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接她回家
侯府门外,一对夫妇正挤着坐在一辆驴车上,他们接了口信,日出时分就到了门口,大门未开,他们就一直眯着眼在等。
不知过了多久,侯门大门豁然打开,林初初瘦弱的身影一下子落入二人眼帘。
林权立马拉着老伴李氏站直了身子,这,这就是当年他们被抱错的囡囡吗?
“爹,娘!”还不等他们说话,对面的人已直接奔两人而来。
“哎,哎!”林权与李氏慌忙答应着。
走近了,林权才看清,林初初生得极好。晚晚已经是十里八乡难得的美人,可单论相貌,还是差上初初诸多。
他读过两年私塾,脑海里瞬间浮现出“眉目如画”“气质如兰”两个词,以往只道是读书人牵强附会,如今见到女儿方知,这世上端的是有人配得上这些词的。
这样一想,他的一双手不知放哪里好,只得在粗布袄子上搓了又搓。这个天按理不应还穿着袄子。只是换季未做新衣,家里拿得出手的唯有这件。
林初初看出来二人的局促,上前握住了李氏的手,轻声道:“爹、娘,谢谢你们来接我回家。”
“回家”二字一出,两个年过四十的人不由红了眼。林权慌忙脱下袄子垫在驴车上:“你,你坐好,爹,爹这就带你回家。”
林初初也不推辞,直接挨着李氏乖乖坐了。
林权看了看娇养成明珠一般的女儿,此时却坦然地坐在驴车上,似乎无一丝不妥,他的鼻中一酸。
“坐好,走咯!”阳光下,驴车载着一家三口,摇摇晃晃向城门走去。
小营村是京城近郊的一个小村子,说远不远,说近倒也不近。
林权赶着驴车慢悠悠的直到晌午才到村口。好在正是用饭的时候,村口并无人,三人无需寒暄,顺顺当当地直接到了家。
林初初唇色有些发白,倒不是驴车颠簸晕的,主要是日头太大,晒得有些发晕。
李氏赶紧领着她进了屋子,给她打了一点井水擦脸。
井水是温凉的,只是帕子蹭到脸上却有些疼,许是有些晒伤了。林初初咬了咬下唇,趁李氏不注意,滴了一滴灵泉进去,再擦脸时果真舒适了许多。
是的,她不是孤身穿越而来,而是在识海里携带了一汪泉眼,每日能吐出一滴泉水。
只是她身在侯府,锦衣玉食,万事不缺,这泉水量少,又不可保存,她也就没多关注过。
将它掺在水里用来净面有舒缓保湿功能,加在茶里口感更清冽,浇花花朵更繁茂……闲时无聊她也做过一些实验,但大抵都是锦上添花的用途。
如今回到农家,或许到要找机会再实验一下,泉水还有无其他功效。
林权拴好驴子,抬头看见窗内自家女儿正捧着帕子愣愣出神。他看了眼自家的院子,不由长叹一声。
在小营村,林家原本算是不错的一户,能养得起驴子,套的了车。可是林初初自幼生活在侯府里,如今骤然换了个这样的地方,她嘴里不说,心里估计却是不好受。
而且,因为林晚晚一意孤行,闹着要赎回那枚玉佩,如今这个家已经是外强中干,一点现银都没有了。
林权琢磨着,要赶紧趁着天好,把存着的一点黄豆赶紧点下去,还有一块青菜差不多了,赶紧□□去城里卖掉,换点现钱置办点东西,可不能委屈了初初。
“当家的,去院子里拔两个萝卜,要白皮的。鸡汤差不多了,赶紧下两个萝卜进去,初初肯定饿了。”李氏一声吆喝,打断了林权的思绪,他赶紧应了一声,再抬头林初初已经走了出来。
“爹,萝卜在哪?我跟你一起去。”她弯了弯眉眼,有些不好意思,“长这么大,我还没拔过萝卜呢。”
林权想说菜地里脏,这下也说不出口了。他看得出来,林初初懂事,这是努力想融入这个家呢。
他眼窝一热,大手一挥:“走,带你去看看咱家的菜园子!”
分家的时候,他与李氏刚刚成婚,大嫂强势,他们并没有分到什么良田。干脆把几亩地全改成了菜地,这些年一直以种菜卖菜营生。
难得他们两勤快,早年又逢沈知鱼借宿,得了一点赏赐,家里日子自给自足也算过的不错。
林权最是自豪自己拾掇的这几亩菜地。刚好下过雨,地里的菜都水灵灵地冒着头,李氏那边等着萝卜下锅,林权随便薅住菜叶子拔了一根便递给林初初:“拿好,可不轻。”
足足有手臂粗的萝卜颠在手上果真很有分量,林初初拎着晃了晃,觉得有些新奇。
林权又拔了一颗,随即将脚上的泥巴在草地上蹭了蹭:“走,新出的萝卜最鲜了,等会你多用点。”
他还没找到与林初初相处的方式,嗡声嗡气的说了一句,便抢过萝卜去井边洗了。
鸡汤很是鲜美,饭桌上氛围却很是拘束。
到底才回家,林权夫妇也要时间适应,林初初没有强求。
午饭后,李氏关照林初初去午睡:“初初,被子褥子娘都一早洗干净换过了,你莫嫌弃,等赶明儿我跟你爹把这茬菜贩了,再一一为你置办。”
林初初点点头又摇摇头:“不碍事的。”
怎么会不碍事呢?李氏心里想,以前晚晚可是什么都要新的。
初初在侯门住惯了,如今回了家竟连一件新衣裳都没能为她置办……她的心里又是一酸,却不敢叫林初初察觉,只哄着她赶紧去休息一下。
林初初哪里能睡得着?
她倚着闭目养神。老房子不隔音,她听见李氏正压低了声音跟林权说话。
“当家的,晚晚上次那一闹,家里一点现钱都没有了。还好上个月我跟村头赖大娘换了一百斤粳米,脱了壳还能撑一段时间。可初初回来了,什么都要新办,若是后天菜卖不出去……那可怎么办啊?”
林权默不作声,过了许久才道:“不会的!只是那点菜估计不够,现在打了春,附近卖菜的人太多了,价钱也贱了。除了预定的外,明天我们赶个大早,把萝卜也起了……”
后面,两个人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压低了声音说了些什么,林初初却听不见了。
想不到家里已经很是紧凑,但就算这样,他们还是装作没事的模样,甚至直接杀了一只鸡迎接自己回家。
不行,须得让爹娘早点接纳自己,莫把自己当个外人。
这样想着,到了晚间用完饭,林初初拉住林权夫妇:“爹、娘,你们后天是不是要去卖菜?能不能带上我?我想去帮你们卖菜。”
“这……”林权迟疑。
集市上龙蛇混杂,他摆摊的地方更是嘈杂,林初初那样的出身,即使现在回到了自己家,那也是自己的掌上明珠,要一直娇养着的,他又怎么舍得带她去沾染了世俗?
李氏也赶紧说道:“初初,你是不想买什么东西?我们去卖菜,恐怕顾不了你,若是想去集市上玩,赶明儿地里没活,娘带你一起去。咱们想买啥就买啥。”
林初初笑了,抓住李氏的手撒娇道:“娘亲,我是真的想要帮忙。”
她看着二人的眼睛,坦然道:“家里什么情况,你们也不用瞒我。既然我选择回家,就是要与爹娘同进退。你们要是还把我当外人,女儿可真的要生气了。”
林权先是埋怨地看了李氏一眼,这定是午后二人的谈话被她听到一些了。
“初初,你当真想去?”林权老实,女儿这样一说,他便真的顺着思索了一番。林初初说的也有道理,无论之前怎么样,如今她既回了家,总要向前看。
“是!”林初初肯定道。
李氏还想劝,却被林权拉住了:“去看看也好!”
若她还是娇滴滴的侯门贵女,定然无需操心俗事。可是如今她不再是了。
之前,这个家已经供林晚晚挥霍完了,如今也难以供得林初初衣食无忧了。
这些年,他们从来不曾苛责林晚晚,虽算不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也尽力满足她一切要求。
也还好自己不曾亏待,要不是那次匪乱,若不是那个奶娘匆忙离去抱错了人,林晚晚本该享受更金贵的生活。如今她恢复身份,侯府也念及多年养恩,不曾对自家心怀怨恨。
想到前些日子林晚晚一觉醒来,性格大变,一口认定自己是忠勇侯府的女儿,要去侯府认亲时,林权和李氏曾惊恐万分,以为天要塌了。
不想林晚晚没有疯,她真的是侯门千金。
他们惶惶不可终日,以为自己要永远失去女儿,不想曾贵为侯府嫡女的初初竟然肯认他们,甚至愿意跟他们回来。
早前村里就有个在京兆尹打杂的小厮说,曾经有个侍郎家也闹出过真假千金的事。但那家到底还是舍不得养女,给了一大笔钱断绝了养女与原父母的关系,后面将两位千金一并都养在府里了。
想到这里,林权的心里又是酸涩又是欣慰。
“初初说的对,她识文断字,比我们有文化的多,也定会有更大作为。而且往后日子还长,总不能要她像村里其他女孩子那样成天围着灶台转。”林权一拳定音,“后天,一起去,我们都在,多照看着点,也没什么大事。”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林初初没想到这么容易林权就答应了,激动的辗转反侧,差点没睡得着。
而与此同时,忠勇侯府里的几位也是辗转难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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