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07
闻言,方知塬并没有收回握住浅间樱的左手,而是伸出右手从搭在腿上的西装外套上掏出一条暗红色的口袋巾:“擦了就好。”
领口那枚金色的党徽,亮晶晶地闪了一下,浅间樱情不自禁伸手去触了触它:“长官,这是我送回来的那枚吗?”
“是。”方知塬左手改握住浅间樱的手腕,右手拿着口袋巾,仔细替她擦着手指上和指缝间的汗,“感觉好点吗?”
“右手也有汗。”浅间樱得寸进尺,抬起自己的右手,嘴唇抿了又张,羞答答地说,“长官,你帮我也擦擦这一只,好吗?”
于是,这位精英长官,将自己纤薄的右手覆在浅间樱的右手背上,然后缓缓的将手指挤到她的五根指缝间,上下暧昧地滑动。
“有过男人吗?”
霎时,浅间樱右手五指向掌心扣,捏住了方知塬的指尖,害羞抿起嘴,低声说:“没有。但……想有。”
“喜欢哪样的?”方知塬放任她“戏弄”自己的指尖,因为他享受这样的触摸,或者说调/情。
浅间樱舔了舔嘴唇,一眨不眨看着他的侧脸,羞答答说:“喜欢长官这样的。”
“我?”
方知塬冷冷笑出声,低头漫不经心掸了掸西装裤上的褶皱,示意前排的司机,“前方停车,”接着从浅间樱手里抽回自己的双手,嗓音斯文柔和,“小姐,这里穿过去就是驱蚊街。”
这一瞬,浅间樱脸上惨白无光,她呆呆盯着方知塬,知道自己被他戏耍了,心中又屈辱又怨恨,慌忙松开方知塬的手臂,屁股挪了挪,与他拉开一段距离。
浅间樱忽地眼眶里泛起一片泪光,这次的屈辱感不是演的,而是发自肺腑,她弯下腰,去脱脚上的高跟鞋。
当汽车靠边停稳后,她边开车门,边哽着声说:“你说过的,我把鞋留给你,当做泼红酒的赔偿。鞋在这里,不值钱,但……我们之间两清了。”
说完,“嘭”地轻声关上车门,光着脚,朝对面街道大步跑去。
这一刻,浅间樱很想联系老师,请他换师门其他师兄师姐来,她没用她失败了。
回到银旦官邸,方知塬下车前,吩咐司机:“把后面这双鞋丢了。”便闲庭信步走到认脸识别前。
『验证通过,欢迎长官回家』
“哔哒”一声响,房门自动打开。
刚进屋,方知塬顿时慌乱地奔上二楼卧室,取走墙壁上挂的那副科索尔·哈德的世纪名画《交换》,墙上露出一个暗格,里面放在一个如典藏版《圣经》大小的金属箱,飞速输入一串数字密码。
取出里面的金色液体,挽起袖子,针头注入静脉。
“它”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你惹他她哭了……休想能轻易得到原谅……从今起,金克拉于你将彻底无效……只有她才是你的抑制剂……
方知塬表情扭曲,英俊的男人脸此时已经变成一团蠕动的黏糊糊血肉。
果不其然,一瓶金克拉打进去,已经没有作用,体内器官翻江倒海,快要炸裂。
于是,方知塬抓出第二针金克拉打进肘部静脉,然后是第三针、第四针,直到第六针,整整30毫升超量的金克拉进入血管,他才彻底恢复正常。
那团黏糊糊的血肉,重新变回一张英俊的男人脸。
五年前,在钡坎斯海湾战争中,方知塬不幸被钡素感染,身体发生异变,成为不人不怪的结构,必须靠注射特殊抑制剂,才能保持人形,否则就会失控、疯癫。
而脑海中的那个“它”,是一种高级灵识寄生物,会说话会思考,拥有卓越的预见力。
“它”是方知塬14岁入猎魔场当小兵时,某次杀魔时昏倒在尸骨堆,“它”精挑细选的宿主。
十年前,正是“它”让方知塬去学编程学算法,才有十年后的“破金城大脑”,一套庞大但精准的高运算系统。
这套系统让破金城以及方知塬执政的其他五个城池,富裕、安全、固若金汤,是别的城池执政官羡慕但无法拥有的一把“金钥匙”。
这么多年,方知塬与“它”的关系可谓亦师亦友,属于强强联手,因为某种意义上,“它”是自己的“补充智囊”,另一颗隐秘大脑,除了他,无人知晓,无人可以复制、利用。
因此,战场上、官场上、商场上等等,他能取得今天这样非凡的成就,一半是“它”的功劳。
而“它”不屑抢功,并且在方知塬荣升帝国A级上将后不再活跃,“它”时常出于休眠状态,简直是很可靠的盟友。
但只要“它”苏醒,方知塬就挺烦“它”,因为“它”说话很损,天生毒舌,起初是少年的叛逆,后来则是日积月累养成了一个习惯,方知塬很喜欢在不要紧的事上,故意跟“它”对着干、反着来。
比如,遇见那个女人后,“它”要他占有她,而他要远离她。
只不过,出于本能,方知塬忍不住想接近那个女人,却又出于叛逆,在关键时刻总会拒绝她、推开她。
没谁能比他更变态了。
三周后,方知塬重新去了自宁城。
在沙发区,他见到了那个头戴黑色面纱、曾经试图引诱他的舞女,走上前,开门见山问:“茉莉,今天来了吗?”
“嗨,长官。”野樱桃闻声从沙发上站起,望着头发三七分,一丝不苟梳着紧贴头皮的来人,语气恭敬,“那丫头不来了,这里挣不到钱,她把跳舞的活儿辞了。”
“什么时候的事?”方知塬嗓音依旧斯文温和,“你知道怎么联系她吗?”
忽然,夜茉莉造次地问了句:“长官,您是不是看上那丫头啦?”出于对上位者的畏惧,她飞快补充一句,“她虽然沦落到当陪人跳舞的舞女,但内心还是很纯很有坚持,不……不会去卖的。”
方知塬挑着眉毛,没说话,下颌一抬,轻描淡写地睨着野樱桃,意图再明显不过——他要知道怎样联系到茉莉。
野樱桃撩了下头发,耸耸肩:“报告长官,我不知道她的手机号,不,准确点说,她连买手机的钱都没有,”想想,加了一句,“她是亲自来来厅子跟管名册的人说消名的,那天她有特意到后台看我,所以我知道她不做舞女了。”
“她找的新活儿是?”方知塬关心。
“不清楚。”野樱桃摊手,“反着那天她是没找到活的。”
不再废话,方知塬蹙着眉,转身走了。
司机拉开后座车门,方知塬上车后,简单说了句:“去驱蚊街,3弄J-1509室。”
当初看属下送来的资料时,方知塬不仅撕下了浅间樱的那张生活照放进了钱夹子里,顺便,记住了她填的居住地址——驱蚊街,3弄J-1509室,典型的城中村门牌号。
即使经济再富裕的城市,都有贫民区,这是永远改变不了的事实,因为富人需要雇佣穷人干活,城市最累最脏最差的活儿,也需要穷人去做。
作为执政官,方知塬消灭不了贫民窟的存在,但可以做到,最大程度降低那儿的犯罪率,给他们艰难的生活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
肮脏的下水管道、嘈杂的各种声音、随处可见的垃圾,令方知塬不得不抽出西装胸口的那条口袋巾,捂在鼻子上。
永远纤尘不染的高级手工皮鞋,终于在这里被弄的灰扑扑。
方知塬拿口袋巾包住手背,嫌恶地敲了敲3弄J-1509室的木板门,劣质粗糙的木板门,静等着里面的人为他开门。
很快,房门从里面打开。
“你谁啊?”一个上身打着光膀子露出大片文身,下身只穿着一条短裤衩的年轻男人,踩着一双蓝色塑料拖鞋,一口焦黄的牙,“想干嘛?”
“我找花樱。”方知塬说出茉莉的真名,但语气变得很冰冷,不善道,“你在跟她同居?”有种吃醋和嫉妒的意思。
“这他妈是老子家。”语气又冲又凶,明显光膀子男人仇视、眼红面前这个西装革面、看起来就很有钱的来访者,“老子睡的女人不少,”说着扯起嗓子往屋里喊了声,“贱/货,过来。”明显想炫耀点什么。
“死鬼。”立刻传来娇滴滴的女人声,一个穿着透明情/趣内衣的女人撩开门帘从卧室走出来,“怎么,想搞三个人啊,那得加钱。”
接着,在看清门外站的人的长相、打扮和那身居高临下的气场后,女人娇/媚地嚷嚷起来:“大帅哥,你长这么帅,却好变态呀。”
方知塬明白那女人并不住这里,明显的,要么她填的是个假地址,要么她搬走了。
转身,不停留,他转身朝电梯方向走。
这下倒是屋里那女人急了,冲到门口,大喊:“帅哥,别走啊,我免费让你做,三人行就三人行。”
闻言,文身男怒了,他本想在西装男面前炫耀女人,结果反被女人侮辱,腾的怒火中烧,一把掐住女人的脖子:“婊/子。”接着,嘭得关上那道劣质的木门,“我艹死你。”
回到车上,方知塬掏出手机,摁了一个号码,刚拨出去,他立刻掐掉,思索十几分钟,最后还是拨了出去。
“明早,我要知道一个叫花樱的女人,准确的下落。”胸口莫名很闷,方知塬彻底抽掉领带,同时放权,“你可以使用盘丝天眼系统,找人。”
“是,长官。”
作者有话要说:宝贝们,求收藏求评论,这对新人作者“坚持写作”很重要,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