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忘记一个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以为你在努力地忘却,但你所做的其实只是收藏。倾尽一生你所能做到的也许只是将那个人、那些事深藏在内心的一个角落,就仿佛它从来也不曾出现过。但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那个人,那些事,又会意外地出现,一如刺破长空的流星,在你的心里尖锐地划过,留下一片璀璨,和一些微小的疼痛。

但减少和一个人的联系却没有那么困难。你需要做的仅仅只是让自己忙得喘不过气来,并且删除手机上那个储存已久的号码,希望那一串其实毫无规律的数字在时间的大幕下渐渐地模糊起来。有趣的是,时间是作为法医的我寻找真相时的天敌,却是我希望忘却时唯一可以依靠的神灵。

在时间这个永恒流逝的神灵的帮助下,一切都如我所愿般发展,某个夏日燥热的午后,面对着一张一直不曾搬走的办公桌,我忽然想到,我努力地去忘却,但其实,关于她的一切,我又还能记得多少呢。那张笑脸曾经天天出现在我的面前,但现在,她笑起来时眉毛会弯到怎样的程度,嘴角又是如何上挑的我已经记不起来了。

我摇了摇头,不愿陷入这些无意义的空想,正想找件事情让自己忙乱起来,却听见电话铃响了起来。

这个时候能有案件简直太好了,我欣喜得几乎跳了起来。

打来电话的是中山路消防支队。法医和消防队打交道并不是新鲜事,特别是火灾涉及人身伤亡的时候。不过,消防队在整个刑侦大队技术中队里有着“证据终结者”的美名,一提到消防水龙和灭火泡沫对各种证据的毁坏,技术中队的每个人都有倾诉不完的遗憾和无奈。不过这次我的运气却出奇得好——消防队是去过了,但火却没有烧起来。

说奇怪也不奇怪,没有起火也叫来了消防队是因为小区居民闻到了煤气泄漏的气味,但散发出呛人煤气味的三楼却怎么也敲不开门,邻居们生怕起火爆炸,于是就打了火警电话。

这就是为什么首先赶到现场的是消防队而不是我们的原因了。消防队应对这种情况是早有预案的,他们很快用液压剪破拆了三楼防盗窗,进去一看人早没救了,但显然不是煤气中毒引起的,于是联系了我们。

很快我提着沉甸甸的工具箱赶到案发小区,消防队的兄弟们拦住我,说一坛煤气泄漏得光光的,至少还要两小时才能安全进入。之后,他们就呜呜地拉着警笛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傻乎乎地站在楼下,不走不是,走更不是。我还得防止有人误闯有爆炸可能的危险区域,这可是消防支队临走派下的活。

消防队员走得太快,我站在楼梯口还有些晕晕乎乎的。这防止有人误闯危险区域的活儿听上去不像是我干的啊?唉,算了,我可以理解为我正在保护现场防止被人破坏。很“阿q”地这么一想,我宽心多了。可这两个小时真不是好待的。光是热也就罢了,听说煤气泄漏有起火爆炸的危险,围观的居民早把我围了里三层外三层。见我是这里唯一穿警察制服,却傻站着不干活的人,难听的话来了。

“嗨,你看你这么大个儿站着跟堵墙似的,提着这么大一工具箱站在门口不干活算是怎么回事啊?打酱油走错地方了?”一个洪亮的声音突然响起。他话音一落,三三两两交头接耳声瞬间变成了哄堂大笑。

说实在的,这冷嘲热讽比夏季的酷暑更让我觉得烦闷。不过我没回嘴,也没有苦笑,看着说话的大伯汗湿的背心下隐隐透出的一圈圈白花花的汗渍,我很体谅他急于回家乘凉的心情。

现场老这么封锁着,不让他们回家也不是个事呀,我等不及两个小时就走进了现场。虽说窗户早已经被消防队员打开,房里的空气已经不足以致命,也不至于燃烧爆炸,但还是说不出的难闻。那不是法医惯常而熟知的尸臭味,而是某种化工原料的气味。

本来日用的液化石油气是没有任何气味的。可为了让人更能警觉到泄漏的危险,生产厂家为液化石油气也就是咱们通常说的“煤气”加上了这种奇臭难闻的“硫醇”。硫醇和黄鼠狼释放出的气体成分完全一致。

正是这股气味惊动了邻居,邻居才报的警。

我一走进卧室,算是知道火警干嘛跑这么快了。一家三口死于非命,这是灭门惨案啊!

死亡两人以上的属于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六个字仿佛滴着血的石头,一个一个地敲在我的心头。

不行,既然是重大刑事案件,我一定要仔细仔细再仔细,现场的一切细节都不能遗漏。等把现场所有门窗都巡视了一遍后,我发现真的应该感谢刚才被我腹诽了一下的消防支队的兄弟们。完整的防盗窗加上坚固的防盗门,如果不是他们用专业的液压剪破拆防盗窗,打开了大门,就凭我,拿把颅骨锯慢慢锯钢筋,只怕锯到明天也走不进这个大门。

确定防盗门窗没有被撬动的痕迹后,我苦笑起来,难道又是密室杀人案?老天这次又在和我打什么哑谜呢?我不禁低头冥思。

其实门窗没有被破坏,凶手也能进出现场还是有很多可能的:1.凶手拥有钥匙;2.凶手本来和受害人认识,是受害人打开的大门;3.凶手和受害人不认识,是凶手骗开的大门;4.闷热的天气导致屋主没有关上大门,凶手乘虚而入。

虽然这的确是一条线索,但我还是什么也确定不了,只能继续在现场寻找蛛丝马迹。

另一个重要的线索是煤气泄漏的源头——那个再常见不过的灰色煤气罐。它现在正静静地躺在客厅里。但客厅显然不是它应该待的地方,何况,煤气坛的减压阀上还带着一段明显刚刚被剪断的煤气管呢。

被剪断的煤气管的另外一端应该在灶台下吧。走到厨房蹲下腰,我果然摸到了煤气管整齐的断口,我的眼前似乎出现了一个透明的影子,他弯腰剪断了煤气管又一阵风似的把煤气罐拖到了客厅。

凶手到底是要干什么呢?利用煤气中毒杀人?这解释不通。三名死者的死亡原因并不是煤气中毒,没有人能第二次被杀死,对已经死了的人再去开煤气没有任何必要。纵火焚尸毁灭证据?那他最后为什么又没点火呢?所有人都已经被他杀死,再也没有人能阻止他了呀。还有,奇怪的是除了灶台下剪断的地方,煤气管在减压阀附近还有第二个断口,这有点画蛇添足。

从灶台处剪下的煤气管断端利落整齐,而减压阀附近的破口却凌乱粗糙,我抚摸着煤气管的破口,心里不禁一阵狐疑。

是两人以上作案吗?这比较合理。三人被害啊!我长得算是牛高马大的了,但别说三个人,就是三只鸡放在这里给我杀,我也得忙得鸡飞狗跳。

凶手慌乱了?

这也很正常。没有谁能和三个死人待在一个房里还不心里发毛的,除了法医。

我真的只有苦笑了。

当然这些推论都是建立在我确信死者另有死因,和液化石油气毫无关系的基础之上。请原谅在这里我必须得用“液化石油气”这个有点拗口的称呼,而不是大家比较熟悉的“煤气”或者是“液化气”。严格说来“液化气”是包括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两种产品的,前者是石油工业的副产物,而后者是从大自然中开采出来的,两者化学成分完全不一样。用不那么严格但好理解的说法是:你们家用的是煤气坛子,那多半是液化石油气,如果是管道煤气,则多半是液化天然气。

化学成分不一样当然理化性质和毒性都不一样。有趣的是液化石油气比空气重而液化天然气比空气轻,换句话说,如果家里煤气坛子泄漏了你应该站直了腰去检查,而管道煤气漏了,你应该猫着腰去检查。

而你绝对不敢相信的是,液化天然气无毒无害。

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如果你家里用的是管道煤气你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事实上,老百姓甚至专业医生嘴里的“煤气中毒”是个很含糊的概念,在我们法医的眼里它至少可以分成以下四种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都完全不同的中毒:液化石油气中毒(液化石油气是可以直接引起中毒的)、液化气(包括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燃烧不充分导致的一氧化碳蓄积中毒、液化气燃烧产物二氧化碳蓄积中毒和液化天然气浓度过高导致的缺氧(液化天然气虽然无毒,但也不能供给呼吸)。

对法医而言,不同的死亡原因代表着不同的检验方法和不同的尸体现象,是绝对不可以混为一谈的。

比如说,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燃烧都需要大量的空气:一份液化石油气或者液化天然气燃烧都需要30倍以上体积的空气。因此,老百姓或者医生嘴里的“煤气中毒”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通风不好,液化气燃烧不充分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或者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蓄积中毒。

而一氧化碳中毒造成的意外死亡,死者通常会由于一氧化碳的蓄积,皮肤甚至内脏都呈现出粉嫩娇艳的红色。我对这种红色非常熟悉,只看一眼尸体就能对死因判断个八九不离十了。

有时候我很悲哀地想,这也许是做法医和做医生最大的不同或者说是无奈了:做医生,你的知识是可以对抗死神的;而做法医,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悲剧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发生。

现在这桩灭门案中的三位死者死因显然不是煤气中毒,就算不是法医也能轻易地猜出他们的死因,他们都被胶带纸一圈又一圈地缠住了口鼻,最年轻的那位女性头部甚至还被两层塑料袋紧紧地缠了起来。

死亡原因:窒息。死亡方式:他杀。是谁,又是怎样的深仇大恨,才导致这惨绝人寰的灭门惨案发生呢?

痕迹组还没有来,我还可以好好地看看现场。

三名死者倒伏在不同的房间,分别是年轻的女性、男性长者和一名女性长者。客厅的电话线被拔下。这说明凶手掌握了场面主动,完全可以为所欲为。

除了三具尸体、煤气罐、拔掉的电话线这些最明显的证据外,现场还有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房间有翻动的痕迹,比如说客厅电视柜的抽屉是打开的,那是个装家庭常用药的抽屉,一些药物被散乱地扔在了地上,茶几不在原来的位置,旁边地上还有一个被打破的茶杯。卧室的大衣柜也有类似现象,大衣柜内的衣物被凌乱地扔在了地上。通常这种情况提示凶手的作案动机很可能是谋财,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谋财演变成了害命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是盗窃、抢劫等劫财型犯罪,案犯又是如何轻易地打开牢固的防盗门的呢?

我站在一片狼藉的现场,脑海里慢慢浮现出女主人打扫房间擦拭汗水时幸福微笑的样子。

她几近透明的身影出现在客厅的茶几前面,又好像被一阵风吹散一般,倏地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是舍不得离开吗,还是有什么想要告诉我呢?

我蜷在自家的沙发上,如同一只折翼的飞鸟。

思考问题时我喜欢这样放松的姿势,它可以让我对外界的感知减少到最少,而将注意力集中在飘忽的思绪之中。眼下的案件让我觉得有些奇怪,很多线索都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我需要集中精力把所有线索串联在一起再想一遍。

很大程度上,案件侦破的过程如同一个拼图游戏。现场中找到的每一个证据,案件中的每一个线索都如同拼图游戏中的一个碎片,如果它们都被放对了位置,整个案件的经过就如同一幅线条流畅的画卷。但案件侦破和拼图游戏最大的区别是,你不可能一次得到所有的碎片,甚至有些碎片你永远都无法得到了。

现在比第一次去现场时我们手上已经多了一些碎片:足迹证明凶手只有一个人,虽然一个人连续杀死三个人还不惊动左邻右舍,这似乎是武侠片的情节而不是现实,但伟城对结果颇有信心,我也亲自去看了现场提取的所有足迹,凶手确实只有一个人。

但有些碎片我们还没有找到,其中有一些是有可能找到的,我们正在倾尽全力。受害人身份已经确定,分别是儿媳、婆婆和公公,刑侦队正在全力查找家庭中另外一名成员儿子的下落。这个现在还未出现的儿子暂时不能排除在我的嫌疑犯名单之外。

而另外一些碎片,我们永远也没法拿到了。案犯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作案后他仔细清扫了现场,现场找不到他的指纹。

必须面对一些永远缺失的碎片,是刑侦工作不得不接受的现实。我揉了揉隐隐发痛的太阳穴。

但最让我头痛的还不是这些缺失的碎片,而是我隐隐觉得一些碎片被我们放错了位置。整幅案件的图像没有“流畅”之感,但我又说不清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哪块拼图被放错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