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积沙成滩 “防火墙”失效了
正当流沙镇案有了一定突破之时,吕华来到汕头。
12月1日上午,在听取了马森和专案组长刘崇善对流沙镇案的汇报后,吕华神情严肃,提出了对潮普涉案人员的3个不能放过。他说:“第一,犯罪链条上的不法分子和与骗税分子相勾结的相关人员不能放过;第二,涉及案件中的领导干部不能放过;第三,干预、阻碍执法的领导干部不能放过。”吕华同时指出,“对主动交代问题的,主动退赃的,可以从宽处理。”
吕华说,流沙镇案是地方政府操纵骗税的典型,一定要把案件的来龙去脉查清楚。对涉案人员一定要严惩。
流沙镇政府操纵骗税的手段之一,就是拆除国家为了防止骗取出口退税而设置的“防火墙”。
这个“防火墙”就是“预缴税款”。
国家为了防止骗取出口退税,要求出口货物供货企业在销售货物给出口企业之前,应先按增值税税率( 17 % )的40 %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由税务机关开具“出口专用发票缴款书”,简称“专用税票”。出口供货企业按季度根据规定计算应纳增值税,实行多退少补。如果有生产能力、真实出口的企业,一般也应当缴纳这部分税款;如果是虚假企业,为了骗取出口退税而假冒出口,一旦被查出来,预交税款就不能退回,等于增加了骗税成本,等于额外增加了巨大的风险。流沙镇政府给出口企业提供贷款,实际上是降低了退税的门槛,减低了退税的成本。国家为防止骗税设置的这道“防火墙”,却被流沙镇政府以向虚假企业贷款的形式轻易地破坏了。
林有是怎样戳穿黄小士谎言的呢?
1999年5月,黄小士曾经问过林有骗税成本的事,而且还作了记录。为了让黄小士能把这个复杂的问题搞明白,林有还在一张公文纸上为黄小士算了账,计算了黑市外汇和银行正常外汇牌价的差额、最低税负、购入进项发票和报关费,等等,并写上“仅供参考”字样。
事实证明,黄小士对向虚假企业贷款之事清清楚楚。同时也说明,黄小士到迎宾花园后提供给工作组的笔记本是假的。那么,他一定还有真笔记本没交!
黄小士被带走讯问后,他的办公室随之被贴上了封条。
专案组直奔黄小士的办公室。检查的结果令人惊喜:他的34个笔记本整整齐齐地码放在他办公室套间的资料室里。检查人员从其中的一个笔记本里找到了林有讲给黄小士听的骗税成本核算。
于是,黄小士对骗税没有主观故意的谎言终被击破。
专案组进攻的流沙镇案的另一个侧翼是财政所副所长何陪共。
何陪共一开始也是避重就轻,否认政府参与骗税的事。经过一个月的较量,何陪共扛不住了。他承认了1999年总公司给骗税分子提供贷款的事实,他手里还保存着约20份给骗税分子贷款的合同,受用的主要是江极岛等三四个人。这些合同就在何陪共的办公室里放着。
至此,五号专案获得重大突破,流沙镇政府涉嫌操纵骗税已经昭然。
几天之后,何陪共还交代了另一个涉及政府腐败的重大问题。
原来,黄小士在被工作组叫走前,将镇里的“核心机密”交给他的铁杆儿何陪共保管。何陪共将这些机密材料藏到了他的连襟家。何陪共交代后,立即给其妻打电话,要她配合工作组交出资料。这些资料记载着什么内容呢?
这些资料记载着从1995年开始,流沙镇利用假工程预算等款项向上面送礼的内容。
黄小士在后来的供词中说:
1995年至2000年违规筹集资金,用于春节和中秋慰问送礼770多万元。其中,1995年利用假工程预算筹资130多万元用于1996年春节,1996年利用假工程预算筹资150万元用于1997年春节,1997年利用假工程预算筹资150万元用于1998年春节,1999年春节期间动用临时财政户头150万元,2000年春节动用临时财政户头160万元。
1995年~1999年筹资都是经过流沙镇书记会和联席会研究的。1999年和2000年的都是由财政所陈某某和何陪共提出,我请示黄直军同意的。筹集这些资金的目的是用于每年春节和中秋节时某有关单位、某某班子领导,以及其他一些上级领导慰问送礼。
……
这些交代说明,一个乡级小镇的官员们为了护官养官,在5年的时间里,送礼竟达770万元!流沙镇的官员用这些钱滋养着自己的权力,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动摇着流沙镇本来就脆弱的地基!
得悉何陪共交待这件事情后,黄小士的精神堤坝坍塌了。专案组的一位负责人回忆说:“黄小士听到这个消息后,非常紧张。因为没有其他帮助自杀的工具,黄小士拿写材料的笔在自己的脑门上使劲戳了一下,留下了黄豆大的伤口。因为及时被制止,没有再发生其他意外。”
“后来,黄小士在一张纸上写了一些字,内容是‘人心难测,苍天无眼。善有善报’。我们对黄小士进行了讯问,问他写这些字是什么意思,但他不说实话,说只是随便划划而已。我觉得不是的。我猜想,‘人心难测’,很可能指的是何陪共,他觉得何陪共是最靠得住的,材料放在他那里是万无一失的,结果问题就出在他那里。‘苍天无眼’,可能指的是他自己认为对流沙做了很大贡献。流沙镇政府大楼盖得非常气派,连围墙都贴着马赛克。我们在搜查他的笔记本时,发现黄小士的办公室很大,一共有4间,中间两间明屋是办公的,桌上放着监视器,一边是会客室,一边是资料室,比厅级甚至省部级干部的办公室还豪华。他觉得他对流沙有贡献。然而,我们清楚,流沙镇经济根本不行,他盖楼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善有善报’,他认为对流沙办了事,应该有好的结果。后一句‘恶有恶报’他没写,要是写了的话,估计也是对着何陪共的。”
黄小士为骗税企业提供贷款,是不是得到好处了呢?刘崇善说:“我们追问时他不说,但后来揭阳市纪委的同志讯问他的时候,仅一个晚上他就交代了50万元。”
专案组又向何陪共追查前几年总公司支持企业骗税的情况。何陪共说,1998年没搞,但1996年和1997年搞了。当专案组追查证据时,何陪共说,资料全烧了。专案组负责人说,烧了资料就建议司法部门加重你罪行。于是,何陪共说,资料就在他的办公室。调查表明,1996年和1997年两年,总公司共为江极岛、许楚波、陈林强等人骗税提供贷款1600万元,这些人除骗税外,还虚开增值税发票21.6亿元。
为立功赎罪,何陪共还供出了与财政所陈某、郑某挪用公款50万元的事,其中何陪共分得17万元。
林有除指证黄小士对骗税有主观故意外,承认自己曾向流沙镇委镇政府提交了支持出口产品供货企业的建议。黄小士大笔一挥,同意让流沙镇财政所按出口供货企业实际入库税款金额,分别给予服装企业19.5%、机电企业14.5%的镇级财政补贴,同时还决定按此数额给城区中心分局0.5 %的补充经费。
实际上,这些补助是镇政府给虚假企业的回扣,以刺激这些企业“再生产”。
当然,这个决定是经过“集体讨论”。不仅仅是这个决定,所有具有风险的决定,黄小士都要召集镇委镇政府领导开会,形成文件,以免日后把账算到他的头上。当然,文件上的话说得都冠冕堂皇,从字面上是看不出来的。
林有说,之所以要求对虚假企业进行补助,是因为当时上级和镇政府下的税收任务太重。林有最初到分局任职以后,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对分局所辖管部分企业进行了一次全税源调查。调查的范围涉及服装行业、水电行业和专业市场个体税收。结果表明,城区中心分局每年实际税源也就5000万元左右,约占每年市局下达任务的60%~70%,也就是说,城区中心分局要想完成税收任务,必须另想办法。于是,急于干出点成绩的林有和黄小士等人走到了一起。
一位办案人员说,林有这个人本质不是很坏,交代问题还算痛快。中心分局的公章没有专人保管,就放在他的抽屉里,部分税收缴款书上的章是不是他盖的,他记不起来了。但他说,只要盖了章,他愿意承担责任。林有之所以堕落,除了没有把握好自己外,与环境和任务压力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