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 综论 第十一章 内涵
每一种族在美国的进步道路上都曾遇到过障碍。但是,他们在来美之前所遇到的障碍和所遭受到的痛苦,通常都要超过他们在美国所遇到的任何艰辛。
人们有时相信,出身书香门第并得益于父母课余辅导的孩子,才能在学校里出人头地,就像犹太人家庭所树立的那种风范一样。但日裔移民的家庭根本不具备这些条件,然而他们的子女在学校里却是拔尖的。
美国种族具有超出种族本身的内涵。在一个重视个人价值的社会里,种族史提醒我们,每个人都生在世代相传的特定文化模式之中,这种文化模式有着深远的影响,此点不可忘记。一位著名的史学家曾经说过:“我们并不沉湎于过去之中,但过去却纠缠着我们不放。”此外,种族史还反映出人类相处是何等的困难——不仅在他们作为广义上的美籍犹太人、华人或墨西哥人时相处很困难,就是在这三个种族或其他种族内部,因为分裂为许多支,族内相处也是困难的。
历史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而非我们想要它发生的事情,也不是某种学说或意识形态认为已应当发生过的事情。相反,历史有时能帮助我们估量我们对过去或对目前或对未来的信念。
捕捉历史的因果关系,与寻找自我辩解和谴责别人的理由是大不相同的。进行因果分析和道义分析,要做到二者互不混淆,哪一项都是够困难的。例如,一个种族的偏见造成另一个种族贫困的程度问题,乃是一个因果关系问题,而不能因为偏见在道义上令人反感就认为这是一个早有定见的结论。持有偏见的人,在经济方面和社会方面被他们所仇视并诬蔑为低下的人赶上或抛在后面的情况,并非没有发生过。此种情况有时会发生,有时不会发生。究竟会不会发生,又是一个因果关系问题。但是如果有人说,仅偏见就足以解释因果,那么,美籍犹太人和日本人就不会像今天这样成为美国最富有的两个种族。
从更一般的意义上来说,捕捉推动或阻滞种族进步的因素,绝不是在品德上或其他方面给各个种族划分优劣等级。每个人都出生在一个他尚未参与创造的世界里,不管他属于哪个种族。一个人如果出生在价值观念和技术造诣都使生活易于应对的种族里,那是他的运气好,而不是他个人有什么了不起。最大限度地洞察到这些价值观念和技术造诣可能是些什么,它们又为什么如此关键,这才是极为重要的事情。
尽管钱财明显是一个重大的因素,但某些在经济上最成功的种族——犹太人可谓这方面的典型——当初踏上美国土地时,却是白手起家的。尽管人们都认为政治上的凝聚力是成功的先决条件,然而某些故意避开政治的种族,恰恰面对逆境而获得了惊人的发展,美籍华人和日本人就是明显的例子。反过来看,在具备肤色和语言优势的种族当中,爱尔兰的起飞是最缓慢的,但他们的政治成就却是无与伦比的。尽管在美国历史上就机会而言,边疆是个关键因素,然而某些最成功的种族却从未贴近过边疆,甚至在边疆开发完毕从而堵死了向上流动的门之后也从未见过边疆是什么样子。苏格兰—爱尔兰人在早期边民中是响当当的,但他们的后代在阿巴拉契亚山区却是当今美国最贫困的群落之一。犹太人、华人和日本人的历史证明,认为教育“包治百病”的观点也是可疑的,这三个种族都是依靠体力劳动和商业意识开始发家的,只是到了后来才有本钱把自己的子女送进高校读书。
然而毕竟有某些一般的模式呈现在历史的长河之中。确定这些一般模式的成因及其内涵,将有助于我们理解种族问题、美国社会乃至更为广泛的人类活动。
模式
美国各种族呈现出的最引人注目的模式,也许要算是伴随时间而来的那种经济状况的普遍提高了。在美国,进步是如此广泛地被人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以致有必要澄清,进步不是自动到来的。在世界的许多地方,人们当今的经济生活水平,比起他们的祖先好不到哪里去。然而美国各种族群体却不然,他们除去在生活水平、政治代表权和寿命诸方面都有绝对意义上的提高外,在相对意义上一般也都有所提高。美籍意大利人在20世纪初期,其收入所得还不到全美收入平均值的一半,但现在却已经超过全美平均水平。19世纪末曾经是一贫如洗的犹太人,现在的收入已压倒其他任何一个种族,包括盎格鲁—撒克逊人。美国各种族的进步,在速率上虽然千差万别,但进步本身的覆盖面却很广。
每一种族在美国的进步道路上都曾遇到过障碍。但是,他们在来美之前所遇到的障碍和所遭受到的痛苦,通常都要超过他们在美国所遇到的任何艰辛。在美国,反犹太主义不过意味着遭人白眼,并在求职方面受到限制而已,犹太人不会生活在可能遭到大规模驱逐和屠杀的威胁之下。甚至就非洲人在历史上受奴役的痛苦而言,倘若他们落在阿拉伯人手里或在西半球的其他地方,其处境也要比在美国来得更惨,在那些地方,奴隶出生的速度比不上死亡的速度。一句话,美国从未幸免于那些世代残害人类的古老罪孽,其不同之处在于,别的因素也都有起作用的余地,而且通常起到使人世变得更加美好的作用。
比较本身的问题
人们常说,美国是个移民国家。从某种意义上说,此话不假。但须知“移民”这个笼统的字眼包含着来美各个不同民族之间的许多重大差异。比如说,食不果腹的爱尔兰人和作为大屠杀幸存者的东欧犹太人,实质上是举家逃亡的难民,背井离乡时连桥梁都曾付之一炬,到达美国时是铁了心要当美国人的。而另外一些人来美是属于侨居性质的,大多数是男性,仍然抱有返回故土的打算,所以他们的着眼点首先不在于语言和文化上的美国化,或急着获得美国公民身份。从意大利、中国、日本和墨西哥来的早期移民,基本上就属于这种情况,今天往返于波多黎各和美国本土的那些人,也大体如此。当然,也有的移民既非难民亦非侨民,而是一些由自己选择其定居美国的时间和地点的人。这样的移民——例如德国人和斯堪的纳维亚人——就很少会“集居”在其登岸的港市,而很可能会选择那些适合于他们自身状况的地区长期定居下来。最后还有一类人,他们来美根本不是自己的选择,而是被捉来的,这就是非洲黑奴。他们在美国的地理分布和所起的职业作用是专为别人提供方便。
撇开评估进步究竟有什么意义这个更为复杂的课题不谈,单纯地比较上述各个不同种族的进步,就够困难的了。一个包含着大量侨居成分的种族,和一个基本上是由意向相同的人们及子孙构成的种族,要找出二者进步的轨迹,其难度是不一样的,前者就更加复杂而捉摸不定。1970年的美籍犹太人和10年之前即1960年的美籍犹太人,大体上仍是同一批人,而1970年美国本土上的波多黎各人却有相当一部分在1960年时还住在波多黎各;反过来说,1960年时住在美国本土上的波多黎各人在1970年时已有相当一部分回到了波多黎各。以在美国本土或波多黎各任何一地收集的笼统数据来衡量一组特定的波多黎各人的进步,都是不得要领的。在美国本土永久定居30年以上的波多黎各人的进步,与形形色色的所有被划为美籍波多黎各人的所谓进步相比起来,实有天壤之别,表现在收入、职业以及与异族的通婚率诸方面。美籍墨西哥人同样也属于这种情况,他们也有大批人在美、墨两国之间不断来回走动。将一个侨居群体与一个难民群体相比较,或与一个一般意义上的移民群体相比较,不管这样做的目的是要衡量一个种族的进步,还是要弄明白这个种族受别人的歧视的程度,都是困难的。那些只求有个栖身的地方,拼命干活攒钱以便返回故里的男子汉,其生活状况怎能与在美国开办农场并决心世代定居下去的农场主家庭生活状况相比呢?简言之,怎么可能用同一个尺度去衡量追求不同目标的人们的进步呢?进一步说,怎么可以要别人(即“社会”)对这些以一把尺子衡量出来的差别担负起因果关系或道义方面的责任呢?
就黑人而言,连究竟应从何时开始量度他们的进步为宜,都是不明确的。从17世纪他们首次来美量起呢,抑或从19世纪解放黑奴开始量起呢,还是从20世纪他们涌入美国大都市开始量起呢,实在难以说清楚。黑人可以说是最古老的美国人的一部分,也可说是那些正在适应过程中的美国最新种族当中的一员,这要看以什么时间为标准。他们的进步可以说是巨大的,也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这取决于从哪个起点开始衡量。
种族继承关系
任何一个种族都在某个方面有其独特之处,然而从历史上看,一直存在着一种承继模式,即在居住区、职业选择、领导力量方面,或在学校或其他组织里,往往出现一个种族取代另一个种族的现象。
今天,人们常用“白人大出逃”这样的夸张说法来渲染街区居民成分的变化。岂不知,早在街区的黑白居民变化成为有争议的问题之前很久,此种模式就已存在了。19世纪爱尔兰人涌入纽约和波士顿这两个城市时,当地美国居民就曾逃离过。当时某个街区一旦出现一家爱尔兰人,“非爱尔兰裔居民就开始大搬迁”。在这种情况下,据当时一位人士的记述,房地产价值就会因“畏惧心理的扩散”而“战栗”,惊慌失措的迁逃现象就接踵而至。在19世纪中期,当移民日趋增多时,由于“老住户迁逃至市郊”,纽约城区就以每10年约1英里的速度向北扩展。在1840年,纽约市北郊的建筑物直到今天的第14街为止,1850年就延伸到第34街,1860年进一步延伸到第42街。“白人大出逃”是一种混淆视听的说法,这不仅因为它的历史眼光短浅,还因为黑人在发现处境不利时也曾迁逃过。在19世纪的纽约,黑人曾因意大利移民步步“跟进”而通通逐街向后撤退。在19世纪的底特律,黑人则因波兰移民的迁入而退出了原来的居住区。首批来到哈莱姆地区的黑人,就是为了逃避曼哈顿中区那些强悍的爱尔兰人,而且因害怕碰上更多的爱尔兰人,所以直到第145街,再向北就驻足不前了。
各种族的社会与经济地位由于时代的前进而发生了变化,逃离街区时种族构成也发生了变化。在19世纪,因爱尔兰人的迁入而使盎格鲁—撒克逊人逃离,后来则是因意大利人的迁入而使中产阶级的爱尔兰人逃离。
当贫困的新居民取代原来的老住户时,房子本身就会被搞得面目皆非。穷人历来就未曾住过专门为他们建造的新房子。他们从别人手里接过来的那些旧房子,本来是为收入高的人家设计的,这种人家住得起十分宽敞的屋宇。所以,穷汉迁入后,现成的整套住房就被分割成较小的单元,以出租给收入低的房客。大套房子分割成小套公寓,现有的公寓则由几人共租,或者是由大家分摊房租,或者是通过转租的办法来凑齐房租。实际上,每个种族曾普遍经历过请进房客以凑足房租的阶段。在1880年,每个意大利移民的家里,平均至少有一个房客。到1905年,情况有所改变,减少到平均每两户意大利人家有一个房客,与此期犹太人住户当中的情形类似。住户请进房客的这一比例,仍然高于20世纪20年代哈莱姆地区的黑人住户,这时居民家庭请进房客已被认为是“声名狼藉”的普遍做法。和其他许多方面的情况一样,请进房客后来竟被视为骇人听闻的怪事。造成这种误解的唯一理由,就是早期历史上存在过的模式被人们忽略或忘却了。
随着住房逐步转向社会底层,住房的维修政策也不同了。19世纪在移民“集居”的贫民窟里,房东普遍不愿修缮楼房而“宁愿让其破败下去”,直到陈旧不堪而倒塌。换句话说,房主是故意让楼房年年失修的,理由是反正现在住的是不知爱惜房子的房客,修房子等于白费钱财。对移民房客的这种评价,倒也不完全属于带有敌意的偏见。对他们持同情态度的一位改革派人士也曾说过:“移民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变成贫民窟。”20世纪的各个种族大体上也是如此。在某些贫民窟,房租经常比原先住着“体面人家”时还要高。然而,贫民窟房地产的赢利额,并不像社会改革家们断言的那样“高得不得了”。原因之一是贫民窟房地产的折旧率很高,更重要的是房租高并不等于赢利,房租拿到手才能赢利。在19世纪的贫民窟,因付不出房租而被下逐客令的现象是相当普遍的。贫民窟的房客付不出房租的现象,就是在20世纪也不罕见,尽管地方法规的变化近来已使房东难以向房客下逐客令了。在贫民窟,“漫天要价”的房租并不真正意味着贫民窟的房地产具有比其他方面更高的赢利率。
种族承继关系并不仅仅表现在居住区方面。早期的爱尔兰移民就曾被厂方用来充当破坏罢工的工贼,他们因此而遭到工人的憎恨,结果就被排斥在工会的大门之外。后来,爱尔兰人自己建立了工会,就轮到意大利人、黑人和其他种族的人充当工贼,他们同样也落得遭人忌恨和被拒绝参加工会的下场。再后来,爱尔兰人当上了工会的头目,犹太人和意大利人成了他们的部下。而今天,有的工会是由犹太人领导的,黑人和波多黎各人成了他们的部下。同样,在学校里担任19世纪爱尔兰移民子女的老师的,是信奉新教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半个世纪之后,在学校里教育犹太人子女的,多为信奉天主教的爱尔兰裔教员,而非犹太裔教员。再过30年,在哈莱姆地区教育黑人子女的,多为犹太裔教员,而不是黑人教员。处在发家过程中的种族的子女,难得有本族充当其“角色典范”。某些最成功的种族,尤其是华人和日本人,几乎从未有本族的“角色典范”。
各个种族在居住区、学校、职业等方面不断出现一个接替另一个的现象,而美国作为一个整体也在发生变化。在19世纪末期,地下污水管道和室内管道都已安装起来,这意味着城市里的任何种族都不必再去忍受19世纪中期爱尔兰人所经历过的原始而危险的生活条件了。地铁、有轨电车及后来的公共汽车线路的开通,使得劳动人民得以散居开来,上班也花不了多少时间。现代的贫民窟再也不会像19世纪纽约东南部那样不可想象的拥挤了。黑人、波多黎各人和墨西哥人今天的居住条件仍然不够宽敞,但这是相对于同时代人而言的,比起19世纪的犹太人、意大利人或爱尔兰人的居住条件来,那就好得没话说了。今天教学用房“拥挤”的学校,每个班级的学生人数可能只相当于19世纪纽约东南部学校班级人数的一半。今天的问题确实存在,有时也真的很严重,但这些问题绝不是史无前例的。
对于贫穷而无权的人们来说,许多问题从来都是一样的,不管是哪个种族,在一段特定时期内沦落到如此地步,都免不了要碰上这些问题。《犹太人前进日报》在1907年评论道:“纽约犹太人地段的警察,在全美称得上是最野蛮的。”在20世纪初,一位意大利移民作家曾抱怨政府官员对他表现出的“粗暴”和“轻率”,他为此而感到“恶心”。而以前人们对贫苦种族的许多抱怨,也和今天的说法一脉相承,譬如责怪犹太人和意大利人“毫无节制地乱生孩子”,说他们当中发生的谋杀都是“野性的一时发作”,认为要把移民提高到体面而自爱的水平,其难度简直不可思议,甚至“比登天还难”等等。
尽管各种族的经历向来就没有惊人的相似性,但种族史并非单纯的模式重复,在各个种族普遍都有进步之后,情况仍然千差万别。确实存在明显的模式:不同的种族在极为相似的处境中的表现会截然不同,而外部社会对各种族的态度也有重大差别。
种族差异
在各个种族之间,最引人注目的差异,也许就是他们对待求知和自我提高的态度。犹太人抓住美国的学校、图书馆和公益机构不放,其毅力和决心是其他任何种族都不能与之相比拟的。他们不仅拼命挤进公立学校,而且(在劳累一整天之后)连成人夜校也不放过。他们还不惜以微薄的收入买票去听讲座,并纷纷向公立图书馆借阅内容严肃的书籍,以丰富自己的学识。即便如此,《犹太人前进日报》还责怪他们做得不够。当时和犹太人处在类似生活和工作状况下的意大利移民则恰恰相反。在所有美国人当中,对公立学校最为反感、对公立图书馆最没有兴趣、对公益机构最存疑心的,就是意大利移民。这两个种族在美国的任何遭遇,都无法解释他们这种截然不同的态度。然而,犹太人和意大利人在欧洲的不同历史却能充分说明这一点,对于意大利南部的农民和劳工来说,乡村生活几乎引不起求职的欲望,正规教育派不上用场,如果不是有害的话。意大利人和犹太人在美国的学校里学习成绩相差很多,这并不定就意味着谁受到了歧视,或两个种族在能力上有什么差别。
家庭在各个种族中起到了相当不同的作用。在19世纪,许多爱尔兰人之所以妻离子散,皆被归咎于贫穷,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意大利人也同样贫穷,但他们的家庭并未分裂,那时的意大利人也不像处境相同的爱尔兰人或其他种族那些,经常去接受慈善施舍或者去卖淫。现实状况远非决定一切的因素。重要的不仅仅是家庭的稳定(即丢弃家庭或离婚的比率低),而且还要看家庭所体现的价值观念。犹太人和意大利人皆有高度稳固的家庭,但犹太人的家庭观念驱动其成员向上走,而意大利人的家庭观念却使其感到,脱离家庭的轨道而进入外部世界犹如“背叛”了家庭。
什么时候组成家庭,也是与一个种族历史有关的重要因素。美籍墨西哥人的家庭是高度稳定的,但家庭在个人生命旅途中组成很早。半数以上的美籍墨西哥女子在20岁之前就出嫁了,而如此早婚的美籍日裔女子只有10%。这一点显然影响到墨、日两个种族年轻女子受教育的权利。同样,这两个种族的青年男子接受高等教育的前景也大不相同,换句话说,当许多美籍墨西哥男子很可能不得不担当起做父亲的责任时,美籍日裔男子却正在大学里读书。这两个种族的青年男女的职业前途必定会有差别。
各种族群体之间的差别,很少有人明确地加以否定。但出于政治上的原因,为了争取全社会能够(或应当)为各个种族做点什么,这些差别被隐约地抹杀或忽视了。各种族为什么会有这些差别,是什么特殊情况使他们产生这些差别的,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而历史为解答这个复杂的问题提供了某些线索。从人种和遗传的角度来解释各个种族进步的差异,多年来也曾得到普通民众和专家们不同程度的首肯。这方面的证据很多,从对国际上多民族国家进行比较到美国国内各个种族智商水平和模式的差别研究等,不一而足。
国际比较的研究所提供的证据,既有利于也不利于对种族差别的遗传解释。现代欧洲国家在技术、收入和其他普遍接受的进步指标方面,一般都远远超过世界其他大多数地区,但若干世纪之前,中国人和埃及人确曾站在人类文明的前列,欧洲人当时却远远落在后面。各个国家和民族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排队次序发生过大起大落的变化,这证明遗传说是站不住脚的。美国各种族在50年时间之内的智商次序的起伏,也表明遗传因子决定人智的理论是大可怀疑的,尚且不谈测试方法本身存在的问题。白人家庭抚养大的黑人孤儿,其智商与全美平均数持平或略高,这个事实更是否定遗传说的有力证据。
在20世纪20年代,美籍波兰人的平均智商得分为85分(全美正常得分为100分),但到70年代,他们的智商水准就提高到109分。智商提高了24个百分点,不仅本身是可观的,而且比现在白人和黑人智商的差别(15个百分点)还要大。美籍意大利人同样也在智商得分方面赶了上来,从当初的80~85分提高到现在与全美平均分数线不相上下的水平。智商水平提高最明显的可能要数犹太人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犹太裔士兵在智力测试中的平均得分,比起各个被测试的种族中的任何人都要低。但在其后10年之内,经济地位蒸蒸日上而且在文化上迅速融化于美国社会的犹太种族,智商的平均水准就超出一般的美国人。
不管遗传说本身在理论上有何道理或缺陷,对智力所包含的遗传成分的争论,确曾在历史上产生过深刻的影响。人生来是否就有智力上的差别,赞同者和反对者时常各执一端,好似在“能力”(不管如何对之加以界定)与结果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关联,换句话说,似乎文化差别这个重大的干预因素并没有起什么作用,实则大谬不然。
文化
不管是在(美国的)多种族环境里,或是在世界各个民族及国家之间,事情大多取决于由价值观念、态度、技能及交往等因素所构成的一套整体系统,许多人将这套系统称为“文化”,经济学家们则将其称为“人文资本”。一个多世纪以来,人们一直对于某些国家能如此迅速地在经济方面从战争的废墟上恢复起来感到惊诧不已。“二战”后德国崛起的所谓奇迹,不过是最近的一个例证,类似的情况从前也在其他某些国家发生过。战争所毁坏的只是一个国家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资本,比如城市、工厂、农田、铁路和公路等。而人文资本却是战争无法毁坏的,正是人文资本才使那些有形的东西得以建设起来,并能够在其遭到毁坏之后加以重建。穆勒在100多年前就曾指出,一个先进国家经济的有形成分过不了多少年就会磨损或耗尽,从而不得不加以更新。战争所起的作用只不过是加速这种进程罢了。然而,一个国家持续不断的更新和进步,端赖其国民的知识和意向。
就美国各种族的情况而言,人文资本的重要性体现在许多方面。那些赤手空拳来到美国的种族,当其文化强调一个工商型经济所需要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时,很快就能由穷变富。即便在他们面临着肤色和种族的偏见时——例如华人和日本人——不利的环境证明确实是一种阻力,但这种阻力终究不会使他们望而却步。哪怕他们带来的只是某些不足为奇的特定技能,诸如犹太人缝制成衣的手艺或德国人酿造啤酒的本领,也不妨碍他们迅速发迹。华人和日本人来美时,皆是无一技之长的毛头小伙子,只好到农场去种庄稼,但他们比谁都肯干和苦干。后来,无处不在的华人手工洗衣店也并不需要当时爱尔兰或黑人洗衣妇女尚未掌握的技术。但是爱尔兰人或黑人却从未像华裔或日本人那样不断开办洗衣店或做其他什么生意,尽管这两个亚洲种族开初曾遇到缺乏资金和不懂英文这样不利的条件,还缺乏技术。日裔园丁并不需要掌握比一架割草机更为复杂的技术设备。使得这些平凡的职业变成发家致富渠道的,乃是肯干、节俭以及取信于人的品质和眼光,正是这些东西将“卑微”的工作变成了生意,将汗水变成了资本。同样,许多使用手推车的犹太人货郎最后也变成了店主,而且有的还成了整个联销店的大老板。
从国际上来对比各种族的进步,更加证明了人文资本的重要性。在美国、加拿大、英国和以色列,都出现了这样一种突出的模式,即移民抵达时是白手起家,在经济水平上低于在该国早就定居下来的本族同胞,但最终不但赶上还会超过他们。在美国出生的具有古巴、日本、墨西哥、黑人或菲律宾血统的美国人,都被后来迁居美国的本族同胞移民抛在后面。古巴移民在收入上在18年之后就赶上了在美国出生的美籍古巴人,其后就走到前边去了。墨西哥移民花了15年就超过了美国出生的美籍墨西哥人。日本移民花了18年,菲律宾移民花了13年,西印度群岛黑人移民超过在美国本土黑人——花了1年。
在经济方面赶上在美国出生的同族人或同种人的水平,花费如此长的一段时间,表明需要付出相当数量的人文资本。这不仅仅是指技术能力(获得这种技术能力通常无须这么长的时间),还指经验、社交、信心、沉着、个人精明及组织有方等一系列人的因素。但是新移民不但赶上而且最终超过土生土长的同胞,这个事实也表明,他们身上具有人文资本方面的某种优势,表明迁居美国是一个带有选择性的过程,前来的是自己祖国人口中那些有雄心或有本事的分子。一旦他们获得其所需的其他种类的人文资本,这种优势就显露出其价值了。这还向人们表明,在选择性的移民和非选择性的整批逃亡难民之间,确实存在着差别。19世纪40年代大饥荒时期的爱尔兰移民更像是难民,他们来美是要逃离一场全民族的灭顶之灾,当时爱尔兰人确实有饿毙在马路上的。他们来美后,适应环境之所以缓慢而艰辛,可能就部分地反映出这种背景。明治时代来美的日本移民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技术可言,可是这批人的人品有过人之处,而且在日本时已部分地认同了美国的规范和目标。
特殊技能在许多工作中是不可或缺的。但历史证明,新技术在几年之内就能很顺利地学到手,而相比之下,态度却需要几代人甚至几个世纪的时间才能改变。那些至今不能克服旷工和迟到的老毛病,并在工厂或学校里需要经常有人监督的种族,通常来说,其祖辈们在100多年前就有这种不良习惯了。人的文化遗传可以比其生理遗传更加重要,尽管生理遗传的重要性会引起更多的争议。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因与外界隔绝而养成了必要的观念和纪律,例如在若干小股的黑人中就曾出现过此种状况,那么对他们来说,掌握技术就不会困难,经济也能搞上去。在这方面最引人注目的例证,就是圣父教派的那些收入最低(通常也是没受过教育)的追随者们,他们在大萧条的年代里曾建立起几百个小型企业。这些在当年那种最暗淡的前景下所创建的企业所取得的成功,恰与20世纪60年代及70年代由政府出资支持的那些企业大批倒闭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尽管60年代和70年代这批有政府撑腰的企业,具有更多的财政支持,并且(或者)还有“行家”的指导,但是圣父教派的崇拜者们却在个人纪律和集体合作方面形成了更多的人文资本。黑人穆斯林接纳黑人当中收入最低且受教育最差的阶层,但其所办的企业也获得了成功。人文资本的重要性还体现在教育领域。从学生考试成绩和校友职业成就来看,办得最好的黑人学校也就是在同一城市里旷课和迟到比率都低于白人学校的那些黑人学校。这并非说,此种旷课和迟到是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而是说,促使学生坚持坐在课堂上并及时到校的,是对待学校的一整套态度。
人们有时相信,出身书香门第并得益于父母课余辅导的孩子,才能在学校里出人头地,就像犹太人家庭所树立的那种风范一样。但日裔移民的家庭根本不具备这些条件,然而他们的子女在学校里却是拔尖的。20世纪政治和法律的重大革新运动之一,就是争取不同肤色的儿童混合一校。这种改革的理论基础是,单一种族儿童集中读书的学校和多种族儿童混合读书的学校,二者之间的差别是如此悬殊,以致教育过程本身就令某种族的儿童感到低人一等。然而历史证明,对教育抱有不同态度的各个种族在同一学校里读书所出现的差别与隔离学校里读书所出现的差别,程度是一样的。日裔儿童和美籍墨西哥儿童在同一所学校里就读时所表现出来的差别,与南方黑人儿童和白人儿童在不同的学校里就读时所表现出的差别一样巨大。几十年来,犹太儿童与波多黎各儿童在同一学校里表现出的差别甚至更大。不同的文化在价值观和信仰方面的重大差别,和在社交上传递同一种感情或态度时所使用的方式上的差别,都足以造成族际冲突。眼神、手势、语调或某种并无恶意的俗话,在另一种文化氛围里会代表完全不同的意思,从而不断地引起无谓的误会和不安,甚至会导致侮辱和敌意。进一步说,族际之间的个人冲突很容易把双方当事人邻近地区的其他本族成员都卷进来,使事态扩大。文化多样性在教育和其他社会活动方面的优势,因合作是出于自愿还是出于被迫而各有千秋。例如,对在出于各方自愿基础上的种族混校进行的早期调查表明,这种混校增进了种族之间的亲善,教学效果也很好,但那些根据法庭的命令而强制实行的混校,却产生了与此相反的后果。这是令人深思的。因政府住房计划而相互为邻的各种族家庭——本意是寻求低价房租而不是种族多样化——时常是没有交往而自行隔离,尽管在统计数字上是“整合”了。
文化本无优劣。文化只在适应某一特定环境的时候才显出其好或坏。在美国各种族中,最成功的是犹太人,然而犹太人搞农业却总是一败涂地。他们的祖辈在欧洲时,长期在都市社会中生活惯了,这既是他们在乡村务农的一大障碍,又是他们在城市经商的一大优势。
凡涉及任何个人无法驾驭的历史力量,责备个人是毫无道理的。责备从墨西哥来的移民没有德国移民所带来的那种技能和气质,岂不荒唐!责备雇主没有在恰恰需要具备这种技能和气质的工作岗位上雇用同等比例的墨西哥裔工人和德裔工人,岂不同样荒唐!
文化适应时常被描绘为一种单向过程,认为不同肤色的各种族群体被迫放弃自身的文化,并皈依盎格鲁—撒克逊习俗。但在实际上,美国文化是建立在许多种族群体的饮食、语言、态度和技能的基础之上的。传统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排斥社会消遣的清教徒作风,早就被德意志人乐于从事文体活动以助身心健康的消闲气度所压倒,而这种健康的消遣活动现在已被认为是普通美国人的一大特征。美国流行音乐亦植根于创造出爵士音乐和感伤乐曲的黑人音乐传统。美国的政党体制主要脱颖于爱尔兰人的党派作风。没有什么东西比汉堡包或牛肉香肠更能称得上是地道的美国货了,但这两个词都是德国城市的名称。意大利馅饼和墨西哥馅饼也算得上是纯正的美国食品。这些东西作为美国文化的特征,并非源于当年的英国拓荒者。他们是全美共同的遗产,尽管今天仍存在着种族多样化。哈莱姆区的居民也饮用百威牌啤酒,犹太人品尝意大利馅饼,光顾华人餐馆的显然不都是中国人。
那些具有专业技能和创业本领的种族,因为可以独立经营或在族内雇用员工,所以用不着学会英文也能发家致富。19世纪的德裔农场主和犹太裔服装业工人,尽管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也没有真正融入美国文化,但照样越来越富有。而那些缺乏这种专业技能和创业本领的种族,才不得不依赖其他种族为其提供就业机会,不得不学会别人的语言并充分理解别人的文化,以便在劳动场所能相处下去。
用“大熔炉”一次来表达美国种族同化的现象,一度颇为流行,但现在已是一种受人鄙视的观念。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大熔炉理论盛行的时代,异族通婚的现象相对很少,但在知识界拒绝使用这一概念的当今时代,异族通婚的现象却相当盛行。在德裔、爱尔兰裔、英裔和波兰裔美国人当中,有半数的婚姻是夫妻不属于同一种族的,意大利裔和日裔美国人的情况也相差无几。甚至与异族通婚比率较低的种族,比如黑人、犹太人和墨西哥人,嫁娶异族配偶的现象也日趋增多。
族内差异
各种文化尽管只是获取事物的方式,但文化也是忠诚和情感寄托的焦点。倘若出于实用主义的理由而试图让一个种族同化于另一种文化,那就会引起该种族的愤怒,认为这是对它的贬低(常被认为是为同化而同化罢了)。所以,如果想让他们同化的是外族人,那就会被认为是压迫,如果想让他们同化的是本族成员,那就会被认为是背叛。从某种程度上说,在犹太人、墨西哥人、黑人、日本人和意大利人当中,都曾出现过这种态度,恐怕其他种族实际上也一无例外。然而,即便那些抗拒同化最努力的种族,或某些种族最反对同化的那部分人士,后来也都同化了,就是说,都美国化了,尽管同化的速率有别。
有时候,族内的差异会体现在属于不同代的人的身上。在第一代和第二代相当充分地融入美国文化,家境也阔绰起来,从而使第三代人有足够的条件对正在消失的本族文化产生怀旧感之后,这第三代人当中的小青年会对他们不会讲的母语、对他们从未遵循的祖辈习俗,以及对他们从未具有的母族“身份”特别关注。这种情况在各个种族当中都发生过,如日裔、爱尔兰裔、墨西哥裔、犹太裔、黑人,以及其他一些种族。他们会故意地或人为地想方设法去获得自己在实际上从未继承到的某种“遗产”。
同族内部在文化适应上的差异,通常会导致该种族内的一部分人与另一部分人相互保持距离——这种情况同样也发生在各个种族的身上。乍到美国的或对美国文化尚未怎么认同的人,总是待在刚来时的定居地,而同族中那些已经较为认同美国文化的家庭,则会和他们拉开距离,依此类推,认同美国文化愈深,家境愈富裕,搬得愈远,一直扩散到本族街区的外圈,甚至跨入周围的普通社区。此种典型的由一个种族各部分成员因文化认同程度有异而形成的同心圆居住模式,在某些城市出现过,但诸种障碍(例如当地住着其他不愿搬迁的种族等)也经常使得由文化认同程度有异的人们构成的各个新的种族社区,相互之间存在着某些距离。从曼哈顿东南端搬迁到布朗克斯区内新出现的中产阶级地段的那些发了财的犹太人家庭,就是许多种族居住地广为分散的典型例子。有时特别是在最近时期——某些文化认同程度较高且家庭阔绰的少数种族成员,会干脆脱离本族,搬到普通的美国人居民区。有钱的华人也不住在唐人街或中产阶级的种族集居区。
在早期的移民时代(或对黑人和波多黎各人来说的早期都市流动时代),此种居住地的分离模式可能主要是文化认同差异的反映,而不是单由经济差异造成的。有些种族当年在欧洲时就有地区差异,譬如意大利裔就来自意大利不同的省份,犹太人则来自不同的国家。这种背景上的差别,也可从他们在美国的集居地段上体现出来。
同一族的各个部分不仅不住在一起,而且还会因为文化适应程度的不同而相互责怪。某些犹太移民社区一方面嫌别的犹太社区太守旧,或太落后,或干脆称其为太“犹太”,而同时又嫌另外的犹太裔不像犹太人,是半犹太人,或直截了当地称其为叛徒,好似只有他们才是正宗的。同样,今天的美籍墨西哥人对他们本种族当中的某些好似正在变成“英裔佬”的那些人也很反感,同时却又鄙视那些刚从墨西哥来的同胞。20世纪30年代被遣返回国的那些美籍墨西哥人,在故乡经受了痛苦的再调整过程,这更能说明文化适应程度不同所造成的严重问题,也说明一个整体的种族和外界社会之间是有差别的。
有时候,种族内部早期的差异会被雇主察觉——特别是在那些需要工人长时期生活在一起的劳动场所。20世纪初雇用意大利集体劳工的美国老板就发现,让来自意大利不同地区的工人在一起干活,等于自找麻烦,这些工人非打起来不可。而在19世纪,当新教和天主教两派爱尔兰劳工在开凿运河时,双方的械斗更能说明这一点。在今天的美国,那些在农场打零工的黑人,如果分开住在不同的营地,那肯定是从西印度群岛来的,而不是在美国土生土长的。
不管是在劳动场所或者是在居住社区,人们之间的分离,是出于重要的实际考虑,这种考虑超出种族认同之外。老年人一般都不想住在孩童多的地方,而青年人的公寓地带则时常有“儿童不得入内”的规定。这里不是在争辩多样化的利弊,而是在表明美国历史上多元化的普遍性,表明人在相互之间保持居住或社交距离,借以处理多样化造成的摩擦和麻烦的方式。在过去的美国南方,肤色意识和传统曾使社交距离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居住距离的替代物,以致按肤色划分的居住隔离在南方城市还不如在北方城市来得明显。在各种环境里和黑人作近邻或有接触,一般来说,南方白人比北方白人更能接受这一点,出于同样的道理,南方白人则坚持“白人至上”的观念。
在上述背景下,种族在工作场所或街区居住模式方面的分离,应当被视为某种更加普遍现象中的一个特殊情况——这种特殊情况不管是从文化意义上还是从生物学意义上来看,在本质上都不取决于把种族分为“优越”或“低下”的某种意识形态。此类种族主义的理论和意识形态一直是和种族隔离及种族歧视交织在一起的,特别是南方,但却不能普遍地引申到凡是各种族于工作地点和居家所在非属随机分布的一切场合。即使历史发展到今天,要使美国各城市具有东欧和南欧血统的居民达到随机分布的格局,那么就必须把他们当中半数人的住地重新安置。长期享有自由选择住房权利的种族,也仍未达到随机分布的局面,这部分是出于他们自己的偏爱。明显以种族区分的居住、工作和就学模式,谁都能看得到,但这种现象在其他方面绝不是独一无二的。这甚至也不是某一种族被认为表现“好”、能干或生来就“优越”的问题。两个种族合在一起的时候与分开的时候,各自的表现会不同,或干得不一样,例如意大利裔的筑路劳工队伍或爱尔兰裔开凿运河的劳动集体当初就是如此。这当中所具有的内涵也超出种族认同的范围。男人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和分开的时候,表现也不尽相同,这种差别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构成建立特定组织的理由。这在本质上不是一个牵涉优越、低下或平等的问题。
奇怪的是,在社会和经济状况最为相似的种族之间,族际敌视程度通常最严重,而较和睦的关系又更为普遍地存在于那些相互差别十分大的种族之间。南北战争之前,美国最反对奴隶制的种族,是由技术工人和独立农场主组成的德国人和苏格兰—爱尔兰人,也包括某些相当富有的人士,特别是在德裔人当中。在20世纪,最支持黑人民权运动的是犹太人,犹太人的整个文化史与黑人文化史有着天壤之别。而黑人的进步反倒在历史的各个阶段都遭到过爱尔兰人的激烈反对,爱尔兰人在收入和职业方面长期与黑人处在相似地位,爱尔兰人的历史和文化与黑人的历史和文化在许多方面也有共同之处:都注重语言的生动和简练,都主宰着特定的运动项目(棒球和拳击),都在某些领域(体育界、娱乐圈、宗教、写作及政治)里得以大显身手,都回避某些领域(科学和数学),都在某些行业(人寿保险业、金融业、出版业)里获得了成功,又都在另外一些行业(制造业和经销业)里难得打开局面,而且都具有共同的社会病态(酗酒、暴力、家庭破裂)。《太阳底下的葡萄干》是一部描绘当代都市黑人生活的经典剧作,但却包含爱尔兰剧作的经典成分,即坚强的女性、窝囊的男子、宗教虔诚,以及一代人与另一代人之间的冲突。最为流行的描写20世纪60年代好斗黑人的电影之一,就是根据一部关于爱尔兰革命者的电影改拍的。然而,尽管有这些共性——或许正因为有这些共性——黑人和爱尔兰人之间向来就存在着美国历史上的任何两个种族相互从未发生过的最严重的敌视态度、暴力行为和流血事件。而像华人和意大利人这样两个鲜有共同之处的种族,却能在纽约东南端世世代代相互为邻、和睦相处。随着更多的黑人上升到和犹太人差不多的中产阶级地位,这两个种族之间的合作减少了,冲突的事例增多了,这恐怕也能说明同样的问题。在许多种族当中存在的那种高度地区化的移民模式,突出地表明和同种同文化的人住在一起是重要的。例如在1948年,日本日高地区来的移民有70%定居在加拿大,而且其中来自日高一个村庄的移民有90%都定居在加拿大的特定一隅。从冲绳来美的移民当中,90%上的人定居在夏威夷。就美籍意大利人而言,此种地区化模式发展到来自意大利特定村庄的人们在美国同居一条街的程度。
歧视
许多论述各种族在收入和职业方面的差别的著作,随意地使用“歧视”这一类的字眼,甚或使用更加充满感情色彩(然而很难验证)的“剥削”二字。不错,在历史上的各个不同阶段,有事例表明许多种族确曾遭到显而易见的歧视,但是,要确定各种族在收入和职业或住房方面的差别究竟达到何种程度才能表明歧视的存在,却是一个复杂而难以判断的过程。歧视一词本身的含义也很广,从根据个人目前的实际能力只能付给底薪,到存在压抑培养能力的历史性障碍都可称为歧视。用雇主的歧视来解释某一时的收入差别,通常意味着没有按该种族当时的能力付足其所得。然而在这一点上,历史的和当前的经验证据远不是结论性的,尽管有许多评论家说得十分斩钉截铁。
例如,雇主的歧视就不能解释某一给定种族内部各种人之间存在的巨大收入差别,如果雇主们一般并未意识到这些内部区别的话。来自香港的华人普遍都很贫困,而土生土长的美籍华人普遍都很富足,此种状况用雇主的种族主义是解释不通的,因为在各雇主的眼里,“华人看起来都是一样的”。第一代和第三代美籍墨西哥人在收入上的颇大差距,也无法用雇主的态度来加以解释。因为在蓝领职业里,雇主不太可能去了解求职者属于哪一代,而大多数美籍墨西哥人又都在从事蓝领职业。雇主更不太会查家谱,以便能把自由黑人的后代与其他黑人区分开来,而大多数老板究竟能否把来自西印度群岛的移民和其他黑人分辨开来,是大为可疑的,甚至老板是否有兴趣要知道得这么多,都很难说。
纯粹属于种族内部的收入差距,对于考察某个种族在整体上与全体社会的差距,是有启发的。就某些种族而言,一个社会阶层(比如来自香港的华人)的收入所得低于全美平均水平,而另外一个阶层(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华人)的收入则高于全美平均水平。19世纪来自东欧的犹太人生活贫困,而来自德国的犹太人则生活富裕。今天,来自西印度群岛的第二代移民在收入方面超出全美平均水平,而土生土长的黑人所挣的钱却要少得多。当一个种族某些社会阶层的全体人员(而非若干幸运的个别人士)在收入所得方面部超过全美平均水平时,那就难以将该种族在整体上低于全美平均水平的收入归咎于雇主的歧视,如果雇主并不在该种族内部进行区分的话。
经济歧视的存在及后果,远非完全取决于对某一特定种族的偏见或偏见的程度。日裔遭遇到的历史偏见的法律歧视,至少和波多黎各人所遭遇到的情况同样严重,然而日裔的收入却是波多黎各人的两倍多,并且比盎格鲁—撒克逊人后裔的收入也要高出不少。那种将种族收入差距基本上看做歧视的结果而不是由人文资本差别或年龄、地区分布及其他因素差别所造成的流行观点,不仅不符合历史事实,也违背现实经济状况。把主观上的偏见转化为公开的经济歧视,对于追求利润的竞争性公司来说,是不划算的。虽然对于政府机关、公用部门、受到调节的金融等行业或大学及医院等非营利组织来说,付出的代价要小一些。美国南北战争之后,白人雇主的卡特尔组织尽管在经济、法律、政治和社会等方面都占有一切可能想象得到的优势,但在企图控制刚刚获得自由的黑人工资这个问题上却屡遭失败,表明这样做是多么不划算。例如在今天,把受过“同样”教育的各种族人士作为全民成员而对其收入加以比较的统计数字,通常都忽视其教育内容和工作表现上的巨大质量差别。大凡这种质量差别哪怕稍为近乎精确地计算在内,族际相对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就会大大缩小,甚至完全消失。
消费歧视的武断说法(声言“穷人买东西价钱高”)同样也把矛头对准时常被忽视的种族差别。举例来说,犯罪率的差别就会在许多方面影响经营一家商店的开销,导致同一种商品在不同的种族街区以不同的价格出售。一个诚实的消费者不得不为自己街区的惯偷、无赖和犯罪分子给商店造成的损失付出他的代价,但这和那种认为他的街区作为一个整体被开设在当地的商店或其他种族“剥削”的说法,不是一回事。许多商店不断从犯罪率高的街区撤走,表明那里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利润可赚。
各种族在偿还信贷方面也有差别,并且不总是完全出于收入上的原因。举例说,甚至低收入的美籍意大利人仍被视为可靠的放贷对象。华人、日本人和来自西印度群岛的人为资助自办企业而开设的那些轮流用款的信贷协会,其之所以能奏效,端看借贷者能及时地悉数偿还借款。那些因缺乏此种可信度,因而不能在自己人当中使用这种办法筹集资金的种族,通常也因同样的理由无法向商业信贷机构筹集到资金。他们未能办起企业实难武断地归咎于得不到银行的支持,因为大多数小型企业(包括华人、日本人和西印度群岛人开办的企业)在开张时根本就不是靠银行的贷款。
同样在房产市场上,从19世纪纽约东南端的移民隔离区到现在,贫民窟住房的高额租金,多少年来一直受到指责。但是,尽管对贫民窟房东的尖锐责骂声不绝于耳,真实的记录却表明,贫民窟房产的收益总的来说并不偏高。不错,一定面积房产的租金要价很高,但收益却只能看房客实际上付了多少租金——而纽约东南端每年都有千百起驱逐房客的事件表明,要价和付租不仅在概念上,而且在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老实交清房租的人,和前文提到的诚实消费者一样,只得代人受过,而且房东的平均赢利率表明,纽约东南端的房客作为一个整体也并未受到“剥削”。
个人可能会被歧视所毁坏,尽管歧视并不能解释某个种族的经济状况。W·E·B·杜波伊斯在20世纪初曾指出,“对个别黑人工人的评价,不是按照他自己一个人的工作效率,而是按照黑人工人队伍作为一个整体的工作效率,而整体的工作效率可能往往是偏低的”。肤色之所以成为是否雇用的许多选择条件之一,是因为要仔细了解每一个人得付出高昂的代价。一个种族被歧视的问题,是个涉及该种族作为一个整体是否被误断或被付给低薪的问题,是个关于整体表现的平均水平问题,而与个人差异无关。有代表性的黑人,根据杜波伊斯的看法,“可能是胜任其所从事的工作的”,而假设白人的种族偏见一下子突然消失的话,作为一个整体,“黑人所占据的地位将不会有多大的区别”,虽然“某些少数人会被提升,另外少数人会得到新的位置”,但“广大的黑人大众将一如既往……”。杜波伊斯期待减少种族隔阂所能做到的,实为后代黑人提供改进自己的技能与发奋努力的一种刺激。姑且不论杜波伊斯这种判断的经验价值究竟如何,他这段话有一点很重要,即他把对个人的歧视与对一个种族的歧视区分开来了。
即便一个种族当时的能力在市场上被准确地评估出来,该种族的个别人士仍然可能被全然埋没。杜波伊斯本人或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但是举出这样的例子都不能提供证据表明,对作为一个整体的种族加以歧视就足以解释该种族为什么会贫困。像杜波伊斯和保尔·罗伯逊这样受过一流教育、才华出众的个别人士,其辛酸的悲剧就在于掣肘他们的仅仅是种族偏见。
在其他种族之中,最易怒、最好斗或最极端的分子,同样也恰恰是某些熟谙美国文化,最有才华的成员。他们及其他一些人引申出一种看法,认为整个种族的文化适应及技能或奋斗精神不管有多大长进,也未必能比该种族个别成员的发展来得更为成功。某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关押的日本人就曾经做出这种悲观的结论。但是,不管他们的愤怒和悲观如何,都可以理解,后来发生的事件表明,这种引申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历史上也是错误的。在被关押后的一代人时间之内,美籍日本人就站到了美国最富裕、最为社会所接纳并普遍最受人尊敬的种族之列。从日本人开始移民算起,这个过程大约用了半个多世纪的时间,他们在前进道路上遭遇到的那些最凶残的种族主义分子,不可能会由于日本人有任何不同表现而改变自己的观点。但是,人生有命,世间沧桑,日本人默默地以其坚韧不拔的毅力终于在经济、社会和政治各条战线上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成就。
可惜,日本人(以及华人和犹太人)这一行之有效的做法,却时常被认为是不屑一顾的幼稚行为,主张应考虑以更加有力的对抗性的手段来争取进步。然而19世纪的美籍爱尔兰人在各个领域使用对抗性手段曾屡遭失败,从公立学校的争议到南北战争时的抗拒征兵,从试图以恐怖活动来赢得经济进步。到组织远征军去加拿大以获取爱尔兰的独立,无一是成功的。20世纪,黑人当中非暴力民权运动的初步成功,曾因更加好斗的直接行动策略的兴起而明显放慢了前进速度,因为这种策略反倒使社会各界对黑人的抵制态度强硬起来,并引起广泛的后冲力,从单纯的不满情绪到诸如三K党(甚至在北方各地)及纳粹外围之类的组织再度复活。
究竟在收入和社会接纳等方面的种际差别,在多大程度上是由特定种族自己的行为和态度造成的,又在多大程度上是由社会其他各界的行为和态度造成的,我们并不想在此处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此外要说明的是,这是个复杂的问题,不是一句话就能笼统概括得了的。
身份和同化
种族身份的重要性,在各个种族内部是有巨大差异的。对某些人来说,种族身份是一种足以在世人面前加以炫耀的自豪标志。对别的一些人来说,种族身份是一种值得个人珍惜的生活方式,虽然无须公开张扬。另外还有一些人,对他们来说,种族身份是一种偶然性的东西,或者说是一种令人好奇的东西——或是一种尽量应予忘却、回避或逃脱的污点。诸如此类的五花八门的个人态度,历来就存在于各个种族之中。简言之,种族身份一直是种复杂而难以捉摸的现象。其特定内容历来差异很大,即便在一个种族之内也是如此。例如在19世纪,犹太移民的种族身份就集中体现在他们的宗教礼仪和犹太人的民族文化传统上,包括意第绪语。在他们的心目中,如果一个犹太人很少注重或根本不注重犹太教礼仪、生活方式和衣着,并在非犹太人当中讲起话来像个非犹太人(正如20世纪的许多美籍犹太人那样),那么,要把他当做犹太人实在是匪夷所思的。然而,谁也不会认为,经过“二战”时遭到的大屠杀及现代以色列国建立之后,犹太人就失去了他们的种族身份。仅仅是他们的投票记录就足以使他们与处在同样经济水平的其他美国人泾渭分明。他们并未生活在过去的记忆中,但是过去一直存在于他们的生活之中。
种族身份有时被认为是种族进步的一个潜在的有利——如果不是最重要的——因素。但是种族身份强烈表现在一边倒的投票上,在政治上偏袒本族候选人或优先雇用本族人的那些种族,一般来说并不见得比那些对此不太介意的种族生活得更好。在偏袒同族人方面,谁也赶不上爱尔兰人,不管在政治上还是在教会里,他们都是如此,但是总的看来,爱尔兰人却并不比意大利人进步快,而意大利人在政治上或在其他方面都很少有这种偏袒同族的精神。某些种族(比如犹太人和日本人)一直珍视并保持着自己的特殊文化,但却从不就此公开做什么文章(许多黑人和西班牙裔人士就爱这样干)。使文化区别成为争论不休的问题,究竟对文化存留或种族进步是否有推动作用,这绝没有清晰的答案。19世纪时,爱尔兰人曾对盖尔特语大加吹捧,而当时的犹太人对意第绪语就没有怎么张扬,但实际上,犹太人当中讲意第绪语的人却比爱尔兰人当中讲盖尔特语的人要多得多。
就许多美国少数种族而言,日积月累的变化已经使他们在20世纪面目一新,与19世纪的祖辈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这些深刻的变化现在很少有人提及,因为要照顾种族体面和敏感心理。19世纪同时代人自述和流行病的医学记录,都可验证下述历史事实:当时爱尔兰移民的卫生状况很糟糕,家中如此,个人也如此。但现在讨论种族问题的论著,通常都对某个种族是否清洁只字不提,除非在为了证明某人有偏见或仇恨心理,需要引用此人谈到或抱怨某个种族不爱清洁的原文时,才会涉及这个问题。由肮脏所引发的流行病至今仍然在某些少数种族居住区传播,但是各种族估计寿命的差距,却被简单地归咎于社会上的种族主义。甚至在某一种族的年轻人当中,本来是由于逞能以显示其男子汉气概而造成的极高车祸死亡率,也被想当然地归咎于该种族的贫穷,并且硬说是由于他们驾驶的车太旧才造成这种后果的。
且不管这些辩解之词在纯道义的框架内有何种道理,但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看,这些辩解之词却整个地模糊了真正起作用的主要因素。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些辩解之词阻碍我们认识或理解进步曾经是——或现在是——怎样取得的,因为种族内部问题的存在本身就已被忽视或否认了。一个种族,倘若听到任何人说它曾经肮脏就不高兴,认为这只是那些偏执分子无中生有的捏造,那它永远也不会干净起来。如果他们认为问题仅仅在于种族主义的教员和有偏见的测验,那么他们的子女在学校里就不可能克服学习上的缺陷。任何种族都无法克服其内部的其他问题——从酗酒到暴力——如果它认为这些事情都是歪曲的宣传,或者是“社会”弊病的必然结果。根据这种观点,某些为自我提升而长期进行的艰苦卓绝的奋斗也就被否定了。这就等于说,历史本身也被否定了。
如果仅在道义的范围内兜圈子,进步(及贫困)只能被说成是“社会”的产物,而这个“社会”到现在才勉强地赋予人们新的“权利”和不完整的“接纳”。如果爱尔兰人是19世纪的贱民,而在20世纪却被完全接纳,道义论者就会说:瞧,这样做就对了,不过太迟了,早该这样做的。但他们却忽视了这样一种可能,即被社会接受的爱尔兰人与19世纪刚从爱尔兰来的移民具有天壤之别,而当初那些爱尔兰移民的个人行为在今天是别人包括今天的美籍爱尔兰人所完全不能接受的。
美国种族史——说到底,也就是美国人民史,是一部由复杂种族和个人所组成的复杂集合体的历史。这部历史不是一出简单的道德戏剧。它是一个由许多相似模式和深刻区别所构成的故事,是一个由痛苦、自豪和成就所构成的故事。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一个关于许多极不相同的传统的故事,在另一种意义上来说,它又是一个以其许多面目出现的人类精神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