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妙计究竟妙在哪里 非得用棍棒不可
当时到中国担任领事,并不是美差,差不多是属于最无利可图的职位,别人想躲还躲不掉呢。包令这么做,纯粹是不蒸馒头争口气,要在远东干出一番名堂。
看到突然出了这么一个领事,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不惊反喜。他一直觉得现任公使兼港督文翰不太称职,认为这人虽不算老实,却天生胆小,做不了什么大事。
按照巴麦尊的想法,最好能换个犀利一点的角色,正在惦记物色着,没想到最佳人选已经自己来了,于是便私下把包令找去闲谈。
外相给予小小领事如此礼遇,这在英国官场上甚少先例,更不用说包令以前还只是个普通议员。在闲谈的过程中,包令受宠若惊,巴麦尊则是滔滔不绝。在这位野心勃勃的外相看来,中国和西班牙、葡萄牙以及美国,都可以归到一个类型。
巴麦尊的话乍一听,不知道的人没准还会以为是好话,什么时候中国可以跟欧美国家站一排去了,但其实不是。巴麦尊的意思是,以上国家的政府,皆属“半开化的政府”,你得时常教训一下才行。
“半开化”,是巴麦尊的说法,说白了,就是指不按英国人的规则或意图出牌的国家,至于说到能不能被教训,这就复杂了。
美国不消说,刚刚通过独立战争脱离英国的统治,巴麦尊的所谓“教训”不过是帮他自己解解心宽而已,因为他压根儿拿对方没什么办法。西班牙和葡萄牙虽素来为英国人看不起,但也并不好惹。
一众国家里面,就数中国最弱,也最好欺负,它才是巴麦尊真正的矛头所指。讲到这里的时候,老家伙很是来劲。他说像中国这样的国家,就需要每隔八年到十年教训一顿,如此才能服服帖帖。
可是八年到十年的间隔太长,中国人又“心智低下”,这段时间怎么办?包令试探着说:“要不我们警告一下……”
巴麦尊立即打断他的话:“不,警告没什么用,非得用棍棒不可,不但要让中国人看到棍棒,还得使他们体会到棍棒打在肩上的那种感觉。”
包令喜不自胜,中国是个软柿子,好吃又好捏,如今外相又有此意,看来想不建功海外都不可能了。可是他很快又发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真是太大了。在广州反入城斗争中,机关算尽的文翰铩羽而归,“两年之约”成了镜花水月,英国人最终连广州城门都没能迈得进去,弄得在旁观阵的包令也泄了气。
包令只能期待巴麦尊赶快挥舞“大棒”,未料这位外相却已被迫下野,他什么都指望不上,在广州又无事可做,只好动用他的天赋,拿中国话学着玩。
有一段时间,文翰离港,包令得以代理文翰的港督一职。这时候他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提出要“严厉敦促”中国,以允许英国人进入广州,但此时辉格党被换了下去,加上英国政府的视线仍集中在中东,包令的建议不仅没被批准,反而被告知:你不要多事,再多事就把你召回国内。
这么大老远跑来,没立着功,升着职不说,还挨了训,包令有苦难言,真有悔不当初的感觉。
英国政坛正如伦敦的气候,局外人只能雾里看花,很快政府更替,包令的靠山做了外交大臣,他也跟着时来运转,得以正式接替文翰之职。
等了这么久,终于露出了事业线。包令热血沸腾,一上任就要求会见叶名琛,以便修订到期的《南京条约》,叶名琛没有拒绝,但要求把见面地点放在城外。
从外交礼仪和程序上来看,叶名琛的回应没有不得体之处。他明确承诺,只要不在广州城内,不管是在华商货栈,还是在虎门炮台,甚至到英国军舰上去谈,都没有问题,英方可任择一处。
问题在于包令对谈判地点不满意。其实《南京条约》本身并没有规定可以修订的条款,协商修订云云不过是个借口而已,说到底,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只在乎入城。
包令立即宣布一切全是叶名琛的错,因为对方“拒绝谈判”。
既然你叶名琛不谈,我就直接去找中国皇帝谈,包令两次北上,试图直接谒见咸丰,或让咸丰另派钦差大臣同他谈判。咸丰莫名其妙:大清国的所有谈判事宜都由叶名琛负责,他没说不愿意跟你谈,你们俩靠这么近,跑京城来干什么?
包令两次北上,均徒劳无功,这让他更加恼火不已,并把所有过错都归结到叶名琛身上,认为这位东方官吏“顽冥不化,傲慢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