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似曾相识
“小、少爷,少爷,那位姑娘走过来了,如何是好呀?”
正琢磨着,玄素忽然激动地拍了一下她的左肩,硬生生地打断她的思绪。
玄素的动作有些猛,挂在鱼叉上的玉佩彼时发出了“哐当!哐当”响声。
玉佩白如凝脂,晶莹剔透,与丑陋廉价的鱼叉格格不入。如此价值连城的玉佩,佩戴者非富则贵,断然不会是玄素之物。
荀馥雅取下来,还没来得及细看,玄素便拽着她手:“少爷,她看你了。”
荀馥雅抬眼,心中了然,转头问玄素:“玄素,玉佩你从何处得来?”
玄素不明所以,直言:“阿嫂打扫天字二号房时捡到的,奴婢瞧着好看,便拿来装饰奴婢的鱼叉。这玉佩有何问题?”
发现端倪,荀馥雅盯着玉佩发愁:“希望不会招来麻烦的好!”
还没来得及细细琢磨,紫衣男子已行至身前,向她伸手讨要:“请归还在下的玉佩。”
熟悉的声音不期而至,如午夜厉鬼的呼唤,瞬间瓦解了她往日的沉着泠静,勾着她的魂重回那恶鬼地狱。
不会的!不会是他!
他那种身份尊贵之人怎会独身一人出现在此种荒凉之地?此时正逢天启皇帝病危,各派势力相持不下,朝堂局势混乱,上一世皇子们忙着争抢到皇宫侍疾,而身为王侯的李琦趁机笼络群臣,逼害忠良,独揽军机大权,掌权朝野。他怎会在这个节骨眼上远离上京?
不会是他!不会的!
尽管浑身僵硬得无法动弹,她竭力安抚自己,紧捏着玉佩:“公子何以见得这玉佩是你的?”
李琦见眼前这位玉面清冷的小公子突然神色慌乱,欲将玉佩捏碎,误以为对方不肯归还,赶紧搬出证据:“玉佩的背面刻着‘永乐’二字。”
永、永乐?
双手巍巍颤颤地翻开玉佩,荀馥雅如见鬼般,瞳孔惊惧紧缩,只觉得手上的玉佩如热油,烫得手疼。
每回噩梦的尽头,永乐侯李琦总会如鬼魅般立于月色中笑,霜雪般凉薄的眸子眼尾泛着妖冶的红。
他掐着她的脖颈,眉目间蕴着狠厉的戾气。
“像你这般女子,总教男子忍不住占有。”
“本侯一定会得到你。本侯要打碎你的双腿,锁在牢笼中,让你一次又一次地在本侯身下沉沦。”
于她而言,永乐侯李琦是挥之不去的梦魇。
她东躲西藏,委曲求全,不曾想,不曾想重生后首个遇见的竟是他。
为何,偏偏是他?
荀馥雅紧紧地攥拳,屈辱、畏惧、恶心、厌恶、憎恨瞬间如潮汹涌。
“嘭!”
玄素一巴掌拍到桌子上,惊得她心头一震,甩手便将玉佩丢出去。
紧接而来的是玄素的骂骂咧咧。
“靠,奶奶个熊的,原来你丫的是个爷们,太晦气了。我呸,青天白日娘里娘气的,一看便不是什么好货色!”
“……”
李琦身为王侯,身份尊贵,何曾遭人如此粗俗辱骂,气得火冒三丈。若不是急于寻回丢在地上的玉佩,他定然会利刃出鞘,取其性命。
经此一闹,惊魂未定的荀馥雅头脑清醒了些许。
此时的李琦并不认识她,她在李琦眼里不过是个小少爷,客栈的小老板。她无需惊慌,待此人离去,便再无交集了!
如斯想着,她抬眼望去,心中忐忑。
却见那群杀手卸下伪装,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磨刀霍霍地指着李琦叫嚣:“这回看你往哪跑,把东西交出来!”
李琦似乎早已料到这群人不会善罢甘休,勾着嘴阴冷一笑:“东西到了本侯这里,要么是本侯的,要么谁也得不到。”
双方一言不合,便旁若无人地厮杀,顿时客栈内乱成一团,众人纷纷躲藏。
玄素反应极快,将荀馥雅拉到柜台后躲藏,将其护在身后。她向来尚武好动,难得遇见有人厮杀,忍不住探头看个够本,兴奋之时还不忘呐喊,点评几句。
若不是经上一世的洗礼,被荀况别有用心地栽培,荀馥雅此刻与玄素亦是半斤八两,如今她已然被养成了克己复礼,凡事追求尽善尽美的才女,已不复以往了。
李琦的话让她再度陷入梦魇的恐慌。
上一世,她落到李琦的手里,被他百般折辱,羞愤到绝望,狠狠地捅了他一刀,跑到摘星楼楼阁上跳楼,结束自己屈辱的一生。
重生一世,她没头没脑地躲到这荒漠,以为与前世那些人便可永不相见,可为何,为何这人会出现?为何硬要将她卷入他们的纷争?
这逃不开的宿命感让她生出了无法言语的怒气,与恐慌。
眼见打斗中的李琦被杀手们逼得连连后退,其后背对着自己,而脚边刚好掉下了杀手的刀,那一刻,她生出了要杀死李琦的念头。
只要,只要这人死了,她是否便能摆脱上一世的梦魇?
只要这人死了,这些杀手便会离开,她是否就能如愿与荀况再无纠葛?
上一世这人对她百般□□,害她绝望跳楼,这一世这人又害女子死得那般羞耻,他怎能恬不知耻地活着?她躲得好好的,为何又将她牵扯进去?
她无法消解满腔的仇恨,下一瞬,一鼓作气,提刀冲过去捅他。
岂知李琦忽然转身,让她扑了个空,砍向了杀手。
“少爷!”
眼见荀馥雅深陷险境,玄素大喝一声,立马提叉上阵。
主仆二人的加入立马扭转了局面,李琦趁机收了长剑,一把将荀馥雅拎起,拽着人快速夺门而出,将人丢上马背。
“给我带个路,保你性命无虞!”
荀馥雅只觉得晕头转向,随即瞧见李琦利索上马,砍断了绳索,策马飞奔。
“少爷!”
玄素欲想飞奔追来,无奈被杀手们缠上。
伙计们瞧见荀馥雅被劫走了,一瞬间慌张得呼天抢地。
“没天理呀,偏挑发工钱的时候把东家劫走!赶紧报官!报官!”
……
两日后,出了沙漠,马车在大道上飞奔,到了分叉路口,李琦停下来。
荀馥雅见他勘察地貌,知晓他在选路。
两旁皆是山林,路上的泥土痕迹斑驳,皆是出了沙漠的旅者留下的,左边那条通往县城,右边那条走往山里。
到了县城便是李琦的地盘,那群杀手很难得手,荀馥雅故意误导他:“左边是山道,右边是去城里的路,”
李琦生性多疑,不会信陌生人所言,况且荀馥雅在指点他走出沙漠时屡屡不老实。他将荀馥雅扯下马,长剑在马尾处狠插,顿时血流如注,烈马仰天嘶鸣,发了狂朝左边的道路奔去。
李琦把剑横在她的脖子上,问:“可知这座山后面是何地?”
“山后自然是山,咳咳咳。”
剑染马血,又脏又臭,熏得荀馥雅一阵难受,加上她本就咽喉不舒服,如今咳得她分外难受。
瞧李琦这模样,若她失去利用价值,等待她的将会是一剑封喉。
她故意恶狠狠地胡诌:“咳咳,我是长平郡人,对此处熟得很。老实告诉你,进了这山林里,不熟悉之人三四天也绕不出来。”
李琦这人惜命得很,自是不愿拿自己的安危做赌注,即便不信,亦不想绝了自己的后路。
“走!”
他不选左右两条道,拽着荀馥雅就往树林里钻。荀馥雅暗自将袖中的帕子丢了。
两个时辰后,他们抵达山顶,正逢天降大雨,雨下穿林打叶之声越发清晰,他们寻了个遮风挡雨的石缝躲雨。
李琦丢下帷帽,一手持剑,一手接了山泉洗脸,连日的奔波打斗让他风尘满面,有些狼狈。
此时的李琦已束发而冠,堪堪过弱冠,高且瘦,五官轮廓尚且透着青涩稚嫩,但眉宇间蕴着的阴狠戾气,宛如刚出山的狼崽子,令人望而生畏。
即便狼狈,亦掩盖不住那一身皇家的贵气。
明黄的包裹已肮脏得毫不起眼,可李琦视若珍宝,总是严防死守着,这让荀馥雅有些好奇。
李琦在离她三四步的地方坐下,拿着手帕擦剑:“可知这里离平城还有多远?”
荀馥雅不知他要去平城做什么,只知若自己说不知,那把剑便会迎面劈来:“大约百里,咳咳。”
平城以前是天启的领土,几年前犬戎族领兵攻陷三城,气焰之嚣张无人可挡,天启朝廷派人和谈了半月,再割七城,才让犬戎铁骑没有继续打下去。此事让百姓们对天启寒了心,将那些贪生怕死的王孙大臣骂个狗血淋头,可惜那些日日泡在酒池肉林的贵族们只庆幸至少保住了其他国土。
“你不怕我?”
李琦话锋一转,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怕你,咳咳,便可不死?”
经过了数日,荀馥雅已不如初见时那么怕,如今憎恨多于惧怕。
李琦忽然凑近,垂着眼打量她:“你长得不错,若是女子,我定然舍不得杀你,可惜了。”
荀馥雅呼吸停滞,想起上一世两人初见之时的场景。
那时李琦来首辅府做客,她在后院的软榻上研究棋局。树荫透凉,日和风煦,她大病初愈,精神恹恹,不知不觉便睡着了,浑然不知满庭的粉红碎花飘散在空中,成了最美的点缀。
李琦硬闯进来,被丫鬟阻拦,吵闹声惊醒了她。她知晓如今朝中势力只有谢昀与李琦分庭抗礼,首辅府不能得罪他,便以棋局的输赢来击退李琦。
岂知李琦此人输不起,输了棋,竟如一头锁定了猎物的孤狼,凶狠有残忍地轻薄她。
她一气之下,拿起棋盅砸他脑门,双手扛起棋盘怒然威吓:“永乐侯若执意毁我贞洁,我只能与永乐侯来个鱼死网破!”
李琦见她视死如归,不敢造次,只留一言,便悻悻离去。
“美人如画,醉我心神;怒目相对,勾我灵魂!荀馥雅,你生而为女,注定入我侯府大门。”
轮回一世的狭路相逢,即便要被杀死,她亦庆幸自己被认为是男儿身。
察觉外头的动静,她玉眉舒展,露出畅快的笑容:“没什么可惜的,不过是先你一步走,相信杀手很快送你下地狱!”
李琦终于察觉不对劲,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你、你居然沿途留下痕迹让他们寻来?该死!”
杀手比想象中来得快,李琦已来不及处理荀馥雅,拽着她往山上逃。
山路崎岖,小道狭窄,荀馥雅行走艰难,显然成了负累。李琦见杀手追来,欲想将荀馥雅推过去抵挡,荀馥雅早已察觉他的意图,用力拽住他的包袱。
她知晓,这包袱里的东西对李琦极为重要。
“放手!”
李琦哪能让她将包袱拽走,赶紧将包袱拽回来。
荀馥雅更加用力,见李琦更用力拉扯,她赶紧趁他用力拽之时,蓦然松手,让人差点摔下山崖。
她迅速移步站在峭壁之上,目睹李琦狼狈地滚下山道,青丝被狂风吹散飞扬着,满身的血迹,形同鬼一般,声音低哑近乎自言自语:“你欠我一条命,就该在我活着的时候还,咳咳。”
李琦眸里充满了不可置信,一路从繁华的上京城逃到穷山僻壤的平城,他没死在杀手的剑下,没落到那些自诩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谋士圈套里,偏折在了一个弱不禁风的臭小子手上。
此乃他人生最大的屈辱。
“我杀了你!”
李琦眸里的阴狠,简直要生吞了荀馥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