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辽、金、西夏和元朝 第六节 元朝的钞法
蒙古帝国征服众多国家,被征服的国家原有货币是多种多样的,这对大汗统治不利。元朝拟在其统治区域内实行统一钞法,但行不通,只好在帝国本土内实施。推行新钞法的目的是为增强国力,巩固政权,故所订钞法规划周密,力求保证币值稳定,在全国范围内平稳施行。早在公元13世纪初,元朝已经制订一套比较完整的钞法,即纸币发行流通制度。它是以两个“条画”为主体,加上若干具体法令规章来制订的。一是叶李的“十四条画”,详细规定钞券的发行流通;一是“通行条画”九条。这是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年)中书省奏准的行钞法,乃中国最早的纸币条例。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卢世荣受命整顿纸钞,也提出一套治钞办法,大意是:恢复金银自由买卖,发行绫券和增造至元铜钱,收缩通货,发展生产,把铁器收归官铸,恢复权酤,海外贸易国营,征收商货税,增加财政收入,设立平准周急库,充实常平仓,以平抑物价,稳定币值。这是想以兴利除弊来增加收入,从根本上稳定元钞信用。但虽立法至善,因触犯权贵们权益,未行,综合以上各项,对元代行钞的条规措施,可归纳其要点如下:
(1)实行由朝廷垄断的发行政策。纸钞印刷发行权集中于中央,宝钞为唯一法偿货币,法定钞券种类和等级,设“钞券提举司”专司其事,地区设分支机构,在各行省设钞库及回易库,分别办理纸钞的发行流通和收换旧钞等事项。定出钞与银、钞与钱、钞与钞的比价以及新旧钞兑换的官价。
(2)纸钞与白银挂钩,提高纸钞的可信任程度。如中统钞以银为计算单位,至大钞和厘钞直接同银挂钩,以示钞银一致,这是虚实相权的虚银本位制。又规定各地钞库应有十足的白银准备,准许民间自由兑换。
(3)拨足钞本,由京师及各主要地区设专库保管。并在各路设“平准行用库”,负责保管钞本。每库给钞12000锭,再凭银发钞,银一两发钞二贯,金一两发钞20贯,外加手续费;并买卖金银,调节钞值。
(4)完善纸钞形制,不分界,不定期限,不书年月日,不限地区和用途,可在全国永久通用,准许外国使用。
(5)及时调控纸钞流通,扩大纸钞用途,广开流通渠道。所有钞券均可用来完粮纳税;其他公私各种收付、债券、贸易、典质等一律用钞。原来用银或钱支付的均改用宝钞,并扩大纸钞行用范围,使之通行全国,以维护钞券的信用。
还实行权钞法,严禁伪造宝钞,对违禁者处分极严。不准私自买卖金银或自用金银造器,金银均应集中官库,违者严惩。钞库官吏监守自盗者,无论多少均处死。还多方抬高纸钞身价和巩固纸钞信用。
总之,元朝钞法在世界币制史上是一件大事,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元钞法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制度,马可·波罗游记叙述甚详,远比当时欧亚各国币制进步。第二,规定具体而完善。例如规定纸币有无限法偿,设立平准库,买卖金银以维护钞值,重视钞本,集中现银于国库,有雄厚的准备金。这些办法,直到20世纪30年代,还为欧美各国所仿行。第三,从货币理论上分析,这些钞法的各项安排是先进的,符合货币流通规律。其中心思想是重视民情,加强保证,以银为本,保障币信,平衡币值,调控货币流通,力求货币畅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