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小叔

小叔是秀才不错,然而,跟他们家似乎关系不大。

杏花村人人皆知,陆家两兄弟是分了家各自过的。

这在村里实属稀罕事儿,毕竟这个时代宗祠文化鼎盛,个人需要依靠家庭,家庭还需要仰仗宗族,只有族人之间有来有往、互帮互助,才能叫日子齐齐往上了走。

陆家流民起家,历来人丁单薄,不是什么枝繁叶茂的人家,到了陆大川这代,家中也只兄弟两人,还早早分了家,可不就稀奇得很么?

但陆嘉志在梦中隐约听到过两三回,原来,他爹和小叔并非一母同胞的兄弟。

陆老爹原先的浑家在儿子未满五岁时,就因病去了。

陆家有田有地,屋舍也大,在这种条件下,很快便有人给陆老爹牵桥搭线,让他再娶个媳妇儿,说一个大男人带着才丁点大的哥儿,家里没个女人怎么行?可怜见的。

媒人嘴皮子利索,一番话说动了陆老爹,于是便续娶了邻乡的王家三娘。

又过一年,老二陆小川呱呱坠地。

作为继母,王老太从前对陆大川谈不上多好,也谈不上坏,至少不曾传出过什么刻薄苛待继子的风言风语。

所以说,因着不是同一个娘而分家,似乎不大说得过去。

再说了,陆大川比弟弟陆小川只大六岁,陆老爹提出送一个儿子念书时,还是个半大孩子,原也是有竞争机会一把的。尽管是地里长大的泥巴娃子,可也晓得念书识字的好,这是一次机会,一次抓住了,便很可能会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的机会。

面对手心手背都是肉的两个儿子,陆老爹挑人的方式十分公正——抓阄。

陆嘉志听他娘说过,虽然他爹运气不佳,抓阄的结果给小叔赢了,但他爹非但没有怨言,反倒是贯彻了“长兄如父”的理念,当起半个爹,和他爷爷一块拼了命地种地、做工,供小弟念书考学。

直至二人相继成人,老爹去世,兄弟分家,陆大川都没有停止供养弟弟和后娘。

一直供到陆小川考中秀才,才将将没有继续了。

那一年恰逢陆嘉志出生,他身子不好,险些没活下来,一下给家里增加了巨大的负担。

不若陆大川兴许还不会断了对弟弟的供养。

由此陆嘉志认为,这兄弟俩之间该是没什么大矛盾的。

而且他爹是个土生土长的庄稼汉,性子憨厚朴实,从未说过小叔一家子一句不好。

不仅如此,爹对小叔一家感情非常深厚,深厚到……令人有些不可思议。

自他有记忆以来,每每秋收结束,爹都会装上满满一车舂(碾)好的大白米,跋山涉水地运到位于县城的小叔家。

就因着后娘一句:“铺子里卖的米我吃不惯,还是自个儿家里种的米香。”

逢年过节也会拣了新鲜的肉菜、鸡蛋送过去。

自是一个铜板都不收。

分了家便是两家人,当年他家分得全部田产也是约定好的公平之举,没有谁亏欠谁,爹本可以不用这样做。

可他依旧年年如此。

哪怕娘对他这种菩萨行为颇有微词,哪怕他们一家子的收入远不如小叔家,东西送了出去,自家的日子吃紧不说,还讨不到半分好处。

他都只是呵呵一笑,说都是自家亲人,吃得好就好。

……

那么,为什么爷爷去世前,硬是撑着一口气给两兄弟分了家呢?

陆嘉志不甚清楚。

幼时梦中混沌,没有仔细探究过,穿过来后,和小叔一家拢共就过年见了一面,王老太身体不好没回来,当时没觉出有什么异样,便也没深想。

但黎氏这话一下子勾起了他的好奇心。

小叔如今家在县城,叫他过去跟他识字太麻烦,让小叔过来教他那更是不可能。

是以他倒不是奇怪他爹为何不找秀才小叔,只是两家人的关系……看起来为何这般不咸不淡的?

完全是他爹在倒贴。

当然,黎婶子话里话外的酸意,他也是听得分明的。

自家的事,陆嘉志可不想和外人说个没完,便道:“小叔忙 ,我爹不让我叨扰他。”

可不就是大忙人?那陆家老二考中秀才后,不知怎地竟得了县衙一名吏典的青眼,将闺女嫁给了这乡下穷小子,之后老吏典更是将差事传给了女婿,自个儿退了在家做老太爷。如此陆小川虽不能继续考学了,但在衙门里做着押司[1]的活儿,城里也置办起宅子,接了老娘过去享福,早就是泥腿子换了层皮子,成人上人了。

大伙儿也不清楚押司究竟是个什么差事,但既然能在衙门当差,少说也算半个官老爷。

这是村里人都知道的事,黎氏没少拿来说嘴。

她还在不住地拿眼打量他的书袋,又堆出笑:“长生啊,得空了也过来教教我家虎头呗,你俩一块玩大的,你也晓得你虎头哥坐不住,听说念书识字能收收性子,婶子给你糖吃呀。”

糖?陆嘉志听见这话,差点笑出声。

莫说她家翻不翻得出半块糖,即便有,也会进了虎头那馋虫儿的肚里。

虎头家离陆家不过十几步远,条件却差上许多,至今住的还是黄土夯的土坯房,茅草盖。

虎头家三代同堂,家里十几张吃饭的嘴,偏虎头爹几兄弟都是村里出了名的懒汉。

别说让孩子读书识字,能吃饱饭都非易事。

陆嘉志又不是真的小孩子,哪会轻易给人占了便宜,虎头从小给他吃的拳头早就吃撑了。

眼见天色将晚,他便借机脱身:“黎婶子,我走了,爹娘还在家等我开饭哈!”

说罢,挥挥手,拔腿就溜。

隐约还听见黎氏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哎哟,瞧这孩子……”

暮色中,村子慢慢变得热闹起来。

三三两两的村民搬来小木凳坐门外闲话家常,也有人如虎头娘一般散步消食,见到陆嘉志背着一只小半个人大的粗麻布袋路过,都笑呵呵地出声唤他,或询问,或调侃。

院门口的陆嘉茉一眼就瞧见了弟弟,快步走上来。

“怎地回来晚了?”茉姐儿拿过弟弟的书袋,问道。

陆嘉志笑着道:“常先生给我新书了,就耽搁了会儿。”

掂了掂手中书袋,果然沉实不少,陆嘉茉也笑了:“还好,晚饭刚做好,我们进去罢。”

陆嘉志点点头。

动了半天脑子,早就饿了,急需娘亲牌美食来补充能量。

尚未进门,屋里传出的香味就勾得他直欲流口水。

陆家的饭桌就摆在堂屋,昏黄的灯光交织着黯红的暮色,照出饭菜上面一层淡淡的油光,格外诱人。

晚饭的主食依旧是豆子、小米掺大米的杂粮饭。

吴玉芝在煮饭的空档,想着眼下农忙,就挖了一勺过年熬的猪油加入面粉里和好稀酥面,擀成面饼。

又切了萝卜丝拌好调料作馅,一张面饼一小勺馅,包好,按平,便可以下锅,小火煎至两面金黄。

陆嘉志夹起一块色泽金黄的萝卜饼,吃得满嘴油印,只觉得外酥里嫩、鲜香可口,忍不住赞道:“娘做的萝卜饼真香!”

其他人闻言纷纷夹来吃,也都觉得好吃得紧。

没什么比一家子吃得吧唧嘴更让大厨感到满足,吴玉芝夹起饼吃了一口,笑着道:“这回没全用菜籽油煎,加了一点猪油,果真香哩。”

猪油确实是香,可村里人一般舍不得用,炒菜都用菜籽油,毕竟遍地油菜田,不缺。吴玉芝早上吃过那个鸡蛋后,就有点想通了,过日子嘛,吃都吃不好还怎么过?

他们家又没穷到那般田地!

陆嘉志不知道小小一枚鸡蛋就让他娘的思想发生了剧变,桌上还有一道腊肉炒黎蒿,腊肉虽然切得薄薄的,但跟黎蒿是绝配,好吃得不得了,他一门心思吃饭,几下就干了两大碗杂粮饭。

小吃货南南自然不落人后,吃了两张萝卜饼,外加满满一碗饭下肚,肚皮鼓得快撑开了,还觉得有些不够。

看见一家子吃得这么好,吴玉芝面上却浮现出一丝愁容。

晚上,吴玉芝在屋里跟丈夫说悄悄话。

“腊肉就剩最后这么一块了,孩子们爱吃,赶明儿你去镇上买点。”村里也有养猪的,但不是时时都杀猪,杀了也大多拿到镇上去卖,若想吃还得去镇上赶集,能买到新鲜实惠的猪肉。

“好好好,我去便是。”陆大川半靠着榻,想了想又道,“都去镇上了,干脆去趟县里罢,家里的香椿要出芽咧,小川和娘就好这口。”

吴玉芝见惯了丈夫这副样子,仍是来气,平日里不好在孩子跟前发作,关上门还不能么?

她啐了一口:“自家都没吃够,见天儿地就想着往外拿,娘?哼,你把人家当娘,人家可有把你当儿子?你那弟弟在衙门光是月银就能拿五六两银子,里里外外油水又能捞十几两,可有给过咱们一个铜板花?”

“不知道的还以为家里出了个秀才公亲戚多了不得,结果呢,那会儿盖瓦片顶,你弟弟给介绍的那处瓦窑,还是个杀熟的,多收二百文,还是长生提醒我要货比三家,才没被骗了去。”

她是三个孩子的娘,深觉自己吃苦不打紧,但一想到孩子们受苦,心肝肺都揪起来,那可是整整二百文!

都够买十几斤猪肉了。

妻子一唠叨起来,陆大川就头疼:“说这些作甚么?小川又不是有意的,再说了,做买卖的都是人精子,哪个不黑心肝?”

想到儿子,陆大川拧着的眉头又舒展开:“我们长生真是聪明。”

这点吴玉芝自然是认同的,脸色跟着好了点,但很快又长长地叹了口气。

别看如今家里有吃有穿的,这么些年折腾下来,钱罐子里就没攒下过几个钱。南丫头还小先不说,长生身子才好不久,将来也不晓得能不能干得了农活,而且她的儿子她清楚,性子沉稳,脑袋又灵光,村里哪个娃娃比得上?吴玉芝见过儿子在屋里看书的样子,认真专注,一坐就是老半天,比她那小叔子还有读书人的范儿,她心里有个朦胧的念头,想为儿子谋另一条出路。

还有花妞,一眨眼虚岁都十四了,村里这个年纪的闺女都差不多该相看人家……

吴玉芝越想越发愁,转过身去,却见孩子爹已经仰着头睡着,鼾声微微飘了起来。

她静默一刻,随后不动声色地伸手,摸到男人胳肢窝下,那处皮子最细嫩不过。

狠拧了一把。

“哎哎!痛!……”

陆嘉志睁开眼。

竖着耳朵听了会儿,只听见四下一片静谧。

也许是村里的野猫儿叫春罢。如此想着,陆嘉志下了床,摸黑燃了灯,打开一半木窗,让凉爽的夜风扑打在脸上。

因为睡得早,睡得沉,眼下算是睡醒一觉,神智分外清明,想要再次入睡恐怕不容易。

既如此,干脆练字。

卷王还得从小培养。

娘在他屋里放了小水桶,以他备不时之需。陆嘉志从桶里舀了一碗清水,开始用毛笔沾了水在桌上练字。

练了约莫三刻钟,方搁下笔,揉揉发酸的手腕,盯了一会儿桌面上逐渐干涸的水渍,又从书袋抽出那两卷“新书”。

书都发黄发旧了,看起来很有些年头,但他一点也不排斥书页间那股陈腐的书香气。

陆嘉志爱不释手地摸了又摸,才翻开来看。

扫了一遍,觉得内容还有些晦涩难懂,好在字他都能认全,那就试着先背下来。

随着低低的诵读声起,很快,《论语》第一章就读了三遍。

陆嘉志将书阖上,先在脑里过一遍,再翻开书核对,发现几乎没有出错的地方。

太好了!

扭头看向朗朗月色,陆嘉志伸了个大大的懒腰,面上的笑意掩不住。

这副身子才九岁,一株初生的嫩芽,正是学习的最好年纪,跟他从前快三十了的青年身躯全然不同。

常年熬夜和为学业、生活所费的心神,让他脑中像是结了层雾,多时沉重、浑噩,这是专属于成年人的疲惫。

这种轻盈又清明的感觉,真的许多年未曾有过了。

这种几乎过目不忘的本事,又回到了他身上。

要不怎么说——年轻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注1:押司,宋代官署书吏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