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万物维新 二、地方制度
中央官制理顺了,隋文帝做的第二件大事是改革地方制度。这次改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向。
第一,改革原来的州、郡、县三级行政体制,实行州、县两级制。
第二,改变高门大姓把持地方的局面,地方佐官由中央任命。
先看第一项措施。为什么改三级制为两级制?因为当时的地方行政区实在是太多了。举一个数字。西汉的时候,全国一共一百零三个郡,一千五百八十七个县。可是到了隋朝建立之时,别看领土少了江南一大块,行政区倒多起来了。州有二百一十一个,郡有五百零八个,县则有一千一百二十四个。平均一个州才管两个半郡,一个郡管两个多一点县。这也太不合理了!
为什么隋初的行政区这么多?很简单,因为隋朝继承的是北周和北齐的行政设置,北周和北齐的行政区本来就多。当年北齐和北周分裂的时候,争相用官职笼络人才。现有官职不够,就增加地方行政设置。原来一个郡的地方,分成三个郡,就可以多安排几个官员。
你这样笼络人才,我也这样笼络人才,这样一来,无论是北齐还是北周,行政区都越划越小,官也越来越多。后来,北周吞并北齐,地方基本没做变动,就照单全收了,而隋朝又篡了北周的天下,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问题是,这么多的行政区,这么多的官,不仅仅意味着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下,还涉及一个行政成本的问题。要知道,所有官员都得老百姓来养,官员多了,老百姓就苦了。在这种情况下,改革地方行政体制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开皇三年(583),有一个叫杨尚希的官员,给隋文帝上了一个奏章,说:“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具僚已众,资费日多;吏卒增培,租调岁减;民少官多,十羊九牧。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家则不亏粟帛,选举则易得贤良。”
这份奏章把问题说得非常清楚,但是,解决办法并不理想。什么叫存要去闲,并小为大?闲和要到底怎么区分,小和大的界限在哪里?还有,如果这样搞的话,是不是三个层级都要大动干戈?隋文帝觉得这太不好操作,干脆,直接省掉一个行政层级算了!省掉哪一级?只能省中间层。
开皇三年(583),随着隋文帝一声令下,马上,全国五百零八个郡全部撤销,这样一来,实行了好几百年的州、郡、县三级制变成了州、县两级制,行政层级减少,十羊九牧的局面大大缓解,地方行政开支也大幅度下降,对老百姓而言,可真是一件大好事。
再看第二项措施。地方佐官由中央任命,这可是一项大改革。要知道,从秦汉以来,中央只任命州刺史、郡太守、县令这样的主要长官,而长官下属的官吏,也就是佐官,都由长官自行辟召。地方长官都辟召什么样的人?当然首选当地的高门大族。因为他们对地方的情况比较清楚,而且关系网发达,有能力摆平各种局面,那些中央空投过来的地方官还得依靠他们站稳脚跟。这就跟《红楼梦》中贾雨村当官,先要抄一张当地的护官符一样。这样一来,虽然地方的主要长官是中央任命,但是,地方的实际行政往往把握在当地豪门手里。
东汉的时候就有这样的歌谣:“南阳太守岑公孝,弘农成瑨但坐啸。”什么意思?当时的南阳太守是弘农人,叫成瑨,他到南阳做官后,就辟召了当地的名士岑公孝,让他当功曹。结果,岑公孝把政事打理得清清楚楚,根本不用成瑨操心。成瑨每天只需要找个清静地方吹口哨玩就可以了。所以,人们说,真正的南阳太守是岑公孝,弘农来的成瑨不过是坐在那里吹口哨罢了。问题是,这样的地方设置大大加大了世家大族把持地方的能力,并不利于中央集权。中国从东汉末年到隋朝近三百年分裂,贵族把持地方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还是在开皇三年(583),隋文帝规定,原来由长官辟召的佐官统统下岗,担任乡官,只管教化风俗,不管行政事务。那空出来的行政职务由谁担当?文帝下令,从今以后,地方佐官一律由中央任命,而且一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依据考核情况决定去留。
这样一来,地方官吏的任免权就被中央牢牢地抓在了手里,中央和地方的步调高度一致,世家大族再想横行乡里、左右地方政治、闹分裂、搞割据就难了,这样就加强了中央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