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南瓜馒头

童夫子在书院里头待了这么多年,早就对食堂的水平了如指掌,料想以他们那厨艺,也做不出什么花样来,眼前的两道菜虽然看上去卖相不错,但味道肯定……

舌尖刚触碰到绵糯的土豆,童夫子的眼睛便陡然睁大。

他有些不确定地抿了抿嘴,仔细品了品。土豆稍稍一抿就在口中化开,是他喜欢的咸中微微带甜的口感,酱香味十足。

这味道,怎么吃着如此陌生?

每天在食堂解决一日三餐的童夫子迷茫了,忍不住喃喃道:“莫非食堂是真的换了庖厨?也没听山长讲起过啊……”

坐在一旁的宋诸已经完成了他的盖浇饭制作,不愧是博学多才的夫子,虽然此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吃法,但听了小蛋儿的描述,又看到面前这两道带着浓稠酱汁的菜肴,马上就心领神会,无师自通。

他听到童夫子的自言自语,兀自送了一口盖满菜的米饭进了口中,嘴角上扬的弧度便更加明显几分。

这一口饭上,盖的是番茄炒蛋,酸甜的番茄酱汁渗入到米粒之间的缝隙中,将蒸得有些生硬的米饭浸泡湿润。

他平时不是很喜吃白煮的鸡蛋,总觉得有股蛋腥味儿,特别是中间的蛋黄,又干又噎,但是鸡蛋换了种做法,打散后炒成蛋块,又滑又嫩,与番茄的酸甜味相得益彰,完全吃不出任何蛋腥味儿。

下一口饭,他又换了土豆烧豆角盖上,土豆软糯而黏糊,轻轻压挤开后,红烧的土豆泥与米饭团在一起,豆角的表皮微微皱起,油润酱香,虽然有辣椒混迹其中,但他没有尝到多少辣味,只有些许辛感,让他着实有些遗憾。

自从来了这深山里头的书院,他都有多久,没有吃到过鲜爽刺激的辣味菜肴了啊,真是怀念啊……

话虽如此,但他面上不显,状作十分沉静的样子,慢条斯理地吃着碗中的饭菜。

将两个菜都吃过一遍后,宋诸显然更喜欢番茄炒蛋的味道,很快就将盖了此菜的那一边饭先吃完,之后再慢慢吃土豆豆角的另一半。

童夫子见宋诸用盖浇饭的吃法吃得正香,十分懊悔自己方才为什么要逞强说那一句不感兴趣,现在“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他要是反悔,岂不是白白让宋夫子笑话?

他咬咬牙,只能夹一筷子菜,吃上一口饭,其实味道也很不错嘛,就是盛菜的盘子底下那酸酸甜甜的番茄汁和咸鲜浓郁的红烧汁,不能浇到饭上,与米饭拌在一起吃,真是可惜了。

不过今天的米饭倒还是以往熟悉的感觉,不是过硬,就是太软,以前同那些难吃的大锅炖菜比起来,米饭还算是能吃下肚的,但是今天同为参照物的菜肴已经脱胎换骨,就显得这米饭格外难吃。

“童夫子,可否要试试这菜饭同吃的吃法?以宋某之见,这吃法当真不错。”宋诸看出了童夫子此刻的挣扎,十分贴心地又再次提议。

“既然宋夫子都这么说了,那试上一试,也不妨碍。”童夫子咳了一声,顺坡下驴,也学着宋诸的样子,将菜和汤汁都浇盖在了米饭上。

嗯,果然这汤汁好吃得很,酸甜开胃,咸鲜诱人,惹得童夫子一时不知道是该吃哪一种味道的才好。

“童夫子。”

“嗯?”

已经吃完饭,放下筷子,并从袖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手帕擦了擦嘴角,整理好仪容的宋诸,从容不迫地从凳上站起:“您慢吃,宋某先行一步。”

童夫子一边埋头扒饭,一边敷衍地“嗯嗯”应了几声。

食堂里的众人正吃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桑秋在后厨的小院里,也忙得脚不沾地。

在桑秋快手做出昼食的两道菜,并且灵机一动,提出了盖浇饭的点子之后,施师傅竟然直接大手一挥,让桑秋把今天的暮食也承担了去。

这进度快得让桑秋有些不知所措,毕竟她已经做好了在食堂里打打杂,混混日子的打算,结果这一上来就直接给她整了个大的,她一时有些害怕招架不住。

毕竟她在山下茶铺打工的时候,也只是帮着做了些素饼子,下几碗面条或是馄饨,还从来没有揽过这么大的活。

食材是早就已经定下的,可供她暮食使用的,有青菜、白菜、萝卜、茄子,这些都是今天新鲜送来的,另外还有墙角箩筐里的红薯和南瓜,已经放了有几天的时间,除了鸡蛋以外,没有什么畜牧产品。

问了阿重他们,桑秋才知道,因为书院在这深山之中,上山下山往返一趟颇不方便,故而除了附近农户自家种的蔬菜,可以每日送过来之外,其他的食材,都是每隔几日,往山上送一批。

昨日吃到的那些猪肉,还是山长特意嘱咐过后,从熟识的农户那里买的自家养的,不然等到山下送来肉食,还得再过上几日。

而且如今天气还没凉快下来,书院里没有地窖,肉食根本存放不了多久,一般也就是只送当天吃的份量,什么时候能吃到肉,全看时候什么送来。

桑秋听了这话,不禁为昨天难吃得不行的猪肉感到默哀,原来这肉竟是如此来之不易,结果还做得这般难吃!要是让她来,非得烧上一大锅肥而不腻,酥香软烂的红烧肉,再做上个麻辣鲜香,嫩滑爽口的水煮肉片,那滋味,啧啧啧……

“秋姐,你看需要我们做些啥?”阿重在一旁搓着手,满脸期待地看着桑秋。

他自从来了这书院食堂后,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菜嘞!

“这些白菜和茄子,你先洗一洗。还有,”桑秋有些哭笑不得,“叫我小秋就行,说不定我比你还小呢。”

“那可不行,你那么会做菜,哪怕比我小,我也得尊敬你!”

“喊姐显得我很老!”桑秋故意板起脸。

“那要不然,我喊你阿秋吧?”阿重挠挠头。

“行!”桑秋同意了这个称呼。

阿壮在一旁听着他们的对话,有些欲言又止,桑秋几次扭头都看到他在往这边瞧,主动开口问他:“怎么啦?”

“没,没事。”阿壮猛然起身,往屋外走去,仔细一瞧,耳根处竟然还有些红,“我去打个水。”

桑秋见着他仓皇逃跑的背影,有些疑惑,还是阿重快言快语:“他呀,估计是早上刚开始那会对你态度差了些,有些不好意思,又不知道怎么开口罢了!你别看他瞧着虎一张脸怪吓人的,说话也凶,其实他人很好的。”

说起早上的事,阿重想起桑秋刚进门时,他在食堂打瞌睡被阿壮抓包的事,生怕桑秋误会,赶紧同她解释道:“我真不是偷懒!只是昨晚实在没睡好,擦桌子的时候犯了困,一不小心就睡过去了!”

桑秋一瞧,阿重的眼下果然挂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

“都怪昨个儿晚上,他们打鼾的声音实在太重了,弄得我整晚都没法好好入睡!”阿重打了个哈欠,忽然想到了什么,一拍脑袋,“哎呀,糟糕!阿桑你是女子,跟我们这些人怕是不好住同屋睡通铺啊!”

“施师傅估计也没想到这茬,这可怎么办,要不咱们去找施师傅先说说这事,看该怎么办吧?”阿重急得团团转。

“这事先不忙。”桑秋连柴房都睡过,大不了继续睡柴房,“想找个地方睡,总是有的。”

“哦哦……”阿重虽然心里急,但看桑秋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终是停下了要去寻施师傅说这事的打算。

桑秋内心其实还存了一层考量,施师傅眼下是同意她留下来了,但是保不准他被这么一提醒,想到还有这茬子事要考虑,说不定就又犹豫起来,为了避免麻烦,不想留她了。

等拖到晚上,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总不能大晚上的让她露宿荒郊野岭吧?

所以这暮食,一定要拿出自己最佳的手艺,让施师傅看到她的能力,这样也不好再赶她走了!

只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食堂里虽然米面不缺,但食材种类着实匮乏了些,今天又没有荤腥,桑秋只能在现有的这些食材里,努力做做文章。

“食堂里的饭食,有什么要求标准吗,比如几个菜,主食选什么之类的?”

桑秋初来乍到,对食堂还不甚了解,怕自己万一自由发挥过了头,可就不好,于是向阿重打听食堂平时一日三餐的规格标准。可阿重只是个干活的杂役,虽然每天也有参与帮忙弄吃食,但对于桑秋提出的这个问题,还真是不知道。

桑秋便作罢,准备还是先不搞太大的创新,稳妥着来,正这样想着,就听到身后传来:“食堂一般都是有啥做啥,菜色花样之类的,没什么规矩。”

是阿壮扛着一桶水回来了,他把桶里的清水倒入墙角的大水缸里,擦了擦汗,一回头见桑秋正盯着他看,面上一僵,动作都变得有些生硬了。

“……”阿壮在原地憋了半晌,愣是没想好该怎么称呼桑秋,“桑……桑姑娘,要我帮忙吗?”

“那就劳烦烧点热水吧。”想了想,桑秋又补充问了一句,“那就是说,暮食我做什么都可以?”

阿壮点点头:“只要能吃饱就行。”

“那行,我知道了!”桑秋有些雀跃,“对了,食堂里有没有粘米粉?”

“有的有的!”这回是阿重抢答了,“我去找找!”

不一会儿,阿重就拿了个小袋子回来了:“找到了,不过只有这么一点儿,平时施师傅他们很少用这个。”

桑秋接过袋子掂了掂,的确不太够,要是做南瓜饼的话,都没法保证每人都能分上一块。

不过问题也不大,粘米粉不够用,面粉还是很够的,做成南瓜馒头绰绰有余,味道也不差,至于南瓜饼……不如就做得小一些,给大家尝尝味道?

南瓜削去皮,去掉籽,切成块,铺在蒸屉上先蒸熟。

南瓜的籽桑秋本还想留着,自己做些瓜子来吃,但这南瓜里的籽很小,做成瓜子有些费力讨不找好,桑秋最终还是放弃了,下次再寻机会。

趁着蒸南瓜的时间,桑秋开始做腌豆角。

中午剩下的豆角在水里浸泡了一会,仔细地撕去豆角两侧的老筋,以达到更好的口感。撕完后甩干水分,在大太阳底下晾晒上半刻,把豆角表面残余的水分晒干,就可以进行腌制了。

腌豆角可以把豆角切段,也可以长条直接腌制,桑秋选择了后者,直接将整把豆角握在手里,确认水分完全沥干了之后,放到一个大盆里。

之后就是往盆中倒入大量的盐,然后用洗净的手抓起豆角,用盐不停地揉搓,搓着搓着,豆角的颜色都显得翠绿了许多。

阿重帮桑秋找了个之前他们腌泡菜的坛子,是用陶土做成的,摸着挺厚实,内壁已经被成年累月的泡菜水给腌入了味,散发出一股子咸酸味儿。

桑秋用沸水将坛子里里外外烫了一遍,杀杀菌消消毒,而后又用干的巾帕将坛子擦净,确保无水无油后,把豆角整把抓起,沿着坛子的内壁一圈圈盘好,将之前腌制用的盐也一并倒入。

晾凉的白开水加至没过豆角的高度,桑秋又加了几块冰糖,丢了几颗小红辣椒进去。最后在顶上淋上一层白酒封层,以防腌着的豆角变质长出白沫来。

泡好后,桑秋洗了块干净的石头,压在豆角上,使豆角充分接触到盐水中,在坛口倒扣上一个碗封严捂紧,然后在沿边倒上水密封,搬到阴凉处放着等时间发酵。

这时候南瓜都已经蒸好,从蒸屉上取下,用勺子捣碎成南瓜泥,搁在一边等温度稍稍冷却,加入事先准备好的面粉搅拌,一边少量多次地加入一些清水,使南瓜泥完全融于面团之中,黄澄澄的。

古代没有酵母粉可用,不过有之前留下来专门用来下次发酵的老面,加入到新的面团之中,充当酵母的作用。

老面老面,顾名思义,是保存了很久的面团,但其实并不是同一团面一直留下来使用,而是每次添加到新面团中后,再揪下一小块来保存,如此循环往复,要是一团老面太久没有被使用过的话,也有变质的风险。

不过以食堂的面团使用频率,倒是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只是桑秋这回做的是加了南瓜泥的面团,要是留团南瓜面下来,添到下次面团中就容易串味,所以她另外留了一块没有任何添加的白面团,在碗里存放好。

南瓜原味就带着点甜味,这个朝代的糖又有些宝贵,桑秋就没有再另外往面团里加糖,揉好面团后,盖上布后,静置在一旁醒发上半个时辰。

阿重按着桑秋的话,将白菜和茄子清洗干净之后,搬了把小板凳,坐在边上,把白菜叶子一片片剥开来,用手撕成小块。

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要放着菜刀不用不切,而是要用手将白菜撕掰开来,但他中午吃过桑秋做的番茄炒蛋和土豆豆角后,对桑秋的崇拜之情直线上升,既然桑秋这么说,那一定有她的道理,照做便是了。

小蛋儿现在不太忙,也过来帮着阿重一起做活,他倒是心直口快,直接问出了心中的疑惑:“咱们为何不用刀啊?用刀多方便!”

“等你们吃上就知道了。”桑秋卖了个关子。

她以前最初下厨房的时候,也对着手撕白菜的做法心存怀疑,不过就是用刀切和用手撕的区别,都是将白菜弄小块,真的会有口感上的区别吗?

试过才知道,真的不一样,手撕的白菜明显要更加柔软,又很好地保留了白菜的纤维感和纹路,烹饪时丝丝缕缕的边缘也更好入味。

桑秋用手指戳了戳面团,面团没有迅速回弹,也没有塌陷,里面充满了小小的气孔,醒发得正合适。

于是她把整团面扔到撒了干面粉的砧板上,用力揉了揉,排出面团中的气,然后抄起擀面杖,擀开面团后再折起,这样重复三次后,将面团揉成长条,揪成一个个剂子。

桑秋的动作干净又利落,阿重和小蛋儿忍不住抬起头,看着桑秋的双手一起一落间,一个个大小均匀的面剂子就飞落在砧板上,随即又被她轻轻拿起搓揉,捏成一只只馒头的形状,整齐地码在案台上。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做腌豆角最好是将豆角多晾晒一会,这里剧情需要时间有限,就直接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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