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杜若歌送布
沈兰觉得这人太黑了,她的红薯又没要高价,你要就要,不要就不要,有必要这么黑人家么。也就是现在已经是七七年的春天,要是前几年,沈兰不得挨批?
杀人诛心。
虽然看似一件小事,沈兰却不敢当没事。想想身边有这边一个人同,她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好。
隔日一大早,陈雪梅就洗了床单。四月的天,说冷不冷,大清早的水还是挺刺骨的。
李娥跟沈兰咬耳朵,“雪梅也太过讲究,四月才过去一半,她已经第三次洗床单了。”
沈兰捂嘴笑,“她爱干净呗。”
李娥:“我们那有种说法,说衣服、被套之类的,都是洗一水少一水。”
沈兰听懂了,就是说衣服、被套洗多了,就容易破。
李娥:“这不是糟蹋好东西么。”
沈兰其实觉得还好,对于对方的生活习惯,她表示尊重。
沈安莲来了,一过来,就把沈兰拉进房间,“我听说,有人传你倒卖?”
眼看沈安莲怕得发抖,显然是真心为她担心,沈兰心里暖暖的,走上前抱住沈安莲:“姑,没事,胡大队长已经批评过他们了。他气得在大会上骂上,说我是烈士后代,不容许污蔑。还说那些吃食,本来就是小叔和大伯抵给我的钱,如果要说倒卖,先是他们。”
“会后胡队长也已经找过我了,他说现在不像前两年,只是让我小心对方。”
沈安莲立即同仇敌忾,“对对对,也不知道谁这么损!还好有胡队长,他靠得住,当年他跟你爸是同学,关系很好。小兰,你还年纪小,不知道轻重,想当年,娃他爷爷就是因为家里没吃的,找到黑市买吃的,被别人举报了……”
沈兰拍了拍沈安莲的背,“没事,现在不比从前。我从广播里听到,再过几年,买卖就会放开。”
沈安莲却紧张地看了看门口,“小兰,这种话,小心被别人听到……”
好吧,看到沈安莲小心翼翼地样子,沈兰也没有多说,等过几年,不用沈兰说,大家都会知道的。
想到这,沈兰觉得她很需要一台收音机,现在没收音机没电视机,她觉得自己就像半个瞎子,什么消息也得不到。
当然,她只是在心里想,毕竟她手上也还没钱。
沈兰告诉沈安莲,男知青也想做一张桌子。
沈安莲却被吓破了胆,并不敢接这活。
沈安知道她家并不充裕,于是她出主意,木头让男知青自己想办法弄来,大表哥只负责加工。他们也不收钱,只收红薯。
这样,总不会有人说是投机倒卖。
沈安莲这才答应。
这天上工,依然是犁田。
开工前胡大队长特意表扬了杜若歌,夸他身体虽然不好,但是干活积极。不像队里有些人,明明好手好脚,却躲在家里不想出工。
沈兰知道,有些人,指的是秦小娟母女。原本只有沈丽一个人躲懒,因为沈兰爆出来沈文清贪了顾团长给她的生活费,秦小娟一出门就被人指指点点,她已经两天没来上工。
虽然胡大队长并没有要求沈文清赔剩下的七百元,但是大队的人都不是傻子,觉得演沈文清八成是贪了八百多,而不是一百二。要不他家又买工作又盖房,钱都是哪里来的?
被胡大队长才夸了干活积极的杜若歌,在看到沈兰累得捶腰后,立即把犁一丢,“沈兰,你休息休息,我去请个假。”
杜若歌说是身体又不舒服。
沈兰作为他的搭档,李组长正想着给插到哪里,胡大队长就说,“这两天没人打猪草,猪场那边让安排人,就让沈兰去吧。”
沈兰很高兴地放下裤腿去打猪草。
比起下田,她还是更喜欢打猪草的,虽然才三分工,反正她暂时不缺吃的。若不是不想像沈丽一样太引人注目,沈兰宁愿天天家里闲着。
沈兰打完猪草,也懒得去捡柴,就在家里摸索缝纫机。
而原本“病着”的杜若歌,下午却拿着一匹蓝白相间的布出现,“听说你买了缝纫机,这匹布送给你。你给自己做件长袖穿。”
沈兰的脸刷地一下红了,她大概知道杜若歌对她有意思,可是她还没想法呀,她现在才十六,要知道上辈子三十岁的她,还是单身一个呢。
沈兰并不想贪小便宜,不想要人家的东西,“不好意思,杜同志,布你拿回去吧。我买了绿军布,等用完了自己再去买就行。”
杜若歌也不劝她,说起了其它事,“还有一件事,要跟你说,关于是谁传你倒卖东西的事,我已经查到了,不是范建中,是邱志强。”
“邱志强?”
这真是出乎沈兰的意料,“他为什么这么做?”
沈兰想了想,自己好像并没有得罪这个人。
杜若歌:“因为沈丽。”
原来邱志强想追沈丽,但是沈丽不搭理他。为了巴结秦小娟,让她在沈丽面前说好话,他就把沈兰卖红薯给他的事说了。
秦小丽本就厌恶沈兰,又因为弟媳突然吵上门,说他们有钱给沈兰,也不给自己夫妻,对沈兰更厌恶,就把消息放出去,想着治一治沈兰。
沈兰就很无语,“邱志强什么时候见到的沈丽。”
她穿过来都有一个月了,还没见过沈丽呢。
杜若歌耸肩,“没见过,但不妨碍他追人。毕竟,沈家早就放出消息,以后要为沈丽买工作的。不仅是邱志强,大队长还有不少小伙子在打沈丽的主意。毕竟跟沈丽结了婚,就是家里有个铁饭碗。”
好吧,沈兰表示她懂,不就是想做凤凰男么。
因为邱志强的事,沈兰被杜若歌吸引了注意,等到杜若歌走后,她才发现对方没有把布带走。
眼看大家即将下工,沈兰担心遇到别人,到时解释不清,只好暂时收进箱子。
隔天下午,趁着大家都去上工,沈兰准备把布还回去,刚出院子,就看到了邱志强。
沈兰怕他再传闲话,赶紧把布往后面一收。
等到邱志强离开,沈兰悲剧地发现,布挂到树枝,挂坏了一点。
杜若歌送过来好好一匹布,现在却被她挂坏了,沈兰自然不好拿去还给杜若歌,只好自己用,想着等下次去了镇上,再买匹布还给杜若歌。
正好,沈兰听雪梅说,现在大城市流行海魂衫,大福村却没有人穿。杜若歌拿来的布,正适合做海魂衫。
沈兰花了三个下午,才把海魂衫做好。
做好之后,沈兰穿上新出炉的衣服,李娥看到,十分心疼,“沈兰,你这衣服做得也太小了,我看着刚刚好?”
沈兰一脸懵,“确实是刚刚好,有什么问题吗?”
陈雪梅也很是赞成,“我也觉得这样穿着挺好看的。”
李娥“切”了一声,“你们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衣服好看有什么用?沈兰你把衣服做得这么紧,明年你长高一些,或者是长胖一些,就穿不了,这不是浪费么?”
好吧。
李娥说的也有理,这本就是一个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年代。
“你说得很有道理,可是我并不想这么做。想想呀,一件衣服,穿了三年,大小正合适,可是衣服都已经旧了,或者是破了,那还有什么意思。”
沈兰并不想委屈自己。
李娥不以为然,陈雪梅却眼睛放光地看着沈兰,显然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
沈兰终于穿上了新长袖。只是四月的天,还是比较凉,只能在家里穿穿,一出去,就得套上外套或棉袄。
沈兰用起缝纫机渐渐熟练,其它还好,就是有点废腿,自己连着几天踩缝纫机,腿都感觉不是自己的。
系统:恭喜宿主完成任务,获得高考英语模拟卷一套。
沈兰抚额:“系统,你就不能给正常点的物资,你现在需要的,比如粮食、荤菜都行,没有布也行。”
系统:试卷你不需要吗?我可跟你说,镇上的书店可买不到。
经过系统的提醒,沈兰想起一个事,七八年的冬天就要开始高考了,距离现在还有一年半的时间。
沈兰不想一直留在大福大队,目前看来只有靠读书。而让她头疼的是,原主小学毕业,她明年去参加高考,会不会惊呆大福大队乡邻的下巴?
这天下午,沈兰没有留在家里,而是去捡柴,活动活动。
经过一条沟的时候,沈兰不想绕远道,选择跳过去。
结果糟了,人没掉沟里,但是因为太用劲,鞋破了个洞,大拇指露了出来。
沈兰直拍额头,鞋子罢工了!怎么办?
她不得不忍着不适,穿着破洞的鞋子走回家。好在家里还有布她剪了一块布补上。
李娥看到了,直嚷嚷,“沈兰你居然用新布打补丁,太败家了,太败家了。”
沈兰很无奈:“不好意思,我太穷,没有旧布。”
除了新布,她连件穿不了的旧衣服也没有,真的不关她的事。
李娥被她气得牙痒痒,瞪着她。
因为沈兰比较瘦小,做完长袖一匹布竟然还剩了一大半。
陈雪梅知道了,提出跟她买剩下的布,请她帮忙做一件长袖。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