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 13 章

虽然除了阮晓云以外的所有人还是没有搞明白阿伟小兄弟这莫名其妙的运气,但是至少这丹炉已经完全达到了预期效果这件事情还是肯定的。

洛花盈说她这几天就在丹凤岛住下了。

一方面是要给丹炉做最后的调整,一方面据说是要修补那位玄冰宗少主的剑需要借用到丹凤岛一块巨大的冰晶石。

沐承萱自然同意,然后也让其他人继续去忙手头上的工作了。

因为娇娇的浇水,丹凤岛的材料库存量激增,毕竟这还是第1次遇到所有的药材都在同一间成熟了这样的情况。有的要晾干,有的要泡水,有的要切割,处理方式全部都不相同,于是包括岛主沐承萱之内的所有人就像在忙秋收一样,赶着去处理库存了。

最后剩下的自然还是柔弱不能自理,且一点都帮不上忙的小废物阮晓云。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阮晓云可以走路了。

她那天吃的丹药是淡蓝色的,也就是效果能持续整整一个月的时间。

她找了四个盒子,端端正正地把剩下的丹药全部按照颜色分类放好。

洛花盈带来了16颗,被她吃掉一颗,后来又炼出来16颗。

现在的库存是:金色1,蓝色1,绿色4,白色25。共计31颗。

金色一年,蓝色一个月,绿色一天,白色一个时辰也就是两个小时。

总时长:一年一个月六天零两个小时。

阮晓云看着那唯独的一颗金色丹药的时候,还有些痴心妄想的想着,要是像游戏里面一样可以等价兑换就行了,金色兑换成365×12个白色的,这样她按需求来吃,免得晚上睡觉的时间被浪费了……

当然了,这些都是她想想而已,这些年的经历告诉她,做人还是不能太贪心。毕竟对于她来说,能稍微多站起来一分一秒都是恩赐。

一个残疾了很多年的人忽然站起来了,想要做的事情有哪些呢?

也许正常人会觉得是翩翩起舞,大展宏图。但是就像阮晓云第1个反应是踢一下床脚,体会一下正常人所能体会到的痛,她能所想到的,其实也都只是正常人所能享受到的日常生活而已。

走路,散步,跳绳,荡秋千,甚至是泡脚。

没有错,这所有的事情里面,她最最喜欢的一项活动就是泡脚了。

当天夜里,她足足花了一个小时泡脚,泡完了还要用随身小包里面的凡士林仔仔细细涂一遍,享受得都要哼出歌来。

虽然不太理解大夏天泡脚是个什么逻辑,但是晚上过来看她的沐承萱又重新返回库房,贴心地给了一些草药给她,说泡在水里,能消除疲劳,改善睡眠。顺便一脸困惑地研究了一下那罐在超市买的几块钱的小瓶凡士林,说改天给她做一瓶更好的。

果然,晚上阮晓云睡得非常好,做梦梦到自己参加下一届的冬奥会,在自由式滑雪项目的大跳台比赛里面获得了第一名,冰墩墩上来和她激情相拥。

第二天醒过来之后她还无语了一下,觉得自己真是飘了,刚学会走路就急着去送死……那大跳台下来,别说是断腿了,身上能有一块没断的骨头都算是她福大命大。

简单梳洗一番,见凤凰还在睡觉,她就习惯性地带上手套,背上随身小挎包,带着九尾出去散步去了。

在这样一个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甚至连电视都没有的时代里面,她的作息非常的老年人化。

早睡早起,养生泡脚,散步遛宠。

一边散步一边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以后的灵气应该从哪里获取呢?

她做人非常有自知之明,虽然沐姐姐和盈姐姐都对她很好,但是她不可能一直从她们身上获取灵气,那话怎么说的,总不能逮着一只羊薅羊毛吧。

必须想一个合情合法合理的方式,从其他的修真者身上获取灵气。

其实这个话题她昨天晚上在泡脚的时候也和沐承萱聊过,沐承萱一脸困惑,特别不能理解她这种急迫的心态,还说:“那些丹药不是足够你用一年多的,到时候再说。”倒不是她有拖延症,主要是她从来都没有觉得这应该是阮晓云需要担心的事情,反正自己倒是肯定会帮她想办法的。

阮晓云:“……”

这些寿命巨长,一直年轻貌美,没有升学就业压力,从没有听说过kpi,甚至连吃东西都不需要的修真者,完全不能理解现代人那种自强不息、只争朝夕的内卷心情……

其实阮晓云大约也有一个思路,毕竟她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在宠物医院打工,靠的也就是服务宠物,赚那些主人的钱。

就是不知道换个环境能不能行。

她还是决定找似乎更有商业头脑一些的洛花盈聊聊。

因为丹凤岛实在是太大了,其实阮晓云并不知道洛花盈具体住在哪里,只听说是客房。

但是因为娇娇被洛花盈带走了,所以对气味十分敏感的九尾能循着小鲛人的味道帮她找过去。

清晨的丹凤岛空气中飘散着清新的药草香味,阮晓云也没有让九尾变大带她过去,而是把缩的小小的九尾抱在怀里。

为了让她抱着舒服,九尾还专门收起来另外的八根尾巴,只留了一根妩媚地缠着阮晓云的手臂,陪她一边散步一边找洛花盈。

走在路上的时候阮晓云还遇到了起点男主阿伟一次,依然是恭恭敬敬地给她行了礼,一口一个“前辈”喊得她毛骨悚然。

她总觉得被起点男主喊前辈的,多半没有什么好下场。

但是可能是因为对阮晓云能记清楚他的特殊姓氏这件事情很感动,阿伟对阮晓云十分热情,知道她对丹凤岛的构造不清楚,阿伟专门简单给她介绍了一番。

简单的来说,丹凤岛就像是一个超大型的私立医院——

东边是住院部,有整整5排的客房,都是独门独栋的小院子。据说想当年丹凤岛最盛的时期,一房难求,想住院的都只能和陌生人拼房间,但是今时不如往日,除了洛花盈,已经好久没有人来过了。

南边是门诊部。

西边是库房和员工宿舍,她现在住的沐承萱的院子也是在这里。

北边是后山,种植灵草灵花的地方。

就很科学。

谢绝了阿伟要给自己带路的好意,阮晓云继续抱着九尾往东边的“住院部”走去。

远远地就看到一个清澈见底的景观湖,湖的那一边,是错落有致的联排小院。

景观湖里面,无数条金灿灿的锦鲤正在游来游去,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丹凤岛的风水太好了,一个个养的膘肥体健,最小的看起来都有二十几斤。

阮晓云就是个俗人,跟逛公园一样,看到这种情况就忍不住想找点吃的往里面扔。把怀里面的九尾放下,半天从随身的小挎包里面翻出来一包旺仔小馒头。

撕开袋子,随便扔了一颗进去。

那真真是应了“一时激起千层浪”那句话,一瞬间,似乎整个湖的锦鲤都涌了过来!

鱼嘴一张一合,眼巴巴地盯着阮晓云,疯狂往她所站着的岸边挤。

还有几条艺高鱼胆大的,当时就跳出水面两米多高,给她表演了一个鲤鱼跳龙门,妄图博得一个C位。

阮晓云:“……”

她又拿了一颗,随手一个高抛。

十几条锦鲤同时起跳,最后被跳得最高的那一只成功抢到了那一颗旺仔小馒头。

阮晓云海豹鼓掌:“厉害了!”

九尾在她脚边无所事事地甩尾巴,心说:这有什么厉害的,就这样的小鱼,我一口能吃十几条……

阮晓云玩得正嗨,就听远处忽然传来一个稚嫩的童声:“恩?鱼呢?都跑哪去了?”

阮晓云寻声望去。

湖的那一边,一个大约四五岁左右的小男孩,穿着一身蓝色的长袍,而且还是现代社会前段时间很流行的克莱因蓝,看的阮晓云十分恍惚。

小男孩左手拿着一个灰色的布袋子,肩膀上蹲着一只体型几乎和他脑袋一样大的颜色鲜艳的鸟,一脸困惑地望过来。

阮晓云有些尴尬,只能朝那小孩随便摇了摇手,权当是打招呼了。

很显然,比起阮晓云的社恐,那小男孩要主动很多,当即就颠颠地跑了过来。

“你给鱼吃的什么?它们怎么都跑了,都不吃我的花生了。”男孩有着一头微鬈的黑发,唇红齿白,灵动可爱的笑眼正充满好奇地看着她,说话的声音清脆动人,像是童话故事里面的小王子。

关于衣服的颜色之前被科普过,大约是同一个宗门的都要穿统一的服装和颜色,合欢宗是淡粉色,丹凤岛是淡绿色,而这一位都不是。

阮晓云想起来之前洛花盈提过,这次她还带了一个人,什么玄冰宗的少主。

玄冰宗这个名字,配上蓝色,听起来就很合理。应该就是这孩子了。

同一时间,他肩头上的鸟叫了起来:“嘎,废物。”

阮晓云:“?”

她这个时候才发现,小男孩肩头上的竟然是一只头肩鲜红背羽蓝色的会说话的金刚鹦鹉。

“呃……”阮晓云还是第一次遇到说话说的这么清楚的鹦鹉,想来还是修真界的动物比较天资聪颖,她摊开手,把手里的捏着的两颗旺仔小馒头给小男孩看,视线却还在鹦鹉身上,“这个叫小……恩……我也不知道怎么叫……反正就是小糕点吧。”

小男孩也就刚刚一米多高,视线刚好和阮晓云的手掌一样高,肩头上的金刚鹦鹉就那么突然地一伸脖子,在阮晓云手掌心一啄,飞快地把两颗小馒头叼进了嘴里!

“!”九尾立刻警觉地直起了身子,冲着他们龇牙咧嘴起来。

小男孩低头看见只是一只普通的小白狐狸也没在意,不过还是为了自家灵兽这么没有礼貌而抱歉道:“管教不严,失礼了。你疼不疼?”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这小男孩天生笑眼,即使是道歉的时候,也是带着一副可爱的笑容,阮晓云也不好责备他。

“没事。”阮晓云本来就带了手套,而且灵兽普遍比较聪明,知道控制力道,并没有弄疼她。

知道她没事小男孩才放心,然后转头对着自家不省心的鸟一顿训斥:“谁让你吃的?!我都没吃呢!”

阮晓云:“……”小孩子就是小孩子,还要和动物抢吃的。

金刚鹦鹉飞起来,拍打着翅膀,桀骜不驯道:“嘎,别管。”

然后在阮晓云头顶上盘旋了两圈,又道:“嘎,喜欢。”

阮晓云笑起来,她一向知道自己招动物的喜欢,但是第一次亲耳听到还是很高兴。她把剩下的半袋子旺仔小馒头都洒到了一旁的一块大石头上:“喜欢就都给你吃吧。”

金刚鹦鹉落下来,高高兴兴地吃起来,一边吃一边不断地说着“喜欢”“喜欢”。

把旁边的小男孩和水里的锦鲤们都馋哭了。

九尾在地上磨牙齿,看上去很想把这只鸟扑下来。

小男孩满脸嫉妒,终究还是没有拉下面子和动物抢吃的,鼓鼓奶白的小脸蛋:“难得见到它这么乖……”

似乎在修真界,灵兽不听话已经是一种常态了。

阮晓云忽然心念一动,问:“如果市面上有这种它们灵兽喜欢的小糕点,你家里人会愿意花钱……恩……我是说……花别的东西来换吗?”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开始搞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