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六合一统:秦汉时期的疆域与政区 2.西汉的分封
秦代虽然确立了郡县制这一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的制度,但由于当权者的残暴统治,郡县制的优越性尚未得以体现,便爆发了各地人民的反抗。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今安徽宿县东南)带领戍卒九百人,揭竿而起,率先反对秦王朝的统治,各地的农民纷纷响应,原战国时期的六国贵族,也在此时加入到了推翻秦朝的队伍之中。
在反秦的大军当中,逐渐形成了以项羽、刘邦为首的两支起义军。项羽是楚国贵族之后,从其叔父项梁在吴(今江苏苏州)起兵反秦,项梁战死之后,项羽成为起义军的统帅,并在巨鹿(今河北平乡西南)之战中,大败秦将章邯,摧毁了秦军的主力。刘邦本为沛县(今江苏沛县)的一个小亭长,他在沛县起兵后,最初属项梁麾下,后与项羽领导的起义军一同成为反秦的主要力量。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军攻占了秦都咸阳,推翻了秦王朝的统治。随后项羽的大军也进入了咸阳,他自封为西楚霸王,又分封了十八个诸侯国,刘邦是其中的汉王,占有巴蜀与汉中地区。不久,刘邦与项羽两人便展开了长达三年多的“楚汉战争”。在公元前202年,项羽被刘邦的大军围困在垓下,兵败自刎而亡。同年,刘邦继帝位,建立了汉王朝,史称西汉。
(1)汉初异姓王的分封
汉朝建立伊始,汉高祖刘邦便分封了七个异姓功臣为诸侯王。这七位异姓诸侯王早就拥兵自据,与其说是分封,倒不如说是刘邦对他们割据事实的承认。下面我们就依次来看看这七个异姓王的具体情况:
燕王臧荼,原本是项羽所封,因其地处东北,远离都城,刘邦无力直接控制,于是待他归汉后,只得继续封其为燕王。
韩王信是战国韩襄王的孙子,一直跟随刘邦南征北战,立过不少战功,所以等他夺取韩地后,刘邦封他为韩王。
赵王张耳,原被项羽分封为常山王,后投奔刘邦,他与韩信一同攻下赵地后,被封为赵王。
楚王韩信,在刘邦与项羽的作战中,声名显赫,功绩卓著。他先让刘邦封他为假齐王,刘邦本不愿意,但当时迫于形势,便采纳谋士张良之策,不得已而封他为真齐王。后由于刘邦觉得韩信势力太大,在击败项羽后,以其是楚人熟悉当地习俗为由,将其改封为楚王。
淮南王英布,本在项羽手下领兵作战,被封为九江王。后刘邦派人将其说服,改投刘邦,被封为淮南王,让他与项羽作战,收复原来的封地。
梁王彭越,在秦末聚众起兵。楚汉战争时,率兵三万多人归顺刘邦,数次攻占梁地,断项羽粮道。为了换取他出兵会师,刘邦许诺打败项羽后,将睢阳以北到谷城之间的土地封给他。项羽兵败后,彭越便被刘邦封为梁王。
长沙王吴芮,原为秦朝的番阳(今江西波阳东北)县令,秦末率领越人起兵,跟随项羽入关,被封为衡山王。项羽败亡后,他拥戴刘邦称帝,被改封为长沙王。
上述七个诸侯王国的封地,不仅占据了当时汉朝整个疆域的一半,而且还是位于汉疆东部最富庶的地区。相比之下,此时由高祖刘邦所亲自统辖的汉郡却只有十五个,出现了诸侯王国与汉郡并存的局面(参见《汉高帝五年七异姓诸侯王国示意图》)。
如此的政治地理格局,当然会使刘邦心中产生不快,分封这些异姓王本来就不是他所愿意做的事情,又加上这些诸侯王手中握有重兵,不听中央政权的调遣,实际上对刘邦的统治已构成很大的威胁,因此从分封的那一天起,他便开始考虑用什么样的办法将这些异姓王一一铲除,以消心头之患。
于是在随后的几年时间里,刘邦千方百计地寻找借口,分别以“谋反”的罪名,将长沙王之外的其他六个异姓诸侯王逐一废除。长沙王吴芮及其后人之所以能够在这场清除异姓王的过程中得以幸免,很大的原因是因为长沙国地处汉朝南境,人口稀少,吴芮及其后人又一向小心谨慎,绝不让皇帝感到他们已对汉朝构成了威胁。因此,长沙国一直延续至文帝初年,才由于吴氏无人承继王位而除国。从此,刘邦下令说:“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就是说,如果今后再有不是姓刘的人当了诸侯王,天下的人应当联合起来一起消灭他。
汉高帝五年七异姓诸侯王国示意图
(2)同姓诸侯王国的设立
汉朝在基本扫除来自异姓诸侯王的威胁后,并没有停止分封举动,而是自刘邦始,又展开了分封同姓诸侯王的进程。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大体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刘邦认为秦朝短祚,仅经二世便迅速而亡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没有分封同姓诸侯王国,这样,一旦境内出现反叛,就不会有人出来拱卫中央政权。刘邦自然不愿重蹈秦王朝短命的覆辙,于是便着手分封同姓诸侯王,以便有足够的力量屏藩中央。另外,已分封异姓诸侯王对刘邦的讨价还价,关键时刻不服从调遣,也是促使他加快分封同姓诸侯王步伐的原因。其二,由于秦朝推行郡县制的时间很短,人们对这一制度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以致不少人误将秦朝出现的残暴统治与郡县制的实行联系起来,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另有一些人,虽然不反对推行郡县制,但同时又认为分封制也不错,同样有存在的必要,两种制度可以同时实行。这些看法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刘邦,于是他虽然清除异姓诸侯王,但并不废弃分封制。
不过,刘邦分封的同姓诸侯王国又与西周时期的诸侯国不同,他采用的是分封制与郡县制的混合体形式。在这些同姓诸侯王国之下,依然领有郡县,这些属于诸侯王国的郡被叫做支郡,虽然名义上还是属于中央政权的,但实际上已在诸侯王的直接管辖之下了。另外,在这些诸侯王国中,官员的设置也与汉郡有所不同。在官员的设立上,诸侯王国与汉廷相同。汉中央政府为其设置辅佐诸侯王的太傅与统领众官的丞相,至于御史大夫以下诸卿,则是由诸侯王自己任命。
除了诸侯王以外,刘邦还分封了一百多位功臣为列侯,建立侯国,其地位与县相当,但直接隶属中央。汉初所实行的行政区划,可以用下图直观地表示出来:
到刘邦临终前的高帝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同姓诸侯王替代异姓王的工作基本完成,其时,刘邦的同姓子弟为诸侯王的有九个,此外只有一个异姓的长沙王。这些同姓诸侯王国分布在太行山以东,大的诸侯王国统有六七个支郡,小的也有三四个,它们与长沙国在地域上连成一片,总封域占到当时汉朝整个疆域的一半以上;而汉中央政权直接控制的仅有十五个郡,大体相当于今天的陕西、山西南部、河南北部与中西部、湖北与四川的大部、黄河以东以南的宁夏与甘肃,从面积上说,比高帝五年异姓诸侯王国存在时的汉郡领域还小(参见《高帝十二年十王国示意图》)。
(3)从文帝“众建诸侯”到武帝颁布“推恩”令
然而,诸侯王国的存在与中央政权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诸侯王可以任命所辖支郡的郡太守以下的官员,征收赋税徭役。此外,他们还利用控制盐、铁等资源,减免百姓赋税,与朝廷争夺民户。平日,他们还豢养了不少宾客,帮他们出谋划策,通过各种方法与汉廷分庭抗礼。
同姓诸侯王的这些特权与举动,使得中央政权不得不采取措施,限制与打击他们势力的增长。刘邦死后,吕后执政,她采用分封外戚为王的方法,试图抑制同姓诸侯王的发展。她废梁、赵,割齐、楚,先后设立了八个与吕氏有关的诸侯国。这种做法自然引起了刘姓宗室的不满,因此,在吕后死后,同姓诸侯王便与朝中大臣联手,除掉了诸吕,拥立文帝,恢复了刘姓政权。随后,将吕后所封的外戚诸王废除,复齐、楚、赵诸同姓王国的故地。这样一来,除了长沙一国之外,重又出现了诸侯王国都为刘姓的情况。由于在文帝继位之事上,同姓诸侯王立了大功,因此,文帝对他们优礼有加,使得这些同姓诸侯王的气势更为嚣张。
高帝十二年十王国示意图
但是这些同姓诸侯王国毕竟是中央政权的潜在威胁,尤其是到了此时,同姓诸侯与皇帝之间的亲属关系已经疏远,人人都想尝尝当皇帝的滋味,如不加以限制,一旦这些诸侯王发动叛乱,势必会对中央政权造成严重的危害。有鉴于此,文帝采纳大臣贾谊以亲制疏与“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先后做了两件事,一是把自己的亲子由淮阳王迁为梁王,目的是为了牵制其他较疏远的同姓诸侯王;一是趁齐文王死时无子继位的机会,将齐国一分为七,又迁淮南王为城阳王,把原淮南国一分为三,用这种分地的方法使诸侯王国的辖境变小,借以达到削弱诸侯王势力的目的。到文帝十六年(公元前164年),诸侯王国的数目已增加到了十七个,汉郡的总数也由于诸侯王国的更动而有所增加,到文帝后期,已达二十四个(参见《文帝后期十七王国示意图》)。
汉景帝初年,御史大夫晁错针对诸侯王国这个难题,向景帝提出削藩之策,即将诸侯王国下辖的支郡削掉,收归中央。景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在他即位的第三年(公元前154年),分别削掉楚王与赵王的一个郡、胶西王的六个县。这一举措无疑直接触及了诸侯王的利益,必然会引起他们的强烈不满。于是,当朝廷下令削吴国二郡的诏书送到吴王刘濞的手中时,这位资格最老、实力最强的诸侯王便联合楚、胶西等六国,起兵叛乱,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吴楚七国之乱”。当时吴王在他统治的诸侯国境内实行总动员,征集了二十多万人,打着诛“贼臣晁错”的旗号,与楚国联合攻打对朝廷效忠的梁王,杀死了好几万人。景帝得知这一消息后,连忙派太尉周亚夫等人分头迎击反叛的七个诸侯王。在此期间,景帝又听信谄言,将献“削藩策”的晁错问斩,以为这样就可以平息诸侯王的叛乱,但当他得知吴楚等国并未因此收兵时,才醒悟过来,后悔不已。不过,汉军在周亚夫等人的率领下,仅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便将反叛的七国全部平定,吴王等七个诸侯王到最后不是被杀,就是自杀。
文帝后期十七王国示意图
同姓诸侯王的势力在这场平叛战争中,遭到重创。景帝趁机将诸侯王的支郡、边郡收归汉廷,诸侯王国领域变成只有一郡之地。诸侯王自己任命官吏和征收赋税的特权,也被同时剥夺,他们不再管理民政,仅是按朝廷所规定的数额领取自己国家的租税作为俸禄,如此一来,诸侯王国的地位大大下降,已经变得和一般的汉郡没有什么差别了。汉代的行政区划也相应地简化为郡(国)县二级制,具体形式如下:
因为汉廷接纳了不少诸侯国的支郡,使汉郡的数目猛增。在景中六年(公元前144年),与二十五个诸侯国并存的汉郡已增加到了四十三个(参见《景帝中元六年二十五王国示意图》)。
在历经了景帝削藩之后,虽然每个同姓诸侯王国变得仅领一郡之地,但是有些大的王国境内仍然是数十座城池相连,拥有上千里的地盘,势力依然不小。汉武帝执政后,为了防止这些诸侯王国互相联合起来反抗中央政权,于是采纳谋臣主父偃的建议,在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颁布“推恩”令,用以缩小诸侯王国的领地。这一措施的具体方法是,诸侯王可以用自己的私恩,将领地内的土地割给他的子弟,由朝廷定立封号,建立侯国。新的侯国一旦设置后,这块地方就不再从属于原来的诸侯国,而必须改为相邻的汉郡统辖。如此一来,侯国设置的越多,诸侯王国的领域便会变得越来越小。因此,推恩令的实施,效果与削地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只不过是规模没有削地那么大,并且名义上也比削地好听罢了。实行推恩令,从表面上看好像是诸侯王自己愿意的,但实际上带有强迫的性质。一个诸侯王有多少个王子,就必须分封多少个王子侯国,而在当时,诸侯王一般都有很多王子,因此西汉所出现的王子侯国前后竟然有几百个,经过几代以后,诸侯王国的领地已大为缩小。到了西汉末年,有的诸侯王国变得只有三四个县的范围了。
景帝中元六年二十五王国示意图
经过推恩法,诸侯王国的实力已被严重削弱,再也无法构成对中央政权的威胁了。诸侯王国的数目也从汉武帝初年的二十四个降到末年的二十个以下。至此,历经文、景、武帝三代的努力,终于将同姓诸侯王国这个中央政权的威胁彻底消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