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初认识
酒吧热闹非凡,年轻躁动,镭射灯光偶尔扫过来。
沈幼卿穿着条白色泡泡袖公主裙,乖乖的,与周围环境十分不搭。
她觉得,自己得感谢酒吧的灯光,明灭暗暗,照不清她通红的脸。
外人前重教养的乖乖女,一朝翻车,她心虚得不行,连男人说过什么话都没注意。
沈幼卿抱紧杯子,鹌鹑般怂怂瞅他。
对视几秒,她扭头,朝台后姐姐投去求助眼神。
沈念卿眼皮都没抬,伸手在烟灰缸里磕了磕烟灰。
颇有任她自生自灭的意思。
……天真了。
她竟企图,让没有感情的女人帮自己。
脑子里十方交战,片刻,沈幼卿端出公式化乖笑:“时总,又见面了。”
她声音渐小:“要不我请您喝一杯?”
大多人干下愧对人家的事后,常用补偿方式,无非送礼请客,试图以此化解。
沈幼卿承认,自己是个俗人。
时宴礼勾了下唇:“好啊。”
没有半点迟疑,迈开长腿,信步走到沈幼卿身旁,坐下。
十分理所当然。
“无人”里外装潢充斥着文艺格调,吧台与台后九价,皆是实木制作,刷上棕色的漆。
实木吧台上方,高低错落地挂几盏简单别致的吊灯,圆形磨砂玻璃罩拢住,磨砂质感的弧形玻璃将灯光打散、揉碎,朦胧如纱。
时宴礼整个人坐到灯光下,终于得以瞧清他脸庞,高眉深眼,鼻梁挺拔。
头顶吊灯倒映在他眼中,似漆黑夜里的两簇火。
凡入他眼者,皆被灼烧。
沈幼卿意外了下。
还以为时宴礼会拒绝,没想到他答应得如此干脆。
又一次打破对他的刻板印象。
时宴礼扫了眼菜单,随口点一杯店里的普通调酒,后看向沈幼卿。
随便的程度,不像来喝酒的。
时宴礼向沈幼卿伸出手,视线专注,他颇为正式地开口:“沈小姐,正式介绍一下,鄙人姓时,名宴礼。”
一句自我调侃的自我介绍,从男人弧度微弯的唇间说出,如同被赋予了某种引诱的魔力,像不动声色的陷阱。
沈幼卿这才想起,男人开场落下的话。
本以为是调侃奚落,时宴礼竟然言行一致,真有正式认识。
她目光被眼前的手吸引。
手掌宽大,五指修长,有种无论什么都可被他掌握其中的感官冲击;小指根戴着枚尾戒,在不太清明的吊灯下,隐隐折射出冰冷的光芒。
沈幼卿犹疑伸手,仅碰到指尖便停止,对方轻轻一握,松开。
温暖的粗糙感,稍触及逝,分寸适宜。
她男朋友也极有分寸感,但他们大有不同。
陈书彦克己守礼是本性,恋爱两年,从未与她越过界,像抽去情根的神仙般,无欲无求。
但时宴礼看起来,充满危险,肆我妄为,不像是会在意礼仪规矩的。
沈幼卿回觉。
短短片刻,眼前男人一直在打破自己对他的初印象。
沈幼卿坐姿端庄,弯唇:“沈幼卿,‘卿云岭上白皑皑’的卿。”
她那浅褐色的双眸,波光粼粼的,笑起来,嘴角梨涡若隐若现。
足够美丽动人,却叫人觉得不该止于此,就像盖在暗色玻璃罩里的太阳,光芒薄弱,只待来人打破,才可耀眼。
时宴礼漫不经心欣赏。
似森林中的猛兽,肆无忌惮地打量属于自己的猎物,思量该从何处下口。
他要的酒好了。
沈念卿放到他面前时,抬眸瞧了他一眼。
道了声谢,时宴礼回头问沈幼卿:“沈小姐为什么说跟我同病相怜?”
语调从容,好似随口挑起的话题。
他手肘搭着吧台,单脚踩高凳横闩,另条腿支在地面,身姿挺拔,叫人替这凳子委屈。
不像沈幼卿,双脚勉强踩地,所以只能皆踩横闩,像极小朋友,乖乖坐。
沈幼卿微顿,想到昨天家里。
这样话题,好像不适合同一个,才见过三面、并不熟悉的异性提起。
看出她的犹豫。
时宴礼端起酒杯,视线坠入清澈酒液,没有喝:“不想说,就不说。”
似无意探寻他人秘密,距离感恰到好处。
沈幼卿感慨。
他哪里像传闻中那样心狠冷漠?分明很讲情理嘛。
难怪阿彦想在恒世发展未来。
但往往对方越通情达理,自己就越容易惭愧。
自己背后编别人,人家大度不计较,她倒小气上了。
沈幼卿比刚才被抓包还不好意思,双手合十望他:“时总,对不起啊。”
眼神殷切,声音软软,叫人舍不得责怪。
时宴礼笑了。
目光落到沈幼卿鼻梁右侧那颗痣,稍作停顿,平常移开。
他正要说话,突然一道声音插进来——
“哥,你怎么在这儿?”秦淮厌突然从旁出现,“我们在那边啊。”
原本秦淮厌只象征性请自己表哥,毕竟知他不喜这种场合,但今天不知哪来的兴致,答应他过来。
许久没见着人,准备出去打个电话,没想到在这碰见。
沈幼卿轻轻“啊”一声:“原来时总有约呀。”
搁这儿坐半天,还以为独自一人呢。
时宴礼云淡风轻扫过去一眼。
秦淮厌脊背一凉,才瞧见沈幼卿。
他轻咳掩饰,打着哈哈去旁边:“我看看,再点点儿什么。”
分明桌上贴有点单码,实在拙劣。
时宴礼看不下去。
垂眸扫一眼腕表,他起身,朝沈幼卿点头:“时间不早,先走了。”
男人语气如常,表情也无情绪起伏。
但莫名,听出他在认真道别。
沈幼卿跟着站起来,唇边梨涡浅笑:“时总再见。”
时宴礼转身的脚步停下,他低下头,昏暗里幽深的双眸,注视着小姑娘干净的眼睛。
嗓音低磁含笑:“我跟你好像没有生意要谈,是不是可以换个称呼?”
“……啊。”沈幼卿沉默了会儿,试探开口:“那时先生?”
实在过分乖巧。
时宴礼松散“嗯”一声,跟她说再见。
听不出对新称呼,是满意,还是不满意。
沈幼卿那些郁郁心事,在这样一个小插曲后,暂时云飞天外。
第二天又约会,心情愉悦加倍。
约会地点选在离容大不远的台球厅,陈书彦还在校时,他们常来这里练球。
沈幼卿念旧惜情,总喜欢曾经去过的老地方。
有陈书彦,有台球,意义非凡。
沈幼卿背着自己的杆,到台球厅。
陈书彦已经到了,并开了台练球。
“阿彦。”她叫他,小跑过去。
脚步轻盈的样子,像扇动翅膀的小鸟,鲜活灵动。
周末,球厅人多。
离学校近,大多都是学生,相比外面的球厅,干净许多,没有令人头晕的味道。
途中还遇到熟人,跟沈幼卿打招呼,调侃她“又跟学长约会啊”。
沈幼卿都会带着羞涩笑意回应。
陈书彦跟沈幼卿在容大,都是风云人物,基本上都听说过这对台球情侣的故事。
金童玉女般的颜值,不仅有相同的爱好,好让人羡慕。
到了跟前,沈幼卿将背着球杆包取下,陈书彦习惯性伸手接。
他抬眼看她,清眸淡淡:“吃过饭了吗?”
“吃过啦。”就着他手,沈幼卿拉开包的拉链,取出杆。
她兴致勃勃:“我们开始吧。”
说完,招手叫人来摆球。
跟陈书彦,她从来都打斯诺克。
斯诺克规则繁复、细致,是所有台球玩儿法中,最难的一种。
在国内并非主流,所以除去训练,沈幼卿基本找不到人陪打,只跟男友约会时,才能过足瘾。
沈幼卿开心极了,正准备拿桌沿巧克擦杆,就听陈书彦说:“下次我们可以换个约会项目。”
嗯?
沈幼卿顿住,不明所以地:“怎么了?”
跟陈书彦的感情始于台球,所以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跟他一起打球。
在一起两年,跟他做的最多的,也是打球。
每次约会打球,都已成沈幼卿的习惯。
女友懵懂样子,像无意间做错事的孩子,束手无措,令人心软。
陈书彦移开视线:“没什么,你先打。”
是他不像女友这样,能将热爱坚持。出来实习,工作忙,无多余精力。不像在校时,只要有空,就去台球社打两局。
时间久了,年少时的满腔热血,也淡了。
工作之余,他只想与她在家练字读书,看个电影,过安静的周末。
但热情不减的女友,除了打球,再想不到别的。
沈幼卿“哦”一声,俯身击球。
但脑子里,依旧在想男人话里的意思,心不在焉,第一颗球失手。
陈书彦拧眉:“要打就专心打。”
尽管他不再热爱,但对女友的事业,仍旧严格要求。
沈幼卿没吭声。
换陈书彦来,彩球“砰”地进洞,她却高兴不起来。
沈幼卿聪明,情商也不低,轻易解出其中关窍。过去当局者迷,未发觉男友跟她打球,兴致远不如从前。
有什么在悄无声息变化,她抓不住,也看不懂。
焉焉打到一半,陈书彦电话响,是手机品牌的初始铃声。
接通后,他没说话,沉静听几秒,拧眉:“你怎么了?”
没开免提,但耐不住对方声贝高。
沈幼卿隐约听出是张曼。
也是,陈书彦朋友不多,能在他们约会时打扰,除张曼,再无其他。
沈幼卿无心偷听,自顾练球。但耳朵有自己的想法,竖得高高,生怕漏一句。
说两句,陈书彦看了她一眼:“你自己去,我在跟卿卿约会。”
那边顿提高声调,尖声撒泼:“你不来送我去医院,我脚就废了!啊,我好痛!”
陈书彦将手机拿远些:“摔了一跤而已,没这么严重,先挂了。”
“你敢!”张曼说:“陈叔叔走之前让你照顾我,我脚要是废了,你可是要负责一辈子的。”
陈书彦深深呼吸:“我现在过来。”
张曼变脸比翻书还快,可怜兮兮地:“那我在公司楼下等你。”
挂断电话,陈书彦看向沈幼卿,冷清的眼里略有歉意:“抱歉,张曼摔伤,我去公司送她到医院。”
恒世工作制是双休,最近忙起来,周末高薪加班一天。
沈幼卿想也没想,低头收杆:“我跟你一起去。”
原本按照她的性子,到这里,她会温柔体贴地打车回学校。
但今天的约会不顺,心底封印的小恶魔,用余威支配她,想让别人也不顺。
作者有话要说:乖宝宝卿卿逐渐变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