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共和国要给农民撑腰 六、挺直腰杆当农民
三中全会再做农业文章
1998年10月12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十五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
无论是在中国的党史里还是在中国的改革史里,三中全会都有着里程碑性质的特殊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召开了5次党的三中全会,每一次都使中国的改革与建设出现一次大的飞跃。而用一次党的全会专门研究农村与农业问题,十五届三中全会则是第一次。在亚洲金融危机还在冲击全球经济的时候,中国却专门研究农村与农业问题,也许有人不理解,而事实上,这正是中国共产党的英明之处。
朱镕基对此解释说:为什么我国今天有这么好的形势,经济保持高速增长,币值稳定,人心稳定,从经济因素上分析,主要是农业政策的成功,宏观调控的最大效果也正在这里。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指出:“我国改革率先从农村突破,并以磅礴之势迅速推向全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认真总结20年来农村改革积累的丰富经验,对于全党自觉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推动农村乃至全国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是的,在这20年的改革里,农村的变化最大,农村的贡献也最大,我们现在之所以有这样稳定的经济环境,物质充实,物价平稳,中国农民立下了不朽的功劳。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民为我们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农产品,让我们的米袋子满了,菜篮子沉了,餐桌上丰富了。1997年,我国的粮食产量达到49250万吨,国家粮食库存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棉花产量430万吨,肉类和水产总产量分别为5354万吨和3561万吨。走进我们的菜市场,新鲜的猪羊牛肉挂满了店铺,水产品林林总总,水果堆积如山。
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农民也令我们自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总产值以年均5.9%的速度增长,而同期世界农业增长的平均速度是1.8%,加拿大是1.9%,美国为0.7%,日本是负增长。在世界主要农产品增长总产量中,中国占一半左右。近12年里世界粮食每增加100斤,中国就占48.6斤;世界棉花总产量每增加100斤,中国就占69.8斤。中国已成为世界农产品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
1978年前,中国农产品在世界上占第一位的仅有烟叶一项,而现在,粮食、棉花、肉类、禽蛋、水产品、水果和油料均跃居世界首位。世界肉类增长的80%、蛋类增长的90%以上都来自于中国;在世界水产品总产量中,有1/4以上是由中国农民生产的!
20年的改革实践证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只有稳住了农村这个大头,才有可能把握住全局的主动权。
农村改革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制约农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因素还不少,农村工作中也还存在着许多值得重视的问题,表现在:生产力落后,主要靠手工劳动;市场化程度低,自给半自给经济占相当比重;农业人口多,就业压力大;科技教育文化落后,文盲半文盲数量较大;一些地方党的农村政策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农民的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不少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偏低,使农民收入增长放慢;农民生活水平比较低,还有几千万人没有解决温饱;城乡差别大,农村发展也不平衡。
不解决好这些问题,不仅农业和农村不能达到既定的发展目标,而且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党中央下决心,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
早在1998年9月下旬,江泽民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就指出:农村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深化农村改革的任务仍然很艰巨。实现跨世纪发展的目标,难度最大而又非完成不可的一项任务,就是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抓住农村这个大头,我们就有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动权。
有鉴于此,在我国改革开放20周年之际,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党中央决定召开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集中研究农业和农村问题,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为了使此次会议精神真正得到落实,12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把稳定和加强农业摆在首位,要求下大力气抓好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持农村稳定这两个突出问题。12月30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具体部署了1999年的农村与农业工作。江泽民总书记在会上强调:近几年农业连续丰收,农村形势比较好,但是工作上丝毫不能放松。农业面临自然和市场两大风险,农业生产上去很难,掉下来容易,必须始终高度重视。
必须始终高度重视,这就是我们对待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和态度!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目标的十大方针,包括始终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的首位、长期稳定农村基本政策、不放松粮食生产、实施科教兴农等。这一系列方针的提出,无疑将为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更为强劲的推动力。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后,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通览全文,人们从中得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坚持“三个不动摇”,即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不动摇;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作为整个农村工作的中心不动摇;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动摇。
《决定》对进一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政策措施:——农村出现的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在积极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采取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更大的发展;——我国是农业大国,要把农业科技作为整个科技工作的一个重点,努力赶上世界先进水平;——千方百计解决好农民增收问题,始终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增强全民族的水患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把兴修水利这件安民兴邦的大事抓紧抓好;——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把推广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大幅度提高水的利用率,努力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改善生态环境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也是防御旱涝灾害的根本措施;20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共产党系统总结了建国以来农村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出了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方针和政策原则,一场波澜壮阔的农村改革从此在全国兴起。
20年后的今天,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在系统总结20年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深入分析研究农业和农村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又作出了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它标志着全党对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了,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自觉性更高了。
建国后,中国的农业已有过两次大的腾飞。第一次是1952年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民拥有了自己的土地,农业生产力得到最大的解放;第二次是1979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推广,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十五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必将有力地指导和极大地鼓舞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开创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中国的农业将因此出现第三次腾飞!
30年延包:一颗长效定心丸
河南省孟津县白鹤镇鹤南村村民陈金生和村里签定了土地延包30年的合同,他高兴地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次定下合同,睡觉都感到踏实。今后,我要使足劲打井、施肥,种好田。”
像陈金生一样,1998年,全国绝大部分农民签定了土地延包合同。他们无不兴高采烈地说,土地延包稳定了土地使用权,给农民吃下了“定心丸”。
从小岗村农民自发分田到户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推行。最早定的承包期为3年,1984年的中央1号文件决定将3年延长到15年。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土地调整随意性大,地块调整过频,还有一些地方以“两田制”为名,把农民手中的承包田收回发包,加大了农民负担,严重影响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的稳定。随着各地第一轮15年土地承包临近到期,一些地方人地矛盾尤为突出。党中央在广泛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顺应民意,决定将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并明确提出,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
为什么要延长30年不变?十五届三中全会认为:家庭承包经营既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又符合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不仅适应传统农业,也能适应现代农业,必须长期坚持。
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只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下来,农民才会有长远打算,才肯在自己的地里修渠打井,整地施肥,增加投入,提高产出。只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下来,产权明晰,管理规范,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土地流转机制才能真正建立起来,促使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进一步分离,解决“有地不种”和“没地可种”的矛盾。
30年不变,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是党和政府对土地承包关系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的郑重承诺,是一颗实实在在的长效“定心丸”。
政策稳,民主顺,各地普遍成立了延包领导小组,下村组,查民情,因地制宜地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由于土地延包延长了承包期限,稳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敢于向土地投入。河南省平顶山市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从1996年初就开始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目前已基本完成,近两年,当地每年新增机井在4500眼以上,是往年的2倍多。
土地第二轮承包不单单是上一轮土地承包的简单延续,而是一个提高和完善的过程,从而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以市场为取向的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并将有效地推动农村生产关系得到进一步调整。
土地问题,是农村最敏感的问题之一,因为它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对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民来说,土地仍然是他们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宣布继续稳定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并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农民吃了定心丸,心里踏实了,方向明确了,种田的积极性也将因此而再一次的高涨。这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向农业倾斜:给种粮人实惠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源。没有稳定的粮食生产,也就没有我们稳定的生活。马克思告诉我们:“食物的生产是直接生产者的生存和一切生产的首要条件。”
但是,长期以来,我们虽然一再强调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农民则是农业的基础。没有农民的支持,就没有农业的发展;没有农民的积极性,就不会有农业的大丰收。因此,我们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增加粮食产量,关键的措施便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以此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正如李鹏委员长强调指出的:“促进主产区发展粮食生产,必须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的积极性。核心问题是提高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简单地说,就是要给种粮人实惠!
无需讳言,我们曾经忽视过农民,甚至亏待过农民,以至改革20年来,中国农民虽然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稳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但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越来越下降,城乡差别越来越大,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也越来越显著,这已在一定程度上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成为影响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的障碍。不改变农产品价格偏低、农民收入不高的状况,中国的农业生产便很难向前继续发展。为此,在1997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五大会议上,便把增加农民收入提到了突出的位置。在九届全国人大会议上,中国政府又明确宣布,要在财政、信贷、科技、教育等多方面向农业倾斜,从政策上、资金上、舆论上扶持农业。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先后就着力抓好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持农村稳定这两件关系全局的大事进行了强调与部署。
在具体工作里,党中央和国务院又制定了一系列有益于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与措施。最突出的便是配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并制定了严格的收购纪律,严禁压级压价和超标准扣水、扣杂等克扣农民的行为,农民的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除此之外,国家和地方财政都相应地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比例,信贷部门增加了对农业的信贷额度,有关部门也都加强了对农业的支持与扶持。
但是,由于过去欠账太多,加上农产品流通体制不顺的矛盾还没有完全解决,工农业产品剪刀差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因此,增加农民收入还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有统一的思想认识,把增加农民收入提到“保持我国经济增长的后劲、增强我们抵御各种经济风险的能力”的高度,又要有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要增加农民的收入,必须“加法”“减法”一齐来。“加法”就是从多方面入手,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减法”则是减轻农民的负担。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稳定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粮食这一特殊商品的宏观调控,保护农民积极性,保证供给和价格基本稳定。”强调“必须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同时又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实行农林牧副渔并举,并且把发展多种经营同支持和促进粮食生产结合起来,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要增加农民的收入,就必须建立有利于促进增产增收的价格机制。为此,政府要加强对农业的宏观调控和扶持,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保证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幅度快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升幅度。具体地说,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保护价运行支持系统,使保护价真正起到保护农民利益的作用;二是要逐步缩小粮食定购价与市场价的差距,注意保护农民的经济效益;三是要注意调节工农业产品比价,抑制通货膨胀,建立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申报和监控制度,规定经营部门法定利润率,把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的涨幅控制在主要农副产品价格涨幅之下,对已扩大的价格剪刀差,要采取其他措施逐步给予补偿;四是要政府调控价格时正确处理多数人与少数人的关系,首先要着眼于9亿农民的利益,在这个前提下,考虑城镇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采取适当措施给予照顾,不能片面强调部分消费者的情绪和要求而忽视了广大农业生产者的收入。
增加农民收入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就靠一两项政策或一两种措施就能完全达到目的,其中农民自身增强市场意识、提高科学种田水平也非常重要。总的来说,我们只有通过多方面、长时期的努力,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提高农村效益,才能保持农村的稳定和农民的收入稳步增长。具体如建立健全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帮助农民排忧解难,组建产供销或贸工农一体化组织,以拉长农业生产的“链条”;支持农民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建设小城镇,发展乡镇企业,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等。政府方面,建立新型宏观调控机制,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包括制订政策法规,加强监督管理,以保证农民利益不受侵犯;建立风险保障机制,以分散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建立新型农业发展支持体系,引导社会投资,以保证农村基本设施建设与农业科学研究等。增加农民收入不仅关系到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农村小康目标的实现,而且关系到扩大内需、开拓国内市场战略方针的落实,关系到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