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天竺之国的哲学传统 因缘而起
缘起说是佛教的独创理论,用以解释世间人生和世间现象之所以发生和变化的原因,它构成早期佛学的重要部分。这一理论到大乘佛教时还有更充分的发展,衍生出许多不同的宗教哲学体系来。
缘起说的基本命题是:“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也可以反面表述:“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意思是说,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没有孤立存在的现象;任何现象都处在生灭变化中,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这些联系和变化,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引起。这就叫“缘起”,缘就是条件。所谓“有因有缘集世间,有因有缘世间集;有因有缘灭世间,有因有缘世间灭”。此中的“因”,指诸缘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那些条件。离开因缘,就没有世间的一切。在早期佛教学说中,“缘起”和“法”(佛法)是同位的格:所谓“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缘起”说等于佛法的本质规定。
早期佛教的这一学说,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最普遍的存在状态,含有辩证法的因素,但一旦具体运用于它的宗教观和人生观,立即显示出严重的缺陷来。首先,它把缘起说最终地归结为因果铁律:一切缘起现象都是因果关系,因而世上所有联系,唯有因果一种。这样,世界的一切事物,特别是人,统统被铸结到了一条因果链条上,几乎没有偶然和自由的任何可能。其次,是按照宗教的要求,臆造和杜撰,往往把两件毫无联系或只是偶然事件,强说成是因果关系,从而把因果律主观化、神秘化,最终导致业报轮回的教义,这就是十二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