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一百万

明月咬紧牙关,才没让自己的那句话说出口,但是脸憋得红中带黑,黑中带青。

非常精彩。

然而在别人眼中,就是明月这个小女生看陆仕森看呆了,进而满脸羞红,眼神不自在。

所以陆仕森拧了一下眉,开口说:“谢谢你救了小衡,”停顿一下,声音更低沉了:“小妹妹。”

明月被这个称呼雷得抖了一下。

脑子里的小人则在抓着头发,大声尖叫着奔跑,身后跟着一群草泥马。

也不外乎明月这么激动,要知道她也是刚刚才知道自己穿书的,穿的还是自己最后看的那本养成宠文。里面男主侄子也就是本文的男二,在五岁时被绑架,颠沛流离之下被女主家收养,和女主青梅竹马的长大。十二年后男主终于找回侄子,同时养父母正好去世,所以男主就把女主收养了,当然因为年龄差不够是没有正规收养程序的,女主也十二岁了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这也就为女主感情的萌芽做出了契机。

剧情也就从单身残疾帅大叔教她作业,帮她开家长会,一路喜闻乐见的奔到了青春期美少女得知心意,一往无前地追爱,顺便帮大叔治好瘫痪了十多年的腿,滋润他干涸的心灵。而侄子刚开始是不打算支持他们的恋情,认为两人有悖伦常,还做出了很多事来阻止,但是到了最后,作者却又揭露原来男二的感情早已经变质,他喜欢上了一直当妹妹的女主......

轮椅男主,身世坎坷的女主,老夫少妻,三角恋,这其中任何一个标签都能脑补一篇文了,现在全在一篇文里,由此可知那个剧情之酸爽,让明月在看着男二遥望男女主结婚时潸然泪下,也在男女主互动时甜得嗷嗷叫。

而你以为明月是那个早死的养母,那你就错了,因为明月在未成年生子,养了女主三年后,再承受不了照顾孩子的重担,把她丢在孤儿院门口,就像女主那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一样逃走了。

明月这一背景板,在文中出现的描写不超过两百字,而在后期,她在找到有钱老公良心发现回来找女主时,又担当了一个棒打鸳鸯的角色,不准男女主在一起。作为一个N线女配,还是反派那一类的,她连名字都不配有,全文就以“那个女人”来称呼她。

所以明月刚穿来时,完全不知道自己是穿书了。

就算是给明薇填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时,脱口而出的“明薇”两个字,她也只是愣了一下,觉得是原身的影响,后面就再没有想过。

毕竟,那本文章的开头直接是从男主找回侄子,收养女主开始的啊!

这完全不一样的剧情她怎么可能联想得到。

现在看着:

一脸冷峻毫无小说中温暖内敛的男主——陆仕森

哭得鼻涕眼泪糊一脸的男二——陆玉衡。

还有那个襁褓中看不清的女主也就是自己的女儿——明薇。

明月:“......”

另外,剧情里男二是被拐的,现在她被自己阴差阳错地救了送回家人身边,这算是破坏剧情了吧?

可是再来一次,她还是会选择救下陆玉衡,她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小孩在自己面前被拐走。

明月在这边脸色越来越精彩,而轮椅上的陆仕森则面无表情侧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保镖。

刚给明月看照片的男人得到眼神,立刻上前,陆仕森接过支票亲手递过去,声音没什么情绪:“这是我们答应的谢礼。”

明月怔怔伸手。

金色的夕阳下,一只骨节分明,青筋浮现,皮肤苍白,而另一只手指修长秀气,指尖粉白,成鲜明对比。

在她捏住支票的瞬间,陆仕森就收回手。

明月本能的低头看手中的支票。

心中默数:一个零,两个零......足足六个零,一百万啊!

那瞬间,明月的第一想法竟然是,男主不愧是为男主,真有钱。

她这会儿被自己穿书的事情惊到了,思维混乱,眼睛发直,脑子里天马行空的乱想。

陆仕森见她又捏着支票兀自发呆,姿势也不再动一下的,闷声咳嗽了一下,牵过陆玉衡的手,最后又不带温度地说了一句:“谢谢。”

说完,就准备回去。

明月被他沙哑低沉的声音回神,定睛一看,手中还捏着一百万,赶紧跑上去,塞回陆仕森手中,同时脸色通红地说:“我不要。”

陆仕森皱眉,正想说什么。

明月已经一溜烟跑回去了,清脆的声音远远传来:“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不能收钱。”

她就像身后有着猛虎追赶一样,话音还没落,人已经消失在视线里。

这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在场人都没反应过来。

而陆仕森垂眼看了一眼手中送不出的支票,面无表情地一扫,就交给一直抱着明薇看热闹的刘姐。

他也看出来了,刘姐应该与明月认识。

陆仕森:“麻烦你交给她家的大人,相信这个钱会帮助到她家。”这是把明月当不懂事的小孩了。

刘姐瞟了一眼递在身前的支票,心中一跳,乖乖,一百万啊!

她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那个明月说不要就不要。

刘姐嗓子有点发干,感觉说出的话都磨喉咙,“她家里没大人,都是自己做主。”

这话一出,在场所有人都怔了一下。

没人收自己的谢礼,陆仕森微眯了一下眼睛,没再说什么,带着陆玉衡转身离开。

上车后,他低声对一个保镖说:“去调查一下那个女孩。”

保镖点头。

旁边有人满脸心疼地给陆玉衡检查身体,他从后视镜看着,面上没有波动,但身上温度越来越低,眼底深处翻腾着煞气。

***

刘姐心痛的看着陆仕森一行人远去,更确切的是说,是看着一百万远去。

等看不到影了,就快步回明月家。

一进门就开始巴拉巴拉说明月:“人家准的谢金,你怎么给拒绝了啊!那本来就是你应该得的!”

明月因为小说的缘故,总觉得自己收了钱,好像又像是用陆仕森的钱养明月,和收养没两样。

甚至,那钱还顺带养了自己。

所以满身不自在,心里别扭得不行,无论如何也不想要,更何况,她最后说的也是实话,她救人不是为了谢金救的,怎么可以收钱呢!

有了这两层关系,无论刘姐之后怎么和她说她都坚决不想收。

而刘姐看她冥顽不灵,甚至是自己说少收一点,度过现在的难关都不答应后,脸色就有点不好,觉得她把自己一番好心当成了驴肝肺。

转头对着襁褓中的什么都不懂的明薇就说:“你妈妈真是不懂事,要知道,你们现在穷得要死,你穿的,用的,吃的哪样不花钱,她却把自己该得的钱拒之门外,也不想想你!”

刘姐说得这些,也是为自己好,虽然不好听,但是明月也没往心里去。

笑盈盈地抱过明薇,亲了一口。

刘姐见她还是一副天真无暇的样子,心里越发来气,那气细究下还掺杂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嫉妒,但是她眼睛一转,也不知道她想到了些什么,突然就把这气吞下去,脸上又带出笑模样。

不过,这之后两天,她都不再来明月家。

而那天晚上,可能因为得知自己是穿成N线女配,并且还看到了自己未来的“女婿”,精神受到刺激,明月做了一个梦。

梦中,她头戴方巾,脚踩布鞋,一副劳动人民的打扮,苦的满手都是皱纹,花费几年终于凑齐了明薇上学的费用。

然后她把钱都装进黑色蛇皮袋中,一手提着袋子,一手牵着已经三岁的明薇,欢天喜地地去幼儿园报名。

可就在她刚一脚踏进幼儿园时,头戴地主帽,身穿长衫的陆仕森突然出现,冷酷地对她说:“你的女儿该我养了,给我吧。”

她大惊失色,紧紧抓住明薇的手,拒绝:“不,我有钱,我可以养她的。”

大地主陆仕森指着她的口袋:“你说的钱是那个袋子中的纸吗?”

明月一听,连忙打开袋子,只见原来满满一袋子的钱,都变成了白纸。

她霎时震惊了,抱着一捧白纸呆在原地,原本近在咫尺的幼儿园像长腿一样,离她越来越远。

冷酷大地主陆仕森却还在逼迫她:“既然你没钱了,那么把明薇给我养吧。”

“既然你没钱了,那么把明薇给我养吧。”

“既然你没钱了,那么把明薇给我养吧。”

......

明月惊醒后嘴里还在反驳,“我有钱,我能养她!”

可惜余音落下,带起一地的凄凉。

梦中她的钱是白纸,现实中,她连白纸都没有。

因为梦境刺激,现实所迫,明月决定第二天就去大学城摆摊卖饰品挣钱。

作为一个连传单都没有发过,只读书学习的女孩,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摆摊,还是非常兴奋的。

早早吃了晚饭,给明薇换上干爽的尿布,冲好奶粉,保证她不会被饿到,就背上明薇,提着自己的货斗志高昂地去了大学城。

这一晚上,她坐地上卖着小饰品,眼睛却控制不住看着来来往往的学子们。

都是一样的年纪,他们走在路上无忧无虑地高声谈笑,前程似锦,而她则坐在下面抱着一个奶娃子,卑微渺小。

摆夜摊,两个多小时挣了两百块,明月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兴奋了。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她第二晚继续出门摆摊。

这一晚,又是两百块。

就在明月内心感叹,哎,养自己养女儿好像也不是那么难时,她在回家的路上被人拦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垂死病中惊坐起,还有谁未点收藏?

(收藏一下,救救米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