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入城

说是要走,宋简云却并不知道该往哪处去。

等两人来到路边,她便信马由缰,任凭马儿前进。

或许真是老马识途,她这样不管不顾,竟真被她碰到一户人家,遂赶紧下马问路。

然后便得知,离此处最近的城镇名广陵城,骑马一日可到。

宋简云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但又想不起是书中哪段剧情提到的。

不过既然耳熟,就说明这城镇肯定与主线故事有关,于是打算抓紧时间进城。

却不想,那村民说的半日,乃是骑马的路程,她顶多算是“走马”,因此走了一日,那广陵城却连影子都没见到。

无奈她只得继续安营扎寨。

沈默仍闭着眼着,又因头一直向下,乌发已经有些凌乱,几缕发丝散开,贴在脸颊上,淡粉色的唇也越发苍白。

“你怎么又晕过去了?”宋简云拿手指戳了戳他的脸,对方仍一动不动。

见他是真晕,宋简云检查了一下他左手的伤口,见仍是微微出血,忍不住皱眉,又拆了旧布,重新给他包扎过,仍旧蹄髈似的。

将人安顿好,宋简云便将包袱里的小瓦罐拿出来,在里头盛了点水,等水开,又撕了饼和馒头进去煮软。

等杂粮粥放凉,宋简云刚想叫醒沈默,双眼却猛然撞进一双红蓝的眸子里,吓得她差点丢了手中的陶罐。

“你怎么老是突然吓人?这习惯实在是不好。”她不赞同的摇着头,顺便把沈默扶起靠在树上。

沈默被扣在马上走了一天,初时恨不得杀了这女人,后来因着脑中充血,又要忍受体内的剧痛,头脑昏沉,没过多久就又晕了过去。

没想到醒来又看到她,还是如此的聒噪。

见他不答,宋简云也不恼,拿削好的木勺舀了糊糊递到他嘴边:“这里没有米,只有馒头和饼,你将就吃些吧。”

沈默没动,宋简云也没收回勺子,两人就这么大眼瞪小眼的对视着。

空气里一片静默,正低头吃着草料的枣红马抖了抖耳朵,也好奇的抬头往这边看了一眼,打个响鼻。

小麦的香气混合着新制木勺的草木之气直往沈默的鼻里钻,似乎连他的衣襟上都染上了这气味,让他眉头紧皱。

片刻后,薄唇微启:“我......”

“我不吃”三个字还未说完,嘴里突然就被喂了口食物进来,打断他的话,同时刚才那隐隐的麦香更浓重了。

宋简云得意一笑,这就叫后发制人!

沈默愣了一愣,他不是小孩子,不可能赌气把东西吐出来,只是原本就淡漠的脸愈加冷了下去。

他不惯与人亲近,如此由人喂食更让他觉得反感,于是宋简云的招数便再没奏效过。

宋简云见他不配合,只得自己坐回火堆旁,开始烤饼。

等饼烤得焦香,原本低头吃草的枣红马开始不停的晃动脑袋,一边打着响鼻,一边眨巴着眼睛看宋简云。

“你也太奇怪了,我还没见过像你这样贪吃的马呢。”她虽是嘀咕,到底还是撕了半块喂了过去,算是贿赂。

吃完饭,宋简云百无聊赖,便坐在石头上与沈默说话。

或者说,是她不停的问,而沈默则一直闭口不言。

“那天我真什么也没听见,所以你说要杀我,其实是很没道理的,知道吗?”宋简云语重心长,试图跟对方讲道理。

沈默:“......”

“还有,即使你们锦衣卫有规矩,你让别人亲手杀了自己的爱人,也太残忍了。”她皱起眉表示不赞同。

沈默:“......”

说到这,宋简云也被勾起了好奇心,又凑近了些,问道: “诶,对了,那你是怎么进锦衣卫的呢?”

书中可没介绍沈默的身世来历。

沈默被耳边叽叽喳喳的声音吵得头疼,加上身体剧痛,没过多久就又昏昏沉沉的晕了过去,只在昏迷前忍不住说了句:“闭嘴。”

宋简云见他晕了过去,啧啧两声,起身去给马喂水了。

至于沈默,因着体内两股气劲冲撞,此刻正身如火焚。

半梦半醒间,他似乎又见到了那只蝴蝶。

雪白透明的翅膀如同冰雕一般,飘飘扬扬的穿过了滚油泼成的火墙,最后停在了他手心,带来一丝沁人心脾的凉意,让他似要被火焚尽的魂魄又恢复了稍许的清明。

宋简云又忙了大半夜,早晨醒来,眼下已现出青黑,之前还勉强能看的发髻也乱得跟鸡窝似的。

她不会挽古人的发髻,最后只得全拆了,又拿手指做梳,给自己扎了个高高的马尾。

纤细莹白的五指穿过秀发,一黑一白对比十分明显,微熹的晨光中,那五指竟是透明般,如玉雕一样好看。

梳好头发,宋简云再去看沈默,却见他已经醒了,只是垂着眼不知在想什么,看起来竟有点呆呆的。

不过,或许是因为昨天吃了点东西的缘故,他的气色好了不少。

而最让宋简云嫉妒的是,对方又是受伤,又是流血,还被自己搭在马背上一整天,可他现在不仅没有丝毫狼狈,反而有种战损美。

皮肤仍旧白皙细腻,眼下也没有青黑,睫毛纤长浓密,根根分明,清俊的眉峰中带着英气,原本失了血色的薄唇才过了一晚,又变得殷红,甚至还带着点水润。

感慨了一下人与人的差距,宋简云草草吃过早饭,两人继续往城里赶。

这次她不敢再拖延,再加上骑马也找到了点感觉,行程加快,不到半日就到了广陵城。

广陵城很大,因着是水乡的缘故,因此漕运、贩丝、盐运都十分发达,行人如织,车水马龙。

宋简云骑在马上,被街道两旁琳琅满目的东西晃花了眼,不住的左看右看。

沈默头向下,脑中仍是昏昏沉沉,手脚也使不上力,却没再似之前那样昏过去,而是半阖着眼打量四周。

突然,身下的马停了步子。

沈默抬眸,却见对面一个小孩正呆呆的看着自己,微张着嘴,连手中的糖块掉了都没发现。

宋简云从马上下来,打算就在这客栈住下,不防墙根处一个小孩子突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嘴里喊着有鬼,兔子似的跑掉了。

她摸了摸自己的脸,虽然她脸色是很差,但也不至于像鬼吧?

“哟!客官,您这是打尖啊还是住店啊?”小二见门前来了人,立刻上来殷勤招呼。

他们这地界,来往的人既多且杂,宋简云虽是位娇俏美貌的女子,但小二一看她骑着马,马背上还带着个人,就猜她可能是江湖中人,因此态度恭敬得很。

宋简云也不啰嗦,从怀里摸了一块最小的金子出来,开口道:“要一间上房,还有,打热水上来,再麻烦你去请城中最好的外伤大夫。”

小二看她出手大方,笑得牙不见眼,吆喝一声“好嘞” ,就要来帮她牵马扶人。

可两人才刚携手把沈默从马上扶下,小二转眼看到他的脸,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尖叫道:“妈呀!这是什么怪物!”

沈默自那小孩儿被吓跑后就微勾起了唇角,此刻又见小二视他如恶鬼,更是阴测测的盯着对方看。

果然,这才是正常人看见他的反应。

宋简云见小二惊恐的盯着沈默的眼睛瞧,明白过来,解释道:“你别怕,他这是生病了,正要找大夫看呢。”

原文中没有写过男配生就异瞳,想来就只能是病了。

沈默在心底嗤笑一声,这女人说起谎话倒是信手拈来。

宋简云一人搀他不起,抬头见众人对着他指指点点,口中议论不断,就跟看什么珍奇异兽似的,抿了抿唇,从怀中取出布条,将他的眼睛蒙上了。

一把他的眼睛蒙上,周围看热闹的百姓就安静了不少,后又很快散去,小二也回过神来。

“姑娘,这位大人怎么了?”

小二刚才被吓到了,此刻却看清了沈默那短得跟上褐一样的衣服上绣了什么。

那是锦衣卫才能穿的飞鱼服,而且上头的飞鱼刺绣还是鱼尾蟒形。

宋简云已经驾轻就熟,她从怀里摸出令牌,只含糊道:“锦衣卫办差,你无须多问。”

小二闻言,心中的害怕又多一层,果然不敢再问,进去叫了几个人出来,一人去牵马,其余人则帮宋简云把沈默抬到了楼上。

途中,有坐在堂中的江湖人看到了两人,互相使了个眼色。

大夫很快被找来,在听对方背了半天半懂不懂的医理之后,宋简云不耐烦了,直接问道:“你就说还能治不能治?”

大夫被打断,心下不喜,只是见对方是个娇俏的小姑娘,说话也一派天真,没与她计较,摇头高深道:“外伤易治,身上半凉半热以及无法行动,却是闻所未闻。”

“啊?那该怎么办啊。”宋简云有点失望。

沈默这么沉,他要是一直动不了,带着实在不怎么方便。

送走了大夫,宋简云坐回床边,朝床上人开口道:“你别担心啊,你身上的伤口已经包扎好了,大夫说只要不乱动,养上个十天半个月就能结痂。”

说完,她伸手将蒙在沈默眼睛上的布条解开,却见对方正冷冷的看着她,脸上不带丝毫情绪,薄唇亦抿成了一条直线。

他这两天一直是这表情,可不知为何,宋简云却觉得有一股莫名的凉意划过心头,要再细看,对方已又闭上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被嫌弃了,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