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脑补了一出好戏

方才沈长卿只想到沈傲雪与蛇妖交手受伤后,被其他的妖怪偷袭了,但胡媚媚这么一说,他顿时起了一阵冷汗。

紫阳山……藏着妖怪?

他们沈家上下两千多弟子都没人能感应到妖气,包括他们祖孙三人,也都没能感应到。

要不是这只妖道行高深,就是有内鬼,养了这只妖。

不管是哪一种,对他而言都不是好事。

“你先别说话。”沈长卿施法稳住她的气息,胡媚媚虽然法力不精,但她自身的灵力十分浓郁,不会轻易受伤,那无形的妖怪能把她伤至此,想必修为不低。

胡媚媚听话地闭嘴了,无限悔恨自己这些年只顾着搞钱,没有好好修炼。

还以为人类进入了和谐社会,她也抱了姚公麟的大腿,应该再也不会遇上凶残的妖怪了,只要有钱,她就能像人类富婆一样在社会上横行霸道,走上妖生巅峰。

没想到防不胜防,谁能想到以建立在灵脉之上、灵力最浓郁的紫阳山,号称第一玄门的沈家琼华观,这里居然会藏着一只凶残的妖怪?!

不但凶残,还藏在沈傲雪的识海之中,来无影去无踪,他们一人二妖对上,却连对手的实体都没能摸清。

太失败了。

胡媚媚也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变回了本体——一只棕毛小野狐。

她的衣服完好的叠在床边,伸手可及的地方。

沈长卿就坐在床前的椅子上,正在翻看一本泛黄的古书。

她卷了卷五条尾巴裹住自己,窝在被窝里,只露出两只水灵灵的眼睛,透过纱帐眨巴眨巴地盯着沈长卿。

他穿了一套玄色道袍,古板的道袍不但没有磨灭了他的俊逸,反而增添了几分禁欲感,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洒在他的身上,短发的发梢泛着一层浅金色,室内的一切都那么恬静平和,就连山间午后的蝉鸣都显得没那么聒噪了。

胡媚媚歪了歪脑袋,那英挺俊秀的身影似曾相识,仿佛以前也见过这样的画面。

她努力想了想,是不是哪一部戏的男艺人有过类似的画面?

可似乎认识的男艺人很少有能凭着素颜就把道袍穿得这般好看精致的,更何况,这样恬淡的气质可不是随便捡一个艺人能演得出来的,这是经年累月清修沉淀而成的气质。

她用爪子挠了挠尖耳朵,似曾相识应当是错觉了,沈长卿便是沈长卿,仅有的一个。

心口被那只妖怪穿过的位置忽然发疼,她捂着心口在床上滚了滚。

“你醒了?”沈长卿似乎也察觉了这边的动静,放下书本过来挽起纱帐,严阵以待地观察卷成一坨的毛茸茸,“哪里不舒服吗?”

“醒了,心口有点疼。”胡媚媚一如既往地妖娆语调,浑然不觉现在自己的外形有多逗。

沈长卿内疚地道歉:“对不起,是我们没有保护好你……”

胡媚媚一愣,小狐狸爬起来,正儿八经地坐在床上:“你这么说就太见外了,说好了我给你们撑结界的,但我还是没有做好,被那只妖冲破了结界逃跑了,也没能救醒你姐姐,我给你们拖后腿了。”

面对一只小小的毛茸茸耷拉着尖耳朵,一本正经地说自己拖后腿,沈长卿怎么可能舍得责备。

他如实回答:“不怪你,我们不是它的对手,对方没有形体,过于狡猾,高远也追不到。”

说起高远,胡媚媚才想起同行的还有这么一只大熊猫:“高远呢?”

“他回妖管局了,这件事我们解决不了。”沈长卿攥紧了拳头,“希望他能找到救我阿姐的办法。”

胡媚媚苦恼地皱眉,忽然想到了什么:“那只妖说的两个人你认识吗?沈都,凌霜。”

高远的法阵让三人的意识相连,胡媚媚即便没有进入沈傲雪的识海,也能感知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沈长卿微微点头,又摇了摇头:“认识……也不认识。”

胡媚媚:“啊?”

“沈都是沈家第十代家主,他生活的年代,距离现在已经过去将近六百年了。”沈长卿解释道,“我翻了族谱,凌霜正是他的妻子。”

胡媚媚呆了一秒:“所以说……那只妖认识他们,也就说明,那只妖起码也有六百年的道行了?!”

噫……岂不是跟她差不多的年纪?

为什么感觉对方比她强那么多?

胡媚媚顿时自惭形秽。

“也可以这么推测。”沈长卿微微颔首,继续说道,“而且,琼花杖是沈都亲自锻造的法器,送给了凌霜作聘礼。”

“家族纪事上记载,凌霜是玄术奇才,她的理念是人与妖怪不能共存,在她活着的二十年间,用琼花杖灭杀了六千六百六十六只妖……”

“哇……”胡媚媚惊掉了下巴,“六千六百六十六只……6666啊!等等,二十年?她只活到二十岁?我算一算哈……那岂不是才活了七千多天?我滴妈呀!去掉婴儿时期,那她一天能杀好几只妖啊!切菜也没那么猛吧?!”

“正因如此,琼花杖才被后人供为传家之宝!”沈长卿揉了揉那毛茸茸的狐狸脑袋,耐心分析,“结合琼花杖的失踪,我猜,那只妖也许是当年侥幸在凌霜手上逃脱,因此隐匿在沈家,伺机复仇。”

“可是那只妖……认识沈都……”小狐狸的眼神放空,脑袋里已经脑补了一出好戏。

沈长卿轻轻推了推那毛茸茸的小脑袋:“你在想什么?”

小狐狸果然一脸兴奋地分享起来:“没准那只妖是女的,她吃醋呢!”

“你说有没有可能,这其实是一场三角恋?”

“妖怪跟沈都私定终身,结果沈都渣男拔叉无情,不但抛弃了女妖,还跟同是玄门的凌霜结了婚……!”

胡媚媚激动地编起了剧情:“谁料,那凌霜心狠手辣,不但灭了人家全族,还追杀起她来,她东躲西藏,终于选了个好地方,藏在渣男的眼皮子底下……噢!也有可能是渣男暗地里维护她,毕竟,野花总比家花香是吧!再说了,本来他们就已经先私定终身了是吧……”

“胡媚媚……”沈长卿耷拉着眼皮盯着她。

好家伙,看来她也不是伤得很重,现在脑补狗血故事不是挺精神的么。

“哈?”小狐狸歪歪脑袋,尖耳朵动了动,“怎么了?你觉得剧情不合理?没关系,咱还有另外的剧情线可以推!”

“好了……”沈长卿无奈地笑了笑,扯了扯她的尖耳朵,“沈都和凌霜怎么说也是沈家的先辈,以前的事,我们后人无法得知,但是编故事就不必了。”

“而且沈家从前就是玄门大族,对门中弟子要求严格,那时候沈家的修道者不可能跟妖怪牵扯到一起。”沈长卿解释。

“你们家种族歧视?”胡媚媚忐忑地问,“那你岂不是不喜欢我?”

沈长卿一时语塞,这都哪跟哪?!扯远了。

“我没有种族歧视。”沈长卿澄清,他偷偷看了一眼小野狐。

实际上她这个状态还挺可爱的,反倒是化作人形的她,让他毫无招架之力,每一次他都被她调戏得无处可逃。

胡媚媚前爪趴在床上,慵懒地蜷着:“好吧,你说不编就不编了吧。”

“不过有一点应该离真相不远,那妖怪确实跟沈都和凌霜有仇!”她又抬起头,“因为,以前的道士杀妖,一般都是灭族的,说是以绝后患,实则都不知道多少妖怪恨死他们。”

沈长卿兀地一怔,这段日子他在胡媚媚身边见到的都是其他妖怪,她收养的小狐狸都很年幼,属于刚开灵智,还不会化形的那种小狐狸,围在她身边叽叽喳喳,仿佛不是同一个物种似的,显然不跟她同一个年代,这么说来,跟她同一个年代的族人是不是已经……

他缓缓地伸手揉了揉狐狸脑袋,连语气也多了几分柔软:“胡媚媚……你……”

“你什么你?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可不需要你同情。”胡媚媚嫌弃地嗔了他一眼,“我全族都死光光了,但不是你害的,别露出这么内疚的神情~!”

沈长卿:……

“小长卿啊……”小狐狸用爪子挠了挠自己的下巴,老气横秋地调侃,“以前就算是人杀人,都是把仇人全家赶尽杀绝,以防后患,更别说人杀妖怪了,在那时候是时代风气,是常态,看开了就好了。”

“哎!你小孩子没见过大世面,我不怪你。”

沈长卿轻叹一声,她说的也没错,时代在变迁,以现代人的观念无法评价古代的做事方式。

小狐狸胡媚媚却是不满地晃了晃脑袋:“你还要薅多久?我脑门都快被你薅秃了!我饿了,我要吃鸡。”

沈长卿愣了愣,都能嚷嚷着要吃鸡了,应该没什么大碍了,他收回手,连自己都没发现他的目光有多纵容。

“……好,我这就让人准备。”

作者有话要说:胡媚媚:听我说听我说……

编剧:来来来,笔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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