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沉默
就在杰斐逊举行历史性晚宴的几个月之前,美国国会发生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实际上,大部分政治领袖都认为这是一件妨碍国会工作的尴尬事件。1790年2月11日,两个贵格会代表团(一个来自纽约,另一个来自费城)向国会提交了请愿书,呼吁联邦政府立即结束非洲奴隶贸易。这被视为一个糟糕的干扰事件,因为它的煽动性提议打乱了国会对债务接管和建都地址的讨论。几个南方议员立即宣称,贵格会这种多管闲事的做法是非常有害的。佐治亚州议员詹姆斯·杰克逊对这样的请愿居然被严肃的议事机构讨论,感到极为恼火。他说,贵格会教徒都是一些无知之人,这些人试图用他们那种珍贵的极为纯净的圣水,来净化每个人的罪恶灵魂。而且,他们的爱国之心是值得高度怀疑的。他们在刚刚过去的反对英国残暴统治的战争中,以尊重他们极为珍爱的良知为由,一直袖手旁观。这些顽固的绥靖主义者在那些独立战争的老兵中间,配享有什么地位吗?用杰克逊的话说,这些老兵“冒着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危险,为国家争来了自由和财产”。
来自南卡罗来纳州的威廉·劳顿·史密斯马上站起来支持杰克逊的反对意见。史密斯同意,贵格会请愿者的爱国心极成问题,是应当遭到谴责的。但是他认为,这位佐治亚州同僚根本没必要拿这些可悲怪异之人的可信度做文章。刚刚获得批准的宪法已经明确禁止国会在1808年以前,通过任何废除或者限制奴隶贸易的法律。(美国《联邦宪法》第一条第九款第一项规定:“对于现有任何一州所认为的应准其移民或入境的人,于1808年以前,国会不得加以禁止。”)当前国会里的几个成员恰巧也曾担任过制宪会议代表,他们都可以证明,若无该条款,费城或其他几个南方州是不可能批准宪法的。除了这些依然温热的记忆之外,宪法语言是毫不含混的:联邦政府不得在建国后的二十年内,干预奴隶贸易。因此,这些贵格会请愿者就是在要求获得早已被宣布不可得到的东西。
然而,杰克逊并不因有宪法保障而感到安慰。他指出,这个名不副实的“公谊会”温和笑容后面,隐藏着更阴毒的动机。“若借助联邦政府的干预,整个奴隶贸易被废除了,”他这样说道,“我担心这会让人们相信,这是政府要彻底解放奴隶的前奏。”简而言之,贵格会教徒提出的结束奴隶贸易请愿,实际上是一种障眼法,他们的整个计划是要废除奴隶制度本身。
詹姆斯·麦迪逊也站起来,发出了他经过冷静推理后的警告。他的佐治亚州同僚实际上是有些反应过度了,这位同僚充满激情的论辩尽管无疑是发自肺腑的,但确实既会让人误入歧途又会起反作用。贵格会教徒的请愿“照例”是要被听取,然后再交由一个委员会来审议。换言之,若这个问题被国会以例行公事的方式处理,而且国会没有为此产生无谓的纷扰,那么它很快就会从人间蒸发掉。按照麦迪逊所言,“人们不会注意,因此这个问题根本就不会扩散到国会大门之外”。然而,杰克逊那种过激的反对意见就好像在夜间战斗中发生的空中爆炸一样,会使人们都注意这个问题,而这正是贵格会教徒们所希望的。若杰克逊能够克制自己,那么这次请愿就会自然消退,而且“绝不会发展到必须就阻止非洲奴隶贸易做出任何决定的地步,也不会让那些奴隶主因猜测联邦政府打算在全部州内废除奴隶制而感到恐慌”。麦迪逊让杰克逊放心,因为“国会中的绅士是不会考虑这样的问题的”。
然而,第二天,也就是2月12日,杰克逊那令人害怕的预言似乎马上就要成为现实了。因为就在那天,众议院接到了另一份请愿书,这份请愿书是宾夕法尼亚州废奴协会提交上来的。它敦促国会“以其贤明,采取为其权力所允许的措施,推动奴隶制之废除,并阻止任何形式的奴隶贸易”。正如杰克逊警告的那样,反奴隶贸易的人现在已经联合起来了,要结束整个奴隶制。而且,这份新请愿书还提出了另外两点,这两点加剧了诸如杰克逊这样的人的恐惧感。第一,它宣称奴隶制和奴隶贸易与美国独立战争所追求的价值观不相容,它甚至建议国会,履行政治职责,“制订从美国国民性中消除此种不相容性的措施”。第二,它对那种认为《联邦宪法》禁止联邦政府在二十年内制定任何反对奴隶贸易的法律的观点,提出了挑战。它认为,宪法中的“普遍福利”条款,授权国会采取任何其认为“必要且正当的”行动,来消除人口交易的耻辱,并“支持让所有黑人恢复自由”。最后,让它更具有煽动性的是,这份请愿书上有本杰明·富兰克林的签名。富兰克林的爱国心和国际声誉是毫无争议的;实际上,如果美国有伟人祠或万神殿的话,只有华盛顿才可能与他并列其中。
富兰克林在这份由宾夕法尼亚州废奴协会提交的请愿书上签名有力证明了,麦迪逊更为钟爱的战略——平静地接受这些要求,然后让它们被遗忘在国会之中——是不起作用的。事实上,整整一天中,为了以全体会议形式讨论这些请愿书,众议院只好将有关债务接管和定都地址的辩论搁置一旁。在持续了四至六小时的辩论中,国会议员们说了一些以前不曾在任何全国性论坛上说过的东西。
不错,制宪会议代表们曾就奴隶贸易及在征税与选举上如何计算奴隶人口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但是这些讨论都是闭门进行的,而且受严格的保密规定约束。(麦迪逊对这些讨论的非正式记录,也是最完整的记录,没有在他生前发表。)另外,奴隶制在这个新国家秩序中的地位问题,也曾于1788年在几个州的宪法批准大会上出现过。但是这些在州层面上进行的讨论,通常都集中在各州对宪法的解释上,而不是宪法中对这个禁忌问题的模糊处理上。(诸如“奴隶制”“奴隶”“黑人”这样的字眼,没有被写入最后的宪法草案之中。)如果推动了1787~1788年宪法和解的政治领袖们当时被允许就这个问题发表言论,他们肯定会说,这个问题过于重要,过于具有争议性,不适合公开谈论。
这解释了几个南卡罗来纳州议员的初步反应,他们反对将这些请愿书在国会大厅内大声朗读出来。例如,阿迪内斯·伯克就警告说,那些请愿者已经“吹响了煽动骚乱的号角”,因此他要求清除走廊中所有的旁听者和记者。杰克逊认为自己也听到了号角声,不过是“内战的号角”。来自南方腹地的所有发言者的立场似乎都是,宪法不仅禁止国会就奴隶制或奴隶贸易立法,而且它还禁止国会中的任何人公开提及这些问题。若这就是他们的立场的话,那么事态发展马上就证明,这是一种注定要失败的观点。
当代表请愿者发言的宾夕法尼亚州议员托马斯·斯科特承认,宪法确实限制了国会终止奴隶贸易的权力,但对奴隶制本身未置一词时,辩论就开始了。正如斯科特所言,“若我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一名法官,当这些人来到我的面前要求获得解放时,我不知道我到底能够走多远。但是,我确信我会尽力走到最远。”这时,杰克逊评论道,如果佐治亚州的哪个法官也持相同态度,那么这位法官的“任期肯定是短暂的”。
接着,杰克逊开始长篇大论地谈起了上帝的意志。按照他的描述,上帝明显是赞成奴隶制的,不仅有圣经中的多处文字作证,还有佐治亚州每位牧师的声明作证。除了上帝的偏向之外,几乎每一位可敬的佐治亚州公民——这些人的生计依赖奴隶劳动——都承认,用杰克逊的话来说,“没有这些奴隶的劳动,大米就不可能进入市场”。威廉·劳顿·史密斯倾向于让其他人来解释所谓的上帝意志,但是他支持了这位佐治亚州同僚,认为奴隶制是让选民享有繁荣经济的前提条件之一。他指出:“这就是那片土地上的农业状况,没有哪个白人有能力完成诸如排干沼泽和清理农田这样的任务,因此如果没有奴隶,这片土地上的人口就会减少。”
史密斯还领导了南方腹地就另一个重大文本所展开的辩论,这个文本不是圣经,而是宪法。按照史密斯的说法,宪法制定者们早就意识到,各州代表团之间的主要冲突将发生在依赖奴隶的人和不依赖奴隶的人之间。后来会议上达成了部分谅解:北方各州同意不干涉南方各州的财产权利。除了宪法中的具体条文之外(宪法规定在计算国会代表席位时,奴隶人口至少应当部分计算,而且规定要在宪法获得批准之后继续保护奴隶贸易二十年),当时会议上还达成了一个默示但被广泛接受的谅解:新成立的联邦政府不能从事任何干涉南方奴隶制的行为。南方各州均是在达成这种谅解的前提下才通过了宪法。“正因如此,它们才批准了宪法,”史密斯宣称,“除非那部分内容得到承认,否则它们是不会加入联邦的。”他对这些贵格会教徒提交的请愿书所表现出来的不安,根植于他的这种信念:当前对这些请愿书的辩论就是对那种谅解的违背。
佐治亚州众议员亚伯拉罕·鲍德温插进来表示支持史密斯对美国宪法的理解。“那些亲历了制定宪法的绅士们”——鲍德温本人也是其中一员——“不可能不记得这个问题给那次会议带来的痛苦和困难。”鲍德温宣称,1787年在费城达成的主要协议是,排除北方各州对南方各州奴隶制的任何影响。“若绅士们回顾一下那次会议所走过的路程,”鲍德温说道,“他们将发现当时是以极大的谨慎写下这些文字的,目的是为了它们不会被轻易抹除。”当前国会任何重新讨论那部分谅解协议的企图,都会导致这个国家在刚刚诞生之时就不幸夭折。
几个北方国会议员站起来反对那种认为圣经和宪法支持奴隶制的说法。纽约州的约翰·劳伦斯说,如果基督徒一边读着“山上宝训”,一边还认为这种布道与奴隶制一致,那才奇怪呢。就宪法而言,劳伦斯认可其中的某些条款承认了奴隶制的存在,并且规定对那些愿意继续输入更多非洲人的南方各州提供暂时保护。但是,以劳伦斯的观点来看,人们达成的更大谅解是,奴隶制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一种异常现象,它之所以在短期内是可以被容忍的,完全是因为人们达成了这样一种明确的共识:从长远来看,它终究是要被终结的。宾夕法尼亚州的斯科特赞同这些观点,指出这里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文件不是宪法而是《独立宣言》,后者明确宣布“一个人将另外一人视为私人财产是不可能的”。
马萨诸塞州的埃尔布里奇·格里试着对南方同僚们说一些调和的话,尽管带着浓重的北方腔调。他在冗长、散漫的演说中认为,奴隶主们现在面临的困境确实是悲剧性的,而且这种悲剧不是他们自身的过错,他们是“被第一代殖民者拉入了奴隶贸易”。但是,避免了此种命运的北方各州的主要使命,并不是对南方各州的处境听之任之,而是要将它们拯救出来。这不仅是一种政治责任,而且对奴隶主和奴隶来说都是“人道的”。因此,贵格会教徒提交请愿书就不是叛逆的或不当的行为。这些请愿书“就像任何其他提交国会的文件一样有价值”。接着,格里指出,如果以当时的市场价格来购买奴隶,那么,他个人估计国家需要向奴隶主支付1000万美元的补偿金。至于他是如何做出这种估算,我们并不清楚——他的估算比现实要低很多,但是他提出的资金来源却是非常清楚的:选民不会接受交纳足以支付这些费用的税额,因此唯一可行的方式是,利用出售西部土地所得的收入来设立一个国家专项基金。至于奴隶贸易,这种可鄙的贸易结束得越早,对每个人就越有好处。
尽管辩论过程中国会议员之间的分野泾渭分明,但是弗吉尼亚州代表们的立场却模棱两可。例如,约翰·佩奇似乎对这些请愿书表示出最响亮的支持。他警告那些南方腹地的同僚们,他们对终止奴隶制和奴隶贸易的反对具有误导性。真正的威胁是沉默不语。当时,佩奇解释了自己的想法。在他看来,有关这次辩论的报道最终肯定会被南方奴隶们知道,当奴隶们了解到国会不愿意考虑如何改善他们的状况或结束他们的悲惨命运时,他们就会失去任何希望。后果将是奴隶起义,因为“如果说有什么东西会诱使他(奴隶)起来造反的话,这样的打击肯定是其中之一”。
麦迪逊的想法明显不那么古怪离奇,尽管也是有问题的。作为制宪会议的核心人物,麦迪逊强调,1787年宪法为各州明确了多种法律义务。尽管宪法确实规定国会在1808年以前不得限制或结束奴隶贸易,但是它并没有禁止众议院谈论这个问题。他们可以讨论他们愿意讨论的包括逐步废除奴隶制在内的任何问题,尽管他认为,国会不可能采取任何“意在解放奴隶”的重大行动。然而,国会可以“对将他们(奴隶)引入西部地区的行为,进行某种规制”。麦迪逊说,这是一个他认为“绝对值得考虑的思路”。至于就奴隶制的未来所达成的默示谅解,是建立在废除奴隶制这个前提之上,还是建立在永久保护奴隶制这个前提之上,麦迪逊则未置一词,尽管这是个关乎全局的重要问题。
考虑到辩论过程中议员之间的明显分野,最后43票对11票一边倒的投票结果就显得有些奇怪了,多数议员赞成将这些请愿书交给一个委员会审议。反对票中有7票来自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的议员。这两个州的议员们没有哪个愿意成为该委员会的成员。最后,该委员会得到指示,在本次国会开会期结束之前,委员会需向全体众议员提交调查结果。众议院对新生美国所面临的这个根深蒂固的难题的公开探讨,就这样结束了,至少是暂时结束了。
我们可以带着当时议员们都未掌握的知识,来聆听这场发生于1790年的辩论。因为我们今天已经充分了解他们在当时只能隐约感觉到的东西(若他们能够感觉到的话):奴隶制将成为美国历史随后七十年中的核心问题;美国独立战争之后的几十年中,由于未能对解决奴隶制问题采取决定性行动,致使奴隶人口出现了大规模增长,而美国政府的法律和政治原则也在不断妥协之中,与奴隶制盘根错节地纠缠在了一起;最终有超过60万的美国人,将在这个国家历史上流血最多的战争中死去,而且这场战争对社会造成的冲击和创伤,将在之后至少一个世纪中都无法平息。
对于我们来说这是熟知的历史,然而对于他们却是未知的未来。尽管1790年的辩论表明,他们对未来会如何有着浓厚的兴趣,但辩论却根植于他们最熟悉的过去,即根植于刚刚结束的成功推翻大不列颠暴政的独立战争,根植于将十三个州团结为一个更有凝聚力的联邦制国家的创举。1790年辩论的全部分歧的核心在于,人们对后来被称作美国的“最初意图”有着不同的理解。具体来说,就是独立战争对于奴隶制到底意味着什么。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他们看来,1776年和1787年这两个奠基性时刻哪个具有更深远的影响。而且,他们的观点也几乎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地理位置和人口情况。
至少在辩论层面上,美国独立战争的基础是平等主义原则,这种原则使奴隶制永久地畏缩在防御位置。而且,就当时来看,这些原则似乎还使任何辩论中的反奴隶制观点,具有决定性优势。杰斐逊在最初起草的《独立宣言》中,就将奴隶贸易描述成罪恶的英国君主设计的旨在玷污无辜殖民地人民的阴谋。尽管大陆会议在确定《独立宣言》终稿时,将这个段落删除了,但还是表达了一种近乎狂想的意识:美国独立战争是伟大的胜利时刻,也是世界历史上重大的变革时刻,所有建立在人压迫人基础之上的法律和人类关系都将被永久废除。而且,不论《独立宣言》中天赋权利部分(“我们认为这些都是不证自明的真理。”)在后来显得多么不合实际和过犹不及,在独立战争的大熔炉中,它的确热情地表达了一种广泛的信念:奴隶的完全解放不仅马上就要到来,而且是不可避免的;解放奴隶是这次光荣革命的自然结果,它让美国人民从与大不列颠政府相关联的中世纪道德中解脱出来。如果在奴隶制这个问题上,圣经是一种与此矛盾的理论渊源的话,那么《独立宣言》这份世俗的美国圣经,则毫不含糊地要求废除奴隶制。
从长远来看,《独立宣言》的自由主义价值观确实获胜了。但是我们还需要认识到一点:从短期看,在独立战争期间及其刚刚结束后的时间中,人们普遍认为奴隶制已经开始走向灭亡。例如,在1776年,当大陆会议投票表决废除1774年不从英国进口的协议之时,它保留了禁止输入非洲奴隶,这是反对重启奴隶贸易的明确声明。六年战争造成的人力匮乏催生了数种解放奴隶计划的出现。根据这些计划,奴隶们能够获得解放,奴隶主会因这些奴隶在战争期间服兵役而得到补偿。尽管这是军事危机催生的紧急计划,而且最终被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的种植园主阶层拒绝,但是这些计划似乎都是对未来的预言。战争行将结束时,美法联盟中的杰出人物拉法耶特将军,敦促华盛顿宣布解放弗吉尼亚的全部奴隶,而且让这些人以佃农身份在该州西部定居。
但这些不过是一些短暂插曲而已,插曲中的种种许诺从来没有实现过。独立战争精神中最可见的、最持久的反奴隶制思潮,也仅局限在战争期间及其结束后不久的北方各州。佛蒙特州(1777年)和新罕布什尔州(1779年)在州宪法中规定奴隶制非法。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在一次判决中宣布奴隶制违宪(1783年)。宾夕法尼亚州(1780年)和罗得岛州(1784年)通过了在各自辖区内立即终止奴隶制的法律。康涅狄格州(1784年)也紧随其后,实施了逐步解放奴隶计划。切萨皮克湾以北、奴隶人口最多的两个州,即纽约州和新泽西州,因奴隶众多而负隅顽抗。尽管1780年代的多个逐步解放奴隶计划被挫败了,但北方各州的奴隶制辩护者也只是在一场就要失败的战斗中挣扎而已。对北方各州而言,废奴问题在更大程度上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不是是否废奴的问题。
而且还不止于此。1782年弗吉尼亚州议会通过了一部法律,这部法律允许奴隶主自行决定解放他们的奴隶。到了1780年代末,该州获得解放的奴隶人数已达到了12000人。与此同时,托马斯·杰斐逊正在撰写《弗吉尼亚笔记》(Notes on the State of Virginia),这是他一生中出版的唯一一本著作。在这本书中,他提出了一项计划,让所有于1800年以后出生的奴隶最终都能够获得自由。1784年,杰斐逊还向联邦国会提交了一项议案,要求在美国西部地区禁止奴隶制。这份议案只差一票而未获通过。人们无须成为一个无可救药的空想家,就能够看到美国独立战争所带来的思想大爆炸,这次爆炸摧毁了奴隶制赖以存在的整个根基,而且它的冲击波以不可阻挡之势将废奴能量扩散出去:奴隶贸易被普遍认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奴隶制在北方各州彻底灭亡;奴隶制是否向西部地区扩张看起来是不确定的;弗吉尼亚州看起来是废奴思潮的滩头阵地,这种思潮终将横扫南方;让美国共和精神与独立战争后的现实状况相协调的时机,已经成熟了。
然而,事实证明,这种令人振奋的愿景不过是一种幻想。事实上,独立战争口号的假定前提混淆了真正的现实:不论奴隶制在纯粹的意识形态上看起来是多么反常,它们深嵌在美国社会结构的多个层次或层面之中,这些层次或层面完全不受任何空想愿景和革命预期的影响。
那种认为独立战争是一股强大潮流,注定要将奴隶制从美国大地上清扫出去的狂热想法,实际上带来了错误的乐观精神,并且催生了一种误导性的、废奴势在必行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人们的主观能动性都显得多余。(当历史马上就要揭晓全部答案时,为什么还费尽心思地制订计划呢?)而且,独立战争取得成功的原因之一在于,它的直接或短期目标都是政治性的:赶走皇家总督,重写各州宪法,实际上这些宪法当时已经具备独立战争认可的许多共和特征。然而,废除奴隶制与赶走大不列颠官员或修改州宪法是不同的。在纽约州和新泽西州,或者说在整个波托马克河以南地区,奴隶制已经以足以抵挡任何逻辑或道德诉求的方式,嵌入了美国社会结构。与此同时,它还得到了独立战争强大精神遗产的保护:人们有权在不受他人武断干涉的情况下处理自己的财产,尤其是在他人居住在遥远之地,或者宣称具有某个甚为遥远的政府权威之时。没错,“1776年精神”中确实有一些激进暗示,这些暗示能够对财产权的不可侵犯性提出挑战,但是这些原则之所以成功,就在于它们只是一些潜在的暗示而已。也就是说,它们成功的秘诀在于,它们是以隐晦的方式在整个19世纪逐步揭开自己的平等主义含义。若要遏制奴隶制的疯狂扩张,若要切除这个危险的毒瘤,就必须立即行动。只要它们依旧只是暗示而已,就根本不会有任何助益。
这个问题非常棘手,这在关于宪法起草和批准的辩论中显得更加清楚。尽管宪法的最终定稿对奴隶制讳莫如深,这个问题却总是出现在闭门辩论之中。麦迪逊认为奴隶制是制宪会议上最根本的分歧之源,这绝非言过其实。“各州组成了不同的利益集团,这不是由于它们大小不一,”麦迪逊这样说道,“而主要是因为它们是否有奴隶……这种分歧并不存在于大州和小州之间,而是存在于北方各州和南方各州之间。”
新英格兰地区及中大西洋地区的大部分代表,直接利用革命遗产中鼓舞人心的思想,论证奴隶制与共和价值观互不相容,这种价值观正是美国独立战争的基础。他们要求立即终止奴隶贸易,要求明确声明各州加入联邦的条件之一为禁止将奴隶制扩展至西部地区,而且要制订与北方各州已开展计划相类似的全国计划,逐步解放黑奴。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对北方在奴隶贸易上的立场的最强有力说明,来自马里兰州的路德·马丁。他认为奴隶制是“一种与恶魔进行的可鄙交易”,与“独立战争的原则不一致,而且与美国人民的品格不相称”。对北方在废奴问题上的立场的最充分表达,则是由古弗尼尔·莫里斯提出。莫里斯是个纽约人,但以宾夕法尼亚州代表的身份出席会议。他将奴隶制描述为一种实际上阻碍了南方经济发展的“祸根”,而且是“受贵族欢迎的宪法的最显著特征”。莫里斯甚至提议为补偿奴隶主而向全国征税,称自己宁愿交税为美国的全部黑奴赎身,也不愿让这样一部宪法拖累子孙后代。从马丁和莫里斯的演讲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最清晰雄辩的观点表达(这种观点后来被废奴运动的领袖们采纳):奴隶制是一个不容讨论的问题,现在是开始彻底废除奴隶制的适当且幸运的时机,而且在这一长远目标上做出的任何妥协都是一种“死亡契约”。
将南方立场描述为南方腹地的立场可能更恰当一些,因为弗吉尼亚州不持这种立场。这种立场的最主要鼓吹者是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而证明立场正确性的任务则几乎完全落在了南卡罗来纳州代表团身上。南方立场的确立基础得到了南卡罗来纳州代表查尔斯·平克尼的公开阐释。他说:“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不能没有奴隶。”南方腹地代表们需要的是,自由输入非洲奴隶来耕作种植园。他们还需要自由地将奴隶制扩展到西部地区,联邦法律不得禁止在这些地区推行奴隶制。最后,他们需要在宪法中添加一个具体条款,禁止联邦立法限制奴隶主的财产权。也就是说,他们需要一种宪法保障,让奴隶制在南方腹地继续繁荣兴旺下去。南卡罗来纳州的皮尔斯·巴特勒和约翰·拉特利奇最清楚地表达了南方各州的忧虑。巴特勒解释说:“南方各州希望得到的保障是,它们的黑人不会被夺走。”拉特利奇补充说:“南方各州人民不可能当那种放弃重要利益的大傻瓜。”隐藏于他们立场之中但清楚无误的主旨(这一主旨后来成为南卡罗来纳人在1832年“拒行联邦法危机”中打出的一张王牌,而且这张王牌后来还被1861年的分离主义者更大胆地使用)是,若联邦政府有任何推行全国性废奴政策的意图,他们就会脱离联邦。
1787年南北双方在费城都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一方面,宪法没有包含任何让新成立的联邦政府采取逐步废奴政策的条款,也没有明确将奴隶制置于通向毁灭的道路上。另一方面,宪法也没有具体、明确地规定,奴隶制是波托马克河以南或其他任何地方的一种永久性的、受保障的制度。就奴隶制而言,宪法的显著特征就是对它的回避。宪法既不是一份“废奴契约”,也不是什么“死亡契约”,而是一种谨慎的模棱两可。当规定限制奴隶贸易的起始年份或者为选举国会议员而将每个奴隶当作3/5人时,宪法用词的曲折委婉——它从来没有提及那个禁忌词语——彻底暴露了其刻意回避的态度。精心制定这种不做任何明确承诺的条款的潜在原因,是再明显不过的:对奴隶制问题做出任何非此即彼的明确规定,都将使宪法无法获得批准。
两项具体的妥协很好地说明了这一趋势:用既能够掩盖制宪会议上深刻的道德分裂,又能够使双方都宣称己方获胜的词语,来精心打造关于奴隶制问题的政治交易。第一个扑朔迷离的交易,涉及奴隶制向西部扩散的问题,而且实际上这项交易是在费城举行的邦联国会上达成的。邦联国会最后通过的、最具影响力的法案之一是1787年7月的《西北条例》(Northwest Ordinance)。该条例第六条禁止将奴隶制扩展到俄亥俄河以北地带——这个决定可以被合理地解释为实现在即将加入联邦的各州中全面废奴(1784年杰斐逊提议的法案内容)的第一步。然而,该条例还可以被理解为对西南部奴隶制的默示支持(事实证明正是如此)。无论如何,《西北条例》的通过,对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来说是一个福音,这不仅因为它将一个可能导致分裂的问题从议事日程上排除出去,还因为它提出来的解决方案既可以被理解成对北方有利,也可以被理解成对南方有利。
公正地说,第二项交易可以被称作制宪会议上达成的最重要的妥协,它甚至比大州和小州之间在参众两院代表席位分配上所达成的“伟大妥协”还要重要。我们可以将此次妥协描述为“地方间妥协”。麦迪逊认为这是在费城达成的所有秘密交易中最重要的一个,这是丝毫不为过的。“在航运和奴隶制这两个问题上达成的谅解,”麦迪逊说道,“已经在联邦的不同地区之间达成了。”这项交易包括了选票交易:新英格兰地区同意支持将奴隶制再延续二十年,来换取南方腹地的支持,以使国会投票批准联邦商业法规时,只获得简单多数的赞成票,而不是2/3以上的绝对多数。就《西北条例》而言,双方都可以宣称自己获胜了。而到底哪方才是真正的获胜者,只有时间才能给出证明。(约翰·C.卡尔霍恩后来的结论是,若南方腹地认为这次交易是对未来下的赌注的话,那么南方腹地就输了这场赌局。)
各州批准宪法大会上的辩论更加表明,被宪法捆绑在一起的各种不同观念的不可调和性。例如,在马萨诸塞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反对宪法的人对宪法默示接受奴隶制的继续存在提出了反对意见。(这种默示接受体现在两个条款上:一个条款规定,当分配国会众议员席位时,奴隶人口按其实际人口的3/5计算;另一个条款规定,允许奴隶贸易再持续二十年。)然而,支持宪法的人向他们保证,这种部分的、有限的妥协恰恰反映了这种行将消亡的制度不过是在苟延残喘而已。宾夕法尼亚州的詹姆斯·威尔逊预言,解放奴隶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尽管时间比我希望的要更长一些,但是将照样给整个国家带来宾夕法尼亚州所追求的那种逐步变革”。至于西部地区,威尔逊确信,国会“绝不会允许在这些新州中存在任何奴隶”。另外,路德·马丁站出来反对宪法,理由是宪法中对奴隶制的保护“致使我们在世界上每一个真正自由的友邦面前显得卑鄙可耻”。马丁或许是第一个公开认为宪法是“死亡契约”的人,同样也是之前制宪会议代表中第一个将“地方间妥协”鄙视为一种腐败交易的人。但是在胜负难辨的投票中,他的马里兰州同僚们拒绝了他对宪法的解读,认为这种解读过于悲观主义了。
同时,在南卡罗来纳州,宪法对奴隶制做出的那些让马丁忧虑的保障,却被该州许多代表认为是不充分的。查尔斯·平克尼凭借自己对宪法真义的解释,推动了该州批准宪法:
我们已经得到了一项保障:联邦政府永远不可能解放那些黑奴,因为此种权力既未被授予亦未被承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除了那些被宪法明确授予的权力之外,联邦政府别无任何其他权力,而任何未明确授予其之权力都由各州保留……简而言之,考虑到所有这些情况,我们已经在我们的能力范围之内,为这一类别的财产赢得了最佳条款。或许若当时能够的话,我们还能争得更好的条款。但总体而言,我不认为它们是糟糕的。
最彻底、最引人注目的辩论发生在弗吉尼亚州。作为拥有最多奴隶人口(29.2万)和最多自由黑人人口(1.2万)的州,弗吉尼亚州的人口结构看起来是绝对南方式的。只有南卡罗来纳州的黑人人口密度超过了它(南卡罗来纳州是60%,而弗吉尼亚州是40%)。然而,弗吉尼亚州的观念立场听起来却是非常北方的。或者更准确地说,弗吉尼亚州的政治领导层欣赏弗吉尼亚所扮演的“1776年原则”的主要代言人,这些原则将奴隶制永远置于阴影之下,并似乎让弗吉尼亚州处于与南方腹地对立的境地。我们必须记住,是杰斐逊建议在整个西部地区禁止奴隶制。麦迪逊尽管最终支持了那个3/5条款,却承认他因这个规定而感到不安,并坦言“在某些方面,它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最值得注意的是,弗吉尼亚人执着地反对奴隶贸易。麦迪逊及其同僚乔治·梅森都因为制宪会议上达成的“地方间妥协”延长了奴隶贸易而谴责这种妥协,而且梅森最终还因此而投了宪法的反对票。至少从表面上看来,弗吉尼亚州似乎是唯一一个美国革命意识依旧强大得足以摧毁奴隶制的南方州。
然而,若进行更仔细的考察,弗吉尼亚州不过是一幅更加模糊不清的图景,这幅图景正是当时整个国家的真实写照,而且也是宪法所竭力体现的。因为在弗吉尼亚人的反奴面目,以及在捍卫独立战争原则中的先锋角色之下,他们反对将自己对奴隶的控制权让渡给任何联邦机构,哪怕只是极其微小的部分。他们到底是生活在矛盾之中还是谎言之中,这真是个有趣的问题。不可否认的是,弗吉尼亚州领导层发现自己处在这样一种特殊境地之中:一方面承认奴隶制是一种恶,另一方面又坚持认为联邦政府不能在奴隶制问题上有任何作为。梅森对奴隶贸易的强烈反对,实际上与他提出的宪法必须保障“那种我们已经拥有的财产权”互相应和。
弗吉尼亚州的真正立场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具有原则性。它的种植园中已经有足够多的奴隶了,因此反对奴隶贸易有经济上的道理,正如反对解放奴隶一样。梅森认为,宪法在这个问题上大错特错:“他们已经做了他们本不应当做的事情”(延长奴隶贸易),“却没有做他们本应做的事情”(明确禁止联邦干涉他所谓的“我们的内部利益”)。埃德蒙·伦道夫在弗吉尼亚州宪法批准大会上,清楚说明了梅森所指的“内部利益”到底为何。伦道夫以他那种转弯抹角的方式支持批准宪法,因此他有必要反驳梅森对奴隶制的担忧。“我会告诉你们,”他对弗吉尼亚同僚们说,“南方诸州,甚至是南卡罗来纳州,都认为这项财产是安全的。”而且,除了梅森之外,“弗吉尼亚州代表团中没有哪个人对废奴有过丝毫的怀疑”。一句话,弗吉尼亚人嘴上说的是北方论调,可是脑袋里装的却是南方思想。
如果我们对1790年国会辩论贵格会教徒请愿书时的美国总体局势做出概括的话,那么在奴隶制这个问题上看似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根本没有什么东西是清楚的。实际上,2月的初步辩论只不过精确反映了美国国内人们对奴隶制命运的不同的、对立的思想状态:一方强调的是据称在1776年就已经签发的废除奴隶制的期票;另一方则强调1787年达成了允许奴隶制继续存在的君子协定,而以弗吉尼亚人为首的中间派别,则采取了骑墙策略,建议对奴隶制采取温和的方针,以免这种分歧致使国家出现地区分裂。各方都可以合理地宣称,他们以独立战争的精神遗产作为自己的立场支撑。而且,各方似乎都认为,历史和未来都站在他们那一边。
就像划破夜空的一道闪电,1790年2月国会大厅内的初步交锋,第一次在全国人民面前暴露了这种意见分歧。委员会3月8日时已经基本完成调查报告工作,因此这个问题不会无声无息地消失,也不会被埋没在议会的某个坟墓之中。南方腹地代表们站起来表达他们的愤怒之情,对这个禁忌话题又一次被许可进入公共视野表示不满。威廉·劳顿·史密斯指着那些站在走廊里的废奴主义者说,他们就像“盘旋在我们头顶上的恶魔”。詹姆斯·杰克逊甚至还向走廊中的贵格会教徒展示他那带着威胁的面容,咒骂他们是彻头彻尾的疯子,接着发表了一通情绪化、不连贯的长篇演说,以至于记者们根本无法记录下他说的话。他的主要论点似乎是,任何接受那个委员会的报告的决定,都将无异于瓦解联邦。
这些具有威胁性的猛烈攻击确实拖延了时间,但南方腹地仍然缺少票数。3月16日,该委员会已经准备好向国会提交报告了。杰克逊和史密斯也已经先后准备好对此做出回应,他们的回答是美国历史上对赞成奴隶制立场的最彻底的公开表达。事实上,直到美国内战爆发前夕,南方那些为奴隶制辩护的人在之后七十年中为奴隶制说的每一句辩词,都会在随后两天内如汹涌波涛一般奔涌而出。
杰克逊首先发言,长约两个小时。他始终不敢相信,这个由头脑冷静的立法者组成的高贵机构,居然会允许这些“不可靠的贵格会教徒”以他们那颤抖的良知来控制国家议事日程。其中一个请愿者——不切实际的社会改良家沃纳·米福林——承认他是在一次暴风雨中被闪电击中后才接受反奴隶制思想。国会之所以被选举出来,是要做国家这艘船的掌舵人,使之穿越险恶的未知水域,而不是将一群一心想抵达希望之乡但注定会让这艘船沉没的空想家带上甲板。
谈到承诺,在1787年国家建立之时,就已经制定了一份“神圣协议”,“将大家汇聚到一起,各自放弃一部分自身利益以保留其他利益”。接着,杰克逊就畅谈在制宪会议上达成的“地方间妥协”,“正是因为这个原则,南方各州才同意了几乎可以被称作东西部各州航行法的那部法律”。南方各州做出此种妥协的条件是,保留奴隶贸易二十年。贵格会教徒现在却要国会撕毁这份协议,违背了作为南方腹地加入联邦的基础的那份谅解。
而且,在举行制宪会议的许多年前,一份更根本的谅解在费城达成,当时这一谅解被写入法律。此种谅解根植于这样一个事实:殖民地时代的奴隶制已经成为南方各州的特征,成了波托马克河以南的美国社会的永久组成部分。“如果正如某些人所宣称的那样,这是一项犯罪的话(我否认这种说法),”杰克逊解释道,“那么应当为此负责的是大不列颠,而不是那些现在拥有这些财产的美国居民。”在杰克逊看来,北方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令人难以容忍的,因为北方佬的论辩将地理上的偶然事件和历史情势的产物,说成一种故意罪恶。无可争议的事实是,奴隶制不过是“在宪法批准之前就已经确立的、现在已经无法修正的诸多习惯之一”。当十三个殖民地联合起来反抗大不列颠时,“没有人提过这个问题”。而且,当国家于1787年成为一个更团结的整体时,“联邦也全盘接纳了与各州联系在一起的坏习惯”。这个默示的却得到充分理解的地区间协议(费城达成的“地方间妥协”不过是强调了这一协议)说明奴隶制是一种不证自明的现实,尽管在共和国意识形态框架里看起来比较异常。这种现实与杰斐逊那不证自明的真理共同存在。杰克逊说道,“这个习惯,这个奴隶制习惯已经被确立了”,而且所有负责任的美国政治家都同意“让南方各州自行决定这个问题”。反奴隶制的理想主义者可能更喜欢生活在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中,而在这个世界,那些太美好的东西反而无法实现。1790年的美国是一个现实中的世界,负载着诸如奴隶制这样的历史遗产。因此,它是一个过于真实而不可能美好的世界。杰克逊并没有像两三代以后的南方辩护者那样,再进一步苦心论证奴隶制实际上是一种“积极的善”,但他确实以无可置疑的语气强调,奴隶制是一种“必要的恶”。
当时杰克逊手边有好几本书,于是他就为同僚们朗读了起来,目的是要证明权威人士也与他持相同观点。所有权威中最受人尊敬的——圣经中的上帝——在《旧约》的好几个段落都支持了奴隶制。而且,最近对非洲部落文化的可靠研究也表明,奴隶制是非洲人的一个长期传统,因此那些在美国的非洲奴隶,只不过是在这个国家经历他们本来就要经历的状况而已。或许,他们若在自己的祖国,会比这里更受压迫。
接着,杰克逊让同僚们来看看“我们的国务卿杰斐逊先生”的观点,并开始阅读杰斐逊的《弗吉尼亚笔记》中关于“当奴隶们被解放时,到底该做些什么”的段落。他们要么被就地融合,要么必须迁移到其他地方。杰克逊宣称,由于杰斐逊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如此著名,他可以轻松背诵出来。这两个种族是不可能平等地生活在一起的,因为“白人有着根深蒂固的偏见,黑人有着成千上万的伤痛记忆;白人的偏见、两个种族之间的自然差异,以及其他许多将我们划分成派别的因素,都决定了除非消灭其中一个种族,否则冲突就永不会消失”。或许北方佬中有几个人也不同意杰斐逊的观点。或许那些贵格会教徒同意种族混合并希望“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黑人的儿子,或为自己的儿子迎娶黑人的女儿”。尽管北方的黑人人口相对要少一些,然而那里的种族隔离模式表明,大部分北方白人都赞同杰斐逊观点——“融合”是不可能的。在黑人人口比北方多得多的南方,“融合”更不可想象的。
因此,那些鼓吹解放奴隶的人必须面对非洲奴隶人口规模所带来的棘手困境,即这些人一旦获得自由,就必须被迁移到其他地方。除了天文数字般的成本之外,这些被解放的奴隶要被安置到哪里去呢?那些鼓吹将他们送回非洲的人,最好去研究一下英格兰最近为在塞拉利昂建设一块黑人殖民地所付出的努力:在那里,大部分获得自由的奴隶不是死亡,就是遭到当地非洲部落的重新奴役。那些鼓吹将他们送到美国西部的人同样需要三思:“美利坚民族就像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正在快速覆盖地球上更多的地方,在这片广阔大陆上拓展他们的定居点,不论多么偏僻、遥远,只需短短的时间,美利坚民族就会在那里定居。”再者,广阔的西部土地已经许诺给印第安人了,这些人对黑人邻居的反应极有可能是不仁慈的。如果任何人能够对这个问题提出一个负责任的解决方案,杰克逊宣称自己定会采纳。但在敲定解决方案之前,所有有关解放奴隶的讨论都必须停止。
除南方腹地代表之外,没有人站起来回应杰克逊的发言。第二天,即3月17日,威廉·劳顿·史密斯又站在演讲台上说了两个多小时,重复了杰克逊的大部分观点,这中间从未被人打断过。若说杰克逊倾向于一种手舞足蹈式的、不断击打讲台的讲话方式(这种方式让人联想起宗教复兴运动中做巡回演说的长老会教徒的风格),那么史密斯则更喜欢像南卡罗来纳州的贵族那样,以西塞罗式从容不迫和抑扬顿挫的语调说话。尽管风格不同,但他们的论点是完全一样的:宪法已经明确规定,奴隶贸易在1808年以前不得终止;地方间协议认可了早已扎根于波托马克河以南地区的奴隶制;任何企图重新讨论这个协议的行为都意味着联邦的瓦解;人口和种族现实使任何解放黑奴的计划都是不可行的,对于那些居住在大量黑人中间的南方白人来说,更是如此。史密斯也引用了杰斐逊《弗吉尼亚笔记》中的话,开始预测美国出现大量自由黑人的种族影响:“若黑人不与白人通婚,他们将永远都是黑人;解放他们并不会将他们洗刷白净,这是不容争议的。若他们与白人通婚,那么白人种族就要灭绝,美国人民将成为黑白混血儿。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解放黑人奴隶这种想法都是愚蠢的。”
到此为止,支持奴隶制的全部主张已经完全展现出来了。从这个重大时刻向后看,杰克逊和史密斯的演说后来在19世纪成了南方为奴隶制辩护的老生常谈,这种辩护最终输在了美国内战的战场上。从此刻向前看则会发现,以前从来没有人提过如此大胆或如此系统的观点。的确,他们以宪法为依据进行的论辩,是对1787年制宪会议和几个州宪法批准大会提出的观点的总结。但是,这种认为奴隶制必须被无条件接受为联邦国家的永久特征之一的无耻观点,若不是全新的话,至少以前从来没有在国家论坛上被充分解释过。另外,以种族为基础的论证,将美国社会变成一个种族混合的社会表述为奴隶解放的后果之一。由于它试图将南方和北方之间的地域歧见,转变成一种全国性的白人联盟对黑人联盟的斗争,从而为这场辩论开启了一个新的维度。
南方腹地议员们论辩的新奇性,应该放在当时的环境下来理解。论辩中提及的具体问题是新的,但他们的态度却是为人熟悉的。在独立战争年代,没有哪个负责任的政治家曾考虑过(更不用说支持了)两个种族共存的美国社会。例如,1776年,当大陆会议委派约翰·亚当斯、本杰明·富兰克林和托马斯·杰斐逊设计美利坚合众国国印的时候,他们制作了一个图案来描绘美国人的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法国、德国和荷兰血统。图案中根本就没有非洲人或者印第安人。因此,这次支持奴隶制的论辩,利用了这种前提假设:美国的盎格鲁-撒克逊特质尽管是潜在的,却是长久存在的。在1790年以前,根本就没有必要在国家论坛上明确陈述这些假设,因为当时没有人对奴隶制进行正面攻击,从而也不需要直接或者系统地回应。
那些认为这是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第一次登台亮相的历史学家,将这种意识形态描述成一种全新的“解释”或者“发明”,这种解释和发明的目的是将关于奴隶的辩论局限在一个更加具有偏向性的框架内。这些历史学家的观点是,挑战奴隶制促使种族(或种族主义)观念第一次在辩论中被明确提及出来。然而,这些观念一直都潜伏在独立战争那一代人的心智之中。美国独立战争留下的关于奴隶制的遗产,不是一份要将之终止的默示协定,或者两个地区之间达成的继续容忍奴隶制的君子协定,而是一种经过精心计划的戒律:这个问题根本就不能被讨论。奴隶制是不得向外人张扬的家丑,或者是房间里的大象。支持奴隶制的论辩中真正让人感到新鲜的,不是那些被表达出来的观念或者态度,而是这种表达本身。
同样还有一个新因素马上就要进入1790年的国会辩论之中,这个因素同样使原来隐藏在模糊地带、心照不宣的东西,开始为人所见、为人所知。或许,第一届国会最不具争议性的立法是关于进行1790年第一次人口普查的立法。这是一项关键立法,因为必须掌握精确的人口数据,才能够决定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名额。在贵格会请愿的辩论进行之时,当时人口普查收集到的信息如下:
州名 | 自由白人 | 其他自由人 | 黑人奴隶 | 总数 |
---|---|---|---|---|
佛蒙特 | 85268 | 255 | 16 | 85539 |
新罕布什尔 | 141097 | 630 | 158 | 141885 |
缅因 | 96002 | 538 | 无 | 96540 |
马萨诸塞 | 373324 | 5463 | 无 | 378787 |
罗得岛 | 64470 | 3407 | 948 | 68825 |
康涅狄格 | 232674 | 2808 | 2764 | 237946 |
纽约 | 314142 | 4654 | 21324 | 340120 |
新泽西 | 169954 | 2762 | 11423 | 184139 |
宾夕法尼亚 | 424099 | 6537 | 3737 | 434373 |
特拉华 | 46310 | 3899 | 8887 | 59094 |
马里兰 | 208649 | 8043 | 103036 | 319728 |
弗吉尼亚 | 442117 | 12866 | 292627 | 747610 |
肯塔基 | 61133 | 114 | 12430 | 73677 |
北卡罗米纳 | 288204 | 4975 | 100572 | 393751 |
南卡罗来纳 | 140178 | 1801 | 107094 | 249073 |
佐冶亚 | 52886 | 398 | 29264 | 82548 |
总数 | 3140205 | 59150 | 694280 | 3893635 |
最明显不过的是,这些数字更精确地确认了一个不证自明的事实:奴隶制是一种正在北方死亡、正在南方繁荣的区域现象。纽约州和新泽西州则是例外:这两个州是北方唯一继续抵制任何关于逐步解放奴隶立法的州,这并非偶然。总体来说,人口分布情况和意识形态之间——黑人人口与白人人口的比例和对废除奴隶制的态度之间——存在直接且几乎是完全的对应关系。当南方腹地支持奴隶制的众议员们提出种族论辩(黑奴解放之后两个种族之间的关系到底会怎样?)时,1790年的人口普查则让人们几乎能够准确预测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在黑人人口达到了一定比例的任何地方,奴隶制都是一种确保种族隔离的优先选择方案。
这个规则的唯一例外是上南方地区,包括马里兰州、弗吉尼亚州和北卡罗来纳州。那里的奴隶人口众多,尤其是弗吉尼亚州有着庞大的黑人奴隶人口,但是自由黑人人数也是如此(“所有其他自由人”)。从严格的人口分布角度来看,弗吉尼亚州对解放奴隶所带来的种族恶果的恐惧,应当与南卡罗来纳州相同。然而,该州自由黑人的不断增多也准确反映了该州种植园主阶层推行的各种逐步解放奴隶计划,以及至少有一部分奴隶主愿意以美国独立战争的逻辑行事。弗吉尼亚州庞大的人口总数,因让人生畏的种族人口比例和在联邦政府中的政治权势,而显得更加突出,这一切都使弗吉尼亚州成为一个关键州。任何废除奴隶制的全国计划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让弗吉尼亚州充当排头兵。
最后,1790年的人口普查明确无误地证明了那些认为未来站在他们那边的废奴主义者实际上是在自己迷惑自己。因为这时奴隶人口总数已经接近70万,而发表《独立宣言》时只有50万。尽管独立战争期间暂时停止了奴隶贸易,尽管北方的废奴行动正在稳步推进,南方的奴隶人口却依然以与美国总人口相同的极高速度增长,这意味着每二十至二十五年就会翻一番。考虑到任何制约全面解放奴隶计划的政治现实,即对奴隶主的补偿、被解放奴隶的重新安置以及足够进行经济和社会调整的实施时间等,奴隶人口变得越多,奴隶解放计划在政治和经济上就会越棘手。(南方腹地在1790年提出的论辩理由之一是,奴隶人口已经使解放奴隶变得不可能了。)1790年的人口普查表明,废除奴隶制的机会之窗不是正在打开,而是正在关闭。不仅奴隶人口变得难以处理,而且与1776年相隔越久,独立战争之火就会变得越小,变革思想就越不重要了。历史学家所谓的“独立战争时代也会死亡”指的就是,废奴行动的政治意愿必须与时间赛跑。实际上,独立战争时代的意识形态的逐渐消隐,以及逐步扩张的奴隶人口,这两个因素正合力缩小政治选择的余地。我们现在有了后见之明,因此可以提出一个具有说服力的主张:贵格会教徒当时正是在呼吁,在逐步解放奴隶事业可能还有一丝成功希望的最后时刻(如果存在这样一个时刻的话),果断采取行动。
3月16~17日的众议院辩论中,南方腹地支持奴隶制的论辩核心,主要在于不屈不挠地将注意力集中在废奴计划的不现实方面。的确,他们的论辩揭示了废奴主义者的两个主要弱点:其一,那些认定奴隶制将在独立战争之后自然死亡的空想家,都是一些天真幼稚的乌托邦主义者,1790年人口普查体现出来的南方现实状况证明了他们是多么荒谬;其二,北方各州推行的逐步解放奴隶计划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是行不通的,因为北方各州的奴隶人口只占全国奴隶人口的10%左右,而且对于马里兰州以南各州而言,解放奴隶的成本以及后期安置他们的困难是难以克服的,简单地说,黑奴数量让解放他们的计划行不通。
这些结论在多大程度上是正确的呢?从一种严格的历史视角来说,我们永远无法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由于北方或上南方地带没有一个人站起来回应南方腹地议员们的观点,再加上以前从来没有任何逐步解放奴隶的全国性计划被提交国会进行严肃讨论,因此我们得到的只是一种高度的沉默,这种沉默本身也成了一个有待人们解释的重要历史证据之一。对这种沉默的两种解释互为补充,且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其一,很难对南方腹地的论辩做出回应,因为他们那种致命的分析之中带着足够的真实性,让众议院其他成员相信,奴隶制问题是无法解决的;其二,任何对奴隶制采取一致行动的可能性,都被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脱离联邦的威胁压倒了,因为若连实施解决方案的国家都不复存在,又谈何全国奴隶解放计划?或许,正如某些历史学家所说,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但是,这个引人注目的历史事实是无法回避的:没有人敢走上前去揭穿它们的虚张声势。
尽管我们希望事实不是如此,但“若怎样历史就会怎样”的想法往往根本就不是真实的历史:这种历史总是将过去的经验和人们当前偏好的信念纠缠在一起。然而,虽然1790年没有任何逐步解放奴隶的计划被提交至国会,但这样一个计划涉及的所有要素都已经在辩论中出现了。而且,1790年3月,当国会正在激烈辩论之时,一位名叫费尔南多·费尔法克斯的杰出弗吉尼亚人起草了《美利坚合众国黑人解放计划》,并最终于12月在费城发表。费尔法克斯的计划充实了杰斐逊在《弗吉尼亚笔记》中提出的粗略框架。六年后,另一位弗吉尼亚人圣乔治·塔克甚至提出了一份更详尽的计划。总之,是历史记录本身而不是我们那种似乎无所不知的想象,提供了必要的证据,使我们可以重构对支持奴隶制论调的回应。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并不是在痴心妄想,而是试图评估在1790年推行全国奴隶解放计划的历史可行性。在那个历史时刻,将奴隶制推上灭亡道路的概率有多大(如果存在这种概率的话)?
所有逐步解放奴隶计划都假定,奴隶制是一个需要政治解决方案的道德和经济问题。而且,它们还认为,实施这个方案必须综合考虑速度和节奏两个方面,即计划必须尽快付诸实施,以免不断膨胀的奴隶人口使之变得更加不可能,但也应当逐步实施,以便更容易地消化解放奴隶的成本。每一个鼓吹逐步解放的人还做出了另外两个假设。其一,奴隶主会得到补偿,补偿资金部分来自某种国家税收,部分来自出售西部土地的收入。其二,绝大多数被解放的奴隶要安置在其他地方:费尔法克斯计划倾向于仿照不列颠建立塞拉利昂殖民地的模式,在非洲建立一个类似殖民地;另有计划提议“本土”地点,即在美国西部某个地带;其他计划则更倾向于在加勒比地区选择安置点。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预估的补偿费用是反对逐步解放奴隶的强大理由,而且这个理由得到了之后绝大多数相关学术文献的支持。由于每一个被解放奴隶的估价不同(从100美元到200美元不等),人们对补偿费用的估算也不尽相同。最高的估计是,若要解放1790年全部的奴隶人口,需要支付的总成本是1.4亿美元。由于当年联邦预算还不足700万美元,因此以成本高昂为由反对解放奴隶似乎是正确的。实际上,对这些数字思考得越多,就越能意识到任何进一步的思考都是徒劳的。某种证据表明,当时杰斐逊内心的推理正属此类,这使他从解放奴隶的倡导者转变为一个沉默的、听天由命的、主张拖延奴隶问题的人。
然而,这种推理中的错误,对于任何稍稍具有汉密尔顿智慧的会计师或投资银行家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逐步解放计划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将成本分摊在数十年之内,从而使全部成本无须一次付清甚至也不会落在一代人身上。例如,在圣乔治·塔克的计划中,政府购买奴隶和付款的过程要持续到下一个世纪,这无疑会拖延解放全部奴隶的日期,但是由于将成本分摊给了遥远的未来,因此大幅度减小了当前成本的冲击力。1790年的重要问题并不是总成本,而是在分摊成本的情况下,为解放奴隶启动一个全国基金(经常被称为“偿债基金”)的初期成本。当时各州和联邦政府的债务总额是7710万美元。据合理估计,启动逐步解放奴隶计划将使国家债务总额达到1.25亿美元。尽管这个数字让人畏惧,但是在财政上并不是不可能的。而且若将之合并到独立战争所导致的总债务额之中,这个数字就更可接受了。
另一个主要障碍是如何安置获得自由的奴隶,这个问题乍看起来和补偿费用一样令人生畏,而且思考过后可能更是如此。历史学家对这个问题的可行性研究不及对补偿问题的研究深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致使这个问题成为解决奴隶的障碍之一的种族偏见。他们担心对这个问题的分析本身,可能会被解释成对当时流行的种族主义和隔离主义的支持。两个让人不快却无可否认的历史事实是:其一,不涉及此类内容的任何解放奴隶计划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性;其二,当时世界上没有哪个地方存在真实的、双种族的社会模式,而且之前的历史记载中也找不到此种模式。
北方各州采取的逐步解放奴隶计划无须应对安置问题,因为那里的黑人人口一直相对较少。波托马克河以南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因为约90%的黑人人口居住在那里。任何解放计划都需要改变这种种族人口结构,至少需要将相当比例的黑人迁移到其他地方。但是,到底往哪里迁移呢?美国殖民协会后来的失败以及利比里亚殖民地的后勤和经济困难表明,任何将黑奴大规模遣返非洲的计划都是不切实际的。更可行的选择是,按照四十年后印第安人迁移计划中的路线,将他们迁移到美国西部。然而,在1790年,尽管人们有一种建立大陆帝国的幻想,但路易斯安那地带尚未被购买过来,而且密西西比河地区依然在西班牙人手中。尽管在密西西比河东部建立几个黑人“家园”并不是不可能的(不少反奴隶制斗士的私人通信中曾提到这种方法),但是这种规划在当时和现在都是难以想象的。
因此,重新安置问题相比于补偿问题似乎更难以解决。雪上加霜的是,任何全面的逐步解放奴隶计划都只能在国家层面上,由有权力为整个国家的长期利益采取行动的联邦政府执行,这就使奴隶制多了一把保护伞。与汉密尔顿的金融计划非常相似的是,任何有效的解放计划都会引来对类似于“权力合并”的极度担忧,弗吉尼亚人比任何其他州的居民都更认为这种“合并”是一种极大威胁。(实际上,至少对于某些弗吉尼亚人来说,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联邦权力被以这种方式运用。)这样,所有以宪法为依据反对联邦政府过度行使权力的理由,也将破门而入,使任何塑造公共政策的努力显得更有问题。
在1790年要对奴隶制采取任何决定性行动,都会因以上这些因素,遭遇巨大甚至是不可能逾越的障碍。成功的可能性简直微乎其微。然而在1776年战胜世界上最强大的陆海军的可能性,以及在1787年十三个独立州联合起来建立一个统一的共和政府的可能性,同样渺茫。可是,伟大领袖们在这两件事中披荆斩棘,化腐朽为神奇。废除奴隶制也同样是与这些成就处于同一水平的巨大挑战。即使是英雄式领袖,能否在这件事上获得成功也都是不确定的。因为(也是最具讽刺意味的)使独立战争真正完成的努力,看起来完全悖于将各州团结为一个统一国家的努力。
有一个人站出来回应此种挑战。这个人无疑是独立战争那一代中最年长,或许也是最智慧的人。事实上,他应当算是独立战争之前那一代,是对诸位建国之父产生重要影响的祖师级人物。1790年3月,本杰明·富兰克林已经非常年迈,而且疾病缠身。他在如此长的时间中都是美国历史图景上的必然风景,而且比很多同时代人长寿(他曾与科顿·马瑟交换过奇闻轶事,是乔纳森·爱德华兹的同时代人),以至于任何有关他马上就要不久于人世的报道都显得不可信。他的最后一出戏似乎注定要永久地演下去,他是美国的不朽伟人。若20世纪的摄影师能够驾着时间机器回到从前,拍摄下独立战争年代的历史图景,富兰克林将出现在几乎每一幅图景之中:在费城大陆会议期间签署《独立宣言》;在巴黎起草与法国的战时条约,接着几乎独自一人(协助约翰·亚当斯)与大不列颠达成了和平条约;到费城参加制宪会议,并在宪法文本上签字。即使当时没有高超的摄影技术,富兰克林的形象(带着一丝冷淡的沉思之笑,眼镜后面炯炯有神的双眼,秃顶,灰白头发搭落在肩头)也比任何一个美国人的面容更出名、更为人熟知。
富兰克林之于美利坚,正如伏尔泰之于法兰西,都是人类成功到达现代社会的标志。(当这两位著名的哲学王在巴黎的集会民众之中拥抱时,场景可谓轰动一时,就好像诸神来到地球并宣布启蒙时代已经到来一样。)作为美国最伟大的科学家、最灵活的外交家、最有成就的散文作家、最有智慧的伟人,富兰克林以其无与伦比的气质和风范,超越了所有的凡夫俗子。在霍雷肖·阿尔杰之前一个多世纪,他就创造了阿尔杰所描述的那种角色,并将之称为“贫穷的理查德”:一个自始至终都自学成才的、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他总是能够及时地出现在历史前进的潮流之中,并且总是能够以其独特的随和姿态永久地渲染彼时彼刻:在电闪雷鸣之际握住风筝线;当大陆会议将杰斐逊最珍爱的几个段落删除之时,他陪伴杰斐逊散步,以其机智不停地安慰杰斐逊;在巴黎戴着浣熊皮帽让人为自己画肖像;当代表们在宪法上签字时,他诙谐地说,是的,刻在屋内前面那把椅子上的太阳现在似乎确实在冉冉升起。
除了永恒不朽、无所不在、多才多艺而且永久值得被视为榜样之外,富兰克林还是独立战争时代所有著名政治家中拥有最敏锐时机感的人。他在1776年的决定性时刻所扮演的关键角色,致使大部分观察家都忘记了这一点:事实上富兰克林是爱国事业的后来者,他在176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伦敦,试图为宾夕法尼亚州争得一个皇家特许状。而且,他在1765年支持了《印花税法案》,并在1771年的时候还主张继续留在英国政府的框架之内。但是此时他已经穿越大西洋回来了,并在那场重大辩论中站在了美利坚一方。他是一位刚刚投身于这项事业的人,并凭借自己杰出的国际声望,迅速跃入了政治领导最高层。他被派到法国就战时联盟进行谈判,并在法国内阁已经准备接受这种想法之时,及时出现。他在足够长的时间中领导了美国与英格兰就缔结和平条约所进行的谈判,然后于1784年将其职责交给杰斐逊,当时正逢美国在欧洲的外交活动陷入困境、徒劳无功之时。(当杰斐逊被问及他是不是来替代富兰克林的时候,杰斐逊回答说,他是富兰克林的继任者,因为富兰克林是不可替代的。)富兰克林以一个征服者的身份返回费城,而且他的返回可谓恰逢其时,成功获选为出席制宪会议的代表。
直到最后,这种把握时机的独特天赋都在发挥作用。1787年4月,富兰克林答应担任改革后的宾夕法尼亚州废奴协会的新任主席,让反对奴隶制成为他生命中最后一项事业。几乎在六十年前,即1729年,当他还是费城的一个年轻印刷商之时,就开始出版贵格会反对奴隶制和奴隶贸易的宣传品了。从18世纪中期直至独立战争年代,他都一直支持安东尼·贝内泽特和贵格会的其他废奴主义者,而且他还不时地公开反对那种认为黑人天生就要低人一等或者种族差异是不可改变的说法。然而,尽管富兰克林的反奴隶制立场是清晰明确的,但是他曾一度拥有几个家务奴隶,而且他从来没有让废除奴隶制成为自己的优先目标,或者以自己全部的卓著声望来反对奴隶制。
从1787年开始,发生了一些变化。在制宪会议上,他试图提出一项建议,呼吁将一项原则声明写入宪法,谴责奴隶贸易和奴隶制,并毫不含糊地表示:新美利坚合众国的宪章要求政府致力于最终解放奴隶的事业。但是一些北方代表连同几位宾夕法尼亚州废奴协会成员,劝说富兰克林撤销他的提议,理由是这将使脆弱的地区间妥协处于危险之境,进而也将使宪法处于危险之境。因此,提交给第一届国会的印有富兰克林签名的请愿书,基本上是他曾试图在制宪会议上提出的建议的翻版。现在,宪法已经得到了批准,新的联邦政府也已经成立,富兰克林就再次要求宣布,奴隶制与奠定建国基础的独立战争原则不相容。这位善于把握时机的伟人,向他的祖国献上的最后一条建议是,宣布奴隶制是美国社会的异物。
尽管富兰克林的健康状况正在迅速恶化,关于国会内支持奴隶制辩论的新闻报道还是引起了他的注意,并使他最后一次在新闻界出现。他以笔名“希斯托里克斯”(Historicus)发表了一篇模仿佐治亚州议员詹姆斯·杰克逊的演说的讽刺文章。这是一种典型的富兰克林风格,让人想起他当年面带微笑却极具杀伤力地提出摧毁大英帝国的最可靠手段的情景。这次,他宣称自己注意到,杰克逊为奴隶制的辩护与一个世纪前一位名叫西迪·穆罕默德·易卜拉辛的阿尔及利亚海盗的演说有着惊人的相似性。
他说,毫无疑问,这种相似性一定是一种巧合,因为杰克逊明显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不可能做出什么剽窃之举。但是,杰克逊的论辩和措辞几乎与海盗一模一样,只不过杰克逊是用基督教为奴役非洲人辩护,而那位非洲人是用伊斯兰教为奴役基督教徒辩护而已。据说那位阿尔及利亚海盗曾这样写道:“这个原则,即烧杀掳掠和奴役基督教徒是不公正的,是绝对有问题的。”当接到一份要求他停止抓捕欧洲人的请愿书时,他在阿尔及尔的国务会议上辩论道:“继续抓捕欧洲人乃国家利益之所在,因此请拒绝这份请愿书。”而且,这位海盗先生也提出了所有用来反对废除奴隶制的理由:“但是,谁来补偿那些奴隶主的损失呢?我们国家会这样做吗?我们的国库资金是否足够……而且如果解放了奴隶,我们该怎么处理他们呢……我们的人民不会与他们通婚,否则就会受到玷污。”富兰克林继续写道,这位阿尔及利亚海盗还说,那些当奴隶的基督教徒“与我们生活在一起会更好,若让他们留在欧洲,他们会陷入你死我活的宗教战争之中”。富兰克林的这篇具有明显指向的讽刺文章被从波士顿到费城的数家报纸转载,尽管没有被波托马克河以南的任何报纸转载。这是他的最后一次公开行动。三个星期之后,即4月17日,这位建国元勋终于与世长辞。
然而,在他去世之前,富兰克林对废除奴隶制的坚定支持影响了国会辩论,而且激励了几个北方代表鼓起勇气去回应南方腹地支持奴隶制的主张。富兰克林的声望在交锋中成了催化剂,当时南卡罗来纳州议员史密斯试图贬低富兰克林的观点,说“即使是伟人也有老迈之时”。这促使宾夕法尼亚州议员们反驳道:富兰克林的反奴隶制观点“并没有证明他已经落后于时代,而是证明了他的心灵和思想依旧充满活力”;只有富兰克林看起来依然能够“说美利坚的语言,并号召我们回到我们的第一原则上去”;他们指出,富兰克林的批评者们不过是暴露了自己支持奴隶制立场的荒唐性,这清楚地表明,“在世界舞台和美国国会的讲坛上,奴隶制的最坚定鼓吹者,是一种政治现象……他们公然藐视和嘲笑所有信念”。宾夕法尼亚州的威廉·斯科特也因为富兰克林辩护而变得热血沸腾起来,他对南方腹地在宪法问题上的立场进行正面进攻。“我认为,仅仅说制宪会议上北方和南方之间达成了一种谅解,这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宪法是一份正式文件,不是一堆不成文的谅解;宪法中曾经提到过奴隶制吗?这些南卡罗来纳人有什么资格告诉国会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呢?“我认为,”斯科特最后说道,“无论何时,只要国会认为奴隶制是一种美国社会不可容忍的特征,那么国会在禁止这种耻辱的特征时,……就不应当受到任何阻拦。”他大约连续说了一小时。后来证明,他的发言是在众议院中发表的反奴隶制言论的高潮。
回过头来看,富兰克林最后的领导姿态,巩固了他作为一个对未来有着深刻把握的伟人的历史声誉。但在那时,另一种对领导能力的合理诠释也流行于政府最高层。例如,约翰·亚当斯尽管公开反对奴隶制,而且其独立战争功绩毫不逊于任何其他人,但当参议院拒绝审议贵格会教徒的请愿书时,他作为参议院主席,还是赞同了参议院的决定。作为纽约奴隶解放协会创始人之一、反奴隶制倡导者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也对众议院辩论表示遗憾,因为这次辩论扰乱了他的最优先事项,也就是让他的金融计划获得批准。而至高无上的开国之父乔治·华盛顿也认为,众议院中的辩论是令人尴尬而危险的,必须阻止;尽管他个人曾经发誓不再购买任何奴隶,而且让世人知道他的最大心愿就是“采取某种计划,以渐进、可靠、不知不觉的方式废除这个国家的奴隶制”。杰斐逊或许同意参议院的结论,尽管他在私人通信中还是像往常一样对这个问题缄默不语。这些杰出的领袖人物敏锐地察觉到,任何关于奴隶制的直接讨论,对这个依旧脆弱的美利坚合众国来说,都意味着巨大的政治威胁。正是詹姆斯·麦迪逊首次对奴隶制表达了这种态度。
若说富兰克林的非凡天赋在于他能够巧妙地超越政治阵营,使自己到达一定高度,从而看清地表的主要生态并对那些爬行者的行为进行机智诙谐的评论,那么詹姆斯·麦迪逊的优势则恰恰相反。他生活在细节之中,在具体的时代背景中创造自己的奇迹,他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具备战术素养,从而能够更加灵敏地动员地面力量。如果富兰克林和麦迪逊站在同一战线,两人就是一个所向披靡的梦幻组合。但在1790年,他们站在不同的立场上。
麦迪逊在奴隶制问题上抓住了“弗吉尼亚人骑墙态度”的核心。一方面,他认为那些支持奴隶制的胆大妄为的论辩是“不恰当且令人羞耻的”,说那些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同僚们的“放纵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失礼行为”。就像大部分弗吉尼亚州同僚一样,他希望人们知道,他更希望奴隶贸易能够尽早结束,并认为奴隶制“是一种深刻的弊端”。他称自己为南方腹地代表们支持奴隶制的言论感到不安,同时对北方朋友们的高尚立场深表赞赏。
另一方面,他的思想出现了一个断层。这是一片神秘地带,他的想法从一个方向进入,最后却从相反方向出来。例如,当费城医生、废奴主义者本杰明·拉什敦促他支持贵格会请愿时,麦迪逊回答道:“尽管我感受到了你们的论辩力量,可是我不能接受这种论辩所指向的观念。”当被要求解释他那种理论上的反奴立场和实际中深陷自我强加的废奴障碍之间的矛盾时,麦迪逊提供了几种不同回答。有时候,他说这涉及弗吉尼亚州的选民。“作为授予我目前享有的地位的那些人,”他解释道,“据我所知,在那种类型的财产上有巨大利益,并从这个角度来看待此问题。”有时候他又说这是个时机问题。他以弗吉尼亚州种植园主阶层那种激进但断裂的方式表示:“奴隶制是一种道德和政治的恶。无论是谁,若能够在自己州内提出某种总体的、理性的且开明的计划,来逐步解放黑人奴隶,他都会赢得祖国的高度赞扬。然而,我认为目前将这个问题提交国会是非常不恰当的。”
因此,任何试图把握麦迪逊在奴隶制上的核心立场的努力,都是徒劳的。除了他将整个问题本身视为一种禁忌的信念之外,根本就不存在此种核心。一方面,就像杰斐逊和弗吉尼亚王朝的其他成员一样,麦迪逊认为像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那样为奴隶制进行公开辩护,是一种道德上的尴尬。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任何试图废除奴隶制的努力在时机上都是不成熟的,在政治上都是不现实的,而且会起反作用。因此,他就这个问题的谈话和写作方式可以被称为一种“开明的模糊策略”。例如,我们不妨来看看麦迪逊在众议院辩论高潮写下的文字:“若这一荒唐事并不让国家代表们感到羞耻的话,那么那些追求自由和人道精神的人也不要为此感到遗憾。没有任何其他东西能更有效地推进这些想法和情绪的扩散。这些想法和情绪正在秘密地瓦解奴隶制,而那种错误的狂热正竭力要让奴隶制躲避尚未到来的危险。”拐弯抹角的句法、否定词、大量修饰语以及炉火纯青的委婉,让人不知所云。乍看像是谴责奴隶制辩护者的文字,不知怎么就折了回来,最终成了对“这个问题居然进入了国会辩论”的担忧与困惑。本来似乎是反奴隶制的论辩,中途却转成了一团语言迷雾,像乌云一样遮盖了整个问题。
在这种故意的模糊含混之中,麦迪逊的一个信念却体现了他一贯的清晰性:奴隶制是一个爆炸性话题,必须将之从这个新生国家的政治议程中排除。这是一个禁忌,是因为它暴露了弗吉尼亚州立场的内在矛盾性,这种立场更接近于南方腹地的立场;这是一个禁忌话题,还因为它比任何其他争议都更具摧毁整个联邦的政治潜能。富兰克林希望在一切变得太晚、无法采取决定性行动之前,根据独立战争的原则将奴隶制纳入国家议程。麦迪逊则希望将奴隶制从国家议程中排除出去,因为他坚信这种决定性行动不是带来弗吉尼亚州种植园主阶层的毁灭,就是造成整个国家的毁灭。(在许多弗吉尼亚人看来,这两种情况根本就是一回事。)“南方各州的真正策略是,”他向一位弗吉尼亚州同僚解释道,“尽量让奴隶制悄无声息地存在下去。”然而,那些弄巧成拙的南方腹地议员却破坏了这种战略。现在麦迪逊已经下定决心,抓住这些人威胁脱离联邦所创造的机会,让国会清楚地表明如下立场:拒绝承认联邦政府有废除奴隶制的任何宪法赋予的权力。这可谓以弗吉尼亚州的方式成就了南卡罗来纳式的解决方案。
这种方式的核心要素就是间接迂回。麦迪逊是这方面的大师,他深谙隐于幕后和非正式谈话的策略,以至于他最显著的政治成就——包括他对宪法的影响和对托马斯·杰斐逊思想的持久影响——永远都是深藏不露的,我们看到的只是铁屑在磁场内的无声移动。麦迪逊的影响力在3月23日众议院辩论中体现了出来,当时委员会已经提交了报告,众议院要对其进行投票。
事情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几个之前站在贵格会请愿者一边的北方众议员,现在则对局面超出了他们的控制而表示遗憾。马萨诸塞州的菲舍·艾姆斯则对众议院卷入“抽象命题”的争论之中感到奇怪,并敦促搁置委员会报告。杰克逊站起来感谢艾姆斯及其他北方同僚们,说他们终于看清了局面,重新回到了曾使北方和南方合作的和解精神上来。走廊中的贵格会请愿者之一约翰·彭伯顿在他的日记中写道,众议院内的不同派别很明显达成了某种交易,“这是一个投桃报李的问题”。(彭伯顿推测已经达成了一项秘密交易,马萨诸塞州会在奴隶制问题上支持南方腹地,而南方腹地则以支持债务接管作为交换。若确实如此,那么杰斐逊在6月举行的晚宴,就成了比我们先前认识到的更复杂的地区间谈判的高潮了。)但是,所有关于幕后交易的说法,不过都是猜测而已。麦迪逊极少留下什么蛛丝马迹。
南方腹地的目标(现在已经得到了马萨诸塞州和弗吉尼亚州的支持)是,搁置委员会报告,并再一次威胁任何进一步的讨论都将意味着联邦瓦解,威廉·劳顿·史密斯将之比作“起锚让联邦随风漂流”。然而,麦迪逊需要的不仅仅是终止辩论。他希望确立一个先例,以明确宪法在奴隶制问题上对国会权力的模糊界定。因此,他对众议院最终接受委员会报告(我们马上就要谈到报告细节)的决定(29票对25票)表示了欢迎,因为他已经决心利用这次机会来确立宪法先例。若在20世纪,麦迪逊希望成就的东西可能必须通过最高法院的判决才能够实现。但是1790年的最高法院不幸成为联邦政府中无权无势的第三部门,而且司法审查原则尚未确立。麦迪逊希望利用众议院对委员会报告的投票,来确立一个里程碑式的先例,以禁止任何全国性奴隶解放计划。
事实正如他所愿。该委员会报告包含了七项解决这个突出问题——根据当前宪法,国会在废除奴隶制问题上,被赋予了什么权力?——的决议。第一个决议让南方腹地感到高兴,因为它确认了宪法禁止任何在1808年以前限制或禁止奴隶贸易的联邦立法。第四个决议则是向北方利益做出一种姿态,它确认国会可以对奴隶输入征税,以在不禁止奴隶贸易的情况下为奴隶贸易设置障碍。第七个决议是对贵格会请愿者的一种肯定表示,它宣布“在任何情况下,在国会权力所及之处,国会都会实现这些请愿者的高尚目标,只要这些目标是可以依据正义、人道和善政等原则推进的”。但是,这种故意模糊的许诺到底意味着什么?具体说来,国会的权力到底有多大呢?这个问题的答案隐含在第二个决议中:“根据对宪法的公正解释,国会同样被禁止干涉奴隶解放,不论这些奴隶是已经生活在各州的、在上述期限内将要输入各州的,还是将要在各州出生的。”
这是关键条款。与委员会报告的妥协性相一致的是,它通过否认国会有权通过任何逐步解放奴隶的立法,给了南方腹地所要求的保障。但是它还对国会立法的禁止附一个期限——只“在前述期限内有效”,也就是说,在1808年以前才有效。实际上,委员会报告将考虑奴隶解放的日期推迟了,使之与禁止奴隶贸易的日期一致。南方腹地可以随心所欲,但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这样做。1808年之后,可以随心所欲的就是国会了,届时所有的宪法限制都将过期失效。
在这个决定性时刻,麦迪逊式魔法让他如愿以偿。国会组成了一个全体委员会,来修改这份报告的措辞。在操控议会运作上,麦迪逊是无与伦比的。弗吉尼亚州代表们已经得到了指示,动员足够多的力量支持对这份报告进行修改。不少北方代表,主要是马萨诸塞州和纽约州的众议员,明显已经被说服支持这些修改,尽管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被许诺了什么。最后,上面那七个决议被减少到三个。对奴隶贸易征税被放弃了,第七项决议及其关于贵格会请愿者的高尚目标的模糊宣言,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之所以将其删掉,是因为修改了第二项决议。现在它规定:“国会无权干涉奴隶的解放,亦无权干涉任何州对他们的处置。在这个问题上任何人道且正确的政策所要求的任何规制,完全由各州决定。”在对这些措辞进行辩论的过程中,麦迪逊对它们所表达的全新意思做了最清晰的注释,他解释道,这种修正抛弃了对国会反奴隶制行动的十八年限制,使“任何时候解放奴隶的任何企图”都是违宪的。实际上,众议院最终通过的报告,已经使任何有关奴隶制的辩论,变得永远违禁。最初将奴隶制置于毁灭之路的努力,已经转化成毁灭任何企图解放奴隶的联邦计划的决定。众议院以29票对25票决定使这个修改稿永久有效。当时乔治·华盛顿大松了一口气,在寄往家乡弗吉尼亚州的信中写道:“奴隶制问题终于被平息,而且不大可能再死灰复燃了。”
和往常一样,华盛顿是对的。国会已经将逐步解放奴隶从政治议程中排除出去了,而且1790年春季的这个决定已经成了具有普通法效力的先例。例如,1792年11月,当另一份贵格会请愿书在菲舍·艾姆斯的支持下被提交国会时,威廉·劳顿·史密斯让他的同僚们注意1790年的那次辩论。众议院已经决定不再让自己卷入“一群好管闲事的狂热者的狂言乱语”之中,而且决定“这个问题不能再被提及”。这份请愿书后来被撤回了。四十多年后,即1833年,丹尼尔·韦伯斯特同样引述了这个先例:“我对国会在奴隶和奴隶制这两个问题上到底拥有什么权力的观点是,国会无权干涉奴隶的解放问题。1790年众议院就是这样决定的……而我不知道自那以后众议院还有过什么与此不同的观点。”
当时任何可完成独立战争年代遗留下的一项伟大事业的机会之窗,现在都已经关紧了。正如前文所述,或许这个窗口(如果确实存在过这样一个窗口的话)到了1790年就已经被关闭了,因此众议院的辩论和决定,不过是给已经被种族人口结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假想和既得经济利益关闭的窗口,再加上封条而已。在两百多年之后,我们依然不大可能彻底地证明,麦迪逊那种对政治优先事项的理解是错误的,也无法证明富兰克林的优先考虑不会将新生的美利坚合众国瓦解于无形。或许,将辐射全国的奴隶制问题从国会转移到教堂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更为可取的。在教堂之中,奴隶制可以作为一种国家应当清除的罪恶,而不是一个需要政治解决的社会难题来受到谴责。无论如何,这就是所发生的一切。
我们只能猜测,在这个短暂时刻过去之后,詹姆斯·麦迪逊的良心上到底掠过了一些什么样的想法和感受。麦迪逊比任何人都清楚有关奴隶制的辩论到底将什么东西置于危险之境。他知道,美国独立战争到底许诺了些什么,而且奴隶制违反了此种许诺;富兰克林在去世之前,提醒所有相关人士,对奴隶制的沉默就是对独立战争遗产的背叛。在4月22日举行的纪念富兰克林的活动上,麦迪逊站起来发表了众议院对这位伟人的最后颂词:
众议院得到了本杰明·富兰克林逝世的消息。富兰克林的天才不仅为人性增光添彩,而且他对这种天才的无尽发挥,是科学、自由和祖国最为珍贵的财富。为此,众议院决定,众议员们要佩戴哀悼徽章一个月,以示对他的尊敬和纪念。
这个场景的象征意义是尖锐而辛辣的,它深刻渲染了一位典型美国人及其追求的逐步解放奴隶事业的逝去。不论众议员们当时是否知道,他们同意佩戴的哀悼徽章表明,即使独立战争那一代人以其全部的杰出才能,也不能直面或者解决这个悲剧性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