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十里不同天(贰)
求……求仙问道?
黑脸听得目瞪口呆,张嘴还待再劝,就被吴疾扔过来的一枚银元给消了音。“你有办法带我过去,是不是?”
还能说什么呢?黑脸只能点头了。
驿馆里的地图,吴疾记得分明:一条长河贯通南北,将大陆分为东西两块。东边的自然是“东土”,而长河以西的“西土”,云雾缭绕,就写了三个大字:仙人界。
这黑脸少年显然还是有点真材实料的,吴疾看地图时从他嘴里得知,东土修士稀缺,而西土却是修士遍地走的仙家福地(当然,这也是平头百姓的传说),而且西土其实并不像小钏儿说的那样,是“凡人摸不着边”的地方,东西两头其实有有一条水路交通,枢纽是个名叫大坤的港口。据说大坤港“很繁华,每天都有仙船往来,运来一些仙家宝贝(吴疾的理解是各类小型日用魔法物品)”,只不过有来无往,仙人来可以,凡人想去就不行了——再具体的,黑脸少年也是满嘴跑火车,真实性存疑。
吴疾发现,这年代人受限于交通速度,又有乡土情结,恨不得一辈子在出生的地方安居乐业,因此见识多以讹传讹,唯有自己用脚亲去丈量广阔天地才是正理。
他的问题,或许只有接触到这个世界最高等级的超自然力量体系之后,才可能会有解答。他没有太多线索,要求个仙缘,就得往西行。
选择走十里不同天,一是能避开追捕,二是能最快速度穿过慈州到达大坤港。吴疾不觉得自己能以十岁女孩的身体,全须全尾地跨越西边几个大州、抵达虚无缥缈的仙人界,所以只能趁着手上还有功夫时行险。他本来就是在赌,只能尽可能在失去自保能力前多做些事,增加赢面。
……
布加迪诚然好,比亚迪性价比更高。吴疾从黑脸手里买来的黄马,毛色杂乱、肩矮蹄胖,一看就是动力小、省油、耐力好的经济实惠车型,平凡又实用,脚程虽慢却没耽误事,下了驿道,一口气带着他穿过荒草萋萋的平原,下午就到了十里不同天前头不远的一座破落小客店。
客店虽小,人却不少,来往熙熙攘攘,骡马嘶鸣相闻,旅人衣制风格大不相同,吴疾打眼一看,还有好几个腰间扎着刀剑行走、一脸恶人相的,这就更有意思了,看来这世界官府都不存在管制凶器一说。
黑脸拿钱办事,不无周到:“小娘子,再往前去就没有回头路了,不妨在此稍歇一个时辰,也好养养马力。我去瞧瞧有没有今天进十里不同天的商队,教他们带上你同行。”
野外生存,最好别作死,多听向导的话。吴疾没异议,拉低帽子走进这小客店,数几个铜板开了个钟点房,期间颇有几个人对他和黑脸的怪异组合频频侧目,其中一个与黑脸相熟的伙计还问:“马黑脸,这是谁家的孩子?”可见吴疾的身量是真瞒不住人,也可见黑脸的诨号十分精准。
黑脸道:“是我家客人。”
“年纪这样小?”
黑脸龇牙一笑,“莫要胡乱打听。”
伙计也不恼,看了吴疾一眼,自管做自己的事去了。
这小客店是个四方院落的平房,吴疾数着号牌找到自己那一间,走进去带上了门,这才拆下帽子,坐在简陋的地榻上松气儿。昨晚通宵到第二天中午,几乎一直在马背上度过,他这具五年来养尊处优的身体,现在还真有点累了。
但吴疾向来觉得人是累不死的,只会蠢死,所以甘之如饴,心情反倒不错,掏出褡裢里的家伙事来点点:一枚苟娘子那顺来的镜子,也不知道有什么奥妙,一照,依然是紫红二气,无声彰显着他的与众不同;一瓶曲昭阳出品的伤药,关键时刻或可救急;再有就是最玄的了——
他小心翼翼地抽出了小羹汤。
不大的房间里,一声清凉刀鸣悠悠回荡,仿若一头大鸟睡梦里被惊醒了,举颈而唳。
雪亮刀影印在眼里,吴疾垂眼看:一想这野趣儿刀名,还真想喝碗热乎乎的肉汤了。
那头傻鸡是因为脚爪上沾了血,才被这刀“吸”了的。薛元顾说这是“魂魄附在上面”了,这又是什么意思?难道这刀以后用起来,会有一只鸡的灵魂出来帮架?
吴疾被这个念头弄得无比嫌弃,曲指弹了弹刀身,没有任何动静。他试了试自己气海里的真气,果然比起前一晚又坚实磅礴了几分;又试着往小刀里灌一点真力,刀身立刻荧荧发亮,笔直的刀头上,颤巍巍地延伸出了些许半透明的气刃。
吴疾心念一动,继续催气上行,这气刃立刻又伸长了一些。他脑子里刚想着“也就是个空气剑吧,不知道能不能当空气鞭使?”,就见到剑气形状突变,在半空中舞动着变成一道如鞭的气刃!
这下吴疾兴味来了,他试着在心里对小刀发出指令,手中刀柄随即微微发热,灌进去的真力圆融如意,能随他心意变成各种模样。使气刃边缘碰了碰自己衣角,立刻齐齐整整地割下一片布来,吹毛断发不止,简直和科幻片里的激光剑一样凶猛。
吴疾盘起腿坐在原地,挥一挥这小刀,脑子里使劲回忆光头给的外挂里有没有刀法,旋即发现:光头的招式里,没有一招是用武器的,全是肉身迎敌啊!
他无奈地收回小刀,琢磨着小时候陪他爹看的那些港产武侠片、陪历任女友们看过的仙侠巨制,似乎也有这类兵器滴血认主的奇幻段子。但他是不会脑残到滴自己的血进去的,谁知道这刀的吸收机制有什么古怪,目前先当个利器用就行了。
吴疾研究一阵,见再没有新的发现,就窝着小憩了一会儿,可脑子却静不下来,兴奋远大于疲惫,干脆装束好,打算去外头看看新鲜。
他走出院门,就看到这小客店前头,热热闹闹地泊了一绺车队,车马间逡巡着清一色穿着青色布衣的大汉,应该是车队原本的力工兼保镖,个个看着力气不凡,腰间还缠扎着兵刃。黑脸正站在那里,同一个车队领头人模样的男人交涉。离得近了,就听到那领头人说:“……小女孩?决计不行的。”
黑脸求告道:“那小娘子确有要事,只要鲁老板乐意关照,价钱好商量。”
鲁老板摇摇头,“这可无关银钱。不同天里情况有变,我妹夫上个月跑了一趟来回,险些折在里头,人是回来了,耳朵也没了一只。我若不是与人有约在先,不可失信,也绝不会再豁出命来跑这一趟。你那位小娘子给的钱再多,我也断不敢说能将她平安带过去。有什么要事,还能比命重要?”
黑脸听得一惊,“真有这样凶险?我还当那运冰的胡吹诓我。”
正当两人说话时,车队尾巴里一辆马车上,竟然次第下来三个裹着帷帽、身形曼妙的女子。
黑脸看到了,狐疑道:“鲁大官人,这……?”
鲁老板知道黑脸是质疑他嘴里说着凶险,车队里却带了女人,便低声解释道:“那几位都是有高明功夫在身的,只是借我的车马脚力罢了……”
就凭这几个柳树身段儿,看着就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小娇娘,还“高明功夫”?黑脸一脸的不信,刚要辩,就见紧跟着第三个女子身后,车上下来一个佩剑的少年。
按说这荒郊野岭,三个盘正条顺的妹子已经够吸睛了,可那少年却能生生把人的注意力都暴力拽过去。
看着年纪不过十五、六岁的少年,穿一袭朴素的白裳,一头黑发上就简简单单束着一尾缟白的丝绦,两侧耳上编缠了几股辫扎垂到脑后,露出他一张泛着寒的脸,五官无一不精致夺人,冬月照雪般的凛冽好看,点漆的凤眼透着一股凌厉的剑气,和薛元顾截然不同;就是这样一个少年,往燥热的荒原上一站,倒仿佛一簇冰。
吴疾也在朝这边看,边看边心想,怎么能觉得人眼里透剑气呢?可能是因为当先那三个妹子,都是工整漂亮地佩着丹色描金的长剑,彤彤剑穗色泽娇艳显得十分考究,可这少年的剑却是随便绑在身后,漆黑一柄剑鞘,没有任何多余饰品,甚至有好几个开裂破损的地方,但却能神奇地让人直观甚至被迫地生出一种认知:这是个少年剑客。
可惜比起光头,好像还是缺了一点……说不好,发量不同不能比啊。吴疾望着这少年走下来,个头和身边三个美女齐平,……约莫好像还少点。脑内的直男小人蹦跳着打分:哥们,你这就很可惜了,……一个十分帅气的矮子。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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