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得承认突然站立造成的体位性低血压显然还是极大地限制了我的思维能力,因为我下意识地回答道:“格物致知。”
“格……子?”协警同志铜铃般的眼睛在0.01秒之内就变小了。
我苦笑了一下。我很想向他解释一下,因为谁也不喜欢被人当怪物,我当然也不例外。
但一个强有力的因素让我决定放弃。因为我现在有更低层次更基本而且必须满足的动物性需要:我的胃蛋白酶和胰脂肪酶急需合适的工作对象。说的更通俗一点,那就是我饿了。
我顾不上回答协警同志的问题,跳上车,飞速地逃离现场。
很快,我给自己的胃蛋白酶以及胰脂肪酶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对象——一大块闪着油光鲜嫩可口的牛排。
一定要大,鲜嫩油腻与否其实没那么重要啦,我简直有些恼火自己过于丰富的想象力,因为这时候一个极端邪恶的想法无法抑制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一块牛排和一只人胳膊有多大的不同,特别是牛排不那么新鲜油腻、香味四溢的情况下?
很多生物水分占个体总重量65%以上,人和牛也不例外,水这部分是毫无区别的;哺乳动物骨骼占体重的20%左右,骨骼中又有三分之二是无机盐,这部分也毫无区别;占人体体重2%以上的糖分以及10%以上的脂肪区别细微;区别最大的可能是剩下百分之十几的蛋白质吧。
80%以上一模一样,我迅速得出了专业的答案。何况所谓不新鲜就是腐败的进行时态,而腐败以蛋白质分解为主,也就是说它们还会进一步趋同,直到尘归尘,土归土,它们就没有任何不同了。
80%以上,这么高的比例?
我不禁敬佩起自己来,古时高僧说红粉骷髅与我何差,现在我说,牛排腐尸与我何差。
一股从胃底泛出的酸水从根本上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好不容易压住反胃后我不得不承认我和高僧之间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我只是基本能做到“牛排腐尸与我何差”而已。
你需要运气的时候,它从来就不会出现。运气总是与我们法医捉迷藏。我带回的东西没有提供给大家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最先让大家失望的是那个烟头。聪明的冯伟城看了烟头的牌子后先去做了一番调查,村里喜欢“阿诗玛”的人都被他做了一番排查,最后发现烟头是村支书看热闹时留下的。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安慰自己,没什么,就算在烟头上提取到dna,我们暂时也没有比对对象。
接下来打击我们的是塑料袋上什么也没找到。塑料袋被放在熏蒸柜里熏了大半天一个指纹也没有。这种黑色塑料袋产量极大,也没什么牌号可言。这说明犯罪分子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
死者的指纹也查不到任何记录。很显然死者没有任何犯罪记录,这不知道是令人欣慰呢还是让人遗憾。更糟糕的是我们在失踪人口中也没有查到死者是谁。
等,我等。
等待时机也是一种能力。
尸体的其他部分总会出现的,我坚信。
果不其然,我们陆续收到了凶手送出的“大礼”。两个礼拜之内,被害人的其他尸块被陆续发现:它们分布在28公里的范围内。现在,它们已经被收集在一起,放在解剖台上。
要想判断尸块是不是一个人的很简单,只需比较一下断裂口是不是能够吻合就行了。这有点像搭积木,不过这个积木可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搭的,没有相当强的心理素质,你根本干不了这事儿。想想那些腐臭的、破碎的尸块一片一片地堆在那里,你还有勇气将它搭成一个完整的人体吗?而且有些案件,比如说爆炸案,这个手段很可能就不那么灵了。偏偏爆炸案更有必要搭积木,不单是为了让死者有个全尸,更重要的是要判断爆炸物的摆放位置。那绝不是一个让人愉快的工作。
现在摆放在一起的尸块曾经杂乱无章地分布在城市的从东到西两端,28公里还只是直线距离,要是按道路里程算,还要远得多。凶手必须有一个交通工具。没有人能提着100多斤的尸块走这么远,就算空手,28公里步行也要6个小时左右。
面对这些尸块,我感叹凶手对解剖的精熟:他甚至把形状极不规则的胸椎都用刀整整齐齐地切开了。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我自问自己未必能做到这一步。无论是我做外科医生还是当法医的职业生涯中都没有机会做这样的解剖,因为这样做唯一的结果就是把人变成两截。
遇到高手了,我心跳加快。
极高的高手。
死者是一个30岁左右的女性。别人说岁月刻在脸上,法医却认为岁月刻在骨头里。年轻人我们往往根据腕骨的发育程度来判断死者的年龄,如果是成年人,更多是根据耻骨吻合面来判断。从耻骨来看,死者显然是名成年人。另外她曾经生育过:怀孕在她的腹部留下了妊娠纹,子宫颈口也变成了“一”字型。
她的家人不报案吗?奇怪。
她的左臂上被整整齐齐地剜去了火柴盒大小的一块。犯罪分子在掩饰什么?一个疤痕、痣还是文身?抑或他只是在故布疑阵?我不知道。
暂时我们还不知道受害人的长相:她的头还没找到。
薄薄的毛衫似乎还抵御不住春寒料峭,但一只鸭子已经在村边小河里戏起水来。几个孩子在河边小路上追逐欢笑,跑在最前面的孩子突然停了下来,他看见河中央一个球形物在漂浮跳跃着。
“皮球!”孩子们欢呼了起来。
两个孩子跑到了河边,试图用树枝把皮球捞上来,无奈皮球离河岸太远,他们的手又太短,另一个原本在原地看着的男孩突然向下游跑了过去。
在下游的拦水坝,宽宽的河流在这里突然变窄而且湍急起来。眼疾手快的孩子一把抓住了皮球,得意地向同伴们炫耀着。
那是一个泄了气的皮球,球在小路上欢快地跳跃起来,腾起一阵小小的烟尘。不懂足球的基本规则似乎完全不影响孩子们的快乐。
可这单纯的快乐被莽撞的一脚破坏了:皮球被孩子踢到了路边的坡下。一个孩子冲下去准备拣起皮球,他的手刚刚碰到皮球,意外发现坡底还静静地躺着一个球,这个球被塑料袋包着。塑料袋刚一打开,一声尖叫打破了村落的宁静:那是一个人头。腐败的人头。很快这个人头被送到了法医室。
当这幅人骨拼图最后完成的时候,我明白了死者是被人掐颈导致的死亡,作案人手劲不小,不仅在死者颈部的肌肉留下了点点的出血斑,还导致了死者舌骨的骨折。
但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死者的脸皮被人完整地切了下来,挑染过的披肩长发下,死者眉弓以下所有的皮肤都不复存在,眼轮匝肌和牙列都令人窒息地裸露着。
做法医最起码的心理素质是要敢于直面死亡。为了真相,我绝不忌惮把解剖刀切入人体。但面临如此令人发指的惨状,我还是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我不知道死者是谁,我也肯定不认识她,我甚至看不出她生前从事着怎样的职业,但是这一点也不影响包括我在内所有在场人的巨大悲痛乃至于愤怒。罪犯肆无忌惮展示着对“生命”最大的无视和践踏。
没有人愿意继续目睹这一惨状,我也不例外。但驱使我继续工作下去的却不仅仅是作为法医的责任,还要包括作为一个人,一个普通人面对这种人间悲剧时对自己良知的拷问:面对这样的惨状,你能做什么?我想每个人都会这样问自己。
胸中虽然澎湃着难以名状的情愫,但我还是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出人意料的是,凶手切除面部皮肤的刀法杂乱无章,和分尸的手法判若两人。我无法解释原因。解剖结束的时候我只剩下一个念头:这个凶手究竟还是不是人,他是不是爹生父母养的?
平复了一下情绪后,直觉告诉我,这个案件或许和两性情感有关。直觉是有点玄妙的东西,它在多年工作中慢慢形成,似乎和经验有关,又似乎和经验没有必然的联系。我很难说明此刻我产生直觉的准确原因,如果你非要我解释,我只能说这个案件似乎表现了某种对女性的仇恨,在这个充满了痴男怨女的时代,很多案件和两性情感有关,这种案件我们太司空见惯了。
但这个直觉是否准确,不得而知,我只知道,现在的我离案件告破还很远很远。
这让我刚刚平复了一下的心情又烦乱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