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马球

这下轮到沈宗庭挑眉看着她了,那脸上的表情,就好像听到她开了个巨大的玩笑。

“像她这样有灵气和天赋的人,少见。”沈宗庭淡淡地说。

梁风忻了然地点头——这才像沈宗庭。沈宗庭从不轻易动心。像他们这个圈子里的男人玩得都很花,但沈宗庭身边确实一个女人都没有。

“既然她有那样的灵气和天赋,又有那样的脸蛋和身材,她注定不普通,是光靠美貌就能实现阶级跨越的人。所以,我提前帮助她熟悉和了解这个圈子,让她规避风险,这难道不是在帮助她?”

梁风忻说得理直气壮。

“随便你了。”沈宗庭扯起唇角,笑得漫不经心。

其实他想说的是,随便她了。这个“她”是孟佳期。随便孟佳期怎么选,那毕竟是她自己的人生。

车子在浓重的黑夜中冲上山,驶进一条私家路,在一栋带花园的大别墅前停下。

“行了,你送我到这儿就行。今天太晚了,下次再介绍你和老高认识。”梁风忻说着,拉开车门,干脆利落地下了车。

别墅的锻花铁艺大门门口,立着一位身材颀长、气势十足的男士,四十岁上下,气度儒雅从容,正是梁风忻口中的“老高”。司机停车,梁风忻踩着高跟鞋快走几步,伸长手臂和这位男士来了个热烈的拥抱。

尔后,黑色轿车破开夜雾和云海,重新驶上另一条私家路。

大秀结束后的第二天,Tera杂志实行调休,给实习生放假,正式员工需上班。孟佳期这几天累得犹如被抽筋剥皮一般,睡觉睡得格外沉。

清晨一阵铃音响起,扰了她的清梦。是Lisa打来的电话,只有一句话,叫她今早按时回去上班,说完就挂断了。孟佳期看着电话界面,无声叹气,最后起床穿裤袜、套毛衣。

“我去,不是说你今天调休?”陈湘湘正拿着牙刷杯,对着镜子刷牙。

“mentor让我去。”

孟佳期站到陈湘湘旁边。两人一模一样地挂着黑眼圈,深深地青晕昭示着睡眠的不足。就在这个月,陈湘湘如愿以偿地进了《晨报》,谋到了一份记者实习。

“你不就是一个实习生,不去不行吗,拿这么一点工资,把你当牛马使呢。”陈湘湘吐出一口牙膏沫。

“实习生没有人权,只有一天天使不完的牛劲。”孟佳期一边感叹,一边将牙膏细细地挤上牙刷。

“也是,实习生还能怎么样呢?只能一怒之下,怒了很多下。”陈湘湘嘴里含着漱口水,含含糊糊地说。

到了公司,Lisa让孟佳期根据昨夜的速写图再出一版精修稿插画。孟佳期一一照做。此外,Lisa还安排了一个新人,作为孟佳期的插画助理。

说是新人,其实是比孟佳期还大两个年级的学长,和孟佳期同学校,同一个学院,中文名杨诚,英文“Yasser”。

“孟学妹,我也是陈千枝老师旗下的学生,学妹在时苑杯中拿到金奖,真是非常厉害,连我这个学长都要好好向你学习。”

“对,我也是从内地来的。当初也是看中了港服的奖学金。学妹想喝卡布奇诺还是美式,我顺便给你点一杯。”

孟佳期对杨诚的印象不错。是那种第一眼看着很干净的男生,而且礼仪周到,将社交距离拿捏得非常之好。

他来实习的第一天,就给整个插画组的同事都带了咖啡。这种四面来风、八面玲珑的态度,让孟佳期自愧不如。

下午时分,孟佳期收到了梁风忻私人助理发来的合同,合同重申了昨夜的谈话内容。甲方梁风忻愿为乙方孟佳期提供由内至外的全方位气质改造,并承担所有费用。乙方孟佳期要充分配合。甲、乙两方若有一方改变主意,只需正常退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合同下,盖着梁风忻工作室的电子印戳。

孟佳期对此慎之又慎,将合同反复地看了许多遍,又发给认识的法律系学姐看了,直到确认没有任何漏洞后,才签了自己的名字,将邮件原路发回给助理。

这件事,就此尘埃落定。

私人助理手脚麻利,给孟佳期发了梁风忻的电话号码,叮嘱她给梁风忻的WhatsApp发消息。孟佳期照做后,梁风忻询问了她的空余时间,约定好下周末,她派司机到学校门口接她。

Fidanza:「时间紧迫。如果可以,我想先安排你学打马球。」

Kristin:「好。」

孟佳期从工位起身,到茶水间倒了一杯水,在休息区慢慢地喝,一边喝一边看窗外风景。

从这儿,可依稀望见维港风景。今天是秋冬季节的艳阳天,阳关热烈,水波青蓝。两岸高楼大厦鳞次栉比。

她将那杯水啜完,有种一脚踏进红尘浮浪之感。回望,一个月之前她还因为钱和母亲爆发争执。但是现在,她已经要去接受一项贵族运动了。

马球运动。

一项生下来没机会接触,基本上就一辈子都没机会接触的运动,现在为她敞开了一扇大门。

孟佳期不是不知道,她在如此年轻的年纪,一脚踏入不属于自己的阶层,会在将来收获什么结果。

就像茨维格《断头王后》中那句著名的句子:“命运馈赠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可就算如此,她依旧义无反顾地,要拆开这份礼物。

梁风忻说到做到,下一个周六,校门口有司机在等孟佳期。

而她起得比工作日还要早,一件件地试穿着衣柜里的衣服。她的裙子、大衣、裤子、上衣和毛衣,在椅子上零零散散地堆叠。

她有点苦恼,不知道穿什么衣服好。

其实她衣柜里的衣服大多是基本款,白衬衫和绞花毛衣,卡其色宽松长裤和羊毛连衣裙。

她衣柜里的衣服比同龄的女孩少,但件件都是她精挑细选的,对质感有要求,能搭配的场景也更多。

一直以来,她也以自己的个人风格为豪。

但是,在见识过沈宗庭由内到外的随意、以及梁风忻看似松弛感满满但实则武装到指甲盖上的风格后,孟佳期才发现,自己所谓的“经典复古”,其实只是一种仿造。

一件上档次的老钱风大衣,只要主人的身材不发生变化,是是能够反反复复地穿一辈子的。孟佳期不由得想起中学时候读《红楼梦》,曹公的一支笔是何等的犀利。

他写林黛玉进贾府,写她看到的贾府的钟鸣鼎食,用的是“半旧”一词。半旧的青缎靠背引枕,半旧的弹墨椅袱...

只有真正的贵族,才有资格“半旧”。因为普通人所购买的衣服,都是便宜的锦纶或涤纶布料,用久了会起毛球,磨出毛边,一如她毛衣的袖口和大衣掉落的纽扣。

真正的“老钱风”,代表着一种生活。这种生活,在城市里寸土寸金的地方有大平层,在乡间有宽敞得可以开party的大别墅,墙上挂满价值不菲的艺术品。

参加晚宴时他们会穿专门的晚礼服,骑马的时候有马术服。就像香奶奶的小香风上衣,永远都不需要考虑清洗的方式,因为穿着这些衣服的阶层,从不会将它们穿第二遍。

孟佳期捞起一条浅卡其色宽松长裤和一件紧身毛衣看了看,最终决定穿着它们出门。

穿上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像《Gone with the wind》里的郝思嘉,那个穿着妈妈窗帘布做的绿色裙子、带着刚从院子里公鸡身上拔下羽毛的郝思嘉,打算去征服这个世界。

她准时出现在校门口,坐上奔驰AMGGTR,被司机载着一路往南往东,上天桥,过转盘。

道路两旁的遮天蔽日的大厦被甩在车后,建筑密度渐渐稀疏,植被越来越茂密。

奔驰驶过大片尚未开发的土地,驾到私人公路上。孟佳期眼前忽然出现大片大片平整的绿地。在这些没有许可证无法进入的绿地之外,还有人住在连翻身都困难的笼屋里。

这座城市给她的感觉极其割裂,像一座巨大的万花筒,无数个折叠世界,每个折叠的小世界里,人们过着各自悲喜不相通的、酸甜苦辣的生活。

到了马球场,梁风忻在门口等她,亲热地将她拉进去。

“走吧。今天主要带你熟悉马球的规则,再给你感受下骑马的感觉。”梁风忻拉着她的手,带她去更衣室换了衣服。

换好马球服,带上头盔,拿着马球杆,孟佳期看着镜中英姿飒爽、假模假式的自己,白色的马球上衣和同色系的马球裤,棕色的、修长的马靴包裹着她的小腿。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样一打扮,她也算初初有了马球手的风姿。

与此同时,梁风忻也换了一身马球服,命令骑师给孟佳期牵来一匹温驯的马球马。

“你先跟着骑师练一练,学会骑马。我会让骑师教你正统的英伦骑法。我不仅要你学会骑马,还要你骑得好看,腰背挺直,姿态美丽。”

“等你学会之后,可以同步学习马术和马球。休息的时候可以去看他们打马球赛——今天有一场精彩的马球赛。”

孟佳期依言跟着骑师进了马场。

女骑师讲解细致、耐心,她学起来很快,掌握了基础的理论知识就要上马实操,想要快快地学会这项运动。

没想到骑马看起来容易,实则并不是这样。马球靴很厚很硬,像套在她腿上的铅靴。

骑马时风很大,吹得她膝盖疼。马鞍硬得像铁,磨得她臀部疼痛。在马背上转了一圈又一圈,她都怀疑自己是否大腿磨破出血了。

她咬牙坚持着练了两小时,最后骑师见她脸颊染上两层薄红,微微喘气,一副不堪疲累的样子,劝她休息会儿再继续。孟佳期点头。

趁着休息的间隙,孟佳期溜进了马球场。

马球场的宽敞超乎她的想象,足足有九个足球场*那么大。

每一节马球比赛的时长都在七分钟以下。她站到场地外时,场上正在进行一场马球比赛,两队选手挥杆、击球、球手的身体随着马背的起伏而上下伏动,激烈至酣处。

吸引她注意的却是游离在白热化球线外的一个身影。那人身高颀长,在亚洲人里属于鹤立鸡群的那一类,就连他胯.下之马,都比别人的马更高大、更英俊,全黑的马身极具动感和侵略性。

他穿的马球球服以深蓝为主体,白色插袖,那蓝比天空的颜色还要深远,像浓郁的海洋颜色,上面印着一个阿拉伯数字3。

孟佳期调动刚刚学习的马球知识,知道3号是一只马球队伍里的核心人物,作为中场队员,要控制场上的节奏和速度,控制击球的方向,传球给本方前锋并组织发起进攻。

就在这时,尖锐的提醒铃声响起,他拉紧马缰,挥舞球杆,朝球线小角度地冲撞过去,挥杆,进球,动作一气呵成。

这人在马上起伏、高高挥起马球杆,使之反复弹动的姿态好看得要命,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倜傥风流。

就好像马场成了他的舞台,他驾着马跑起来,全场的追光灯只在他身上。

一个漂亮的盘带过人,球好似牢牢长在了他杆上。他的马激烈地冲开对方的马匹,他修长的身躯几乎要离开马背,球杆穿过马儿的尾部够到球,再被他甩臂一挥,球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抛物线,越过对方球门柱。

场外顿时掌声如潮,在掌声里,夹杂着议论声。

“看来今天他们球队赢定了。”

“Joseph,还是Joseph!”

在观众们的交谈声中,孟佳期隐隐约约听到“Joseph”的名字。一瞬间心有所感。

再朝那人望去时,只见他骑在马上,两条长腿被白色马球裤紧紧包裹,肌块紧实有力,肌理贲张。他穿着黑色的马球靴,很有几分西部牛仔散痞不羁的味道。

饶是隔着一整个草坪,也能感觉到这人强烈的荷尔蒙气息。

男性力量、男性气概、一整个男性的鲜衣怒马的世界,都在此刻朝她涌过来了。

这人只能是沈宗庭。

他翻身下马,手里的马球杆被他抛给一个马童,姿态随意,那种懒痞散漫的气息在此刻达到巅峰。

马球场外掌声雷动,人群有节奏地呼喊他的英文名,那股狂浪的气势,几乎要将他奉为神明。

面对这般雷动的掌声和激动的人群,沈宗庭掀开黑色马球头盔,露出汗湿的黑发,从马童手里接过一瓶矿泉水,仰面灌了几口。

透明的水液划过他突起的喉结,一直到他胸前衣襟。许是因为矿泉水从唇侧漫溢的缘故,他撩起球服下摆,随意地擦拭,球服下摆是紧实的、肌理细腻的小腹。

做完这一切,他朝人群露出一个懒洋洋的笑,随即退回休息区。

这一笑,孟佳期连心脏都要停止。

孟佳期也不觉笑了笑,好像回应他一样。虽然她知道他的笑不是针对某个人,但那一刻,他给人一种错觉,就好像他只是对着她笑一样。

原本观看球赛时,她还是个置身事外的人,只想对照着场上的实战,比照马球的规则。当她发现沈宗庭就属于其中一支队伍时,毫不犹豫地选择支持他所在的队伍,因为他们赢球而欢呼。

中场时间到,工作人员打开分隔球场和外场的系带,场外观战的观众欢呼着跑进去,将方才因马匹奔跑而踢起的草皮踏平*。

场上笑着,闹着。就连她也被场上的氛围感染,拖着酸疼的腿和笨重的马靴跑进去,愉快地、合法地踩踏草皮。

就在这时,一只大手忽然按住了她的肩膀。

“妹妹仔,怎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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