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飞禽

金灿灿,银熠熠——

羽翼光辉闪烁。

鸟儿翱翔,婉转高歌——

飞来了,飞来了,

唱着美妙的歌。

——克里斯蒂娜·罗塞蒂《极乐鸟》

唐朝时人们已经开始利用飞禽来做一些有益的工作——比如以鹰为狩猎者,用信鸽来当信使等;另外,飞禽的肉可以食用,飞禽还可以入药,当然唐朝人最主要地还是将飞禽作为观赏的对象。就观赏而言,色彩斑斓、体形更大、更美丽的飞禽,自然最受人们的青睐;而从远国绝域来的飞禽亦特别受人们的赞赏,因为它们更能激发人们的想象力。因此,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外来的禽鸟自然而然地出现在了当时的文学作品之中,而且在艺术品中也得到了表现:例如阎立本就曾经画过一幅《春苑异鸟图》,遗憾的是,这幅作品没有流传下来。

唐朝的花园和苑囿中蓄养着各种各样稀奇罕见的或者是娇媚可爱的飞禽。唐朝皇室的收藏家们有的是无限的财富,他们可以收集到数量众多而且价值昂贵的飞禽,供自己和朝臣们赏玩。天资聪颖、性情好动的唐玄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开元四年(716),玄宗曾专门派遣宦官前往长江以南地区搜罗禽鸟,据史书记载:


上尝遣宦官诣江南取鵁鶄、鸂鷘等,欲置苑中,使者所至烦扰。道过汴州,倪若水上言:“今农桑方急,而罗捕禽鸟以供园池之玩,远自江、岭,水陆传送,食以粱肉。道路观者,皆不以陛下贱人而贵鸟乎!陛下方当以凤凰为凡鸟,麒麟为凡兽,况鵁鶄、鸂鷘,曷足贵哉?”上手敕谢若水,赐帛四十段,纵散其鸟。


倪若水或许是一位故作庄重的说教者——作为中世纪中国守旧者的论调,他的观点简直是太典型了——但是真正促使唐玄宗放弃捕鸟的原因,可能是这次大规模捕鸟探险引起的骚扰。唐玄宗是一位性情中人,尽管喜欢奢华,但基于人道的目的提出的要求,他还是乐于听从的,这也正是唐玄宗的性格特点。

鹰与鹘

从公元前三世纪以来,放鹰打猎就已经为中国人所熟知。据说,当李斯丞相将要被处死时,就曾经谈到过他所珍爱的一只灰色的苍鹰。自那以后,这种消遣在中国北方就越发受到人们的喜爱,五、六世纪时,在“胡人”统治着的中国北部地区,汉文化中深深地渗入了北方草原和森林地区的风俗与艺术,放鹰走狗也更加普遍,六世纪的北齐更其如此。

在唐朝诸君主的统治之下,这种娱乐活动继续盛行不衰,尤其是当一些精力充沛的统治者在位时,这种风气就更其炽盛。例如唐太宗和唐玄宗就是醉心于放鹰走狗的典范。但是传统道德认为这是一种轻薄无聊的行为,所以当一位競競业业的统治者恪守传统道德规范时,就会是另外一种情形。七世纪时,唐高宗曾下诏禁止进贡鹰鹘;八世纪时,唐德宗在罢梨园伶人的同时,也放走了朝廷豢养的鹰鹘;而在九世纪,唐僖宗又效法高宗,罢贡鹰鹘,以表明他继位后施行的德政。

皇宫中的大鹰坊紧邻狗坊,鹰坊里养着四种猎鹰。最稀有、最显贵,同时也使人印象最深的是雕,尤其是金雕。最高雅、最具有贵族派头的是黑眼睛、长翅膀的鹘——即捕捉苍鹭和其他大型猎鸟的猎隼,以及捕捉野鸭和其他水禽的游隼。而特别受到珍视的是白色的“格陵兰”鹘,唐太宗本人就有这样一只白鹘,他还为它起了叫“将军”的名字。此外,鹘类中还有一种从东北地区传入的上等的鹘,这就是“霜雕”。有一首诗歌这样描写霜雕:


截海上云鹰,横空下霜雕。


再就是鹞。这是一种体形小的短翅鹰属飞禽,人们喜欢用它猎取鹌鹑和其他一些生活在树木繁茂地区的小鸟。最后一种,同时也是最常见的是苍鹰,苍鹰的眼睛是黄色的,身材较大,而且像鹞一样是森林中的猎手,主要捕捉雉、兔等传统的猎物。有一种从东北地区传来的白色的苍鹰,是价值最昂贵的苍鹰,但还有一种黑色的苍鹰也很宝贵。杜甫曾经写过两首诗描写黑色和白色的苍鹰,其中第二首这样写道:


黑鹰不省人间有,度海疑从北极来。

正翮抟风超紫塞,立冬几夜宿阳台。

虞罗自各虚施巧,春雁同归必见猜。

万里寒风祗一日,金眸玉爪不凡材。


玄宗朝有一位王子养了一只赤鹰,另一位皇室青年也养了一只黄鹰,两只鹰正好是一对,被宫廷里的养鹰人称作“决云儿”。

毫无疑问,有大量猎鹰来自唐朝疆界以外,其中最优秀的猎鹰中有不少是作为贡品献给皇帝的。咸通七年(866),独立的沙州节度使张义潮进“青骹鹰四联,吐蕃女子二人,马四匹”;开元三年(715),东夷君长贡献白鹰两只;八世纪时,紧靠朝鲜半岛的渤海部落贡献了许多鹰、鹘。诗人窦鞏在诗歌中描述了位于朝鲜半岛的新罗贡献的一只稀有的猎禽:


御马新骑禁苑秋,白鹰来自海东头。

汉皇无事须游猎,雪乱争飞锦臂鞲。


朝鲜半岛与东夷之地是优良的鹰鹘的主要供给来源;其次,鹰鹘来源于蒙古与突厥斯坦。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唐朝北方本土出产的鹰。特别是位于今陕西省境内的代北地区,一直被认为是名鹰的产地。位于渭水与黄河交汇处,即今陕西省东部的华州出产的鹞和乌鹘,必定是最上等的猎禽,因为朝廷曾要求华州的鹞、乌鹘作为土贡进献。

从一位九世纪的学者撰写的一篇有关鹰鹘的简短论述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唐朝人对本土出产的鹰的分类方法——我们这本书之所以能够写成,在很大程度上也要感谢这位学者——他就是段成式,其实段成式本人就是一位业余的养鹰爱好者。段成式记述了好几种唐朝的鹰,而且提供了这些鹰的品种名称。这些名称主要是以颜色来命名的,但是有些也以出生地来命名。其中有“白兔鹰”(这是一种第一流的猎鹰)、“烂雄黄”“赤斑唐”“荆窠白”(出自陕西省北部的沙漠中)、“房山白”(生于河北东北部的白杨树上)、“土黄”(生于北方的柞栎树上)以及“白皂骊”等。

中世纪时,中国人就已经掌握了捕捉和训练猎鹰的技艺,在这方面,他们并不是非得依靠外来的行家里手不可。当幼鹰移栖时,他们利用鸽子来进行侦察,然后使用囮子和精致的猎网捕捉幼鹰。为了使猎网的颜色与土地的颜色一致,他们在网上涂染上了黄檗和杼汁——这种汁液还具有防止蠹虫的功能。而对付更容易驯服的雏鹰,办法就简单多了——只要将尚未离巢的雏鹰从它们栖息的杨树或栎树上的鹰巢中捉出来即可。不管是幼鹰还是雏鹰,都要被装上玉、金或者其他雕镂金属做成的尾铃,而鹞子则佩戴着刺绣的项圈。所有猎禽都配有皮革、青丝或“云锦”的脚带,带有玉旋轴的皮带、镀金的栖木以及雕绘而成的鹰笼。

不管是出自唐朝本土,还是产于边荒绝域,鹰鹘都是唐朝画家喜欢表现的题材。据说唐太宗的弟弟李元昌就是一位比阎立本和阎立德还要优秀的鹰鸟画家。在唐玄宗统治的黄金时代,也出现了许多画鹰的大画家。在他们当中,名气最大的当属姜皎(这位画家本人还是荒淫无度的玄宗皇帝的幸臣),杜甫曾经专门为姜皎画的一只“角鹰”写过一首诗歌——所谓“角鹰”,实际上可能就是“鹰雕”或者“冠雕”,也就是见于波斯养鹰人手册中的“Shāh-bāz”。

鹰、鹘、雕又是唐朝的诗歌中经常被描写的对象,诗歌一般都使用了象征性的手法——“同西洋诗一样,汉文诗也多使用明喻和暗喻的手法来表现鹰,例如‘嘴利吴戟,目类星明’‘流星曜景,奔电飞光’‘擒狡兔于平原,截鹄鸾于河渚’。鹰又是一种残忍的食肉动物,所以诗歌中多以格言警句来描绘它们的形象”。诗人章孝标即将驯化的猎鹰作为一种陷于桎梏中的勇敢、自由精神的象征:


遥想平原兔正肥,千回砺吻振毛衣。

纵令啄解丝绦结,未得人呼不敢飞。


在唐朝人的心目中,猎鹰与基本方位具有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带有强烈的人为的和传统的色彩。有时猎鹰与“西方”有关——“西方”为“秋”,而秋季则正是“猎鹰离开其北方的巢穴,经由中国平原向南方迁徙的季节”。实际上猎鹰与北方的关系要直接得多——北方是鹰隼的家园,而且也是将猎鹰带到唐朝境内的胡人的故乡。


越鸟从南来,胡鹰亦北渡。


这是一首李白的诗歌。诗歌中形象地说明了唐朝人对于鹰与北方的关系的看法。诗人薛逢也写过一首反映少年侠士的七言绝句。在这首诗歌中,“胡”(北方或西方的野蛮人)鹰长着绿色的眼睛(这种说法好像有一点太随意,与鹘的黑色的眼睛相比较,鹰的眼睛实际上应该是黄色的),以此来暗示胡人那蛮横无情的绿眼或蓝眼。在这首诗歌中,薛逢还将绿眼胡鹰与外来的五花骢马以及白貂裘相提并论:


绿眼胡鹰踏锦鞲,五花骢马白貂裘。

往来三市人不识,倒把金鞭上酒楼。


基于同样的理由,“回鹘”的意思就是“捷鸷犹鹘”。唐朝还有“豹则虎之弟,鹰则鹞之兄”的说法,唐朝的一位官员“以刚挚为治”,由此也就得到了“皂雕”的称号。

在唐代,有些猛禽也被直观地作为勇敢的象征。在武后统治时代,几组侍卫将军的紫罗衫上都饰有狮、虎、豹以及鹰、鹘等生性凶悍的禽兽形象。鹰在唐朝的医药中的用法,也表明了唐朝人的头脑中以鹰象征勇敢的观念。鹰在唐代的药用方法,说明了同一观念的原始形态:吃鹰肉,能够主治“野狐邪魅”;将鹰爪烧成灰水服,也可以治疗“狐魅”(还可以治疗“五痔”)。甚至将鹰粪烧成灰,调入一匙酒中,就成了一剂主治“邪恶”的解毒药——不过绝对不能告诉患者,这是一种什么药。鹰是动物世界的恐怖者,它那凶猛的而且是半异域的禀性,就这样传递给了患者,给了他以战胜鬼魅和邪恶的力量。

孔雀

在古代,即汉代之前,中国人所知道的孔雀只有印度孔雀。根据一则传说记载,某个现在还不能确定的西方国家曾经向周朝的第二个国王贡献过这种美丽的鸟,这件事发生在大约公元前一千年初期。这则传说虽然未必全然可信,但毫无疑问的是,到了汉朝时,中国人就已经认为孔雀主要是一种西方的鸟,孔雀的家园位于克什米尔和安息王的疆域的某地。然而汉朝人对于孔雀的了解也只是限于传闻,这些传闻可能是由过往的行人带来的。正是在这一时期,即在世界另一端的意大利,正将孔雀饲养在林木葱茏的小岛上,而且这种鸟已经成了他们餐桌上的珍馐美味。但是不久之后,现代中国南方的热带地区就得到了开发,中国人在南方发现了印度支那的绿孔雀。到了三世纪时,这种披着绿色和金色的金属光泽的美丽的生灵,就与香药、珠宝、象牙以及鹦鹉一起被带进了中国的内地,而对这种神奇的鸟的需求也随之迅速增长起来。吴永安五年(262),南方的吴国派遣了一位官员前往交趾征调三千只孔雀。这次征发再加上交趾的地方官的类似的掠夺行为,导致了一次起义,吴国派出的征发使节也在次年被杀害了。

但是随着唐朝移民日渐熟悉岭南热带环境,他们发现在唐朝本土的孔雀实际上同在印度支那的一样多,所以到了唐代,孔雀就开始从雷州半岛的罗州和雷州,与斑竹、鹦鹉以及白银一起作为年贡被源源不断地送往长安。作为公认的南方的象征,孔雀在唐朝人的心目中成了“越鸟”——在公元十世纪时,养鸟行家李昉也确实是将孔雀称作“南客”。这些南客在北方的苑囿里神气活现地炫耀着它们那闪闪发光的羽毛:


摇动金翠尾,飞舞碧梧桐。


与通用的名称相比,“越鸟”是一种更具有象征意义,也更有文学意味的称谓。“peacock”一般被称作“孔雀”,“孔雀”是一个很古老的名称,就如同它自身也十分古老一样,“孔雀”这种称呼也颇有几分神秘的味道。我们也许会因而记起希腊人将鸵鸟称作“利比亚雀”(Libyan sparrow)或“阿拉比亚雀”(Arabian sparrow),特别是他们还将鸵鸟称作“雀驼”(sparrow camel),而在拉丁语中则将鸵鸟称为“海外雀”(overseas sparrow)。这些名称似乎都是用雅正的词语来称呼俚俗名称的。根据古代汉语的惯例,“孔”字的意思可以训为“大”,但是我们还不能断定这种语源学的解释是否有充足的根据。如果“孔”字果真可以理解为“大”的话,则对于如此光彩夺目的飞禽而言,“大雀”这个名称不仅很不相称,而且显得很滑稽。

九世纪时房千里写的《南方异物志》,是一部有关中国南方地理和博物学的重要论著,遗憾的是,这本书现在已经散佚,只是有一些片段在其他的书籍中保留了下来。其中有一段记载可以作为唐人对孔雀的传说的概述:


孔雀,交趾、雷、罗诸州甚多。生高山乔木之上。大如雁;高三、四尺,不减于鹤。细颈隆背,头裁三毛,长寸许。数十群飞,栖游冈陵,晨则鸣声相和,其声曰“都护”。雌者尾短,无金翠。雄者三年尾尚小,五年乃长二三尺。夏则脱毛,至春复生。自背至尾,有圆文,五色金翠,相绕如钱。自爱其尾,山栖必先择置尾之地。雨则尾重不能高飞,南人因往捕之。或暗伺其过,生断其尾,以为方物。若回顾,则金翠顿减矣。山人养其雏为媒。或探其卵,饲以猪肠生菜之属。闻人拍手歌舞则舞。其性妒,见采服者必啄之。


“人又养其雏为媒,旁施纲罟。捕野孔雀,伺其飞下,则牵网横掩之。”不管是野生的孔雀,还是驯养的孔雀,对于这些南方人来说,这种鸟除了能够供应羽毛贸易之外,还有其他的用途。就像罗马讲究饮食的人一样,南方人也吃孔雀肉,但是他们不是将孔雀肉作为珍馐美肴来食用,而是“或遗人以充口腹,或杀之以为脯腊”。孔雀肉对“解药毒、蛊毒”有显著的疗效,而且孔雀血也是一种被称作“蛊”的剧毒药的解毒良药。

这些金翠闪烁的鸟儿的性生活,也使南方人着迷。一位研究南方的珍奇异物的唐代学者指出:“孔雀不匹,以音影相接而孕。”以太(ether)的活动似乎在孔雀性交时产生了特殊的影响。因为如果雌孔雀在下风鸣叫,而雄孔雀在上风鸣叫,则(据说)雌孔雀就会怀孕。段成式引用的可靠的佛典中记载,孔雀也会因为雷声而孕。另外,据说孔雀还能与毒蛇交媾。

房千里记载的,孔雀会随着音乐起舞的癖性,特别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在中世纪的文学中,这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早在公元三世纪初年,在史书中就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记载,据说当时有一只西域贡献的孔雀,善“解人语,弹指应声起舞”。根据另外一则传说记载,当雉(或者是凤凰,这两种飞禽差不多是相同的)见到自己在镜子中的影子时,它们也会欣然起舞。被自己的形象所陶醉的,翩翩起舞的孔雀在西方往往是用来形容类似“vain as a peacock”(像孔雀一样爱慕虚荣)的陈词滥调,在中古汉语中,也有与此类似的用法。八世纪末年,新罗国贡孔雀,由伟大的写实画家边鸾为这只孔雀写真,“鸾于贲饰彩翠之外,得婆娑之态度,若应节奏”。这位著名的艺术家后来离开了宫廷,成了一位流浪画家,他另外还创作了不少表现孔雀的作品,其中有许多一直保留到了宋代。在徽宗皇帝的收藏目录中,收录了他画的《芭蕉孔雀图》《牡丹孔雀图》以及其他许多画作。

佛教文学,特别是孔雀王概念的出现,大大丰富了对孔雀的形象化描写:求法僧玄奘曾经讲过这样一个故事,说“如来在昔为孔雀王,与其群而至此(即乌仗那国),热渴所逼,求水不获。孔雀王以嘴啄崖,涌泉流注,今遂为池,饮沐愈疾。石上犹有孔雀遗迹”。而且当时有一首纪念神圣的孔雀王的骠国乐曲也传到了唐朝。另一位孔雀神是“大孔雀明王”,这是在真言密宗中很受欢迎的一位女神。在中国,她具有兴云布雨、祛病驱鬼的法力;有时她变作男身,这个强有力的神灵,被表现为坐在孔雀背上的一朵莲花之上。在唐代有许多皈敬她的汉译经典,我们能够见到的有一种是著名的义净的译本,而另一种则是由不空翻译的。表现孔雀王的文艺作品并不仅仅限于佛教文学,像阎立本、吴道子这样著名的大画家也都创作过孔雀明王的画像。

鹦鹉

从古代起,中国人就已经有了本土出产的鹦鹉。这些鹦鹉栖息在古代的商道附近,即位于今陕西、甘肃交界处的陇山之中。这些古代的鸟因为具有说话的能力,所以有时又被称作“西域神鸟”,陇山里的鹦鹉大多数是一种紫胸的绿色长尾小鹦鹉,这种鹦鹉又被称作德比安长尾小鹦鹉,现在它是四川、云南以及西藏东部的土生鹦鹉,但是在北纬30度以北已经见不到这种鸟的踪迹了。遗憾的是,在中世纪时,当地鹦鹉聚生之地不断遭受劫掠,被捕捉为笼鸟,因而这一品种以后便濒于灭绝了。九世纪时,皮日休写了一首哀怜陇山居民的诗歌: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捕捉作为“土贡”献往朝廷“金台”的陇山鹦鹉。诗歌中写道:


陇山千万仞,鹦鹉巢其巅。

穷危又极崄,其山犹不全。

蚩蚩陇之民,悬度如登天。

空中觇其巢,堕者争纷然。

百禽不得一,十人九死焉。

陇川有戍卒,戍卒亦不闲。

将命提雕笼,直到金台前。

彼毛不自珍,彼舌不自言。

胡为轻人命,奉此玩好端。

吾闻古圣王,珍禽皆舍旃。

今此陇民属,每岁啼涟涟。


从唐朝统治的第二个世纪起,新品种的鹦鹉,即“南鸟”(象征与孔雀同类的鸟)就开始在唐朝北方地区出现了。这些鹦鹉是从唐朝新开发的岭南、交趾地区送来的。这时候在唐朝本土的雷州半岛和广东西部地区,人们也可以见到玫瑰色环纹鹦鹉、红胸鹦鹉以及蓝头(或花头)鹦鹉。这些鹦鹉的外貌就像它们的名字一样美丽动人。如同孔雀一样,这些艳丽的小鸟为当地的土著人提供了一种不经常的食物,但是与那些被婆罗门作为高贵、神圣的食物的印度鹦鹉,或者是那些被人们带到了罗马,最后连同烤火烈鸟一起被埃拉加巴卢斯那样的真正称得上是风雅、奢侈的美食家吃掉的鹦鹉相比,唐朝南方的鹦鹉之所以被食用,只是因为一个不值一提的理由:即它们在当地太多了。但是也有一些鹦鹉被送进了北方的玩鸟人的鸟笼里和庭园里,这些“南鸟”在这里与人们熟悉的陇山的鹦鹉比美争宠。当时在北方必定还有许多地道的陇山鹦鹉,因为即使到了十世纪时,在李昉的庭园里的鹦鹉还被称作“陇客”。

但是从唐朝统治的第三个世纪起,唐朝西北和南方地区的长尾小鹦鹉却遇到了一个耀眼夺目的有力竞争对手。有钱的玩鸟人或达官贵人都对这种鸟宠爱有加,西北和南方的长尾小鹦鹉则受到了冷遇。这种新出现的鸟就是印度支那和印度尼西亚的鹦鹉。这些光彩夺目的鸟儿或者由热带的大国作为献给唐朝皇帝的贡礼,或者由远航的水手和商人从地球的尽头带进(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轻易地捉到鹦鹉)唐朝的境内。这个事例生动地证明,与本土的出产相比,来自远国绝域的物品往往更加为人夸饰:


看,揭开了——

东方的帷幕,

晨曦微红,光芒闪烁,

金刚鹦鹉抖动鲜红的羽毛,

飞逐银色的波涛。


以上诗句引自查特顿写的《非洲之歌》,这首诗反映了异国他乡所具有的永恒光彩——但是金刚鹦鹉并不是非洲鸟,而是美洲鸟,直到现代,这种鸟才被东半球所知。由航海家和使臣带进唐朝境内的鹦鹉是长尾小鹦鹉的一种新品种,即猩猩鹦鹉和白鹦。

猩猩鹦鹉和白鹦在唐代被称作“五色鹦鹉”,这两种鸟在当时因美丽最负盛名。正是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中世纪的印度也将摩鹿伽的猩猩鹦鹉称作“pañcavarṇgini”(五色鹦鹉),这种鹦鹉通身都闪烁着五彩缤纷的颜色。甚至汉语中的“五色鹦鹉”这个词,也有可能是从印度翻译过来的。


我的弯弯的小嘴,我的精灵的小眼,

我的羽毛碧翠光鲜,

我的脖颈就像那富丽华贵的宝石环,

我的纤巧的小腿,

我的被拴住的洁净的脚爪——

呵,我是侍奉女王的宠玩。


约翰·斯克尔顿的《说话吧,鹦鹉》中的主人公就是如此。唐朝外来的长尾小鹦鹉很可能也是如此。“红鹦鹉”也在这时来到了唐朝的境内,这些红鹦鹉肯定是稀有的猩猩鹦鹉和华莱士线——这条线将太平洋的两个大的动物群系区别开来——以东的澳大拉西亚红鹦鹉。至于中国文学作品中出现的“白鹦鹉”,则肯定是来自遥远的九译绝域的“cockatoos”(白鹦)。

虽然“红鹦鹉”在唐代之前就已经输入了中国,但是在流传下来的有关的唐朝文献中,我们还没有发现将红鹦鹉作为贡品的记载。可是在开元八年(720),“南天竺”的使臣曾经向唐玄宗贡献过一只“五色能言”的鹦鹉。文献中关于这位使臣的记载是比较详细的。据说是因为大食、吐蕃的大量暴行,这位使臣来到了唐朝,乞求唐朝皇帝出师征讨大食和吐蕃。这位使臣显然是个非常机敏的人,他对玄宗说,“蕃夷唯以袍带为宠”,于是玄宗就赐给了他“锦袍、金革带”等物。在此之前,即在上一个世纪,林邑国曾经向太宗朝贡献过一只五色鹦鹉,“太宗异之,诏太子右庶子李百药为之赋”。这只五色鹦鹉与另外一只一起送来的白鹦鹉屡屡诉说寒冷难耐,为此太宗特意下诏,将这聪明的鸟释放,送回了本国。永徽六年(655),位于马来半岛的一个盛产大象的山国也向唐朝贡献过一只五色鹦鹉。八世纪时,贡献过鹦鹉的国家还有尸利佛誓、吐火罗——这次是由吐火罗大酋“摩罗”代表其邻国诃毗邻贡献的。九世纪初年,诃陵国也曾经两次向唐朝贡献鹦鹉。伟大的唐玄宗本人就有一只色彩艳丽、聪慧能言的鹦鹉,这只鹦鹉一直是玄宗心爱的宠物。张说在献给唐玄宗的表文中,甚至认为这只鸟就是传说中预示吉祥的“时乐鸟”。在一本古代的图册中,表现了时乐鸟的形象特征:这是一种“丹首、红臆、朱冠、绿翼”的鸟。

在上文中,我们已经提到了由林邑贡献的白鹦鹉(但是白鹦鹉并不是林邑的土产,它肯定是在印度尼西亚的最边远的地区捕获的)。由于这只鹦鹉“精诚辩慧,善于应答”。于是“太宗悯之,并付其使,令放归林薮”。这只白鹦鹉与另外一只一同贡献的五色鹦鹉,当时都由阎立本画了下来。宋代批评家周密称他本人家里就收藏了这幅画。据周密本人记载:


余家旧藏《林邑进鹦鹉图》,盖唐贞观中经献太宗。以其思归,并二女送还国。乃阎立本真迹也。


另外一只在绘画中留传下来的白鹦鹉是杨贵妃的宠物“雪衣女”。根据一则广为流传的轶事记载,当唐玄宗在“双陆”中快要输的时候,贵妃就使雪衣女飞入局中,“鼓翼以乱之”,从而避免天子将要遇到的窘境。这个动人的场景(另一次发生在康国的猧子身上)是由周昉大师画下来的。

比这些鹦鹉更引人注意的是一种“首有十红毛,齐于翅”的白鹦鹉,这种鹦鹉必定是塞兰和安波那出产的,长着玫瑰色鸟冠的白鹦,它们是远隔重洋的一个岛国的贡礼。这个岛国距离广州有五个月的路程,它很可能是摩鹿伽群岛中的一个岛。这个国家的使臣带来了婆律膏、白鹦鹉,“仍请马及铜钏,诏并许之”。

一般来说,在有关鹦鹉的口头传说中,有一种古老的说法,认为抚摩鹦鹉会导致一种致命的疾病,其实这种病就是鹦鹉热,它是通过污染了鹦鹉粪便的粉尘进入人的肺部而引起的。有不少广为流传的故事,内容是说主人将鹦鹉作为密探,监视家里的仆人和红杏出墙的妻子。这种故事很可能来源于印度。最后,鹦鹉又象征笼子里的智慧——虽称乖巧,却非明睿。不过“当鹦鹉象征着为丈夫的利益而牺牲自己利益的新娘,或者是为了主人的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仆人时,牺牲自由或许就是无偿的或是出于利他的目的。从另一方面来说,美丽的羽衣——这是其主人的自负的根源——会使它被捕捉,被禁闭,而这也正是它的大不幸”。

鸵鸟

在唐朝,没有别的动物能够像鸵鸟那样更使人感到惊叹不止,而且也没有比鸵鸟更为罕见的动物了。七世纪时来到唐朝的只有两只鸵鸟。在此之前,中国人通过传闻对这种形体巨大的鸟已经有所了解,因为早在汉和帝永元十三年(101),安息国就已经贡献过一只鸵鸟。毫无疑问,它们就是吐火罗种的鸵鸟。吐火罗种鸵鸟与生长在叙利亚和阿拉伯沙漠,直到1941年才灭绝的那种鸵鸟很相似。成年雄鸵鸟的头部和颈部呈红色或粉红色,通体羽毛光滑而略显苍色,尾部和翅膀上长着白色的羽毛。波斯人将这种鸟称作“ushtur murgh”(骆驼鸟),这个名称被译成了汉文,成了中世纪远东地区对于鸵鸟的俗称,从而取代了早先使我们联想起鸵鸟的希腊和拉丁名称的“条枝大爵”。但是鸵鸟的古名在唐代并没有完全绝迹。据武德三年(620)有关西突厥的一位使臣的记载说,这位使臣贡献了一只“条枝巨鸟”。而最有名的则是永徽元年(650)由吐火罗贡献的一只鸵鸟。唐朝的有关史料中大量地记载了这只鸵鸟的情况,它具有很强的奔跑能力,可以“鼓翅而行,日三百里”,而且能够“食铜、铁也”。最后提到的这种食铜嚼铁的能力,使唐朝人选择鸵鸟粪入药,并声称“人误吞铁、石入腹,食之立消”。

吐火罗贡献的那只美丽的鸵鸟,由唐高宗在太宗墓前献给了其光荣的祖先的英灵,而在高宗的墓前,至今还立着这只鸵鸟的石像。此外在睿宗的墓前也立着一尊鸵鸟像,我们虽然还不知道这只鸵鸟的来源,但是这只鸵鸟与其他的那些鸵鸟的形象一样栩栩如生,显然也是以活的鸵鸟作为模特而雕造出来的。

对我们来说,李白笔下的鸵鸟也是一个难解之谜:


秋浦锦鸵鸟,人间天上稀。

山鸡羞渌水,不敢照抟衣。


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那样,雉对于自己美丽的倒影是很有些自我陶醉的,但是在这首绝句中,它却在红色、苍色的“锦”鸵鸟面前自惭形秽了。“锦”字最初的确是形容雉的一个字——金色的雉有时被称作山鸡,而有时则像这首诗中形容的那样,因为它彩色光亮的羽毛而被称为“锦鸡”。李白在这里所写的,是他亲眼见到而非仅仅得自传闻的鸵鸟呢?还是这里仅仅是喻指一位才华横溢的文人呢?

频伽鸟

在佛教的文学作品中,经常提到频伽鸟和它那悦耳动听的歌喉。频伽鸟这位神奇的歌手之所以在佛教文学中出现,并不是由于它自身的缘故,而是因为它是佛陀及其声音的定型。它会告知天下众生形色世界一切皆苦,人生无常的伟大真理。杰出的佛教词汇编纂者慧琳曾经描绘过这种鸟。他写道:“此鸟本出雪山,在壳中能鸣,其音和雅,听者无厌也。”

我们发现,这种神鸟在远东宗教艺术中的意义是很不明确的,它与“kinnara”(真达罗)混淆了起来,而频伽鸟与“kinnara”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在一首来源于印度,被称作“伽陵频伽”的唐朝舞蹈中,曾经表现过频伽鸟的形象(在上文中已经谈到),至今频伽鸟的形象在日本还是由身着双翼的男僮扮演。人们或许会猜想,作为一种纯粹存在于宗教隐喻和图像中的禽鸟,要想在现实世界中找到它们是徒劳无益的。然而事实却证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在八世纪初年,一位来自诃陵国的使臣向唐朝皇帝贡献了鹦鹉、若干名僧祇童、许多异香,此外还有一只频伽鸟。那么这只印度尼西亚鸟究竟是什么样的呢?要想明白这一点,我们首先必须找到一种原产于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鸟,而这种鸟还应该具有嘹亮、悦耳的歌喉。要满足这些条件简直太容易了,因为在这些条件中允许有具体的和品种的差异,在这两个地区有许多共有的鸟,而其中不少声音都很动听。十二世纪的一位中国学者的记载帮助我们缩小了这个范围。张邦基在描述浙江的一座佛寺时说:


佛殿上有频伽鸟二枚。营巢梁栋间,大如鹎鵊,毛羽绀翠。其声清越如击玉,每岁生子必引去,不知所之。


由此可知,我们所讨论的这种神秘的鸟与中国常见的卷尾科鸣禽是非常相像的。卷尾科鸣禽长着带有金属光泽的羽毛——但是它的羽毛是黑色的,而张邦基说的频伽鸟的羽毛是深蓝色的。而且卷尾科鸣禽还有格外高亢而清越的嗓音。在印度群岛和印度有类似的这种鸟吗?有,它就是凤卷尾。这种鸟还有一种更加众所周知(也更通俗)的名称,叫作“大盘尾卷尾”。爪哇种“美凤卷尾”(Dicrurus paradiseus formosus)长着光亮鲜华,略显紫黑色的羽尾,修长而呈弯曲状的外侧尾羽,而且“能够发出一连串悦耳动听的啭鸣声和音调,具有很强的模仿能力”。而印度种的卷尾则据说“或许是东方最好的鸣禽”。

所有的条件都满足了。这种美丽的鸟长着闪烁着蓝色光泽的鲜亮的羽毛,在山林之中宛转鸣叫,它美丽动人,勇敢无畏,它的歌喉成了佛陀觉者说法的象征;而这种鸟十二世纪时流入浙江的一只印度尼西亚亚种或云南亚种与印度种的卷尾并无二致。这种鸟曾经使张邦基感到惊叹不止,而诃陵王则将这种美丽的凤卷尾作为一种天生的奇物和忠诚的象征送到了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