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骑马
说这句话时,沈宗庭脸上惯常的调笑底色没有了,很是诚恳。这一刻他的眼睛有一种异样的清澈,像是春雪消融后解冻的冰溪。
让人觉得清爽畅快,满目皆清凉,涤荡了方才陆彬带来的不适和污浊。
孟佳期真切觉得,他这句话不是客套,无论哪个女孩子遇到这般无力的性.骚扰而自厌自弃时,他都会这样安慰对方。
有了他这句话,笼罩在孟佳期心头的阴霾骤然消散,就像乌云被风吹散,露出的晴朗天空。
“今天是梁风忻带你过来?她人呢?”
两人朝球场外走去时,沈宗庭忽然开口。孟佳期注意到,他迁就她的脚步,迈动的步幅也慢了些。
“嗯。她吩咐骑马师带我,她好像是被人叫走了。”
听见孟佳期的回答,沈宗庭皱了下眉。
说曹操,曹操就到。两人刚走出球场,忽然看到梁风忻从远处奔来,身躯娇小玲珑而充满活力,冲孟佳期挥了挥手。
在梁风忻身后,跟着一位身材高大、气度不凡的男人。
显然,梁风忻也听说了方才球场上发生的事,安抚地摸了摸孟佳期的背。
“抱歉啊,佳期,我刚刚应该和你在一起。不过现在没事了,陆彬那个跟狗一窝的,他以后再敢骚扰你,我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她话还没说完,沈宗庭一声轻笑,挑起的唇角含着两分不屑。
“怎么,你有话要说?”梁风忻瞪了沈宗庭一眼,颇为不服。
“当然有。你带来的人,你怎么不看好点儿呢?”沈宗庭深深看她一眼。
梁风忻莫名从这一眼中感受到寒意,不觉摸了摸胳膊。
“是我没做好,下次不会。”梁风忻郑重其事地、再次保证。
“没事,刚刚梁小姐是把我交给骑师了的,我自己不应该乱走。”孟佳期歉然地说。
她一个外人,如何好让沈宗庭和梁风忻吵起来?
在这关头,她有些疑惑这两人的关系,听起来虽然亲密,但相处的状态并不是情侣。
反而一直站定在梁风忻身后一臂距离的男士,更像风忻的男友。
“好了好了,都停下。”在这里道歉来道歉去,都够绕地球几圈了。来来,我介绍下。”梁风忻拉过佳期的手臂。
“这是我的灵感缪斯孟小姐。这位呢,”梁风忻的手轻点了点沈宗庭。“按照辈分来算,是我的小叔公。”
“当然,我是绝对不承认我比他大的。”梁风忻开玩笑似的补充一句。
“小侄孙女,你本来就比我小。”沈宗庭好整以暇地说。他一只手插松松在裤兜里,又恢复了往日吊儿郎当的气息。
孟佳期听两人说说笑笑——原来沈宗庭和梁风忻是亲戚关系,她心里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就你嘴欠。”梁风忻虚点点沈宗庭,再转身拍了拍身旁男人的胳膊。
“这位是老高,高虔明。我男朋友。”
“你好。”
高虔明气度沉稳,当即伸出手,和沈宗庭握了握。
“早就听阿忻说,你是她最大的赞助商,也是球打得最好的马主,今天一见,名不虚传。”
“过奖了,不过是拿来消遣的小玩意。”沈宗庭笑笑。
梁风忻拉着孟佳期解释了一下,原来梁风忻本想过来看她今天骑马学得怎么样了,结果中途遇到了高虔明,被拉去和他的生意伙伴打了几场球,玩得太尽兴,一下子将她忘在一边了。
“没关系。我自己真能照料好自己。”孟佳期认真地说。“对了,你要不要看我今天马学得怎么样?”
她是一个好学生式的人物,也是个尽心尽责的乙方。既然梁风忻花这么大心力培养她,她有心想学得快一些,好不辜负梁风忻。
“那你上马给我看看。”
梁风忻挥手叫来骑师。骑师牵来一匹纯血马。
孟佳期重新系好头盔,翻身上马。
经过一上午的训练,她的马已经骑得有模有样了——初具英式骑马的精髓,用身体、四肢精准地控制马的步态,让马做出Walk、Trot、Canter和Gallop的动作。
她的身体随着马儿腿的移动而起伏,眼神专注,握着缰绳的手有力。
要如何形容在马上奔腾的感觉?孟佳期终于知道,为什么贵族们都钟情于马背上的运动了,这和双手握住方向盘的感觉截然不同。
寒风刮得她耳畔生疼,但她看到天空盘旋的飞鹰,眼前大地辽阔任她飞驰。
她不由得想起《冰与火之歌》里,为什么丹妮莉丝拥有了小银马之后,才觉得自己真正成为了公主。
当孟佳期第三圈从他们身边经过,就连沈宗庭也不觉露出赞赏的眼光,欣赏着她在马背上的英姿。
挺直的腰背、控缰的动作到位,全神贯注。
她笑容灿烂,若一朵初初绽放的玫瑰。这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她笑起来的模样,当真灿若初阳,让他想起一句古诗:静若处子,动如脱兔。
原来她动起来的时候,是这般模样。
和静默内敛时的她如此不一样。
“你有眼光。”沈宗庭忽然对梁风忻道。
“你指的是,我找她当缪斯这件事?哈哈哈哈哈,我就说,我不会看错人。”
梁风忻眼中的欣赏表露无遗。这是孟佳期第一次骑马,表现不错。没有点运动基础着实做不到。她在暗地里定是费了功夫的。
“她有没有自己的马?”沈宗庭边说,修长的手指把玩着一瓶冰水。冬日的暖阳以冰水为介质,照着他的手,照出一种银缎似的柔光。
梁风忻摇摇头。“没有,她可以骑我的马。反正,也差不了多少。”
“不,差很多。有马和没马是不一样的。”沈宗庭手指闲闲地在矿泉水瓶上轻轻叩击。
“我要给她买一匹马。”
听了沈宗庭这话,梁风忻差点儿要从长椅上弹起来。
“什么?你之前不还觉得,我不应该把她带来这里...”
沈宗庭:“那是之前。但是现在,她既然选择了来这里,那就要有最好的。”
梁风忻诧异地看一眼沈宗庭。沈宗庭没在看她,而是微眯着眼睛,在看远处马上的孟佳期,唇角的笑容是惯常的漫不经心。
那种眼神,似乎是一个男人在看一个女人的眼神。
梁风忻以为自己看错了,眨眨眼再看,沈宗庭眼中的情绪早已散去,又恢复了往常懒倦散漫的状态。
不,不可能,这种事不会发生在她小叔公身上。肯定是她刚才看错了。
“...你觉得好便好,这样我还省下好一大笔费用。但你可就要破费了。”梁风忻说。
“小钱,不至于。”
梁风忻默了默。对于沈宗庭来说,买一匹马,的确就是一笔小得不能再小的钱。
梁风忻:“待会你忙什么?”
“我闲人一个。没什么要忙的。”
梁风忻笑了。“那正好,你待会帮我送她回学校去。我还想和老高再打几场。”
“行。”
孟佳期在马上溜了四五圈,一个利落的下马。别看英式骑马显得人优雅又漂亮,但其实,身体要跟随着马儿的节奏一起一伏,并不容易。硬硬的马鞍摩擦着大腿内侧,磨得皮肉生疼。她咬着牙,以一个漂亮的姿态走到梁风忻面前。
“真不错。你现在骑马的样子,已经有几分女王风范了。等再练习几次,我会以你为主角拍摄一组户外骑马的时装大片。”
梁风忻满意地对她点头。
“好。”
梁风忻:“今天你的工作完成得很不错。你想回去了吗?还是想在这儿多玩一会?”
“我想回去了。”孟佳期说。
最近,她的时间被严格分割成四大块。一块忙于实习,一块用于应付学业。一块被留给梁风忻,还有一块,是她新近开发的“业务”。
这业务的来源是这样的:
梁风忻举办的大秀,果真让“老钱风”在港城复苏了。不少上班族也向往这种合身、舒适、慵懒的风格,想用有限的金钱获得正装定制的服务。
一家时装工作室看准这个商机,通过校友力量联系到孟佳期,请她帮忙出设计图,工作室负责后期,两者三七分成。
孟佳期仔细考虑过时间精力成本、用料成本后,答应了工作室的请求。明天她要如约交上第一份设计图,今晚上还得回去好好润色。
比起前段时间,她更忙成了陀螺。
陈湘湘笑她是“时间管理大师”,孟佳期一边调侃“打工狗没有人权”,心底却踏实了不少。实习工资、设计分成,都会一点点充盈她的钱包。
钱才是她的底气所在。
“那我让沈宗庭送你。你不用着急,先去舒舒服服洗个澡再出来。”
转身进了澡室,孟佳期找到自己的包,把换洗的衣服和洗浴用品拿出来,仔细地冲洗。
今天她穿的骑马服被妥帖地放在脏衣篮里,衣服的唛标上绣有她的名字“Kristin Meng”。此外,梁风忻还给了她一张门禁卡,一枚澡室柜子的钥匙。
这些费用,都是严格划分在合同规定里的。她拥有自己的球杆、衣服,马鞍。她能用梁风忻的马。
孟佳期对此感到十分满足。毕竟她一分钱都不用花——光是养马,就又是一笔极大的支出和费用了。
而且,她爱上了骑马的感觉。好像要脱离一切束缚,会飞起来。
马场的浴室里,莲蓬头下,她慢慢地清洗自己,雪白的肌肤被热水冲得一片潮红。当手探入腿间时,她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那里被硬硬的马鞍磨得生疼。她使劲低头去看,隐隐看到那儿有擦破的皮肉,露出嫩红的颜色。
皮肉伤,不碍事。她咬着牙穿上衣服和裤子,急匆匆吹了头发出去了。
拎着来时的背包,孟佳期一眼看到,马场的出口处,沈宗庭正倚靠在车身上等她。他骨架生得好,随便往那儿一站,也有时装大片的氛围。
他似乎也刚洗完澡,从马球服换成了一套黑色羊绒夹克配卡其色长裤。
夹克在他身上显得越发地薄,长裤凸显出他的身材和身高,他气度矜贵,又有罕见的少年气,少年感十足。
孟佳期心跳漏了半拍。
“让你久等了?”她快走几步,走到沈宗庭面前。
“不久,上车吧。”沈宗庭一边回答,不觉扫了两眼她。许是因为刚洗完澡的缘故,她身上的玫瑰清香湿润清凉,像是凝结的冰霜被热水所融化。
她二十岁,正是胶原蛋白最足的时刻,洗完澡,肌肤像是喝饱了水的蜜桃,又好像刚用牛奶沐浴过。
乌发雪肤、唇红齿白的小姑娘。
她躬身坐进车里。正好今天,为了保证衣服的质感,孟佳期挑选了一套米色毛衣配李维斯低腰裤,牛仔裤用一截细细的牛皮腰带系在胯上。
这一躬身,让他不得不注意到她的装扮,目光落在她腰间一截小腰上,细细的,刚好够男人双手一合。
作者有话要说:年龄设定是梁风忻比沈狗大,辈份上沈狗大。其实沈狗人是挺年轻的。不年轻也浪荡不起来(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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