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二章强抢

从记事起,沈肃的愿望就是脱离沈家。从前千方百计不能得到,如今得到了,却要用这样的方式。

沈肃打从心里是不愿的。

孟家姑娘。

想起那日沈府大门下迎面走来的那个小姑娘,还不到他肩膀高,而且他记得这姑娘还未芨筓吧?娶她?老爷子也真敢想,当真是为沈绍安费尽了心思。

不过,沈肃又想起他安插在府中各处的人传来的消息,小姑娘是个厉害的小姑娘,一个人就把沈家上上下下折腾的人仰马翻,就连松鹤堂离那尊活菩萨,也被她逼的头疼不已,光大夫就叫了三五次。

娶了她就能脱离沈家吗?

似乎也不错。

沈肃想着,他有的是钱,不过是个小姑娘,买几个丫头好生养着陪她玩就是了,又不费神。

此时,沈肃并不知道,就这么一个他觉得养的起又不费神的小姑娘,日后也会让他头疼不已。

此话不提,且说现在,沈肃考虑一番道:“若再食言,我就把沈绍安的腿也打断。”

沈绍安是沈家唯一的孙子,是沈家未来的唯一的继承人。

沈肃这话可谓是戳中了老爷子的软肋,再多的话也说不出来,摆了摆手道:“既然如此,你便去吧。明日你母亲在府里办了赏梅宴,孟姑娘也会来,你多护着几分。”

回答老爷子的是嘎吱的关门声。

夜色深沉,老太爷坐了一会儿,叫了外面伺候的小厮吩咐道:“去松鹤堂传话,安哥儿与孟家姑娘的婚事已经解决。还有,让老太君好自为之。”

小厮闻言心跳如鼓,战战兢兢的就去传话了。

松鹤堂里,听了小厮的传话,炕上的老太太眼底露出讽刺的意味,她就知道这老东西会这么做,想把孟家这桩婚事挪给那个野种,想让她把孟家家财拱手相让给那个野种,做梦!

……

第二日一早,孟芷岚被立秋叫起来的时候,外面正落着雪。

京城与云州不同,云州地处西北,气候干冷,昼暖夜凉。京城却是四季分明,只冬天湿冷,比云州还要难捱。

“几时开始的?”想起今日还要去沈家参加什么赏梅宴,孟芷岚就打了个哆嗦。

“天蒙蒙亮的时候落了雪,外头现在都白了,刚才还有两个丫头说着要团雪球。”立秋一面服侍孟芷岚穿衣,一面絮絮叨叨的说着,“姑娘今儿还要去沈府参宴,昨日准备的衣裳是不能穿了。不若穿那件大红色卷兔毛边儿的袄群,外面再披上箱子里那件白狐皮披风,明艳又大气,姑娘穿上最好看了。”

孟芷岚伸了胳膊套了衣裳,然后在盆子里洗了脸,才觉得精神了些。想了想立秋的话,她点了点头,“就这样穿吧。”

今日下了雪,感觉格外的冷,要在这样的天气赏梅,纯属受罪。若非想看看沈家打什么主意,她真的一点都不想出门挨冻。

这样的下雪天,在屋里围着小炉子,吃两串烤肉它不香吗?

早膳过后,长贵过来回话:“姑娘,昨日里绑起来的那些与沈家下人互通有无的刁奴已经悉数卖到丫行,奴才也交代了,把人卖到远处。另外,崔嬷嬷那里昨日半夜起烧,没能成行。大夫说现在上路恐会染上风寒,还需等上两日。”

孟芷岚点了点头,“如今宅子里也不需要那么多人,你看着点,若是哪里缺了只管去买,只是有一点,得看好了,不能再出些吃里扒外,勾结外人的事。”

长贵点了点头,犹豫片刻道:“听说姑娘今日要去沈府?”

孟芷岚以眼神询问。

“沈家心怀不轨,若非必要姑娘还是不去的好,老爷如今还没消息,若是姑娘有个好歹,老爷知道了岂不是担心?”长贵打心里不赞成孟芷岚以身涉险,毕竟沈家那起子人,忘恩负义,又贪婪歹毒,实在令人不齿。

“我知道你的意思,”孟芷岚摸了摸袖子里的暖炉,垂下眼帘道:“可昨日的情形你也看到了,并不是待在府里就能万无一失的。如今太子失势,父亲情况不明,我能靠的就只有自己了。而且,沈家既已经从那些刁奴口中得了消息,必然不会善罢甘休。既然退让无用,那我总要给自己,给孟家找一条出路。”

长贵闻言心里有些心疼,他们姑娘在何曾受过这样的委屈?在云州的时候,哪怕姑娘做女红伤了手,老爷都要心疼好几天,更何况如今这样屡次被沈家欺辱?

“姑娘可是有了打算?”长贵想了想,还是不能放心。

“眼下只是些浅显的想法,成与不成还需过上几日才能知晓。”孟芷岚眯了眯眼,“下雪了,府里下人的冬衣也该换了,还有姜汤也得备上。京城气候不同云州,要小心不要染了风寒。”

长贵会意,他知道姑娘是不想说,怕他阻止。既然姑娘不愿意说,那就多安排点人手吧!杜雄跟着,再派几个有身手的,以防万一。

孟芷岚到沈府的时候,大门外已经停了许多马车。

隔着车床看着外面的情形,孟芷岚眯起眼,按说沈家早已经败落,根本不可能来这么多宾客。可偏偏就是看了这么多,除非……除非华阳郡主也在!

原以为是一场鸿门宴,现在看来却未必如此。孟芷岚扶着立冬的手下了马车,一旁的立秋立刻撑着伞跟上。

进了沈府大门,只得了一个小丫头带路。

孟芷岚并不放在心上,越是如此迫不及待想落她的脸面,就越是说明沈家有多恼火。她勾了勾嘴角,心道没关系,更恼火的还在后面。

大概是今日宾客众多,沈家的下人看起来似乎很忙碌。

孟芷岚直接让丫头带着去了宴会主场,沈府的那一片梅林,只如今已经被修成了梅园。

华阳郡主最喜爱梅花,与沈绍安结缘便是在相国寺梅林里。是以,沈绍安就命人修整沈府梅林,花了高价从外地寻来一个侍梅高手养在府里,好彰显对华阳郡主的心意。

下了一早的雪,天地间拢了一层白,园中红梅点点,竟是显得有几分妖娆。

孟芷岚在云州是没有看过这样的景致的,她这样的俗人也欣赏不来这雪中红梅的美景。

此刻看着满眼的白雪红梅,孟芷岚只觉得风雪如刀,寒冷刺骨。因此,到了梅园,便寻了靠着假山的亭子躲进去。

桌子上,丫头新沏的茶水还冒着滚滚热气。

孟芷岚将暖炉放在膝盖上,双手抱着茶杯。一旁的立冬见状,伸手替她裹紧了披风:“京城的冬日又湿又冷,姑娘今日就不该来的,待回去奴婢定要看着姑娘喝上一大碗姜汤。”

立秋闻言抿着嘴笑,姑娘喜欢吃辣,却偏偏受不得姜味,就连饭菜里有一粒姜末都要挑出来,别说是喝一大碗姜汤了。

果然,孟芷岚就苦了脸,可怜兮兮的看着立冬,“好立冬,求你了。”

立冬不为所动,一副没得商量的样子。

孟芷岚无法,心里暗自叫苦,一碗姜汤喝下去,她大概是有半天吃不下东西了。

“表姐,你怎么在这里?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都没人来与我说一声?”一个娇俏的声音带着三分嗔怪渐渐靠近,“这些下人真是越来越不像样了,竟然连表姐来了都不知道说一声,简直没有规矩。”

孟芷岚听到这个声音就想起了说话的人是谁,二房吴氏所出的女儿,沈清姿。上辈子,两人没少打交道,有吴氏和沈绍安护着,沈清姿从来没有吃过亏。反而是孟芷岚,无端被骂被挑衅,还要承受婆婆和夫君的双重责怪。

“清姿表妹。”孟芷岚嘴角带着浅笑,语气平淡的应了一声,“今日府上举办赏梅宴,宾客众多,表妹莫要声张。便是下人不懂规矩,回头狠狠地罚了就是,现在闹起来,岂不是让这些小姐们看了笑话?”

上辈子孟芷岚便知道,沈清姿虚荣心极大,又爱面子,明明知道沈家家底不丰,却还是一味地要买金醉坊的首饰来撑门面。从吴氏那里要不来银子,就打上她嫁妆的主意,不给便同沈绍安告状,说她上不孝顺婆母,下不慈爱小姑子。

惹得沈绍安对他不满,屡屡训斥。

嗤。

一家子趴在她孟家身上喝血吃肉,还嫌孟家人的血不够甜,肉不够香。

果然,听了这话沈清姿立刻不大高兴的住了嘴,警惕的看了看四周,这才在孟芷岚身边坐下。她的眼神落在孟芷岚手腕上的翡翠玉镯上,眼底满是贪婪,笑着道:“表姐这只镯子可真好看。”

孟芷岚不语。

见她不接话,沈清姿有些羞恼,又觉得孟芷岚看不懂眼色不识抬举。明明眼巴巴的缠着她哥不放,却还摆出一副故作清高的样子,真是虚伪又无耻。

只是,她在母亲那里偷听到了,这个表姐可是带着孟家几代人积累下来的家财上京的,手里好东西肯定不少。沈清姿的眼神又落到孟芷岚手腕上的翡翠玉镯上,理所当然道:“表姐,你这镯子是哪里来的?我在京城从未见过这样的款式,我可以瞧瞧吗?”

瞧瞧?怕是一瞧就瞧成你的了。只是,沈清姿这般的迫不及待,孟芷岚又怎么能不成全她?轻笑了一声,褪了镯子给她道:“表妹,你可得拿好了,这可是我祖母留下来的,是专门传给孟家姑娘的。”

沈清姿哪里听到她说了什么,她的全副心神都落在了那只碧绿碧绿,仿佛有水流动的玉镯上。一把从孟芷岚手里抢过镯子,往腕子上一套,喜滋滋的看着,左右显摆,越看越觉得喜欢,当即站起来对孟芷岚道:“表姐,谢谢你的镯子,我很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嗯,稍微克制一下字数,还有收藏破百我日万你们不想看我日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