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隋唐五代十国官制 第三节 五代十国官制

五代十国(公元907—979年)是连结唐、宋两大王朝的五个小朝廷和十个割据政权。五代指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除后唐建都洛阳外,其余都建都开封。十国指吴、南唐、吴越、闽、南汉、楚、南平、前蜀、后蜀、北汉。除北汉在北方,其余九国都在南方。

五代设官,大体沿用唐制。三师三公为加官。行政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在唐代,特别是高宗以后,凡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为职衔,不是正式官称,直到五代后晋才正式升为正品,从而正式确立了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首脑的宰相体制。三省六部、御史台、诸卿监的设置变化不大,惟不如唐朝之全。唐后期宦官权力很大,五代宦官势力有所削弱。后梁不用宦官掌枢密,改枢密院为崇政院,设院使,任士人,备皇帝顾问。后唐恢复枢密院,设院使、副使。后唐庄宗时候,用武臣为枢密使,从此,文事任中书,武事任枢密。枢密使分宰相事权,有“枢相”之称。五代以“使”名官的现象相当普遍,据《五代会要》所记,有30多种。重要的是三司使。唐代管理财政的使职很多,顺宗、宪宗时候,曾一度将户部、度支、盐铁转运三使合为一个部门,称“三司”。凡任三司使者,同时任相,称“计相”。后梁设建昌院掌财政,置判建昌院,或建昌宫使。后改租庸使。后唐时候恢复三司使,财政大权仍归于三司。三司使作计相,与中书、枢密并重。地方重要的是节度使。节度使都有亲兵,称“牙兵”。牙兵由都押衙(或牙)、押衙统领。在朝代的更迭中,节度使起重要作用。地方仍分州、县两级。州设刺史,县设县令。重要的城市设府。军事要地设大都督府。此外,还有一些地方设军,成为一级行政机构。

五代军队分寄于方镇,京师惟用禁军。后梁建国,朱温以其牙兵改组为侍卫马步军,定为六军。六军名号多有变更。统六军者称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又有厅子都(都,是军事单位),为亲军一支,负责帐前宿卫,由都将、都头统领。后唐亦设侍卫亲军,为中央禁军之一种,由侍卫亲军马步都指挥使总领,其下分置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分领马军、步军。后晋废除六军诸卫制度,禁军完全纳入侍卫亲军系统,由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侍卫马步军都虞候统率。后周时禁军又分为殿前司和侍卫司两个系统。殿前司统殿前诸班。殿前诸班是由现有禁军中选拔出的精锐组成,同时又招募国内勇士,加以充实。设殿前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等官。侍卫司有侍卫亲军马军、侍卫亲军步军,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史、都虞候分掌。总领禁军及统率出征各军的最高指挥官是殿前都点检。赵匡胤即以此职策动兵变,黄袍加身,取代后周,建立了宋朝。

十国官制也效仿唐朝。各国一般都设有省、台、寺、监等机构,官名有平章事、尚书、侍郎、枢密使、翰林学士、御史、郎官等。有的还设有丞相,有的不称丞相,而称参知政事、参相府事。地方州、县仍设刺史、县令,上面也有节度使等。

总之,五代十国大多由方镇起家。当时有一句话可以概括这种情况:“天子,兵强马壮者当为之”(《旧五代史·安重荣传》)。新朝皇帝及其官僚骨干,往往就是昔日最有兵权的节度使和他们的幕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