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各族乐舞交融 第一节 繁盛的隋唐燕乐
燕乐,也写为“宴乐”、“讌乐”。在隋唐前,燕乐本是一种宴请宾客时专用的宫廷音乐,后来这一称呼包容的音乐内容和品种越来越多,它逐渐成为宫廷中与雅乐有别的在宴饮、游乐、欣赏、礼仪等场合演奏的俗乐的总称,隋唐燕乐以及其后的宋代燕乐,就是这种广义的燕乐。
隋文帝开皇元年(公元581年),燕乐按音乐来源和乐队编制分为七种,称为“七部乐”。这七部乐是:国伎(西凉伎)、清商伎、高丽伎、天竺伎、安国伎、龟兹伎、文康伎。此外,不少边疆民族乐舞和百戏杂乐也归于燕乐。大业中期(公元605—618年),七部乐重新调整分为九种,称为隋代“九部乐”。这九部乐是:清乐、西凉乐、龟兹乐、天竺乐、康国乐、疏勒乐、安国乐、高丽乐、礼毕(文康乐)。
唐武德初(公元618年)仍设九部乐,与隋代九部乐小异。唐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在九部乐基础上增设高昌乐,合为10部。这10部乐是:燕乐、清商乐、西凉乐、天竺乐、高丽乐、龟兹乐、安国乐、疏勒乐、康国乐、高昌乐。在唐九部乐和十部乐中,除燕乐、清商乐和礼毕是中原传统音乐(“华夏正声”)外,其余各部都是具有外族音乐特点的西域和南亚民族音乐。
西凉乐——南北朝时期兴于甘肃黄河以西凉州地区的音乐,是中原汉族音乐与西域外族音乐多种成份(主要是龟兹音乐)的融合,后传入中原。此乐部在隋代七部乐中称为“国伎”,九部乐中改称“西凉乐”,唐时沿袭这一称谓。
天竺乐——从古国天竺(今印度)随佛教传入中国的音乐,具有佛教音乐特色。隋唐时被列为乐部。
龟兹乐——南北朝以来从龟兹故地(今新疆库车一带)传来的音乐。隋唐时被列为乐部,在燕乐中具有重要地位,其他乐部不少受过它的影响。
安国乐——从中亚古安国(今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一带)传来的音乐。北魏太武帝通西域时得其乐,后来传入中原。隋唐时被列为乐部。
疏勒乐——从西域疏勒国(今新疆疏勒、苏吉沙)传来的音乐。北魏太武帝通西域时得其乐,后来传入中原。隋代七部乐未列为乐部。
康国乐——从中亚古康国(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地区)传来的音乐。南北朝时,北周武帝皇后阿央那氏(突厥人)带入内地。隋唐时被列为乐部。
高昌乐——从古高昌国(今新疆吐鲁番一带)传来的音乐。隋太祖时,中原已得高昌乐伎,直到唐太宗时才在十部乐中被列为乐部。
图22 坐部伎、立部伎石刻画像(唐)
上述各乐部,均用当时古国名作为乐部名,这足见其音乐保持着比较明显的异域风格和异族情调。这些乐部的乐师、乐工,也主要由该国乐伎担任。
“坐部伎”和“立部伎”的初期划分,始于唐高宗之后。陕西三原县唐李寿(公元577—630年)墓石椁线刻乐队图像,就显示出了这种划分(图22)。至唐玄宗(公元712—756年)时,这种划分正式确定并取代了原来的九部乐、七部乐的划分。“坐部伎”就是堂上坐着演奏的音乐和乐伎;“立部伎”就是堂下立着演奏的音乐和乐伎。诗人白居易(公元772—846年)对这种划分专写有《立部伎》一诗进行吟唱:“太常部伎有等级,堂上者坐堂下立;堂上坐部笙歌清,堂下立部鼓笛鸣。”这反映出坐部伎音乐具有抒情典雅的艺术特点;立部伎音乐具有粗犷热烈的艺术风格。
唐燕乐形式结构的最高发展是“燕乐大曲”。大曲的结构特点是由“散序”、“歌”和“破”三部分组成。“散序”,即为节奏自由的序曲或引子,一般是用乐器演奏的纯器乐曲。“歌”,又称“中序”、“拍序”或“排遍”,就是节拍规范的歌唱,速度较慢,用乐器伴奏,有时还加入舞蹈,这是大曲的主体。“破”,又称“舞遍”,就是繁音急拍的结束部,以舞蹈为主,用乐器伴奏,有时也加入歌唱,速度特点是由散板到慢板再逐渐加快到急板,然后很快以慢板收尾而结束全曲。有一种大曲又称“法曲”,这是一种与宗教音乐有渊源关系的大曲。著名大曲《霓裳羽衣曲》,传说就是唐玄宗创作的最得意的法曲作品之一。
唐大曲作品非常丰富,著名的除《霓裳羽衣曲》之外,还有《破阵乐》、《绿腰》、《凉州》、《伊州》、《玉树后庭花》、《泛龙舟》等60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