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执念
心思被拆穿的那一刻,叶笙笙是慌的。
不仅是因为纪寒渊的多智近妖,还因为读出了他那句话中的另一个信息——
纪寒渊竟然一直都清楚地知晓她仍在计划离开。
“你的手很凉。”
叶笙笙的手被他牵在手心里,男人有些粗粝的指腹在她手背上摩挲两下。
就像是刚刚的事情没发生过,纪寒渊抬手按了下不远处的开关。一瞬间,星星点点的灯光在庭院上空蔓延开。
叶笙笙抬头去找线,却没有看到。光源来自房檐,照射出来却不是一束束完整的光,而是断点续续,若干光点交织成一片星空,一路蔓延至葡萄架上的枝蔓中。
“你刚刚就是出来安装这个的?”
“嗯,前几年公司做的,看到时就觉得你会喜欢。”甚至还在叶笙笙的墓碑前放了一个光源。
当年临安大桥上车祸现场惨烈,车子框架都要烧光了,更不用提车内的血肉之躯。警察联系到纪寒渊时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节哀。
没人想过叶笙笙会从那场车祸中生还。
所以即便是在现场没有找到尸骨残骸,大家也都以为是那场巨大爆炸抹灭了一切痕迹。
理智告诉纪寒渊,叶笙笙就是死在了那场车祸中。
只是他不愿意接受。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不相信一个人会像从来没来过这个世界上一样、走的那样彻底。
他把自己关在实验室中,疯狂查阅文献,权威的、怪谈的,只要有关死而复生、失而复得或是失踪谜团时空变幻,一个都没放过,不吃不喝不分昼夜的翻阅记录分析,好像这样就能把叶笙笙找出来。
他要好好活着,叶笙笙回来时才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跟在他身边吃苦——这是他当时仅剩的最后一根弦。
后来,在老同学的轮番劝说下,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三天不吃不喝的纪寒渊终于推开了门,异常平静地清洗换衣,收拾好邋遢后去给叶笙笙挑选了一块墓地,将她之前经常穿的一件衣服放进骨灰盒,建了衣冠冢。
所有人都以为他想开了,只有纪寒渊自己知道,那天他走出实验室的时候,才是某个执念真正的生根发芽。
在叶笙笙再次出现之前,纪寒渊几乎每天都会去那块墓碑前坐上一段时间。
或是几分钟,或是数小时,工作科研再忙也要留有陪伴她的时间,跟她讲述自己的近况。
叶笙笙凭空出现在他卧室中的那天下午,他又去墓碑前坐了两个小时。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只是回来取个文件,就看见叶笙笙躺在床上午睡。
恍惚间,好像那场车祸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他们毕业后顺利结婚,今年是他们结婚的第八个年头,过着平淡真切但幸福的生活。
叶笙笙还像以前一样喜欢窝在他的床上看闲书,只是那天中午看得累了,便自然而然睡着了。
在即将陷入自欺欺人的美梦中时,纪寒渊却猛然清醒:叶笙笙从来不睡午觉。
于是他推掉了下午所有的工作和会议,坐在沙发上看着她,把所有可能出现的假冒、恶作剧、阴谋等一一思考过一遍。
而一切理性思考都不及她醒来那一瞬间看到自己时脸上的讶异。
将她眼中的害怕慌乱看在眼里,纪寒渊还是狠着心冷漠试探。短短几句话间,他便确定眼前的人就是叶笙笙。
他在等她向他敞开心扉,等她讲述这八年的生活,她却顾左右而言他,用装睡来逃避。
催眠结束后,詹姆斯根据检测数据进行了报告分析,说叶笙笙的大脑中根本没有这八年的记忆,就连大脑活跃性都依然是二十二岁的状态,更不用提恢复记忆一说。
纪寒渊很快就接受了。
只要她还是她,这八年是否存在都不重要。
她说她不习惯三十岁的纪寒渊,那么他就和她重新开始。
秋千上,叶笙笙坐在没有丝毫磨损的一侧,斜着身子靠在纪寒渊怀里。
天气有些凉,脑袋在衣服上蹭了蹭,感慨说:“这种生活真好。”
纪寒渊揽着她肩膀,手下温度很低,“是不是有些冷?”
叶笙笙缓缓闭上眼,“还好。”
结果还没享受多久,纪寒渊的电话就响了。
叶笙笙起身一些想要给他留出空间接电话,却被男人又按回到原处,“没事。”
接通手机,没想到是傅廷煜。
叶笙笙听着对面公事公办的声音,一时还有些不习惯。
听见他说:“纪先生您好,我是傅氏集团的傅廷煜,很冒昧晚上叨扰。”
纪寒渊弯了弯唇:“无妨。”
傅廷煜开门见山道:“我不记得和纪先生有过什么过节,所以想来请教为什么贵公司临近签约却终止合作,是不是我们这边的员工有哪里不够专业的地方?”
这个项目并不是傅廷煜本人经手,纪寒渊也不是直接负责人,按理说两人是不会碰上的。
倒不是说项目不重要,而是双方公司都是各自行业里的龙头,强强联手是板上钉钉双方共赢的事情,没必要他们亲自费心费力。
傅廷煜很清楚,纪寒渊是在故意宣战。
只是这纪寒渊身世复杂,性格也难以捉摸,偏偏靠天赋般的专业能力白手起家,又是科研院所骨干人才,掌握核心技术,哪怕是傅家这种有着几代积累的豪门也要敬重三分。
他是商人,也是受敬重的物理学家,所以大多数人不称呼他为纪总,而是用了尊称“纪先生”。
纪寒渊淡声说:“这个项目我很看重,所以如果傅总时间方便的话,我想我们可以把一些更细节的部分拿出来进一步商榷。”
傅廷煜:?
一个提供技术一个提供生产,还有什么细节可聊的?
说到底不是本专业的知识,傅廷煜不是不懂装懂的人,谦虚道:“纪先生是这个领域的行家,只是我想提醒一句,市场时间也很重要。”
纪寒渊一手拿着电话,另一只手在把玩叶笙笙垂在肩头的柔顺发丝,“的确,所以尽快吧,傅总今晚有时间吗?”
叶笙笙:???
也不知道傅廷煜住哪,但他天生反骨也不是会随便听人差遣的人吧。
正自我安慰着,电话那头竟然爽快答应,语气里甚至还有几分隐隐地迫不及待:“您家在哪里,方便的话我现在就可以去您家里谈。”
纪寒渊:“方便,稍后我把地址发你。”
发完短信后收起手机,纪寒渊问叶笙笙:“要不要早些上楼睡觉?”
叶笙笙偏头看着他让人捉摸不透的神情,说:“你这话明明是在问我要不要躲着傅廷煜。”
他状似不经意问:“所以你想隐瞒我们的关系吗?”
叶笙笙摊手:“没什么可隐瞒的,纪寒渊是我男朋友,这是一件多么令人自豪的事情。”
纪寒渊深深看着她:“如果没有那场意外,你我应该是并肩的关系。”
“所以不要妄自菲薄。叶笙笙是我女朋友,也是一件令我自豪的事情。”
叶笙笙却是被前一句话触动了。
和他并肩站在科研与商业领域上吗?
从前的她只为完成任务,从来没有想过这些事情。中学的认真学习是为了和纪寒渊考上同一所大学,高考后的填报志愿也完全是出于待在他身边方便完成任务。
原来在不知不觉间,她跟在他身边,已经走了那么远。和正确的人在一起真的会变得越来越好。
小说里描述的纪寒渊天赋异禀智商超群,好像不需努力就被冠以科学家和商业大佬的标签。
但是他也曾经挑灯夜读,为了实验整晚不睡,多次失败后才终于得出正确数据。
这些她曾真实经历过的一幕幕让她逐渐分不清任务和现实。
而对于书中人来说,这些就是现实。
可惜她不是书中人。
傅廷煜按响门铃时,叶笙笙正窝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云朵贴着她坐,纪寒渊端着刚切好的果盘从厨房走出来。
“稍等。”叶笙笙一边走去开门一边说。
门被她从里面拉开,傅廷煜整个人站在原地宛如石化。
他看看叶笙笙,先是后退一步,又拿出手机看了眼短信里的地址,确定没错后才又抬头看她,难以置信说:“叶笙笙?”
叶笙笙浅笑:“你来找纪寒渊的吧,快请进。”
纪寒渊已经站在叶笙笙身后,简单的蓝色休闲衬衫和黑色长裤,黑发微凌神色温和,并不像传闻中的古板孤僻。
甚至还很居家。
纪寒渊对叶笙笙叮嘱:“水果已经切好放在茶几上了,你记得吃。还有今晚不要给云朵喂狗粮,它刚刚在厨房偷吃被我发现了。我和傅总去二楼书房聊,有事的话直接上楼来找我。”
叶笙笙点点头:“好。”
傅廷煜则是一脸见鬼的表情,直到纪寒渊看向他,他才正正神色,又恢复傅总平日里的冷漠做派。
回想起屡次怀疑叶笙笙欲擒故纵接近他,傅总只觉得脸真疼,同时突然对自己产生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认知。
他天之骄子傅廷煜,或许是存在自恋这种性格缺陷的。
作者有话要说:叶笙笙:有反思,但不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