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万事开头难
上一世,谢昀最忌惮的便是西南王,恨不得与其老死不相往来,西南是连天子都管不着的荒蛮之地,远在北方身居高位的荀况自然不会去。
因而,重生后,当她阿娘王氏满怀期待地叮嘱她带着信物前往上京城寻父认亲时,她阳奉阴违,果断地带着贴身丫鬟玄素往西南方向走。
走了半月有余,她便寻得如今的容身之所。
上一世她惊才绝艳、誉满京华,引无数文人雅士追捧,成闺阁女子的典范,这一世,她只想开个店,与娘亲、玄素过着福气安康的日子。
所以,找西南王助她报仇雪恨一事,她想了想,还是先放一放吧,毕竟往事如风。
眼下最着急的是,要如何灭了王氏盼着与荀况团聚的心呢?
外头狂风飞沙,吹刮得并不牢固的窗户“咔咔咔”作响,透过窗逢,可依稀瞧见茫茫沙漠,漫天飞沙,沙浪一浪接一浪地向前涌动,如同一只无形的巨手,将沙漠的伪装揭去一层又一层。
荀馥雅到西南荒漠生活不足一月,对沙漠天气依旧不适应,每逢沙尘暴来袭,总觉得惊心动魄。
梳洗过后,她打了个哈欠,回到床榻,准备睡个回笼觉,不巧的是,外头闹出了些动静,身为新老板的她不得不起身去处理。
古旧得有些残破的西南客栈里,灯火煌煌,一身麻衣粗布的伙计们在偌大的客栈里来回忙碌,每个人脸上略显疲惫,睡眼朦胧,似乎还没从梦中醒来,见新老板现身,他们赶紧抖动身子,打起精神。
在荒凉的大漠里寻个安身之所不易,他们可不想丢了这份赖以生存的工作。为了保住混口的饭碗,他们此刻特意在新老板面前表现殷情,扫地的扫地、擦桌子的擦桌子、烧水的烧水、打算盘的打算盘,好让新老板认为客栈生意清淡并非是因他们偷懒。
一身男装打扮的荀馥雅手执折扇遮挡咽喉,无视众人讨好的打招呼笑容,领着同样男装打扮的玄素,学着男子的言行,大步流星地走向两位守门伙计。
“说吧,怎么回事?神色如此惊慌。”
两名守门伙计对视一眼,你一言我一语地交代了事情。
“东家,外头不是正闹沙尘暴吗?我等正把门窗关紧,岂料门外来了一群官差,说我们店窝藏朝廷钦犯,勒令我们开门让他们进来搜捕。”
“这沙尘暴呀劲儿大,若我们此时打开门,店里头不知被摧毁成什么样呢,因此也不敢拿主意。”
荀馥雅环顾四周,明白伙计的忧虑。这客栈的确破旧了些,若不是唯一开在荒漠里的客栈,估计无人问津,难怪前任老板五十两便卖给了她。
“笃笃笃!”
折扇扇柄轻轻敲打着手掌,荀馥雅转头吩咐伙计:“你跟外头的官差说,若想此刻进来,得先付八十两损失费,若不想付,便等沙尘暴过了再进,不过……那时候有没有命进来便不晓得了。”
“东家这招妙呀,我们这就去办!”
两名守门伙计眸里闪烁着崇拜之光,手脚麻利地去跟门外的官差交涉。
玄素乃实诚之人,对荀馥雅坐地起价的行为颇有微词。
“小……”玄素察觉自己口误,赶紧改口说道,“少爷,我们买这店才花了五十两,你让官爷给八十两,是不是太黑心眼了?”
“会诬陷百姓窝藏钦犯的官差,心也白不了哪里去。”荀馥雅冷笑一声,转头看向伙计的瞬间打开折扇挡脸,只露出两只冷傲灵动的眼眸,严肃地叮嘱他们,“待会人进来,你们留点心眼,盯紧他们,今夜会很不平静。”
言毕,她优哉游哉地踏着楼梯上房。
寸步不离的玄素忍不住提了一嘴:“少爷不帮他们捉钦犯吗?”
“捉钦犯是官差的事,抓了钦犯才有我们的事,我们何必急着去多管闲事,还是多想想如何明哲保身吧。”
荀馥雅收起折扇,轻敲了一记她的脑门,开门进房,随手将折扇丢到一旁。
玄素摸摸脑门,在身后犯愁嘀咕:“哎,这都什么事,好端端的怎么惹上了官非,真倒霉。”
她挠了挠头,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小姐,玄素实在搞不懂,我们不是要上京找老爷吗?为何在此处开起店来?”
荀馥雅觉得咽喉有些干,正要倒茶喝一杯,闻得此言,心情沉重。
上京寻亲是断然不能的,那是所有人走向万丈深渊的起步。
上一世,玄素护她上京,却被人害成人彘,她含泪结束了玄素的痛苦。
为了断其念头,她只好低垂着眼睑撒谎:“玄素,其实我爹早就死了。我怕我娘受不了刺激,所以才一直骗她。”
玄素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时手上的鱼叉掉地了,惊得有些不知所措:“老爷早、早、早就死了?天呐,那可如何是好?我们去何处找个活着的老爷给夫人?”
荀馥雅低垂转动着茶盅,若有所思。
依照王氏那性子,不寻得荀况誓不罢休。若她不寻,王氏必定上京去寻,若告知人死了,王氏必定上京查个明白。为了令其安心在家,她只能骗王氏自己上京寻父,到外头寻别的法子阻止王氏找荀况。这便是她有家归不得之由。
如今,玄素的无心之言,倒是给她个主意。
“为今之计,我们只能努力寻个相似之人陪我们回家演一场。”
玄素愣了愣,领会过后眉头深锁:“可这店开在荒漠,别说人了,便是动物亦少见,你确定我们在有生之年能找到那个人?小姐,我们上京城盘个店来做,岂不更好?”
荀馥雅勾唇一笑:“你觉得五十两在上京城能盘个店?”
“对不起,小姐,是奴婢肤浅了。”
玄素抄起地上的鱼叉,颇为苦恼地退到房外。
关起房门的那一刻,荀馥雅终于如愿喝了口香茶,润了润干燥的咽喉。
沙漠的天气干燥恶劣,令她难以适应,咽喉时不时地发炎,她又何尝想呆在这?可此处能让她远离那些人,不再遇见谢昀。
上一世她憧憬着阖家团圆,为了得到荀况的认同,为了给母亲正位,她由乡野丫头蜕变成克己守礼的才女,对荀况言听计从,为荀家四处收拾烂摊子,可到头来不过是旁人争权夺利的一颗棋子,身旁之人皆因她而死,而她亦屈辱而死。
往昔如泡影,她怕了,累了,只愿此生身旁之人一切安好。
那么,接下来,如何找个与荀况相似之人回去跟王氏交差呢?
沙漠里毫无藏身之所,白日里既不会为你提供一点阴凉,夜里又让你在寒风中毫无遮蔽。
立在窗前许久,荀馥雅复又睡下。
这一觉依旧睡得不安稳,前世之事犹如碎花纷飞般一点一点地侵袭她的梦,那双透着偏执的森冷眼眸总在眼前晃过,耳边响起低沉的嗓音总透着讥讽:“雅儿是否亦鄙夷本将军是个只会打打杀杀的粗汉,耻与本将军为伍?可本将军总有办法让你离不了本将军。”
天启重文轻武,导致国家积弱,屡遭异族侵犯。当年犬戎王桑吉领兵十万屠戮天启三城,谢家亦被屠杀殆尽,谢昀一怒之下斩杀陈县县令,领兵斩杀犬戎十万大军,砍下犬戎王桑吉首级,夺回三城。
天启皇帝为了威震异族,顺应民意,将谢昀封为大将军,掌管朝廷十万精兵。一时之间,谢昀风光无量,可因他是个目不识丁的武将,一言不合便动手,难登大雅之堂,众人皆惧怕他,文武百官皆鄙夷他。
他向来不屑与弱不禁风的文人为伍,从不在意,可与她在一起后,他每回醉酒后总说这般自轻自卑的话,总会在□□上折腾她,用层出不穷的法子逼着她承认自己离不开他。
似乎,因她是才华横溢的首辅嫡女,他变得多少有些在意。
翌日晨起,荀馥雅醒来,只觉得一阵头昏脑涨,咽喉干得有些发疼,却又忍不住连续咳嗽了几声。
“咳咳咳!”
这一咳嗽,咽喉的干燥感似乎缓解了些,可疼痛感更甚,她赶紧倒了几杯茶水喝下去,感觉好了些许。
来到荒漠,她的喉咙似乎变得娇贵,隔三差五便发干发炎,日夜折腾着她。她想回去,可她怕一脚踏回去,又重回上一世的噩梦当中。
她烧了些开水,从抽屉里找了些上回大夫开的金银花,将其放进去,而后站到窗边,眺望远方。
茫茫沙漠如滚滚长江东流水,源源不断,又如泼墨寒山,连绵不断。炎日下的沙砾,透出一丝丝热气,热浪滚滚。匆忙的旅人低头行走,疾骏的骏马落在后头,缓步的骆驼继续向前。随处皆是单调的黄色,连棵树都没有,沙漠的广袤令人深感疲倦,好像永远走不出去似的。
她开始想念那潺潺流水,巍巍高山,绿树红花,似锦繁华,却不知何时把家还?
“小姐,你怎么哭了?是又做噩梦吗?”
客栈发生了些事,玄素敲了几下门皆无人应答,便着急地推门而入,却见荀馥雅独自垂泪,顿时担忧起来。
“你总是做噩梦对身子不好,不如奴婢请个大夫来瞧瞧?”
荀馥雅不欲多加解释,只是挥了挥手:“咽喉又疼而已。”
她见金银花已泡得差不多,倒了几杯来喝,干燥难忍的咽喉顿时如得清泉滋润,舒畅了些许。
她用帕子按了按嘴角,朝玄素抬眼:“客栈可有事发生?”
玄素闻言,只得压下疑惑,凑近告知:“小姐,死人了。”
荀馥雅神色一顿,暗暗搓着帕子:“那名钦犯?还是官差?”
玄素往前靠了靠,附在她的耳边道:“是一名女房客。”
帕子瞬间被抓得皱起来,荀馥雅赶紧起身:“走,去看看!”
她娴熟地拿起折扇出门,心绪不宁。
似乎……摊上大事了。
女房客死在天字二号房,玉体横陈,衣衫凌乱,身中多刀,眼球凸起,死状恐怖。尸体已呈现尸斑,因身上皆是激烈欢愉留下的痕迹,围观者议论纷纷,眼神鄙夷。
荀馥雅瞧见女房客的长相,总觉得与自己有几分相像,那不堪入目的死状让她想到上一世自己濒临死亡的画面。
“少爷,奴婢记得住在这的是位男房客,这女房客并不住这,这是——”
“呕!”
荀馥雅觉得恶心,一把推开凑近的玄素,捂着嘴跑了出去,及至走廊窗边,呕吐不止,泪流满面。
上一世她被不堪□□而死,死后是否亦遭受世人的指指点点?谢昀瞧见她那副模样,是否亦觉得恶心肮脏?
时近午时,太阳高升,晒得沙漠直冒烟,看疼了人眼。
她转头瞧见女房客的尸体被官差毫无遮掩地抬出房门,心口仿佛被人不轻不重地揪了一下,酸且涩,不禁撤下帘布为其盖上。
此举引来了官差的怀疑:“你认识死者?可知与死者有牵扯的男人去向?”
面对官差的围堵,荀馥雅惊疑片刻,冷眼反问:“她衣不蔽体,替她遮羞,需要认识她方可做吗?”
想到上一世,那些人或许亦如这些官差,视她如草芥,任由她衣不蔽体,她满眼辛酸,忍不住激愤质问:“大人,她死得如此屈辱,你这般不顾她的体面,难道不怕她化作厉鬼,午夜来寻你吗?”
“你——”为首的官差被喷得一脸灰,恼羞成怒,“把她抓起来!”
荀馥雅昂首挺胸,冷傲灵动的眸里透着倔强劲儿。
玄素见官差欲对荀馥雅动手,手持鱼叉护在她身前,大喝一声:“谁抓我家少爷,我叉死他!”
玄素天生凶相,力大无穷,如今手持鱼叉,怒目圆瞪,宛如恶鬼夜叉,气势甚是吓人,一时之间将人给唬住了。
伙计们见荀馥雅要被抓走,顾及营生,纷纷上前替她解说清楚。
几位官差眼神交流片刻,确定荀馥雅与死者素不相识,不欲声张此事,悻悻而去。
人群中,一位表情肃杀的玄衣青年悄然跟上那几位官差,临走前,他若有所思地看了荀馥雅一眼。
玄素暗自松了口气,见荀馥雅心事重重地回房,赶紧提起鱼叉跟上。
“小姐你怎么啦?是怕那群不知好歹的官差回来抓你吗?别怕,他们来一个奴婢叉一个,来一群奴婢叉一群。奴婢在村里叉鱼可厉害了,一叉一个准——”
“他们不是官差。”
荀馥雅捧着茶盅,垂眸浅啜,淡淡地说了句。
那些人的眼神空洞冷漠,身上沾染着血腥,不是公门中人该有的,而他们勃颈处若隐若现的火焰图纹,她前世见过,是她爹荀况培养的杀手所拥有的。
“啊?”正欲滔滔不绝的玄素愣了片刻,不明所以,“那他们是什么?”
荀馥雅掩着唇咳嗽几声,压低声线回应:“杀手。”
玄素惊得目瞪口呆,差点拿不住鱼叉了:“那、那女房客是他们杀的?”
“他们要杀的是天字二号房的男房客,女房客……”话到此处,荀馥雅眼眸暗了暗,“恐怕是被男房客推出去挡刀的。”
玄素不可置信地瞪大眸子,气得一脚踩凳,脱口大骂:“靠他娘的人渣!呸!”
言毕,她鄙夷地往地上唾沫。
一连串的动作如行云流水,做得十分娴熟。
荀馥雅皱了皱眉:“注意言行!”
玄素为自己粗俗的言行心虚,赶紧收脚低头:“对不起,小姐,是奴婢失德了!”
荀馥雅揉了揉额间,暗自轻叹。
并非她嫌弃玄素粗俗,她只是不想如此率真可爱的女子因没教养被世人嘲笑鄙视,招来横祸。上一世,玄素便是因为言语粗俗遭怀淑公主记恨,一个不慎遭受其害。
时至三日后,风轻云淡。
杀手自那日后,不曾现身。
窗外无边的戈壁荒漠,被烈阳蒸腾得热浪滚滚。一条条干沟毫无生气地横卧其上,除了些麻黄、沙拐枣等耐旱植物点缀其间,鲜少有动植物,大有“穷荒绝漠鸟不飞,万碛千山梦犹懒”的意境。
据闻客栈的房顶上可景观大漠日出的绚丽,目睹夕阳染沙的景色,荀馥雅每每总想爬到客栈楼顶上看一回,可上一世的阴影带给了她这一世的恐高,她缺了点胆量。
客栈生意算不得蒸蒸日上,亦不算门可罗雀,勉强维持生计。经营了一月有余,是时候给伙计们发工钱。
她刚下楼,伙计便跑过来抱怨:“东家,天子三号房的房客投诉我们这儿的酒是兑了水的,喝着没味,肉像干瘪的老女人,啃都啃不动,我明明给他提供店里最好的酒菜了,这都不满意,太难伺候了!”
玄素闻言,鱼叉往地上一锤,怒目圆瞪:“这是难伺候吗,分明是找茬?老娘、不,老子去揍他丫的,看他老实不。”
伙计见她提叉上楼,赶紧将人拉下来:“哎呀别去,难得遇到有钱的贵客,揍跑了钱就没了。”
玄素一屁股坐到台阶上,表情有些一言难尽。
见其双腿大张,举止不雅,荀馥雅不动声色地将人拉到柜台,安抚众人:“莫要生事,我待会给你们发工钱。”
“东家万福!”
伙计们喜上眉梢,将抹布甩到肩上便去干活儿。
工钱是打工人的命根子,荀馥雅不想在此种事上犯错,正儿八经地端坐在柜台上,仔细清算工钱。
玄素目不识丁,不懂算数,自然帮不上忙,便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一会捣鼓这,一会捣鼓那,手基本没闲过。
忽然,她察觉有目光侵、犯到自己,便凶狠地瞪回去,可那人丝毫不惧。
这回,她认真打量那人。
头戴巾帽,不见真容,但那一身锦衣玉带昭示着非富即贵。他左肩背着明黄色的包裹,剑在右手,此刻四平八稳地坐在有些残破的长条凳上。虽则桌上摆满丰盛佳肴,人却岿然不动,只面向她,直勾勾地盯着。
玄素明里暗里倾心男子十八回,每回无疾而终,头一回遇见倾慕自己的,心情难免激动。只见她一个箭步跑到荀馥雅跟前,自我陶醉:“少爷,奴婢挺烦恼的,那个姑娘一直往奴婢这边看,似乎是看上奴婢了。哎呀,奴婢假扮男子都能迷住姑娘,这该死的魅力!”
荀馥雅怔然,以玄素这副尊容,无论男女,对其一见倾心只有两个可能,一是瞎了,二是,别有用心。
她随意瞟了那位戴帷帽的紫衣男子一眼,显然不是瞎子:“你怎知晓对方是个姑娘,而非男子?”
玄素将鱼叉推往左边抱着,右身侧向荀馥雅,神情笃定地分析:“男子汉大丈夫会青天白日戴着帷帽遮脸吗?只有女子才这般,虽然她的身材魁梧了点,但从她盯着奴婢看这点来看,她绝对是个钟情于奴婢的女子。”
“……”
荀馥雅再次看向戴帷帽的紫衣男子,窥见喉结处,轻蹙眉宇。
此人……似曾相识?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了错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