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轰动黎安

关键时刻,识字的、不识字的都聚过来了,除了正经的夫子胡迁担心以外,人人都希望她能写完。这种观众心理其实无须共情,只不过大家都希望天降祥云,所有故事便能奇迹般有个圆满结局而已。

可凝神,凝的是精神。学子如果只求量不求质,一味沉浸在又完成多少任务的自我感动中,于求知毫无益处。运动员不顾伤病上场,能有好成绩吗?一旦伤情恶化,更会断送将来赛途。

学习只有更甚之理。今日她勉强写完这页纸,明日她就可能钻牛角尖,生啃一页全然不能理解的经。这不是勤奋,这是对学习缺乏敬畏,对己身所限毫无自知。长此以往,必然无法将所学融会贯通,成了空会掉书袋的酸腐之辈。

这样的人往往还自以为博学,动辄搬出天道酬勤来,实则全无半分意义,不过是先贤的应声虫罢了。

到头来,浑身都是薛定谔的实力。你同他论成绩,他说他好努力,总之最终不是怨上天不公就是怪他人嫉贤妒能。再自我洗脑彻底一点的,直接叹生不逢时。众人皆醉他独醒,知音难觅伯乐难寻,总之他或名落孙山,或不得重用,皆因你等有眼无珠。

李晚庭的手悬在纸上许久,一滴墨落下来。

她始终说服不了自己在这样差的状态下继续。如果换作以前,作业嘛,不检查就不写,能抄便抄。老师都未必个个愿意花功夫细看,何必为难自己呢?

或许真的像励志电影说的那样,你想成为什么,就先要扮演什么。时间久了,连自己都能骗过去。

胆小鬼装成大英雄,装多了,真的变得勇敢起来。她当了半年多小神童,已经不记得当初那种得过且过的心态。又或许是,她本就可以成为一个天才。

谁小时候,没有做过北大清华的梦呢?只是后来,没有成功找到书山之径,却成功为自己放弃找了太多借口。

她这次想试一试,这个关于天赋与本性的弥天大谎,能骗多久是多久,赌一赌能不能圆到最后,把自己也哄进去了。

“就差一点了,”李采叫道,“小五你可以的!”

胡迁摇摇头:“不必写了。”

“你就再给她一点时间呗,”有德也不忍心,“五娘,咱们歇会啊,歇会就有力气了。”

李蛛恳切争取:“我们小五喜欢写字的。”

如果是我,一定会写完再去吃饭,李跳想。

“庭儿?”胡迁看着她,轻声鼓励道:“你如何想?”

李晚庭深吸了口气,将笔慢慢放了回去。众人都大急,真就这么不写了?

“晚庭要学的是运笔,”她起身,揉揉小手,看着胡迁郑重答道,“既然无力控制,怎么敢说自己练了。师母放心,徒儿一定会认真完成全部的课业,绝对不会勉强敷衍。”

胡迁十分满意这个答案,反而没有夸赞出口,表情更加肃然了。

她已下定决心,要好好教导这心性比早慧更加惊人的徒儿,于是伸手把小五从脚踏上扶起来,拍了拍那稚嫩的肩膀:“为师亦会从严要求。好了,去吃饭吧。”

郑氏已把小五那份放在微热的水中温了许久,听见先生发话,急忙拿出来摆好。李晚庭对师母应声点头,如往常那样平静地坐下开始喝奶舀糊糊,好像全然没有受到方才的挫折影响。

席间众人见她丝毫不沮丧,也都从方才的事中回过神来。虽然她们的情绪都没有刚刚那么激动,但还是以为应该写完,这会儿都在心里别扭着。可小五才一岁,她能有什么错呢?说不定,还是听到了先生说“不必”二字才放弃的。

李蛛老大不痛快,食不知味,没夹几筷子就忍不住道:“咳,小五她师母啊。你看,我们小五的字你是知道的,比她有德姐写得都好。那这个练笔……是不是不用那么着急?孩子说不定已经会了,就是没那力气写出来给大家看。过两年、不,肯定都不用两年,再有个几个月她应该就成了。”

她小心翼翼,生怕自己暗自责怪对方被听出来,语速时快时慢,声音也忽大忽小,越说越没底气,越说越不自信。以至于胡迁才刚发出几个赞同的鼻音,她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画起了饼,好像下一刻小五就能做好随时变态发育的准备。

胡迁本来在脑中梳理教学大纲,并没注意到李家人的心思,听李蛛这么说,反而笑道:“有德是不如庭儿,否则十一年前在东都,我便收她为徒了。课业之事,庭儿做得很好,诸位不必过于忧心。”

有德吃着饭被连踩两脚,愤愤不平,狠嚼嘴里的油渣炒冬笋出气。

谁要做你这黑心肝的徒弟了,求我我还不肯。

不料那粒油渣是漏网之鱼,没炸透。它偏开后槽牙的切合,毫发无损,反而害她把自己咬肌给嚼伤了。胡有德痛得倒吸一口气,顿时把全部目光都引来,连李跳也盯着她看。“没事,”她讪笑着摆手道,“就是想着小五刚才那几笔,太妙了!要是真抖着手添上后面一行,反而看着可惜,还好没急着填,这底下要是一乱,看着整页都不对了。”这个解释勉强能让其余人好受些,也就不再揪着心吃饭。

她也觉得要怪便怪胡迁,布置那么多,明摆着刁难小孩子。一开始一行行分开布置不就好了吗?练到这么点大的娃娃手酸,有劲是吧?

男人们,尤其张氏,听到她夸小五也与有荣焉。家里虽然女娃很多,但有个会读书的娃娃就是有底气,那是可以凭一个小五横行交际圈的。嘴我家女人憨厚老实没拼劲?我家女儿会读书。

姑夫们也从中得利。酸我们竹编生意误农时朝不保夕?我们小五会读书。

得到当事人肯定过后,李家又多了一条小五超话的专用彩虹屁——练字一月赛八年。

饭后,李家人都要忙搬迁的事:女人们出面找县上或周边乡里出得起价的人家,谈田地家畜甚至老宅转让云云。男人们也没法闲着,得把家里的物什存粮拿出来盘点一番。

舍不得老宅旧院是人之常情。农耕文明往往安土重迁,道理在于不识字的百姓靠经验种田,数代下来口口相传,能总结出的技术都只针对此间水土,换个地儿就要‘水土不服’。人们没有办法透过表象看本质,只能朴素地归纳为‘故土难离’。

如果有条件常回来当然最好,但先生说了,光潞山与黎安就隔了三百余里。回个乡还花上俩月,哪个农人经得住?人有德算得不错,以后小五读出头,老的要接去享福,姑姑做手艺买卖在城里才赚得多,总不能亲娘和那些没长大的留下吧。

于是左右看看,都得走,宅子多年不住人也没什么意义。要是不差钱可以留个念想,如今是能多一分带走是一分,恨不得草皮也刮过,万一路上就差那么一个铜板吃茶呢。

黎安县自建成以来,就没有离开的人家。底层的固化和顶层相反,百姓们要么受灾饿死,绝了户直接从这一阶层消失,而世家大族则很难家道中落到哪去,只能是更进一步。县民们听说李家动静,有些老一辈还听祖母们讲过黎安立县由来,都很啧嘴这哪是拜师,更像是认祖归宗了。

这话不无道理,因为姜州各县县民多半是从潞山那里迁出来的,可不就是回到了祖地么?不过这样的追溯叫王夫子驳斥了:“要论祖地非旭城莫属,尔等不识国史,莫要妄言。”

确实,最初定居黎安的,是几支从南都迁行队伍中分出去的小户。

九世弈皇时期,人均耕地初显不足,明德宫献计迁民向南,谏词曰:“猞,居高寒而猎广,性猛喜独。吾族聚百部以成疆域,为集力教化,已九代之功。今旭民稠于田亩畜牧,家宅密于鸟兽鱼虫,长此恐黎民难足饱食之粟,是衰凋之兆也。”

简单来说,就是所有灿烂古文明都会出现的“城市蔓延”现象。她们认为,只要参考猞猁的习性,把人迁出去,拓宽疆域,就可以解决人口密度带来的此类问题。而明德宫掌学之所以拿猞猁立论,还要追溯到早期猞族的图腾崇拜对初相苏晏的影响,这里再追究起来就话长了。总之明德宫成立时期,大弈将猞猁作为国兽,至今院口的猞猁铜像还被学子们当做一处圣地,猞猁地位可见一斑。

听完此计,九世深以为然,命掌学献重山密水图,分批从王都旭城迁出大批民众往南定居。

后来九世皇早早传位,亲身前往南方观测水土,不过这时候迁民方向已经很广了。若非九代主持封府,将重点放在了南方,这拨人只能改往西去。南下路上,九世亲率民众路过堪好的几处定居地。到姜州时,已经离京很远了,许多民众都不肯再走。

如果不是胡氏出面说服母族,分出一部留在潞山,连剩下的几十家也要在前面就留下来。若真那么发展,恐怕弈国要很久才能发现这能让稻米一年多熟的宝地。

十七世时期,姜州潞山府胡家那一代家主叫做胡德。她对明德宫所出之言奉为圭臬,自己更取了表字向明。胡德掌家时,对科举极其痴迷,边做生意边考试。生意是越做越大了,书却读不出来,屡试不第。做家长的常常会将自己的意愿加在子女身上,胡向明到了学不动的年纪,就只好专心操持家业,让儿孙继续考学。与此同时,她通过分号的扩张和对其他行业的影响,暗暗迁民,让姜州变成了五都十二州中一朵小府小县星落遍布的奇葩。

她去世之后,胡家世代秉承此中兴之主的三条遗训:能考就考,考不过就去赚钱,钱赚过来要勤开分号、迁民立县。

像黎安县这样,明明粮食吃得饱,人却这么少的小县,在整个姜州足有近两百个。黎安立县满打满算不到两百年,就有近千人,可以想象,最初发配了多少人——简直可用“举目无亲”来形容。毕竟为了防止近亲繁殖,还要按成年妇夫打散队伍,拆了无数姐妹。骨肉分离,那怨气可想而知,自然要世代相传念叨给儿孙们听,还要加上一句:叫我们出来,求我们也不回去,看你们没人种地了会不会饿死!

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终于有人从潞山来黎安接人,结果是去读书的,还要全家一起带走上路。老人们对读书人的敬畏一下子被酸意压过,纷纷呸道:“你就是认到皇上家里也行,反正拿张画满字的纸唬我们,谁还能拆穿不成。”

反正就你识字你清高,你们读书的都了不起,潞山人都不吃大米,改吃纸喝墨汁了是吧?

王夫子被骂得一头雾水:“刁民岂敢如此非议圣上!《太彦》云……”

她隔壁的林氏抢话道:“别云了,跟谁听得懂似的。”

他这一发话,书袋就掉不动了。王夫子摇摇头,闭上了嘴,一副和你们说不清楚的样子走到边上。直等林氏打完一圈招呼要回家去,她才再次挪步,跟在了男人身后。

自五年前,王秀才家老头子去后,她又没什么自理能力只知道读书,林氏就开始照顾她了。地方小,偶尔会有剩男,林氏就是如此。李家枝繁叶茂,几乎都有些血缘关系,这个林氏细论起来,勉强能算李小五的外爷爷。

这也就是说,他本应该和张氏同姓,可惜他运气不好,克母。

他生下来时难产,亲娘喂了四个月奶就去了。奶奶和姑姑都不想养这晦气小子,就叫他爹与他一起离了张家,只能跟着外奶奶姓林。他爹一个男人家,没有田地傍身,只能采野果挖野菜把他养大。没吃够母乳的男孩子有些先天不足,面色常年青黄暗沉,活像个带皮的小骷髅,村里的姑娘都不喜欢他。这副难民样,一直到他十五六岁开始抽条才有所改善,但已经晚了。知名丑男的印象太深刻,大家又相信毒父生毒子,万一同他生孩子也会把自己害得丧命呢?

儿子嫁不出去,最急的是老父亲。辗转多少人家都说不成亲,最终知道这个传言,他爹气得病倒在床。他照顾了八年,却只是越病越重,心病还需心药医呀!老父闭眼前还在嘱咐儿子:要贤惠,总能有女人怜惜的。

父亲死了,林氏反而叛逆起来。其实他早瞧上了,可又有什么用,王夫子是家中独女,怎么会娶他?那时的他不会想到,熬了这许多年,竟然真的把年少时那人等到了。

两人没有成婚,但家务都是他在主理。五年来日夜操劳,王夫子越来越依赖他,他气性也越来越大——实在一把年纪,撒不出娇了。

他走在前面,想着她爱吃鱼,提起草绳转头问:“姓王的,干煎还是炖汤?”

“鱼汤鲜美稠白,干煎能压腥,虽《药经》有言……”

这书呆子,炖汤就炖汤,还要搬圣人的话劝自己。林氏转过头,偷偷笑了,回过脸来又是不耐烦的神色,眼睛却像第一次听见少女晨读那样亮:“好了,炖汤呗。”

作者有话要说:发源时期战斗力不足,多数群居地会在中部偏北的地方。不是不想住在温暖潮湿的南方,是打不过野兽,也熬不过疾病。后来解决这些问题了,就可以去南方种水稻吃大米了。

我尽量想把女尊社会形形色色的男女都写出来,看上去比林氏这种路人都扁平的配角…或许就是女主爷爷姑夫爹这类人。不是不能写,而是贤夫良婿定位就是勤劳能干,除了牺牲就是忍让,不争不抢不爱辩解没有存在感,不到死没机会歌颂。大家想想贤妻良母在男尊社会什么形象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