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家畜
皇太子:一匹飞马,一匹神马,它的鼻子里喷着火焰!我骑在它身上就像在飞,我变成了一头鹰。它凌空奔驰——它接触到地球时,地球就唱起歌来——长在它蹄上的最微不足道的老茧,比赫尔墨斯的横笛还富于音乐性呢。
——威廉·莎士比亚《亨利五世》,第三幕,第七场
马
在与流动的敌人——特别是与唐朝的贪婪的对手——游牧民族的战争中,马是供战士骑乘和驮运给养的重要工具,唐朝统治者在亚洲民族中的崇高地位及其广被天下的权威,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们能够得到的战马的数量,所以对唐朝统治者而言,马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新唐书》里,明确表示了国家武备最终依赖大批战马的观点。当谈到因为遭受疾疫而损失了十八万匹监牧马时,《新唐书》指出:“马者,国之武备,天去其备,国将危亡。”七世纪早期,正当唐朝建立之初,唐朝统治者发现在陇右(即现在的甘肃)草原上牧养的,他们所掌握的马匹只有五千匹。其中有三千匹是从已倾覆的隋朝所继承的,其余是得自突厥的战利品。通过负责马政的地方官吏的悉心照料,到七世纪中叶时,唐朝政府就宣布已经拥有了七十万六千匹马。这些马被分开安置在渭河以北(即西京北部)的乡村里的八坊之中。从这时起,唐朝政府尽了一切努力,使马匹的数量一直保持在这样高的水平上,只有在玄宗统治时期之后,即在八世纪中叶,唐朝的养马业才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八世纪中叶的战乱使农村变成了荒芜的不毛之地。战祸带来了中央集权的崩溃,此后,大贵族和地方豪强占有了大量的牲畜,其数量最终超过了政府拥有的牲畜。
然而,对于马的极大的需求,并没有使唐朝统治者感到非得接受作为贡礼的马匹不可。可能是出于坚定的信念,或者是出于权宜之计,唐朝的君主往往拒绝接受贵重的礼物——不管是舞女还是舞马。因为要坚持讲求符合道德、清正廉洁的统治,就不应该去接受类似的贵重礼物。唐朝初年的三位皇帝就是这样做的。另一方面,在七世纪期间,外族政权却总是想要同唐朝联姻,进而从中得到好处。于是他们就成群地送来唐朝政权非常渴望得到的战马,以便提出与唐朝公主结姻的要求。所以就唐朝政府而言,接受礼物就等于是宣布了“对外政策”。例如,唐朝在处理两个突厥政权的贡礼时表现出来的不同的态度,就非常值得我们深思——贞观十六年(642),铁勒献马三千匹,同时向唐朝提出了联姻的请求。但是经过旷日持久的争论之后,唐朝政府最终还是拒绝了这种不体面的妥协,“下诏绝其婚”。然而仅仅是在第二年,唐朝政府却答应了薛延陀提出的请婚要求,薛延陀因此派遣其突利设向唐朝贡献了五万匹青白杂色和黑鬃的薛延陀马以及大量的牛、驼和羊。
唐朝人在观念上将马看作是外交政策和军事策略的工具,与这种观念相适应的,是将乘马看成是贵族的一种特权——乾封二年(667),唐朝政府企图实施一项歧视性的法令,禁止工匠和商人乘马。
马是一种贵族动物,除了对于地主来说具有的实用价值之外,它在古时候还具有更高的特殊的地位。古代的种种传说使马这种动物罩上了一层神圣的色彩,它不仅被赋予了奇异的品性,而且显然被印上了出自神种的烙印。有一则将马神化的神话传说中称,马是龙的近亲,而龙则具有与水的神秘力量近似的神力。的确,几乎所有的名驹都被当作是龙的化身。例如虔诚的玄奘骑过的骏马就是如此。在后来的传说中正是玄奘的这匹马从印度驮回了佛经。在古代时,中国人甚至直接将他们饲养的高大的马称作“龙”。
在所有的古代名马中,最负盛名的是穆天子被称作“八骏”的神奇的坐骑。“骏”在古代汉语中用来指称纯种和健壮的马,这个字常常具有超自然血统的含义,即指那些出自神秘的西方神马种系的名马,甚至它还隐喻地表示具有人性的英雄。马是一种非同寻常的但又如同天使一般的动物,它曾经陪伴伟大的周穆王穿过了被视为圣地的昆仑荒漠。对于马的艺术表现,形成了中世纪中国想象艺术的一个重要的主题。五世纪时描绘的骏马的荒诞不经的形象,被唐朝的收藏家视为珍宝秘藏。他们解释怪异的骏马的形象,认为这是因为“世闻其骏也,因以异形求之”,他们指出,古代的圣贤,甚至连孔子本人的形象,在世人的眼中都是迥乎寻常的。但凡是神圣之物,不管是人还是马,其本质与形象都必定是怪异和超凡脱俗的。
在西极,生长着被称为“骏骨龙媒”的神奇的天马,天马的骨头长得类似于理想中的西方神骑的双翼,天马是致龙之兆,也是神龙之友。李白是这样描述天马的:
天马来出月支窟,背为虎纹龙翼骨。
关于西方龙马的信仰,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二世纪,当时汉武帝想借助炼丹术士配制的神奇的食物,或者通过精心安排的(和可疑的)古代仪式,来保证他本人的神性,以及做到长生不老,他渴望能得到一批超自然的骏马,以便带着他飞升天界。
据我们所知,在突厥斯坦各地都有水中出生的马的传说。例如龟兹地区就是如此。七世纪时,唐玄奘曾经路过龟兹城。根据他的记载,龟兹一座天祠前有一处龙池,“诸龙易形,交合牝马,遂生龙驹,𢘙戾难驭。龙驹之子,方乃驯驾”。其实这个故事必定来源于更西部的伊朗地区。长着双翼的马,普遍存在于伊朗地区的艺术作品和神说传说之中。甚至长着长腿、小腹的“大食(Tajik)马”(即阿拉伯马)据说也是“西海”岸边的龙与牝马交合所生。到汉武帝的时代,典型的神马就已经被定在了锡尔河流域的“大宛”(Farghana),大宛马与波斯诸王骑乘的米底亚的尼萨(Nisaean)种马是同一个种系,这种马在东、西方都以“汗血马”著称。汉代著名的张骞可能就承担了寻找汗血马的使命。其实张骞只是皇帝的个人使节,但也正是他,在公元前二世纪时就已经打通了中国人进入西方的道路。这种神奇的骏马宣告了汉民族龙的时代的到来。
虽然张骞本人并没有带回神马,但是最晚到公元二世纪时,中国人就已经从西方得到了一种品系优良、外观神骏的良马,他们将这种马看作是传说中的龙马。虽然这种马并没有长双翼,但它们却长着“龙翼骨”。这种龙马比蒙古种的马身材更高大,而且它经过驯化的变种在中国也很普遍,可是龙马似乎并没有被用作战马,而是被训练成了在仪式上使用的立仗马。这些神奇的骏马在动物学上的归属到现在还无法确定。有一位学者曾经将它们描述为“雅利安”马。雅利安马在古代的里海地区附近,这种马以身材高大,繁殖迅速而著称于世。或许从现代的突厥马中,我们可以识别出雅利安马的后代。
土库曼马或突厥马是从突厥斯坦这个地名而得名的。但是这种马的分布范围却很广泛,主要散布在波斯、亚美尼亚以及小亚细亚等地区。突厥马有好几个种系,其中最优良的品种栖息在咸海和锡尔河以南的地区或者是阿姆河地区。这种马的身高一般有十五到十六掌宽,具有非常强的耐力。突厥马的体形特征是头部硕大,高鼻梁,母羊式的脖颈,身材纤细,四肢修长。虽然它们的颜色一般都呈栗色和灰白色,但有些则是黑身白蹄。从突厥马的速度以及它们所具有的美丽的身材来看,我们可以将它们看作是阿拉伯马系与本地的一种原始品种的杂交种马。毫无疑问,它们或多或少与蒙古草原野马也有近亲关系……
汉代中国人观察到的“双脊”,揭示了这种马表现出来的阿拉伯马的成分。所谓“双脊”就是指在马的脊椎两侧之上的两条肉脊,长了这种肉脊的马,骣背骑起来非常舒服。“双脊”也是西方古典时代非常欣赏的一个特点。而另一方面,李白诗中提到的“虎纹”,则表明了这种马表现出来的返祖成分。“虎纹”就是“鳗纹”,它实际上是马背部下方的一种暗色条纹。就如同挪威产的暗褐色马一样,鳗纹是许多原始马具有的共同特征,从亚细亚野驴身上也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到这种特点。
唐朝人将康国出产的马引进唐朝,作为繁殖唐朝战马的种马。他们确信,从土地丰饶的康国引进的这种马,就是最初的大宛马的种系。唐朝人还了解到了“多雪不风”的迦湿弥罗的山谷中出产“龙种马”的消息。根据十一世纪初期的一个故事中的记述,我们知道在八世纪中期时,拔汗那国曾经向唐玄宗贡献过六匹真正的汗血马。这六匹马的名字分别叫作“赤叱拨”“紫叱拨”“绯叱拨”“黄叱拨”“丁香叱拨”和“桃花叱拨”。“叱拨”(Cherpādh)这个词在粟特文中的意思是“四足动物”。唐玄宗高兴地接受了这些马,并且给它们起了新的、更典雅的名字,将马的形象画在了大殿的墙壁上。这个故事的编者是一位叫秦再思的文人,他生活的时代距离这起传说事件大约有三个世纪之久。人们可能会将这个美妙的故事单单归结为作者本人的怀旧想象,例如,对于这种马的原产地,秦再思浪漫地使用了这个地区的古名“大宛”。但是我们认为,对秦再思记载的这个故事不能彻底加以否定。首先,中国人对于外国,总是倾向于使用已经废弃的名称;其次,在可靠的历史记载中,确实有关于大宛向唐朝贡马的说法(遗憾的是,在记载中既没有对马加以描述,也没有具列马的名称)。而且,“赤叱拨”这个名称也不止一次地出现在八世纪的文学作品当中,这个名称甚至还被用来称呼一种特殊品种的中国猫,而这种猫则的确出产于甘肃的灵武。总之,我们倾向于相信这些关于唐朝汗血马的记载和关于唐玄宗的马的壁画的传闻。然而不管有关这些马的记载是否属实,中国古时候所说的汗血马的种系带有想象的特点,这一点应该是无可置疑的。
自古以来,中国人所熟知的马是一种头部硕大、马鬃毛直立,冬季全身长满了粗毛的矮种马。这种马曾经生活在北亚和欧洲的大部分地区,法国和西班牙旧石器时代的人们也常常可以见到这种马。它就是亚洲草原上的野马。在中国北部鄂尔多斯地区更新世的沉积物中,曾经发现过亚洲草原野马的骨殖。现在只有在准噶尔地区才可以见到这种草原野马,但是准噶尔的草原野马也已经濒临灭绝。这种草原野马(Equus przewalskii)也有其经过驯化的亲支散布在世界各地,无论是像挪威产的暗褐色马那样的比较纯的种系,还是那些由于与阿拉伯马血统混合而发生了很大变化的种系,都与草原野马有亲缘关系。中国人依赖的主要是经过驯化的蒙古矮种马,而蒙古矮种马大体上也属于草原野马的种系。这种马与典型的草原野马的区别在于,它有长而飘逸的鬃毛、额毛以及粗大的尾巴,而这些特点很可能也是与阿拉伯马杂交的结果。古代的许许多多毛色各异、种类不同的马的种系,可能都是以草原野马为祖系,在其他一些未知种系的马的血统的影响下,逐步演变、发展而来的。例如,传说中与夏代有关的黑鬃白马,商代的黑头白马以及周代的红鬃黄马,等等,都属于这种类型。甚至早在周、汉时代,汉文中有关马的种类的词语就已经很丰富、很复杂了。这表明当时中国人在繁育马的技术上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尽管唐朝人非常渴望能够得到身材更为高大魁伟的西方马,但是他们似乎仍然还保留着某种对于野生矮种马的爱好。例如在永徽五年(654)时,吐蕃人曾将一百匹野马作为贡礼献给了当时在位的天子,这表明他们认为唐朝天子是乐意接受这种贡礼的。与草原野马出自同一原始种系,但是或多或少混杂了西极马的血统的,还有一些非常少见而且又独具特色的中世纪中国马的类型。例如,唐代在今天的陕西繁育出来的一种“朱鬃”白马就是属于这种类型,这种马很可能是典型的周代马的残遗种;瘦削而结实的四川矮种马,是唐代嶲州的特产,但是在许多世纪以前,中原的西邻各国就已经听说了这种马。唐朝的“国马”(即由政府选育的马,例如驿马、战马等)中有许多是草原野马和阿拉伯马的杂交种马,而有些则主要是阿拉伯马。有时候,为了国防目的喂养的马的数量太少时,就需要引进外来的马,以补充国马数量的不足。例如在八世纪初年,唐玄宗曾经下诏,批准与“六胡州”市马。但是阿拉伯马的种系在唐朝处于不利的境地,蒙古矮种马就在毗邻唐朝的地区,所以阿拉伯马很难保持与蒙古矮种马相抗衡的地位。到了唐朝灭亡之后,西方骏马的种系就开始渐次消亡,而随着元、明时代蒙古矮种马的大量涌入,到了近代的初期,西方马的种系就完全绝迹了。
在唐朝帝国统治期间,北方矮种马和西方的战马这两种外来马以及处于两者之间的杂交种马和其他品种的马,都大量进入了唐朝的境内。唐朝人对于外来的马非常喜爱,也非常欣赏。唐朝这种崇尚外来马的风尚部分地可以归结为西方龙马传说的影响,部分地则应该归结于突厥人以及那些与突厥有血亲关系的遥远的游牧统治氏族。而且更重要的原因是,对于唐朝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众多的骑马者以及玩波罗球游戏的贵族对马的需求甚大,而唐朝境内牧养的马匹一向很缺乏,这就自然地导致了对外来马的喜爱。
有关远国绝域出产的良马的传闻,也深受唐朝人的欢迎,他们甚至连那些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的传闻也深信不疑。例如,唐朝人听说常年积雪的极北地区有一个“駮马国”。国家的名称很可能是从突厥部落的名称“Ala-yondlu”(有花斑马者)翻译来的。根据传说,这种马在其原产地受到了屈辱的待遇,被用来耕田,我们不知道这种身上带有花斑的马是否曾经到过唐朝的境内。大食国甚至比駮马国还要遥远,大食人的战马能解人语,唐朝人对这一点惊叹不已。长安三年(703),一位穆斯林使臣曾经将一批这种纯种的马带到了唐朝。但是这些马后来的命运如何,我们对此一无所知。
唐朝的更为可靠的马的来源是东北地区,即来源于渤海靺鞨、室韦和奚部落。渤海靺鞨分布在黑龙江以南的地区,室韦的居住地在渤海靺鞨以西,而奚部落则在更南的地区。元和十一年(816),奚人“遣使献名马,尔后每岁朝贡不绝,或岁中二、三至”。契丹人也分布在东北地区,日后他们将注定成为中国北部地区的统治者。七、八世纪期间,契丹曾经派遣了许多使臣,带着形体矮小、惯于驰走于林木之间的契丹马向唐朝朝贡。
突厥人位于唐朝的北境,突厥马是唐朝马的主要来源。“突厥马技艺绝伦,筋骨合度,其能致远,田猎之用无比,《史记》匈奴蓄马,即騊駼也”。突厥马对于自傲的唐朝人是如此重要,以至于他们为了得到急需的马匹,被迫在许多细枝末节的问题上纡尊降贵,折节相求。例如在唐朝初年,汉阳郡王李瓌有一次亲自到了遥远的突厥汗帐。突厥可汗“始见瓌,倨甚。瓌开说,示以厚币(这些丰厚的礼物中必定有成匹的丝绸和成瓮的佳酿),乃大喜,改容加礼,因遣使随入献名马”。突厥人除了得到礼物之外,还可以得到其他一些小小的好处。然而唐朝人并不总是利用物质的礼物来作为获取突厥良种马的代价。在开元十九年十二月(731~732)突厥雄主毗伽可汗向唐朝京城送去了五十匹马。而这些马则纯粹属于谢恩的性质。原来在此之前不久,可汗的弟弟去世了,唐朝派了六名画工前往草原帐篷城,为死去的突厥特勤写真,画像工妙绝伦,“毗伽每观画处,嘘唏如弟再生,悲泣不自胜”。于是毗伽可汗在护送画工返回唐朝的同时,顺便献马谢恩。唐朝人就是这样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诱使北方的突厥部落——不管是薛延陀还是乌古斯(九姓部落)——将大量的马匹送进唐朝的马厩,有时一次就有五千匹之多。但是在唐朝马匹的供应者当中,最大的也是最傲慢的供应者是回鹘人。八世纪中叶以后,回鹘人就控制了唐朝的马市。当时唐朝对内、对外的战争连绵不绝,从而使得正在衰落的大唐帝国对于马的需求无法满足。回鹘和吐蕃这时也成了唐朝主要的外敌和天然的对手,于是唐朝政权将外交政策转向回鹘一边,利用回鹘来与吐蕃对抗。在这一时期,吐蕃人不仅尽数赶走了唐朝在陇右牧放的成千上万匹良马,而且甚至还攻陷了唐朝的都城长安;而傲慢自负的回鹘人则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对卑躬屈膝的唐朝人颐指气使——因为正是回鹘人凭借他们自己的优势才赶走了高原上的吐蕃人。回鹘人的傲慢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们甚至公然在唐朝的土地上袭击唐朝人。尽管社会上对回鹘人野蛮无礼的行为怨声载道,但是唐朝政府还是将有利可图的马匹贸易垄断权交给了回鹘,以此作为他们帮助唐朝的回报。以前,谄媚奉承的回鹘使臣将免税纯种马作为贡礼送到长安,希望能讨得东方君主的欢心,现在他们已经不用这样做了。如今的回鹘使臣与唐朝的关系,是精明练达而讲求实际的商人与素有教养但又柔弱的汉人(对于外族人而言,他们似乎确是如此)之间的关系。这时的汉人对回鹘人表示出了应有的敬意,而且要按照卖方的价格支付马价。在八世纪后期的几十年中,一匹回鹘马的普通价格为四十匹绢,这对于唐朝来说是一笔令人触目惊心的支出。九世纪初年,衰落凋敝的唐朝政权一年支付上百万匹绢来交换北方边境地区淘汰下来的老弱不堪的驽马,已经成了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唐朝皇帝一度也确实想限制这种虚耗国力的交易。大历八年(773),回鹘派遣一名特别代理商,赶着一万匹马来到唐朝请求互市。这批马的价钱甚至比唐朝政府每年的收入还要多。当时在位的唐代宗是一位很有头脑的皇帝,他因为费用过大,“不欲重困于民,命有司量入计,许市六千匹”。
九世纪初期,黠戛斯人危险地游荡在突厥本土的北方边缘地区。黠戛斯人将是回鹘亡国的祸根,他们被描述为身材长大、皙面、绿瞳、赤发的人。在七世纪下半叶和八世纪上半叶,黠戛斯努力使他们的马通过敌对的地区,顺利地送到唐朝的边境。从唐朝的玉门关到咸海地区,横断整个中亚地区的是西突厥和臣属于西突厥的雅利安种居民。他们也将本地的马送到了唐朝庞大的马厩之中。
来自河中地区的辽阔平原、富庶的城市及其附近山区的马,都具有近乎纯正的阿拉伯马的血统,这些地区的马主要是在八世纪时,即充满活力的唐玄宗统治时期引入唐朝的。康国、安国、拔汗那国、吐火罗国、石国、史国、曹国、米国以及骨咄国等国都曾向唐朝贡马。
在唐代,蒙古种吐谷浑人先前值得骄傲的地位已经大大衰落了,永徽三年(652)吐谷浑从吐蕃边界地区向唐朝贡马,两年之后,吐蕃人自己也为唐朝朝廷送来了一百匹马。但直到九世纪的最初几十年间,即受挫于回鹘之后,吐蕃马才成了唐朝马的一个比较重要的供给来源,而且即使是在这一时期,由吐蕃贡献的马与傲慢的回鹘人相比,也是微乎其微的。
西域城郭诸国也是向唐贡献良种马的地区之一。其中龟兹曾几次贡马,于阗也至少贡献过一次良马。在七世纪后期,胜利的大食人也曾经有一次向唐朝贡献他们的第一流的骏马,正如我们在上文中提到的,八世纪初期,大食又献过一次名马。在唐玄宗统治的黄金时代,大食人特意几次遣使来朝献马。罽宾国(即古代的Gandhāra)位于印度西北边疆地区,这里适宜于热带稻米的生长,盛产大象;佛法非常兴盛但却处在突厥的统治之下。在君临天下的天可汗(Tängri Qaghan)唐太宗在位期间,甚至连遥远的罽宾国也在贞观十一年(637)遣使贡献名马。地处唐朝西南边疆,正在兴起的南诏国,也在贞元十一年(795)遣使向朝廷贡献了六十匹品种不详的马。
开元十五年(727),唐朝政权准许在政府官方的监督之下,在鄂尔多斯地区边界设立“互市”,互市的设置,将唐朝与北方游牧民族之间的重要的马匹贸易制度化了。互市政策的目的,是要增加唐朝马的数量,并且通过与合乎需要的胡马的杂交来改进“国马”的品种。设立互市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唐玄宗收到了突厥毗伽可汗贡献的三十匹名马的友好贡礼,与此同时,毗伽可汗还送来了一封吐蕃君主写给他本人的信件。吐蕃人在信中怂恿毗伽可汗与吐蕃一起入寇唐朝边境,但是毗伽可汗却派使臣将这封信转而献给了唐玄宗。玄宗对毗伽可汗的友好举动非常赞赏,于是下诏:
仍许于朔方军西受降城为互市之所,每年赍帛数十万匹,就边以遗之。
这样一来,西受降城就成了北方部落的马匹进入唐朝的固定地点。此后,我们就可以在唐史中见到如下的记述,“令西受降城使印而纳之”——这段文字是附在九姓、坚昆以及室韦在天宝六载十二月(748)献马六十四匹的呈文之后的。开元二十九年(729),唐朝政府又在与吐蕃交界的赤岭地区设立了类似的贸易机构。
在政府允许的范围以外,在唐朝边界地区也存在活跃的私人贸易活动。尤其是居住在唐朝西北边疆地区的党项居民,他们就是因为从事私人贸易而致富的。在九世纪初年,党项人“以部落繁富,时远近商贾,赍缯货入贸羊马”。可是这种繁荣是很不稳定的,就在九世纪三十年代,党项人因为贪暴的唐朝官吏的巧取豪夺而被迫反抗,“藩镇统领无绪,恣其贪婪,不顾危亡,或强市其羊马,不酬其直,以是部落苦之,遂相率为盗,灵、盐之路小梗”。
在由政府管理的大规模的边疆贸易集散地,马和骆驼、驴、羊等牲畜都是由政府主管人进行接收、检查和登记工作,然后送往特定的牧场或朝廷的马厩。在由边疆递送往内地的路途上,每十匹马分为一组,每组由一个牧人单独管理。从启程时起,这些马就受到政府的精心照料,政府最为关心的是要使这些马尽可能少地受到伤害,避免丢失或者被盗。无论在什么时候,管理政府马匹的人员都要对他管理的马的安全和健康负责。马若不死尚可,如果死了马的话,管理马的人就得提供死亡的确切证据,报告使用马的人应负多少责任等。按照规定,要尽可能详细地履行这一套程序,哪怕是最细微的情节也不能遗漏。例如,如果长行马(即用于长途旅程的马,长行马与用于固定路途的驿马不同)死在途中的话,就得将马肉卖掉,而马皮则要送回政府的仓库。但是如果马是死在沙漠里,而且附近又没有买马肉的人的话,骑马人只需带回马身上那块烙有政府印记的马皮(如果他本人还能够回来的话)就可以了。
一旦外来马被国家牧场接纳之后,就被指定入“群”。群是大牧“监”之下的一个单位,每个群由一百二十匹马组成,而唐朝的一个大牧监所照料的马匹则多达五千匹。牧监里的马要一直饲养到能够为国家服役为止——或是作为战马,或是作为驿马,或是作为皇室成员抑或是宠臣的坐骑。马身上的许多部位都烙上了烙印,以表明马主的身份以及马的年岁、类型、品第和状态等情况。凡是国马,都“以小‘官’字印印右膊,以年辰印印右髀,以监名依左右厢印印尾侧”。还有用来表示马的出生国的印记,表示马的轻快程度或耐久力等性能的印记,例如“飞”“龙”“风”等字样的印记;此外,还有一些印记是用来表明马的用途的,例如“官马赐人者,以‘赐’字印,诸军及充传送驿者,以‘出’字印,并印右颊”。监理马匹的牧人和官员必须将属于自己管理的马匹的定额维持在正常的水平,而且还应该增加马的数量。如果牧监官员注册的马匹少于要求他达到的定额数的话,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短缺一匹马,就要受到抽打三十竹杖的处罚。
假如一匹外来的马有幸被管理宫廷马匹的官员看中的话,那么这匹马就会被从牧场转送到京城分配给附属于宫廷本身的某个“闲”或者“厩”。宫廷里的马往往都根据其类型或者是特性,分别被关进“飞黄闲”“吉良闲”“龙媒闲”“騊駼闲”“駃騠闲”或“天苑闲”。六闲中有五个闲是根据古代的骏马而得名的。通过文学作品和民间传说,这些骏马的名字得以久远地留在了人们的记忆之中。“天苑闲”的“天苑”是对天子禁苑的一种富有诗意的称呼,天苑就是天子骑着龙马狩猎的地方。在左右六闲中饲养的外来的骏马,既能用来供武将骑乘,也可以供皇帝狩猎或贵族玩波罗球游戏时使用;既可以用于仪仗,也可以用于其他一些恢宏堂皇的场合。
波罗球戏是在唐初或稍前,从伊朗经由西域传入唐朝的一种游戏,此后又经唐朝传到了朝鲜和日本。唐朝人将波罗球戏简单明了地称作“打毬”。玩波罗球游戏时使用的击鞠杖的形状是弯曲的,杖端形如偃月,以网囊作为球门。擅长玩波罗球游戏的人有皇帝、朝臣、贵妇人甚至还有文人,而且在皇宫里就有波罗球场。唐朝人究竟认为骑什么样的马打波罗球最好,对此我们还一无所知。但是有记载表明,开元五年(717)于阗曾经向唐朝贡献过两匹打毬马。或许据此可以推测,这种上等的打毬马来自突厥斯坦和伊朗地区;而吐蕃人也被唐朝人认为是特别熟练的打毬能手。
但是反过来说,唐朝人也有使吐蕃人眼花缭乱的绝技:
中宗时,殿中(宴吐蕃蹀马之戏,皆五色彩丝,金具装于鞍上,加麟首凤翅。乐作,马皆随音蹀足)遇作“饮酒乐”者,以口衔杯,卧而复起。吐蕃大惊。
根据以上记载,唐中宗养的这些舞马可以随着音乐节拍舞蹈嬉戏,所以使吐蕃人惊讶不已。这时是在公元八世纪初年。大约过了几十年之后,唐玄宗又养了一批专门用来表演的舞马。与中宗的舞马相比,玄宗养的这批舞马的名气就要大得多了。玄宗有一百匹舞马,它们是从那些外国贡献的资质最优良的贡马中挑选出来的。每当表演时,舞马全都分作两队盛装上场。“衣以文绣,络以金银,饰其鬃鬣,间杂珠玉。其曲谓之‘倾杯乐’者数十回。奋首鼓尾,纵横应节,又施三层板床,乘马而上,旋转如飞。或命壮士举一榻,马舞于榻上。乐工数十人立左右前后,皆衣淡黄衫,文玉带,必求少年而姿貌美秀者”。八月五日的“千秋节”是庆祝皇帝诞辰的节日,每年此时在“勤政楼”下举行的庆典活动中,照例都少不了健美的舞马表演。每当在此吉庆的场合,“北衙四军陈仗,列旗帜,被金甲,短后绣袍。太常卿引雅乐,每部数十人,间以胡夷之技”,“五坊使引象、犀,入场拜舞,宫人数百衣锦绣衣,出帷中,击雷鼓”。而舞马这时当然也是众人注目的焦点。
当玄宗被赶出长安之后,这些著名的舞马也随之流散到了民间。其中有些被安禄山送到了东北边疆地区。流落到东北的舞马有少数被当成了战马,但是它们的癖好仍然一如既往,每当营帐中演奏军乐时,这些马就会情不自禁地应节起舞。仅仅根据这一点,就可以轻易地将它们与其他的战马区别开来。
九世纪反对奢华的诗人陆龟蒙写过有关舞马的诗歌,并且将它们与传说中的大宛的龙马联系了起来:
月窟龙孙四百蹄,骄骧轻步应金鞞。
曲终似邀君王宠,回望红楼不敢啼。
陆龟蒙诗中的“月窟”,就是李白诗中提到的西突厥斯坦的“月支窟”。由此可知,这些舞马应该属于中唐之际外来的珍奇异物。
在唐朝政权统治时期,尤其是在那些崇德尚武、道貌岸然的君主统治下,一次次发布的郑重其事的诏令中的一个经常性的主题,就是禁止进献那些微不足道但又招人喜爱的小宠物,这种物品对于国计民生毫无益处,所以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轻浮浅薄之物。例如在唐朝建立的第一年,唐高祖就发布了一道禁止进献小马的诏令,表明他欣赏高大健壮的战马而拒斥娇小玲珑的小马。然而仅仅过了三年以后,也正是高祖其人,却接受了朝鲜半岛西南部的百济国贡献的微型“果下马”。显然这时他已经将即位初年做出的庄重诚挚的姿态置诸脑后了。七世纪时,唐朝风气严厉而尚武,到了八世纪唐玄宗统治时期,代之而起的是更儒雅、更浮华的“文治”时代。这时,小巧娇柔的小马以及其他那些精巧美妙的奇珍异宝开始受到了唐朝朝廷的欢迎。八世纪时,新罗国在朝鲜半岛占据着统治地位。玄宗时代的小马就是由新罗国贡献的。新罗国的小马与高宗时代百济国贡献的果下马肯定是同一个品种,这种马是一种在岛屿(就是朝鲜海峡的济州岛)上进化而成的小型草原野马品种——正如同我们所熟知的设得兰岛矮种马和厄兰岛“小仙马”一样。其实从公元前一世纪时起,中国人就已经知道了名叫“果下马”的这种小马,当时果下马是用来拉皇太后乘坐的辇车的。公元二世纪时,中国的这种矮种马是由今朝鲜中部的濊国贡献的,另有一个后出的传说中记载,英雄“朱蒙”本人骑的马就是果下马——在传说中,朱蒙是一位善射者,正是他缔造了高句丽国家。以上提到的这些矮种马是否全部都是出自济州岛阻碍发育的环境,目前尚不能确定。在唐代,矮种马的名字在汉文记载中作“果下”,字面意思是“果树之下”,当时通行的解释是,所谓“果下马”就是指可以在果树最低的枝条下面通行无碍的马。但是“果下”这个名字肯定是来自当时东北地区某种语言中的一个字的译音。这个字的本意已佚,后来被汉人望文生义,解释成了“果树之下”。十二世纪时,果下马这个名称甚至被用来称呼中国南方的一种热带小马。唐代另外还有个习惯,就是将朝鲜的矮种马说成是身高三尺。然而,所谓的“三尺”,其实是对一切矮小生物的高度的一种象征性的尺寸。自古以来,三尺就被用来形容侏儒的身高,因此,我们也就无法确切地知道唐朝的矮种马的尺寸。但是有一点不难推知,就是唐朝果下马的用途与汉代的果下马基本上是相同的——即用来拉后妃乘坐的辇车,作为仪仗行列中的装饰以及打扮那些抛头露面的柔弱的年轻人。在春天的赏花时节,很可能正是这种装饰华美的矮种马,载着唐朝的纨绔子弟们赶赴都市花园中的宴集。
在唐朝的外来马中,最有名的当属唐太宗亲冒矢石,与群雄逐鹿中原时骑乘的“六骏”,我们对这些马中之龙的了解,是通过文学作品和艺术品而得到的。太宗本人对六骏怀有深厚的钟爱之情。他曾经写过一篇赞文描写这六匹马,或更确切地说是描写了这六匹马的雕像。而且还为每匹马作了一首颂诗,下面就是其中的一首:
什伐赤,纯赤色。平(王)世充、(窦)建德时乘。前中四箭,背中一箭。赞曰:瀍涧未静,斧钺伸威;朱汗骋足,青旌凯归。
唐太宗对于这匹战马是用诗歌和雕像来纪念的,而对同一次战役中他骑乘的另一匹叫作“黄骢骠”的战马,唐太宗则利用了其他的艺术形式来追怀:黄骢骠死于高丽战役之后,太宗命乐工谱写了一首名为《黄骢骠曲》的乐曲来纪念这匹战马,这首曲子显然是模仿了一首汉代的古曲。
通过“朱汗”这个比喻,至少在想象中将太宗钟爱的“什伐赤”与大宛的汗血马联系了起来。虽然就其气质而言,太宗的六骏全都具有西方马的血统,从它们的名字,我们就可以看出,有些马必定是太宗从突厥人那里得到的,例如“特勤骠”就是如此。贞观十年十一月(636~637)太宗命令以大画家阎立本画的图形为蓝本,将这些著名的骏马“刊石镌真形”。太宗去世之后,这些石雕被安置在了今陕西省境内的“昭陵”之侧。但是现在这些雕像已经被转移到了博物馆里。石马马鬃的鬃毛都表现为经过修剪或是捆扎成束的式样,像是齿状的雉堞。这种形式最初可能起源于伊朗,它是中亚和西伯利亚古时的风气,但是自从汉代以后,这种样式在中国内地就已经湮没无闻了。齿状鬃毛的再现,证明了这匹骏马的突厥血统,也证明了马本身和马主的高贵身份。但是六骏理想中的种系却可以一直追溯到汉代之前的周穆王的八骏。周穆王作为伟大的、征服蛮夷的国王的楷模,他的八骏的形貌一直在一幅古代绘画中保留了下来,而且被当成了唐朝的国宝。
太宗的“十骥”虽然没有六骏那样著名,但是它们也是当时难得的奇骥。这些稀有而健美的骏马是在太宗在位的末年进献的,所以它们与太宗之间缺少一种生死与共的亲密关系,而正是这种关系,使得此前的六骏能够在过去历尽磨难、艰苦创业的岁月里获得特有的崇高地位和荣誉。后来的十骥是太宗本人亲自从突厥骨利干国贡献的上百匹名马中挑选出来的。牧养这些骏马的北方牧人是贝加尔湖以北,一片长满百合的土地上的居民,他们培育的这些马筋骼壮大、强健有力,类似于叫坚昆马的名马。这些马的身上未作烙印,只是很奇怪地被截去了耳朵,在鼻子上做了印记,然后贡献给了唐朝的伟大的君主。唐太宗亲自为他选定的这十匹马起了名字,它们分别是“腾霜白”“皎雪骢”“凝露骢”“悬光骢”“决波騟”“飞霞骠”“发电赤”“流金𩢍”“翔麟紫”和“奔虹赤”。
虽然我们可以想见,骨利干马的姿容必定被某个七世纪的画师画了下来,以取悦皇帝,但是却没有见到有关这种作品的记载。七世纪正处在中国画马的画家中最著名的韩幹之前——韩幹生活在下一个世纪,即唐玄宗统治的时代,而玄宗本人就是一位画马的行家里手。韩幹对马的生动描绘是因为他的绘画直接取材于唐朝内厩里的名马,而不是以古代帝王座骑的传统画像作为蓝本,而韩幹本人对这一点也颇为自诩。从我们现在所能见到的古代表现马的绘画作品中,清楚地显示出唐代以前的绘画风格倾向于象征性的,甚至是幻想的画风,即用古怪的线条和色彩来表现皇帝的马是天马所出。而韩幹在画马方面似乎是第一位采取一丝不苟的写实主义原则的大画家。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转变。马在外来家畜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不仅仅是由于它在保卫国家方面所起的作用,外来马与人们崇拜的古代传说中的超自然的神物之间的姻亲关系,也是同样重要的一个原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韩幹将外来马永远地带回了现实之中,将天上的龙马视为一种可信的尤物,八世纪的唐朝人应该是最后的一批。从此以后,对外来物的喜尚就带有了自然主义的态度,而不再是虔诚恭敬的象征主义。
骆驼
在唐朝统治的初年,北方的中国人知道使用大夏双峰驼至少已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早在汉代时,在新开拓的西域地区,商业性和军事性的驼队中就使用了成千上万的大夏驼。在这一古典时代,汉朝人不得不依赖像匈奴这样的边境游牧民族,以满足汉朝对这些贵重牲畜的需求。大夏驼在运送士兵、商品通过戈壁和塔里木的高原荒漠时表现出来的安全性能,使它身价百倍,备受珍爱。唐代的情形也是如此。当唐朝帝国再次拓展到了远至中亚以外的地区时,对骆驼的需求就变得同样重要了。像对马匹一样,唐朝政府不得不从外国寻求骆驼,以满足国内的巨大需求。骆驼作为献给皇帝的礼物,作为土贡、商品以及战利品,源源不断地进入了唐朝境内。回鹘和吐蕃都曾经向唐朝贡献过骆驼;来自玛纳斯河流域的处密以及突骑施使团也带来了骆驼。于阗还向唐朝贡献过一头“风脚野驼”。一般说来,在突厥部落中,骆驼的确像金、银、女童以及奴隶一样,被列入最贵重的物品。在占卜术和诗歌中,骆驼则是作为慈善和高贵的牲畜而出现的。沿着古代商道,在塔里木盆地的城郭诸国都可以买到骆驼。高仙芝曾经在石国得到了许多财宝和大批的骆驼。斗驼是龟兹重大节日的一个显著的特色,而黠戛斯部落也有“弄驼”之戏。
外来的骆驼大大丰富了唐朝巨大的驼群,如同国马一样,唐朝的骆驼也是由牧监的官员负责管理的。唐朝规定每个驼群的牧长只负责七十头骆驼,而标准的马群则由一百二十匹马组成。骆驼与大批其他种类的牲畜一起,在关内、陇右两个道——现在的陕西、甘肃省——的草场上牧养。我们对唐朝驼群的确切数量还不得而知,但是在天宝十载(754),陇右有牛、驼、羊共二十七万九千九百头。中产缙绅之家也将骆驼作为私人坐骑和驮畜。杜甫的名句中有“胡儿制骆驼”的说法。据此判断,唐朝政府和私人雇佣的牧驼人、驯驼人以及赶驼人中,大多数可能都是来自蒙古草原、中亚和吐蕃的外族人。
脚程非常迅速而又安全可靠的骆驼,尤其是白色的骆驼往往被官方委派为“明驼使”,以作为国事应急之用,特别是用来传递边境危急的信息。但是正如一个有关唐玄宗的宠妃杨贵妃的故事中叙述的那样,这些良种的骆驼可能被用在了不急之务上。故事中说,印度支那的交趾国向玄宗贡献龙脑香,玄宗将十枚龙脑香赐给了杨贵妃,而杨贵妃则私发明驼使,秘密将龙脑香转送给了她的情人安禄山(看起来禄山好像真是她的情人),当时禄山正在遥远而危险的东北边疆地区。
唐朝的厩苑中还有一种“飞龙驼”。八世纪末年时,当长安城的粮食供应无法满足禁中酿酒的需要时,曾经使用这种优良的牲畜来运送稻米,而并不认为这样做是一件有失体面的事情。在唐朝的土地上,骆驼似乎命中注定要被用在一些违反常情的古怪用途上。
但是骆驼与那些侵入北部边境的残暴的游牧者的联系,又似乎使它在唐朝人的心目中成了一种可怕的动物。八世纪初期流行的一首民谣,称骆驼为“山北金骆驼”,据称“山北,胡也,金骆驼者,虏获而重载也”。这首民谣的意思是说,来自蒙古草原的掠夺者带着他们的驮畜,这些驮畜身上满载着从唐朝抢来的猎获物。八世纪后半叶,骆驼成了凶猛残暴的安史叛军的一个特别的象征,“贼之陷两京,常以槖它(即骆驼——引者)载禁府珍宝贮范阳,如阜丘然”。杜甫诗《哀王孙》中,典型地表达了人们对北方叛军以及骆驼运输的这种态度。诗中描述了玄宗皇宫中一位离散的亲王,他盼望能够从叛军手中逃生,诗人告诉他肃宗在灵武继位的消息。并告诉他肃宗“圣德”远被,已经得到了回鹘的帮助以抗击叛军。诗人断言,唐朝先祖圣陵的“佳气”将会为唐朝以及王孙带来永久的希望:
长安城头头白鸟,夜奔延秋门上呼。
又向人家啄大屋,屋底达官走避胡。
金鞭断折九马死,骨肉不待同驱驰。
腰下宝玦青琏瑚,可怜王孙泣路隅。
问之不肯道姓名,但道困苦乞为奴。
已经百日窜荆棘,身上无有完肌肤。
高帝子孙尽龙准,龙种自与常人殊。
豺狼在邑龙在野,王孙善保千金躯。
不敢长语临交衢,且为王孙立斯须。
昨夜东风吹血腥,东来橐驼满旧都。
朔方健儿好身手,昔何勇锐今何愚。
窃闻天子已传位,圣德北服南单于。
花门剺面请雪耻,慎勿出口他人狙。
哀哉王孙慎勿疏,五陵佳气无时无。
作为一种驮畜,骆驼的重要价值自不待言,其实除此之外,骆驼还为文明生活做出了其他的重大贡献。驼毛可以制成柔软舒适、质地优良的布,后世的马可·波罗曾对这种布赞赏不已。在唐代,这种驼毛褐是由甘肃境内的会州和鄂尔多斯的丰州出产的,会、丰二州都位于骆毛的主要产地——西北边疆地区。驼毛褐是这两个州每年必须向朝廷进献的土贡。
骆驼肉可以食用,驼峰尤其被当成是不可多得的珍馐美味。杜甫诗中说:“紫驼之峰出翠釜”。而岑参也在描述酒泉太守的一次宴会时写道:
琵琶长笛曲相和,羌儿胡雏齐唱歌。
浑炙犁牛烹野驼,交河美酒金叵罗。
除了盛产骆驼的地区和胡风盛行的地区之外,炖驼肉或烧驼肉可能并不是中国北方烹饪中常见的一种菜肴。
牛
我们很难想象,牛也会作为一种重要的家畜被列入唐朝人必需和渴求的外来物品之中。从古代起,中国人就有许多品种的牛,其中也包括一些毛色驳杂的品种。这些奇异的品种是为了献给古代神祇的牺牲。到唐代,古时候用来献祭的品种大多数都已经被人们淡忘了。但是这些复杂多样的品种大体上可以分为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的三大类。在唐代就已经得到公认的这三种主要类型,与现代的分类基本是相同的:八世纪伟大的药物学家陈藏器将它们称作“黄牛”“乌牛”和“水牛”。水牛就是“carabao”或“water buffalo”。而黄牛据说是欧洲家牛与印度封牛的杂交种牛。黄牛虽然遍布唐朝各地,但它却起源于南方,而且保持了最显著的南方特色。黄牛在南方的分布范围与健壮的水牛(carabao)的分布范围在有些地方是交叠的。南方的黄牛被用来拉水车和耕种松软的土地,而水牛则被用于耕翻稻田中厚实的土地。在唐代,海南岛还属于唐朝新近经营的蛮荒之地,黄牛在这里要比在北方更为重要,海南没有驴和马,所以人们就像别的地区装饰马一样,为黄牛装备鞍鞯缰辔,以供骑乘之用。中国北方的黑牛具有某种神秘的色彩,黑牛可能掺杂了远东本土的一种野牛的血统,比如象兕或者是爪哇野牛。总而言之,在唐朝境内到处都可以看到这种或那种的牛。
与亚速尔群岛之科尔武岛的“小牛”相比较,中国本土从非常遥远的时代起就有了自己的矮种牛。据认为,周朝的“稷牛”和“䊵牛”,就是用来作为牺牲的小牛。此外从很早起,广州西南的高凉就出产另一种叫作“庳牛”的小牛,正如朝鲜和广东的小马被称作“果下马”一样,这种小牛又被称作“果下牛”。武德元年(618),唐高祖曾经发布诏令,宣布“禁献侏儒短节,小马庳牛,异兽奇禽”。外来的矮人小兽,可能也在被禁之例,如孟加拉的小美妇大概就属于此类。
在唐朝流传的有关外来的牛的故事中,有些是非常引人入胜的,而有些则相当枯燥乏味。唐朝人了解到,赤发、皙面的坚昆人不承认他们出自狼种——这是突厥人的一个特点——而自称他们是神与牸牛在一个山窟中交合而生的后嗣,但是这种图腾祖先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家畜?坚昆人所放牧的畜牛的种系是否与这种牸牛类似?对于这些问题,史料中没有记载。唐朝人还知道,龟兹国在新年节日期间,照例要举行斗牛(以及马、驼)的仪式,“观胜负,以占一年羊马减耗、繁息也”。在唐朝本土,尚未见到有关这种雄壮的畜牛的记载。根据一位唐朝行人所见,有一种硕大的野牛,“高丈余,其头若鹿,其角丫戾,长一丈,白毛,尾似鹿”。虽然有关这种野牛存在的说法是相当可靠的,可是在中亚并没有任何关于这种野牛的记载。
贞观二年(628),突厥可汗曾经向唐朝贡献了数以千计的牛。虽然这些牛在当时肯定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对这批牛的特点,却没有任何可靠的资料加以记载。至于吐谷浑和吐蕃统治者所贡献的“牛群”,看起来必定是牦牛。因为根据记载,唐代吐谷浑和吐蕃的家畜中,仅有的一种牛就是牦牛。更为珍贵的是,他们贡献的是一种雄牦牛与雌封牛的杂交种后代(zobos)。身材高大、黑褐色的野牦牛以及没有完全驯化的亚种牦牛(这种牦牛与野牦牛相似,但形体较小)只有在高原山地的寒冷气候环境中才能繁衍生息,而唯有多毛、矮小、毛色驳杂的混血种牦牛,才能忍受闷热的低地环境。
吐谷浑故地在宽阔无际、清澈湛蓝的青海湖周围,这里“多鹦鹉,饶铜、铁、朱砂”。从六世纪初起,吐谷浑就开始贡献被确切地称为牦牛的贡物以及他们著名的白色小马。而吐蕃人“宴大宾客,必驱牦牛,使客自射,乃敢馈”。八世纪初期,吐蕃也曾经向唐朝贡献过牦牛。我认为这些孤独的动物可能不是温顺的杂交种小牦牛,而是毛色黝黑、元气充沛的原始牦牛,它们是被送来供衣冠荟萃之都的人们赏玩的。
在唐朝文学作品中的牦牛形象,并没有能够反映出野牦牛的危险性格。例如杜甫曾经写道:
青草萋萋尽枯死,天马跂足随牦牛。
自古圣贤多薄命,奸雄恶少皆封侯。
在这首诗中,表现高贵的天马由于干旱和饥荒(象征在那艰难的年代里好心人精神食粮的贫乏)的折磨,只能拖着脚步与牦牛为伍。牦牛在这里被描述成了迟钝笨拙的动物(象征气质愚钝的人)。
从古代时起,当蛮夷舞动牦牛尾装饰的节杖接待王宾时,牦牛尾作为旄、旌,缨帽以及贵族车辇的饰物,就成了中国低地地区非常渴望得到的物品了。在唐朝统治之下,牦牛尾作为每年的例贡,由四川最西部的城镇送往朝廷。四川西部的大山一直延伸到了吐蕃境内。向朝廷贡献的牦牛尾是尾毛浓密的杂交种牦牛尾,这种牦牛尾还被用作印度的拂尘。在唐代,贡献给朝廷的牦牛尾最后是由“司辇”细心照管的。司辇的职责是主管后宫嫔妃的舆辇以及驾舆辇的贵重牲畜,“掌舆、辇,繖、扇,文物,羽、旄,以时暴凉”。
绵羊和山羊
在唐朝境内的许多神奇的绵羊(或者可能是山羊,因为唐朝人完全有他们的理由将绵羊和山羊归为同一类)都是得自传闻。而其中最使人惊讶的可能就是拂林的“土生羊”了:
有羊羔生于土中,其国人候其欲萌,乃筑墙以院之,防外兽所食也。然其脐与地连,割之则死,唯着甲人走马及击鼓以骇之,其羔惊鸣而脐绝,便逐水草。
学者们曾试图将这则故事看作是阿尔戈英雄(武装的人)与金羊毛的传说的翻版,但是这则故事是与贻贝的故事混淆在一起的,所以故事中的着甲人,很可能代表着与软体动物进行战争,并且割断其生命线的甲壳纲动物。在下文中我们将会见到更多的有关贻贝的记载。从某种程度上说,“土生羊”也就是传说中的“羊草”(planted sleep),而所谓“羊草”就是指能够生产植物羊毛的棉花植物。
唐代史料还记载:“康居出大尾羊,尾上旁广,重十斤。”这种羊并非出自想象,而是布哈拉和吉尔吉斯草原出产的尾巴肥硕的德姆巴羊,著名的阿斯特拉罕羔皮,就是利用德姆巴羔羊皮制作的。从很古的时候起,这种大尾羊就以布哈拉和吉尔吉斯草原为中心,传播到了波斯和叙利亚地区。
另外根据当时资料的记载,罽宾国出产一种“尾如翠色”的野青羊。这种羊必定是身材高大的婆罗勒岩羊,或者是古怪的盘角“青羊”。这种敏捷的动物分布在从巴勒提斯坦穿过昆仑山脉到中国境内的、海拔超过一千英尺的地区。这种羊的暗青毛色,在高山地区裸露岩石的背景下,成了一种保护色。
据著名的旅行家玄奘记录,帕米尔雪原高山下的居民饲养着一种大羊,我们很难断定这种羊究竟是什么品种。
武德九年(626),一位突厥可汗曾经向唐朝提供了一大群马和一万只羊,但是这批礼物并没有被接受。这除了政治原因之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因为当时唐朝人并不非常需要外来的羊。中国人从很早起就已经知道了山羊,但是对于食肉饮酪、气味腥膻的游牧人来说,绵羊更适合他们的生活习性。我们推测,这批被拒绝的突厥羊必定是尾部肥硕、耳朵下垂,具有中亚和西伯利亚羊特点的那种羊。唐朝人是熟知这种羊的。
驴、骡与野驴
就像骆驼一样,驴是在古典时代末期,也就是说到了周朝末年,才在中国境内出现的。驴是从其北非故地逐渐而缓慢地传播到中国来的。但是对于一千年之后的唐朝人来说,驴已经成了中国本地的家畜。既不足以使人惊异,而且似乎也并不属于进口的物产——除非我们将一条可信的史料中记载的,吐蕃人在永徽五年(654)连同一百匹马一起贡献的高达五丈的驴也计算在内。但是像这样的一种庞然大物很可能是出自一个热昏了头的谣传,或者是出自传抄者的笔误——要不就是由于某种原因,将神话与一次真实的事件搅在了一起。药物学家陈藏器在记述海马、海牛时,也曾经提到过一种“海驴”。这种海驴有一种奇特的功能,就是当它感觉到海风将要来临时,浑身的毛就会直竖起来。但是陈藏器是从哪位旅行者口中了解到了这种动物的情况,我们尚不得而知。所谓海驴肯定是遥远的大海中的一种生物,就如同海象和海獭一样,这种动物的毛也不会被海水浸湿。
骡子与其父系祖先一样,上古之后便已传入了中国。实际上到了汉代时,骡子在某种程度上还是一种罕见之物。但是在唐代,骡子已经是一种很常见的家畜了。在缺少马匹的河南南部地区,甚至有骑着骡子作战的“骡子军”。
与驴、骡同类的是另外一种马科动物,唐朝人对于这种动物的了解只限于八世纪时西方贡献的土贡。这种奇异的动物叫作“𩨇”,这个字在语音上表现出了与驴和骡的密切的关系。𩨇是在开元八年(720)与开元二十二年(734)分别由吐火罗和波斯贡献的。据记载,波斯是盛产𩨇的地区。但是中国的词典编纂者没有能够对这种动物进行归类。有人认为它是一种马,而有人则认为是驴的一种。其实所谓的“𩨇”是一种难以驯服的野驴(onager),这种野驴与中亚和蒙古的野驴(chigetai)以及西藏的骞驴(kiang)都有密切的关系,但是却被误称为突厥斯坦、波斯和近东的“野驴”(wild ass)。
犬
据说,各种家犬都出自五种古代的犬种。这些家犬的原始先祖中有几种在中国都有其后裔。例如“中国种黑鼻狗”就是由原种丝毛犬衍生而来的,而原种丝毛犬在萨莫耶特人以及东胡民族中,甚至在印度尼西亚的热带地区也都有许多后代。灵𤟥是一种非常古老的犬,在汉代的画像石上就已经出现了灵𤟥的形象,灵𤟥肯定是在那漫长久远、已经被人们遗忘的年代里从埃及传来的。在古代中国的所有家犬中,最常见的是尾巴在背部高高卷曲的狮鼻“獒”,这种犬出自西藏狼(canis niger)的血统,而西藏狼还繁衍出了亚述、罗马莫洛西斯、圣伯纳德、纽芬兰的猎犬,即喇叭犬。尤其是它还培育出了中国的小型狗种系,例如哈巴狗。甚至大画家阎立本也画过一头在七世纪时作为贡物送来的獒,西藏是獒种犬的故乡,所以它很可能是吐蕃贡献的。
突厥斯坦诸国也曾经向唐朝贡献过犬,康国在开元元年(713)和开元十二年(724)两次向唐朝献犬,龟兹也在开元九年(721)向唐朝贡献过犬。虽然我们对这些犬的种属一无所知,但是它们很可能是唐朝官员们大量需要的狩猎用猎犬。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些犬就会被送进狗坊。在唐朝的外来犬中,有些犬并没有实用价值,它们只是作为珍稀异物被送到朝廷来的。比如在万岁通天二年(697)向武后朝贡献的一只畸形“两头犬”就属于这种情况。
唐朝还有一种来自波斯的犬,这种犬身上带有斑点,唐朝人直接称其为“波斯犬”,直到现在这种犬的祖先对我们来说还是个谜。六世纪时,以“波斯犬”知名的狗是一种身材高大、凶猛残忍的动物,它甚至能够噬而食人。六世纪的这种犬与唐代的波斯犬很可能是同一种属。
唐朝从西亚进口的另一种犬是“拂林狗”,这种狗就是“罗马犬”。罗马犬最初出现于七世纪初期,它是由高昌(Qočo)王向唐朝贡献的礼物。据史书记载:
文泰又献狗雄雌各一,高六寸,长尺余,性甚慧,能曳马衔烛,云本出拂林国。
这种小动物的外貌如何,我们尚一无所知。但是有人提出它正是典型的古代马耳他种的犬,即古典时代的巴儿狗。这种看法或许不失为一种合理的解释。究其根源,这种面部尖削、毛发茸茸、聪明伶俐的小玩物属于尖嘴丝毛犬系的犬类,它们曾经是希腊妓女和罗马主妇珍爱的宠物。这种品种的犬显然一直保留了下来,因为至今仍然有这类犬的白色的异种。在宋朝的一幅绘画作品中,曾经出现过一只白犬,虽然我们对其种系还无法确定,但是它很可能就类似马耳他种白犬。我们还无法确定高昌贡献的这对小狗是否在中国留下了它们的后代,可是很可能就是在高昌贡献“拂林狗”以后,与拂林狗类似的巴儿狗就开始源源不断地补充着远东巴儿狗的种群。唐玄宗与他的宠妃的这段故事,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
上(玄宗)夏日尝与亲王棋,令贺怀智独弹琵琶,贵妃放康国猧子立于局前观之。上数枰子将输,贵妃放猧子于坐侧,猧子乃上局,局子乱,上大悦。
扮演这出颇有心计的闹剧的主角,很可能就是一只拂林狗。在一首由唐代佚名的诗人填写的《醉公子》词中,我们再次见到了有关“猧子”的描写(但是没有暗示出它的祖先)。这首词表现了一位热切期待年轻公子到来的荡妇或者是妓女:
门外猧儿叫,知是萧郎至。
刬袜下香阶,冤家今夜醉。
在以上这几句译文中,我将汉字“猧”译作“toy dog”,因为这个汉字与“㹻”字有关,所以也就无法为我们提供这种动物的地理来源。杨贵妃的猧子是康国种,这就表明它是属于拂林狗,因而也就是马耳他种的狗。虽然有些权威认为,凡是被称作“猧”的狗(即我们翻译的toy dog),都应该属于出自罗马系统的狗,但是对于那条报知萧郎归来的消息的巴儿狗,我们还不能像对康国猧子一样,断定它是拂林狗。总之,现代中国的狮鼻巴儿狗似乎并没有表现出马耳他种狗的特点,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它们只保留了那些不为人注意的特点。然而不管这种小巧的宠物是不是唐朝本土的出产,自从唐朝起直到十七世纪,它们一直是诗歌偏爱的主题或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