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篇 第三节 海峡两岸本同源
台湾与大陆不仅地脉相连,而且人文同种同源。
据台湾当局近年统计,目前台湾人口两千一百万,其中98%左右的人祖籍在大陆(大多在闽粤两省),其余约2%是世代居住在台湾岛上的少数民族,他们被称为“原住民”。祖籍在大陆的“台湾人”,不用说都是“中国人”,是中华民族的子孙,与大陆同胞骨肉相连。那么被称为“原住民”的少数民族,他们与中华民族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1) 史前文化
近百年来,考古学家在台湾岛上发现的数以百计的古人类遗址、发掘出的大量古代文物,充分证明:台湾的史前文化与祖国大陆有着密不可分的渊源关系,它的原始社会史的每一个发展阶段,在文化内涵上都与大陆原始文化息息相关,同属于一个文化系统。
在台湾已发现并可以断定属于旧石器时代的古人类遗址有两处:一是台南左镇的“左镇人”遗址;另一处是台东长滨乡八仙洞遗址。
1970年夏,台湾考古学家在台南县左镇乡菜寮溪发掘到一片灰红色的古人类头骨化石,轰动海内外。经鉴定,它是一个年约20岁的男性青年顶骨,属晚期智人,年代与山顶洞人相仿,距今约三万至二万年,这是目前我们所知道的最早的台湾居民。当时正处在更新世晚期(冰河时期末了),台湾与大陆尚连在一起,“左镇人”和其他许多大型哺乳动物,很有可能都是经过长途的艰难跋涉,从大陆东南移居台湾的。
1968年底,考古学家还在台东县长滨乡八仙洞发掘出大量打制石器和骨角器,其形制与大陆南方许多旧石器时代的遗物,特别是湖北大冶石龙头、广西百色上宋村等地出土的石器完全一致。经鉴定,它们大约是15000年前(一说50000年前)旧石器时代晚期的遗物,被称为“长滨文化”。
“左镇人”和“长滨人”是不是目前台湾原住民的祖先,尚待考证,但有的台湾学者认为,他们是首批从中国大陆迁台的移民,则是可以确定无疑的。
在台湾已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很多,总括起来主要有如下三种文化类型:
一是主要分布于北部淡水河下游和西海岸的“大坌〔ben笨〕坑文化”(因台北县八里乡大坌坑人类遗址而得名),出土的许多赤褐色和棕褐色粗砂陶片以及石器,与福建金门、江西万年、广东潮安、广西东兴等地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器物十分相似,年代则与大陆北部距今约六七千年的“仰韶文化”大致相当。
二是以台北盆地为中心并延伸到北部沿海地区的“圆山文化”(因首次发现于台北市圆山而得名),发掘出大量的石器、陶器、骨角器、玉器和少量青铜器。它们属于新石器晚期和青铜器时代,开始于距今4000多年前,延续时间较长。发现的遗物以素面、粉刷和圆圈绳纹陶器以及有段石锛〔ben奔〕、肩石斧等为主要特征。有的学者认为圆山文化石器的类型与广东海岸的新石器时代有关。
三是分布于西海岸中南部地区的“凤鼻头文化”(因高雄林园乡凤鼻头山人类遗址而得名),为距今4000多年的新石器晚期遗存。早期以细绳纹红陶为特征,晚期以印绳纹、条纹和刻划纹的灰陶与红陶为特征,有鼎、豆等器形。石斧、石锄、石镰等生产工具发现较多。一般认为,它是由大坌坑文化发展而来,又与海峡西岸的昙石山等文化有相似之处。有的学者还主张,它是接受龙山文化形成期的强烈影响而形成的一种文化。
台湾学者认为,新石器时期的台湾居民是中国大陆南方古越人的一支,他们是第二批迁台的大陆移民,是目前大部分台湾原住民的祖先。
(2)原住民大都来自大陆
除了上述考古学上的一系列重大发现外,民族学和民俗学方面的专家也纷纷提出有力证据,进一步论证:尽管台湾“原住民”的民族来源十分复杂,他们显然是在不同时期、从不同的地方飘流或迁徙而来,但是,其主要来源却是中国大陆东南沿海一带的古越族。
越人在秦汉以前的漫长历史年代里,曾广泛分布于我国长江中游以南,由于部落众多,故史称“百越”或“百粤”。秦汉以后,他们一部分与汉族融合,另一部分则与今天的壮、布依、傣、黎、侗等少数民族有密切的渊源关系。
那么越人是何时迁居台湾的呢?民族学家认为是在“遥远的太古时代”。另据《史记》、《汉书》等许多文献资料记载,春秋末年吴王夫差战败越人、战国时楚国灭越、秦统一中国后在古越人聚居的闽浙一带置“闽中郡”,以及后来汉武帝征讨闽越、东瓯等,这一系列重大的历史事件,都曾使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一再发生骚动,部分古越族人为躲避战乱,寻找安居乐业之所,遂陆续移居台湾、澎湖等地。这些迁入台湾的越人即是大部分现代台湾原住民的祖先。
民俗学家则从另一角度研究发现,台湾原住民的许多重要文化特征与大陆南方古越族完全相同:
断发纹身:据史料记载,古代越人有“断发文身”之俗。如《淮南子·齐俗训》说:“越人劗〔jian剪〕发”,“越王勾践,劗发文身”。台湾原住民同样“文身绣面”。如后垅、竹堑诸社,“发在周围者悉除之,中留圆顶,剪而下垂,状若头蛇。”(陈梦林:《诸罗县志》卷八,《番俗考》)清代郁永河曾亲眼目睹原住民“胸背文以雕青为鸟翼网罟〔gu古〕虎豹文” (郁永河:《神海纪游》),直到现在仍可看到“文身绣面”的原住民。
图腾崇拜:古越族以蛇龙为图腾信仰,文身多以龙蛇为图像。《淮南子·原道训》说:“于越生葛絺……九疑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民人被〔pi披〕发文身,以像鳞虫,短绻不绔,以便涉游,短裤攘卷,以便刺舟。”他们认为剪了发利于下水,身上纹有蛇龙图形,可避免水中动物的伤害,便于渔猎生产。台湾原住民中的一些族群也以蛇为图腾。如排湾人、鲁凯人都喜欢在住屋、器物、服饰上雕刻或刺绣蛇纹图案,并严禁伤害蛇类。百步蛇还被视为排湾族贵族的祖先。
住“干栏”屋:古越人多住“干栏”屋。所谓“干栏”屋,是以木桩为基础,上架大小横梁以承托木板,构成架空的建筑基座,再在基座上盖屋。这种建筑形式实际上是原始人巢居的遗风,适应我国南方阴雨潮湿、草莽丛生的气候地理环境。1973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在古越人主要聚居地之一的浙江杭州湾地区发掘距今六七千年的河姆渡遗址时,就曾清理出这种木构造建筑。与古越人有密切渊源关系的广西壮族、海南岛黎族等我国南方一些少数民族,也住这种“干栏”屋。台湾原住民亦然。他们“悉依深山,架立屋舍于栈格上,似楼状”(沈莹:《临海水土志》)。“巢居穴处,血饮毛茹”(郁永河:《神海纪游》)。直到清末还有原住民生活在树上。迄今阿里山曹族的“公廨”、“仓房”仍多架屋于桩上似楼居。
凿齿:古越人有“凿齿”之俗,把两颗门牙敲掉,便于战争中辨认同族人,与婚姻亦有关。台湾原住民的一些族群,其“凿齿”习俗一直保持到日据时代,男女结婚前要各自敲下门牙交给对方,意思是“痛痒相关,终身不易”。
崖葬与犬祭:古越人认为狗肉是食物中的珍品。《吴越春秋》记载,妇女生育,生男赐以“壶酒一犬”,生女则赐“壶酒一豚”;父母死亡,杀犬以祭,尸体盛入木棺,高悬于岩崖之上。至今在闽、浙、赣交界的武夷山区还遗存有古越人的“崖棺”。而据《临海水土志》记载,台湾原住民亦有“父母死亡,杀犬祭之”的习俗;现今台湾新竹上坪溪上游、马巴来山腹洞穴和红鼻屿等地,还残存着原住民“崖棺”的遗址。
此外如猎首、去毛、跣足、吹口琴、敲木鼓、着贯头衣等许多习俗,台湾原住民的一些族群也和大陆南方古越族人相同或相似。
当然,由于台湾地处东南海上,在漫长的岁月里,也有一些南方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半岛和东北琉球群岛等地的居民漂流到台湾,构成原住民的另一族源,但他们仅占其中很少的一部分。有人曾将《台湾府志》所列原住民的特殊风俗习惯100条,与印尼和马来半岛马来人的特殊风俗习惯相比较,发现相同的仅占18%;而与我国大陆南方少数民族特别是与古越人有密切渊源关系的壮、侗语族的各族风俗习惯相比较,相同或相近的竟占80%以上,这是台湾原住民祖先大部分来自中国大陆古越人的最好印证。
海峡两岸本同源,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