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无解难题
陈亘站在原地,看着郑弥一路朝他小跑下来,沾光的发梢像小狗的尾巴摇摇晃晃地摆在身后。
“真没想到你会来这么早。”郑弥站着离他还剩一个的台阶上,笑盈盈的和他平视。
陈亘还看着她,松散地微微扬眉问着,“很意外吗?”
“很意外啊!”郑弥搓了搓冰凉的双手,回想着他昨天回答时的神情,“你昨天给人的感觉冷淡淡的,我课上刚感觉跟你熟了点,结果到了食堂就感觉你又隔开了,你那脸一冷是真的很吓人。所以啊,虽然我提了九点,但还是担心到了九点你不会来……”
陈亘看着她的双手,凸起的骨节通红,手背的血管都被乌紫的颜色布满,不知道她来了多久,站着冷风里又等了多久?
意识和注意力都被剥夺,他根本没法去听郑弥后面的话,无意识地问出:“那为什么还要提前来等?你就不怕我最后还是没来?”
陈亘缓慢地抬起眼,那双海玻璃般漂亮的眼睛里揉满了疑惑和困顿,好像是在面对一道他从未遇见过的、无解的难题。
“因为比起那些我更怕你来了,而我不在啊。”郑弥没注意到他的那些神情,只是凭着自己的想法回答。
此时此刻的她并没有想太多,就只是他问了,她就答,没有掺杂任何感情。毕竟,郑弥一直都是这样的直白大方、勇敢坦荡又简单干净的人。
郑弥是家里最小的那个,从还未出生就拥有了很多爱,她的家庭虽说不上有多富裕,但也有殷实的经济基础,父母都从事教育事业,从小就给了她自主的尊重,家里人都宠她,会以身作则给她良好的教育,会教她用自己的方式去看待世界,不会阻止她去撞南墙,也不会遏止她那些可爱的古怪思想。
在那个家里,他们每个人分开看都是单独的个体,有着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但合起来又是一个美好的整体,有小有老,有哭有笑,有小吵也有大闹。大家可以为彼此遮风挡雨,又可以放彼此独立。
因此,郑弥不介意拿出那份真心去环游人间,她一直觉得——
如果能遇到一片花田,那我就欣赏,能看到丛丛旷野,那我就奔跑,能碰到另一个真心,那就一起撞一撞,撞的是烟花,还是火星,都不会改变她灿烂的平常。
可是,回答的人没什么意思,问的人却听出了别的意思。
陈亘又惊又喜又懵地看着郑弥,整个人怔在那儿,干巴地眨着眼睛。不知怎的心脏又突然紧缩,就好像是开了一场热闹的烟花,沸反盈天的。
这也太直接了吧?
陈亘的过往经历没法让他相信一个人的感情可以如此强烈直白,他盯着郑弥看了好久,也没从那双坦荡荡的眼睛看出一点松动。
他是真的有点不可思议了。
真就……这么喜欢我吗?
蓝天游散着看不清形状的白云,耳边徐徐交织着分不清冷热的微风,天地之间一切都朦朦胧胧、虚虚掩掩的,好像是近在咫尺又漂泊千里的感觉。
这种感觉像极了陈亘解不开的,那道署名为郑弥的难题。
他看着面前的女孩,抬手揉了下被他打扮的平顺的卷毛,头疼地想。
郑弥,你真的让人很难搞啊。
郑弥也看不出来他这么多问题,从书包里拿出准备好的早餐,递给他:“呐,请你吃P大最好吃的豆皮。”
这人真的很不按常理出牌,纸碗里装了个塑料袋,塑料袋外面又套了个纸袋子,最后还塞进了包里,真是生怕冷了凉了。
陈亘被她的一举一动给难笑了,接过那热烘烘的塑料袋暖在手里,“一大早上就给我送礼物啊,”他说着也从包里拿出一个简单的塑料袋,故作轻松地玩笑道,“既然这样那我也不能不懂事吧,来得路上闻着这包子味道还不错,就随手买了两个。”
陈亘顿了下,又抬眼看了郑弥两秒,才把握住手心里的袋子递出去,那双漂亮的瑞凤眼认真极了,像个要送礼物含着期待反馈的小孩:“郑弥,请你吃包子。”
郑弥也有些惊讶,真是没想到他会给自己带早餐,开着玩笑问:“不会特意给我买得吧?”
“你开心的话,那就当是好了。”
“切,语气这么生硬,什么叫就当啊?”
陈亘撇开眼,眼神飞得到处乱飘,硬邦邦地抛出六个字:“就是随手买的。”
字字重音,刻意的有点虚假,气势也一泻千里。
郑弥大概是看懂他那副嘴硬的样子,也没多问:“行行行,随手就随手,咱们还是好哥们。”
陈亘嗤笑出声。
上次是朋友,这次是哥们,下次不知道又要找什么借口了?
陈亘看着她咬开包子,热气腾腾地直往上冒,她一边被烫得扇着风,一边还活蹦乱跳叫着好吃。暖融融的阳光投在她身上,绚烂的就像是一个无法决堤的夏天。
其实,他早上骑车路过早餐店时就有想到过这个画面,哪怕这个瞬间只是一闪而过的,突然萌生,但他还是停下了车——
第一次为什么馅的包子最好吃而纠结。
图书馆不让带食物进去,他俩就只能站着一楼大厅里,室内隔绝了冷空气,陈亘也拆开了塑料袋,吃着那份热腾腾的豆皮。
郑弥吃下最后一口包子,把垃圾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嘟囔着:“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
陈亘点了点头,一副大爷点拨样的散懒:“问。”
“我之前都没见过你也没听过你,你大一应该不在P大吧?”
“嗯,我是今年导演系的交换生。”
“难怪,那你要交换多久?”
陈亘嚼东西的腮帮子停了一秒,抬眼看郑弥的眼神里多少带着得意:“怎么?怕我离开啊。”
郑弥看出来了他那双琥珀眸里埋的兴奋,真的是觉得这人很奇怪。
你说他幼稚吧,他又带着点拽拽的淡漠,说他自恋吧,他又不喜欢人多,说他孤僻吧,他好像又挺好亲近。
总结就是,她的第一感觉没错,陈亘啊,就是个矛盾的综合体。
郑弥揣起笑脸,也打趣:“是啊,我这辈子还没遇见你这么帅的人,当然怕你不见了啊。”
“放心,时间还长,最少也要两年。”
“那你之前是那个学校的?”
“UCL。”
“英国的!”这个郑弥是真没想到,“你中国话说得很正,我还以为你生活在中国。”
陈亘咀嚼的动作放慢,声音淡淡地听不出意思:“高中之前在。”
“那你……”
他出声,又拉起了那道界限:“好了,今日的问答环节到此为止。”
“OKOK。你吃,你吃。”郑弥消停了三秒,脑子里的求知欲根本就压不住,“我……”
陈亘咬着豆干侧头,直白地刮她一眼。
郑弥捂着嘴巴:“我不问了,不问了,你吃你吃,多吃点啊,别饿着了。”
郑弥说完就靠在了身后的墙上,这个时间点里P大的人基本上都有课,就算没课也不会有人声会出现在图书馆里,本就空寂的大厅除了空气在流动,似乎任何都开始索然无味。
陈亘拿着筷子戳着碗里的米饭粒,干巴巴地嚼着嘴里的豆干,他本身就不喜欢吃早餐。对于陈亘来说,食物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只是为了继续在这个世界上待着,少一顿多一顿并没有什么区别,好不好吃也一样。
在英国的时候他经常连续几天不眠不休,把自己扑在剧本和拍摄上,吴聿说他说的没错。
他对世界都不怎么感兴趣、欲望极低,没什么朋友,不喜欢人多,除了必要的时候,基本上他都是一个人闷在这世界上的一处犄角旮旯里。
所以他也总是把自己活成一个房间,关闭了所有的门窗,就算偶尔打开,也要竖起一些木刺,而门外的人都只是路过,不敢靠近,最多也不过是因为外表的美丽而停驻几秒。
然而,对于陈亘,郑弥始终是一个例外,一个神奇的、害怕的又无法抗拒的意外访客。
就如此刻,他在觉得世界无趣时,她就这么刚刚好地发出了声音。
“噗,”郑弥突然笑出声,思维跳跃走,“我感觉我刚刚那语气跟哄儿子一样。”
陈亘听见她的笑声,并不觉得吵闹,反而舒服、沸腾、鲜活,好像他的那间房门并不是只有人路过,也有人带笑轻手扣门。
陈亘的声音都有些雀跃,表情却还是那副二五八万的样子:“哄儿子是这语气?”
“应该差不多吧,不知道其他父母怎么哄,反正我爸妈从小就这样。我也是这样哄我儿子的。”
“你有儿子了?”陈亘都没怎么惊讶,只觉得她是在开玩笑。
郑弥分享欲又上来:“有啊,都四岁多了。”
陈亘听着她的玩笑,配着豆皮下嘴,陪她打着车轱辘话:“是吗?那孩子爸爸是谁?”
哪知,郑弥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看着陈亘:“什么孩子爸爸?我说的是我家的猫!”
他难得被噎住,咽下嘴里豆皮,还是那副嘴硬的样子:“嗯,猫好,挺好的。”
郑弥看着他这胡言乱语的模样真是不厚道的笑了:“陈亘,难得看你这样啊。”
陈亘完全摆烂,嚼着软糯糯的米粒,顺嘴就说出口:“你说怎么就怎么吧,反正我也没被人哄过。”
这人,怎么还撒娇啊!
郑弥揉了揉陈亘那撮柔软的卷毛,跟哄小孩似的:“那我以后多哄哄你啊,陈谷雨。”
陈亘呆住,刚放进嘴里的筷子都没来得及抽出来,直接被叼在嘴边。
她怎么还动手动脚的?
占我便宜?!
后脑勺的汗毛竖起,温度滚烫的像是他心口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上蹿下跳的,他撇开眼,拿下筷子,跟只炸毛的猫似的,故作镇定地教育人:“哄就哄,好好说话,你一女孩儿,动什么手啊?还改名儿?”
“行行行,抱歉抱歉。”郑弥是觉得他越来越像了,“我家的猫是只美短加白,它就叫谷雨,我觉得你和它真挺像的。”
“啧……”
“放心放心,这个比喻可不是贬义,我家谷雨在我们家是最受宠的那个,它长得很漂亮的。”郑弥掏出手机,点开相册里分栏署名谷雨的那栏,“看看,是不是很好看。”
照片上是只黑白纹横穿的美短,两耳竖立歪着脑袋,顶着那双漂亮的蓝瞳,抬起一只粉嫩嫩的小爪子,呆茫地扒拉着前面的逗猫棒。
陈亘见过这只猫,在郑弥的朋友圈里,如她所说,她朋友圈里的关于猫的内容都是争宠。
他点头附议,“是挺好看的,”又抬眼反问,“但咱俩能熟到起昵称那步?”
郑弥愣了一下,倒是没想到他的态度转变这么快,她摆摆手继续讲着:“哎,讲这个干嘛?咱俩这么有缘,偶遇了那么多次也就算了,现在还进了同一堂课,以后应该会经常见面。”她说着又捣鼓着手机,搜出今年地球的总人数递给陈亘,企图用道理说服他,“那你看,在现在八十几亿人的世界里,我们两个能拥有八十几亿之一的缘分,是不是更应该好好珍惜?”
郑弥说完,停了一秒,看着对面悠闲懒散嚼着豆皮的陈亘,又连忙降低要求,“就算你不想和我当朋友,那关系比较好的同学也行啊。”
陈亘盯着郑弥那双湿漉漉的、黑亮的双眼,眼里的情感真挚,像一蛊绿意盎然的玻璃盅,呈着漫漫春色溶解木刺。
我都这样说了,你怎么还能有理由?
郑弥,你不要太喜欢我了!
陈亘开了瓶水,顺着喝水的动作把视线移走,抓了下被发丝磨红的耳垂,装作平常样:“郑立春,你真的很能说,真不亏是文学系第一。”
瓶盖还捏在他手心里,凸起的环圈磨得手心肉酥麻,好像他竖起的那木刺都是摆设。
郑弥诧异,圆溜溜的眼睛睁大,压低声音惊喜,“你怎么知道我是第一?!”她想起新发的朋友圈,兴奋道,“你看我朋友圈了?!!还有,郑立春又是什么意思?不会因为我是立春的生日吧?”
陈亘的偷窥被抓包,耳垂是逐渐可见的显红,他无奈抱怨:“你问题好多啊。”
“那你一个一个慢慢来,我都听。”郑弥问着她最想知道的问题,“先从为什么叫我郑立春开始。”
他又震惊:“你还命令我?!”
“这有什么?咱俩都已经熟到给彼此起爱称了,命令一下又怎么样?”
什么爱称?就一个简单的称呼你都能联系到爱上面,果然是没救了。
陈亘觉得郑弥是又可怜又勇敢,都被拒绝了那么多次还能越挫越勇。他认为自己应该给她一次机会。
就这一次!
陈亘放弃反驳,还配合着回答:“因为我第一次遇见你就是立春那天,但我没想到你居然也出生在立春。”
他感叹着:“这大概就是缘分吧,郑立春小姐。”
郑弥已经记不清第一次见面的日期,只觉得自己攻略有效,心满意足:“那你可要好好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缘分啊,陈谷雨先生。”
陈亘还盯着郑弥,大厅的光线很亮,暖空气拂晓徐徐,落地窗投射过来的光影打在郑弥身侧,鹅黄的大衣撑起一片明晃晃的天地。
他不知怎么忽然就很想很想——
等到春日暖阳,去人间晒晒太阳。
也许,和世界建立联系,对世界充满好奇并没有那么困难,只有你遇到一阵刚刚起的风,一道刚刚暖的光,或者一个刚刚好的人。
毕竟,我们都只来人间一趟,总要待得快乐点,哪怕片刻,也是拥有。
郑弥还在不停地问着问题,说着话,陈亘一边吃着豆皮,一边垂眼看着、放耳听着,时不时地再回个声。
这个清晨很平常,却又格外漫长,长到陈亘第一次觉得时间好短。
作者有话要说:小猫伸爪子,说他爱春天。
你们猜,这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