一拽的很别扭,但是当他翘着卷尾巴趾高气扬地走过三只藏狗面前时,狗们都搞不懂了。三只狗面面相觑:怎么昨天明明白白一只夹尾巴狼,今天摇身一变成翘尾巴狗了?而主人还在笑呵呵地抚摸他,这世界到底怎么了?三只狗跑上来前前后后地嗅了一通汪汪大叫:“伪狗!你瞒得过主人可瞒不过我们。”主人笑得更欢了,虽然狗们很不服气地龇牙咧嘴,但他们有主人的命令在先,还是不敢斗胆下嘴,谁也不想率先找抽。
我笑着钻出帐篷来,孩子见了我很亲热,蹦跳着过来牵我的手。女主人笑着说了好些听不懂的话,指指帐篷里,做了个喝酒的动作,再双手合十放在脸侧做个睡觉的姿势。肢体语言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语言,我立刻明白了,豪爽的男主人昨天喝得高兴,今天是断然起不来了。
临近中午,马蹄声响,一个黑黝黝的年轻人来到了帐篷前,看年纪约莫十八九岁。他潇洒地下马拴缰绳,三条狗都摇着尾巴迎了上去,显然是熟识的客人。女主人迎上去,似乎等那人很久了,并转头连声招呼我过去,小男孩也雀跃着冲我招手,哦,这可能就是带路的人了吧。我赶忙走过去,一面掏出速写本和画笔准备新一轮的沟通。
年轻人瞅了一眼跟在我身后的“狼狗”格林,愣了一下,随即笑逐颜开:“你就是那个找南卡阿爸的人?”
“啊?!”年轻人一口流利的汉语让我如遇知音,准备好的速写本也用不上了,“是的,是我。”我高兴极了。
年轻人爽朗地笑笑:“多吉曲丹,叫我多吉就可以了。巴桑让我带你去。”
我感激地点头介绍:“我叫李微漪,这是格林。”
多吉指指格林:“这个是……狼吗?”他有点吃不准:“这个尾巴……?”
我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我把他的尾巴给卷起来了,不然带着狼走太扎眼,怕吓着人。”我撩起被长毛遮住的狼尾巴根部给他看。多吉一阵兴奋地伸出手来想摸狼背,格林忽地一转头,他急忙缩回了手,紧张得交替搓着手背,任格林嗅嗅他的袍子:“这真是狼。”他定睛看了看狼尾巴大笑起来:“给狼扎尾巴,亏你想得出来。”他乐得直不起腰:“你别说,就这么一看还真像条狼狗,草原上的人打老远判断狼和狗就是看尾巴,这能糊弄人!绝对!”
女主人和孩子虽然听不懂我们的汉语,但看表情动作也猜出我们在说什么,呵呵地跟着笑。格林则不断反身扭头去追他别扭的尾巴。多吉又和女主人用藏语交流了一会儿,转身牵了两匹马过来说:“走吧。”
“好嘞!”我背起早就收好的帐篷,跟主人家告别,女主人拉拉我的手示意我等等,少时从帐篷里扛出一个大麻袋来,热情地说着话。格林早迎上去蹦跳着咬麻袋。
多吉翻译说:“她说送你两只羊腿,路上你们都可以吃。”
难怪格林那么激动,我拽住格林的狼鬃不许他乱抢,再三谢过女主人,摸摸身上却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回赠,心里着实过意不去。我摘下脖子上的项链送给女主人,她笑着连连摆手,指指已经挂在帐篷里的那张小男孩肖像,翘起拇指说着藏语。
“她说,不用客气,你昨天的画就是最好的礼物了,他们很喜欢。”多吉翻译着。草原深处的人们确实淳朴而重情,金银对他们而言只是身外之物,况且这种柔弱细致的项链并不符合他们豪放的性格。这种慷慨的情谊在萍水相逢的城市人中已很稀有了。我在帐篷外为他们拍下很多照片:“下次我过来的时候一定带给你们。”女主人很高兴帮我把背包麻袋都在马背上捆好,挥手告别。
策马扬鞭向西面的山麓进发,格林对麻袋里的羊腿念念不忘,一路紧随。马儿当然不乐意后面跟着一匹馋涎欲滴的狼,他翘尾巴的伪装瞒得过人却瞒不过动物的慧眼,只要格林一靠近,马儿就长嘶一声,抬起后腿尥他一蹶子警告他“离我远点儿!”格林不敢轻举妄动,展开凌波微步跟在后面,反正马也甩不掉他。
我听说多吉在成都读大学,也是碰巧国庆回家来,顿时有了半个老乡的感觉,亲切了很多。他的嗓音很好,高兴起来了就朗声唱上几句,看来小伙子心情不错。
“多吉,你讨厌狼吗?”我问。
“不,”多吉瞅了一眼跟在身后的格林,笑答,“我喜欢狼,我觉得他们聪明,很抱团儿,只要是狼群的一员谁都不会丢下。”
“哦?”我觉得多吉的回答里有故事。
多吉勒慢了缰绳,望着天上飘远的一朵云彩,回忆也像云一样悠缓:我小时候见过狼。有一年冬天,雪下得特别大,正是狼最找不到食的时候。我跟着我阿爸和四个阿叔从县城骑摩托回自家牧场,路过一处垃圾填埋场,远远看见雪地上有像狗一样的动物在动。一帮人就骑着摩托停在一处地势较高的路段细看——是狼,两只大狼、三只七八个月的半大小狼。这五只狼趴在一个挖土机挖出来的填埋坑边,排成纵队,两只大狼在一头一尾,三只小狼在中间,每只狼都叼咬着前面一只狼的尾巴,像猴子捞月似的牵成一串,每只狼都用脚爪死死抠抓住雪地站稳,最后面那只大狼则背对深坑趴下,把尾巴垂挂到坑里。而坑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一直在往上蹦跶。阿爸看得最真切:有只半大小狼掉坑里去了!估计这一家子狼冬天找不到吃的,公狼母狼就带四只小狼上垃圾场碰碰运气,哪知道一只小狼失足掉进了深坑里。三米多深、四五米见方的坑洞边缘尽是滑不留爪的冰雪,小狼根本爬不出来。
几个阿叔乐坏了,这正是天上掉狼皮的事。他们有的拔刀、有的抄着修车的扳手、有的抡着锁车的铁链,一路猛踩摩托车的油门冲过去,大声吆喝着赶狼!狼群急了,个个冲人龇牙,最前面的那只大公狼公然迎着铁链往摩托车上扑,一副掩护家人的样子。趴在坑边救援的母狼一个劲儿地摆着尾巴呜呜催促,坑底下的小狼更着急了,拼了死命地往上跳,却总是叼不住母狼的尾巴。五个大男人越冲越近,三只小狼也耐不住了,纷纷松嘴放开同伴的尾巴,跟着公狼龇牙抵抗。对峙中一只小狼被铁链甩打在后腿上,估计当时腿就打折了,他疼得翻来滚去地叫唤。母狼立刻就冲上来拼命护崽。大人们眼看得手,吼喊得更厉害,骑车甩着铁链上前围剿。这时候公狼发出一连串奇怪的吼声,所有狼像得了命令似的,立刻后撤,跑得远远的,钻过了围栏才回头望。阿爸当时大喊可惜,他说要不是牧民的枪支都上缴了,这群狼一个都跑不掉!
大狼在山坡上嗥叫了几声,坑里面剩下的小狼就安静下来不叫也不跳了,死死盯着围拢在坑上面的人。这时大家才发现这个坑太滑太陡,就是人也不好上下。大人们用铁链试着抽打了几下,小狼低头躲闪着,根本打不着!刀和扳手就更派不上用场了!半大的狼已经极具攻击性了,人不敢轻易下坑。不一会儿,天就暗下来,开始刮起了白毛风。我冻得直喊着要回家,大人们看雪下得紧了,只好先回去,约好明天一大早带根长大棒和绳索来打狼。
第二天一早风雪停了,地面积了厚厚一层雪。大人们全副武装再去打狼的时候,谁知坑里的小狼已经不见了。坑边几米范围内只有一层薄薄的新雪,新雪下全是狼的刨抓痕迹。坑里堆了半坑的积雪,呈一个斜面集中堆在坑的一边,坑里的雪上踩着一圈圈的狼足迹和刨痕。大人们很失望,懂行的人勘察着现场说:这群狼太狡猾了,算好了我们没趁手工具也抓不住他们的狼崽,先保存实力不跟人硬拼,趁着下雪天把小狼给救了。怎么救的呢?这就像一个填雪的工程,上面的狼群把坑口的所有积雪全部推下坑去,坑里的小狼则把雪全部堆刨在一个角落,不断踩实压紧,填积成一个斜坡,然后一圈圈助跑,顺着堆积的雪坡冲出坑去。阿爸顺着斜坡下到坑里又指着一些大狼爪印说:大狼也跳下来帮忙了,没准儿还给小狼做了堆雪示范呢。
“你说这草原上还有哪种动物比狼更聪明?”多吉讲着这故事竟然露出自豪的笑容,仿佛那是他的智慧壮举。“我就是喜欢狼!这群狼是又可敬又可叹又可怜……我的网名就叫雪狼。”他对我说,更像是在对自己说。
是啊,狼在狩猎中、领地争夺中、捍卫家族成员的斗争中个个都是足智多谋且能慷慨赴死的狼勇士。格林为了我,即使敌众我寡,也毫不畏惧,铮铮狼骨,宁折不屈。
“对了,拉登是你什么人?”多吉冷不丁儿地问道。
“啊?”我还沉浸在多吉的狼故事里呢,乍逢此问很是摸不着头脑,“什么人都不是啊。怎么了?”
“哦,没什么。”多吉微微一笑,“我也知道这只小狼的事儿。但没想到他还能回来。而且长这么大了?”多吉感慨地说。
“哦?你怎么知道的?”我一直以来对格林童年的遭遇耿耿于怀。
“狼找不到吃的,不掏羊咋活?我们这里的人已经很久都没看见狼了,以前盗猎猖獗,狼都快被打绝了,有人还剥了狼皮卖。草原没狼还叫什么草原啊。”多吉骑在马背上望着莽莽苍原有点伤感,又接着说,“那时候能看见一只狼,南卡阿爸很高兴,逢人就说起狼来过的事,结果小道消息传得快,没几天又被一些盗猎的人知道了,就在南卡阿爸牧场外面偷偷下了夹子,把公狼给打了。我还看见过那狼夹子上有好大一只被咬断的狼爪。”
我低头看看格林,黯然神伤。唉……格林,那是你的父亲。
“那只母狼和一窝小狼的死就更让人惋惜了。那几天南卡阿爸不在,偷猎的人就打着除害的名义上山投毒,完事儿后用公狼的皮去扫清地上的痕迹抹掉人味儿。母狼能闻不出来吗?阿爸回来知道后,带着牧民上山去,差点跟偷猎的人打起来!”
“哦?”我不知道竟然还有这事儿,当初阿爸却只字不提。我顿时理解为什么中毒的母狼临死都要撕碎皮毛,不让自己的皮再落入人的手里,用亡夫的味道去引诱她怎不叫她痛彻心扉?
“阿爸坚持说不能在神山上杀狼,硬把活着的小狼带了回来,但是那些小狼都吃过奶了,接二连三地死,只有一只被母狼压在身子下面的小狼估计没吃到奶,阿爸说这只狼崽能活下来就是天意。阿爸信佛,因为这件事情他一直耿耿于怀,他觉得当初他不到处说起狼偷羊的事情,就不会给这窝狼带来灾难了。”多吉一口气讲完,策马前行。
难怪那时候南卡阿爸寡言少语,问他多次总是不愿细说,对我这陌生人也有些戒心。我这时才明白了临走时阿爸对我说过的话:“……如果能救他一命,也算我对母狼赎罪了。人和狼都是不得已啊。”
我夹紧马肚赶上几步:“那些偷猎的人到底是哪里来的?是藏族人还是汉人?”我话一问出口立刻就后悔起来,如果我们是同一个民族倒也罢了,如今我作为汉人对一个藏族小伙儿如此一问,无论如何答复都将是一个难堪的答案。
“这些年来草原上来来往往的人太多了,诱惑也太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都看着眼前的好处,谁又能保证自己的民族一个败类都没有呢?”多吉的回答很客观,并没介意我的无心之失。我赶紧岔开话题:“这么说那些小狼可能是喝了奶水中毒死的?”
“估计是。”多吉回答:“唯一活着的那只被一个叫拉登的女孩子带走了。”
“拉登?”我抠着脑袋,怎么对不上号?难道找了半天又错了?
“对啊,拉登,奇怪的名字,阿爸说那个女孩儿辫子特别长,本地都很少见。唉,你要不认识她,那这狼哪儿来的?”
长辫子又对上号了,我咬着嘴唇心里直犯迷糊……
猛然间我想起了一件事儿,我留在草原照顾小狼崽的日子里,有一天傍晚我坐在帐篷外梳头,沉默的老阿爸第一次开口说话了:“藏族人晚上是不能梳头的。”
我赶紧收起梳子:“阿爸,我不是藏族人呢。”
“哦。”老阿爸点点头,“像我们草原人。”
我呵呵一笑:“那阿爸就给我一个藏族名字吧。”
老阿爸认真地思索半晌说:“拉泽(美丽的)或者洛登(智慧的)都是好名字,你选吧。”
“呵呵,懒得选了,”我调皮地笑着:“我都想要,干脆各取一个字叫我拉登好了。”
……
忆到这里我恍然大悟,没想到当初一句不经意的玩笑,认真的老阿爸却一直记在心里。我慨然感叹一声,拔掉簪子泻下一头长发,回马而立:“我就是拉登。”说这话的造型和感觉特牛特怪异,话一落音我就笑出声来。
“啥?”多吉不明白。我忙把来龙去脉告诉了多吉。多吉笑开了:“哈哈,我说姑娘家咋叫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原来是这么回事啊。不过,也亏得这名字太好记了,我才能记到现在。”多吉高兴地喊了两嗓子,又想起什么,转头对我说:“你知道我是怎么知道你的吗?”
“不是南卡阿爸说的吗?”
“对啊,可是他本来什么都不肯说的,但是我五一去看望他的时候,他拿给我一个手机,非要叫我帮他给拉登打电话,”多吉忍不住又笑了起来,“等我充好电一看,那是个空手机,什么号码都没有,名字又古怪,我说阿爸被糊弄了,他却坚持说他看人不会错。”
“哦,是个红色的手机吗?”我忙问。
“对!”
“那是我的,我把卡抽出来了,哦……”我刹那间明白了,当初我原想用什么东西去交换格林,阿爸却这也不要那也不要,只拿着手机看了看,我自然以为他喜欢的是手机,就取出了自己的卡删除了记录,送给了他,这才心安理得地带着格林走了。没想到这位质朴的老人却拿着这空手机在莽莽草原上一直等待着我的来电。我仿佛看见老阿爸的身影,在帐篷前遥望神山,口念经文、手摇经筒、怀着虔诚与期盼的心情日夜守望着平安的消息。我暗暗后悔,那时候在我的概念当中一物换一物这是城市人理所应当的做法,可在老人的心里却是一份难以用价值交换的生命的嘱托。此时想再见老阿爸的心情更加迫切,我要回馈他的信任,我要让他看到他托付给我的小狼格林——这迟到了半年的平安消息。
一位哲人说:“我们走得太快,是该停下来等等自己的灵魂了。”这是对生命最初的审视。什么时候人们开始行色匆匆,忙到不再去理解与思索,忙到不再留意身边的点滴真情……很多人叹道:要让现代人感动太难了,或许感动本身已经很难了。在这拜金主义浪潮的冲击下很多东西都变了味。人们开始麻木,开始怀疑,有了欺骗与利用,有了隔阂与交换,甚至感情与生命也不能在交换中幸免。
在草原——远离尘嚣的草原,蛮荒的大地,我找回了一件人们或失落已久的东西——生命中最单纯的感动与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