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嗜血的王冠 贰 红鸟衔丹书,孔雀东南飞

公刘九代之后,大概在商王朝统治时期,周族又出了一个出色的首领叫做古公亶父。当时,游牧民族薰鬻族(戎狄的一支)很嚣张,经常出兵攻打周族。古公亶父送去了犬马牛羊,狄人不满足,又来侵扰;古公亶父又送去皮帛、珠宝,狄人还是不答应。

古公亶父问:“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狄人回答:“想要你的土地,搞房地产啊!”

周人很生气,都想奋起反击赶跑侵略者。

古公却说:“作为一个好干部,是不会因为这本应养育人民的土地,来危害这块土地所养育的人民的。现在戎狄前来侵犯,目的是为了夺取我的土地和百姓。百姓跟着我或跟着他们,有什么区别呢?百姓为了我的缘故去打仗,牺牲了他们的父子兄弟,我又有何颜面做他们的君主呢?我实在不忍心这样干。”

说完他便带领族人离开豳地,翻越梁山,到岐山脚下居住。

但是豳邑的老百姓们就是想跟着古公混,这样体贴的老大,到哪儿去找啊!于是他们扶老携幼,带着炊具,死皮赖脸的非要投奔古公。

其他部落听说古公这么仁爱,也有很多来归从他。于是古公就废除了戎狄的风俗,营造城郭,建筑房舍,把民众分成邑落定居下来。一年之后建设成为一座小城,两年之后建设成为一座大城,岐周的老百姓也增长到了建国初的五倍。

这一段上古的历史出自《史记·周本纪》和《吴越春秋》。在这里面,古公亶父被描写成一个尊重生命,爱惜百姓,不惜放弃自己富贵的慈爱领袖,但是咱们仔细想想,上古时代关于土地和人口的争夺是否真的如此温情?《诗经·大雅·公刘》里已经描写得很清楚了,豳邑这块地方原先就是古公的老祖先公刘从戎狄人那里抢来的。由此可见戎狄人之所以要攻打古公他们,只是想要回自己的土地。所以我看这个历史事件八成只是古公的政治秀,其实是因为打不过戎狄,所以才迁到岐山,投靠强大的商朝,以寻求保护。《竹书纪年》中有载:“(商王)武乙六年,邻迁岐周。命周公亶父,赐以岐邑。”可见岐邑这块肥美的土地乃是商王朝赐给周人的封地。商王之所以要这么做,就是为了利用已经被戎狄化了的周人去对付桀骜不驯的戎狄人,乃是驱狼斗虎之计,不过他们这着棋下错了,驱狼斗虎最后变成了养虎为患。后来周族越来越强大,结果反客为主,灭掉商朝取而代之了。《诗经·鲁颂·宓宫》载:“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说得更是清楚之极,古公率民住在岐山阳,就开始准备实力剪灭殷商了。

事实上,古公所处时代,正是世界农业文明和畜牧文明矛盾日益冲突的时代。周族与戎狄的冲突,以及同时期希腊与特洛伊的战争,实际上都是这个矛盾激化的结果。

矛盾冲突的结果,农业文明最终取代了畜牧文明,成为世界文明的主流。

说了大半天周朝的发家史,大家纳闷了,这书写的不是吴国吗,怎么老扯这些没用的东西。其实呢,吴国虽然处在水网密布的江南,但它的创始人,却是从陕西周族离家出走的俩倒霉孩子。

据《史记·周本纪》和《尚书·帝命验》记载,古公亶父有三个儿子,长子名太伯,次子名仲雍,少子名季历。季历娶太任氏为妻,生了一个儿子名叫昌。太任临产时,有一红色小鸟衔丹书飞来,停放在太任产房门上,书上预言这个叫昌的神奇宝宝将为周族取代商王朝,成为天下之主。

又是一个帝王神话,我看这八成是季历玩的鬼把戏。

不管是不是季历搞的鬼,反正就因为这个所谓的“圣瑞”,让古公对这个小孙子另眼相看,宠爱有加。他说:“能够复兴大周王业的人,大概就是我们小昌了吧!”因而将少子改名为季历。

所谓历,就是嫡的意思。按照宗法制,季历不是嫡长子,本来是没有继承君位的资格的。古公在这个时候说这样的话,改这样的名,这意思已经昭然若揭了。

在这种情况下,太伯和仲雍两兄弟发挥了大公无私的伟大情操,他们借口入深山采药,带着族人逃到荆楚南蛮之地(今江苏浙江一带,那时候还属于蛮荒之地,古老的百越民族生活在此),文身断发,以表示自己不能在宗庙主持祭祀。

文身断发,太伯和仲雍两兄弟还真是表现得决绝啊,头发也不要了,刺青也刺上了,把自己装扮成流氓老大一般,硬是不想要那个恶心的继承权了。

“文身断发”实际是什么意思呢?据《史记集解》载:“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像龙子,故不见伤害。”这说的是东南民族百越的习俗,断发是为了方便在水中活动,因为要经常潜水,捕捉鱼虾,头发太长,很容易被水中水草缠绕导致溺水身亡。文身以像龙子,则是一种图腾崇拜,借文身来保佑自己,在水中打鱼时能减少伤害。龙子应该是水中捕猎的高手,类似鳄鱼。

看来那时候百越族还处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原始社会。老百姓大多以渔猎为生,农业对他们来说,是个无比新鲜的东西。

就这样,走了俩哥哥,季历正式当上了周王,改称王季,而他的儿子昌就是日后那个鼎鼎大名的周文王了。

对于这件高尚得有点离谱的让国事件,至圣先师孔老夫子是这么评价的:“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泰伯即太伯,两字通假。三让意为:泰伯出走一让天下;古公死后不回来奔丧,以便让季历继承王位二让天下;季历死后也不回来,以便让姬昌继承王位三让天下。

意思是:“泰伯,那可以说是具备至高无上的品德了。三次让出天下,老百姓简直找不出恰当的语言来赞美他。”

敬仰得都找不出恰当的语言来赞美他了,看来孔子绝对是太伯的狂热粉丝、铁杆拥趸。

就因为孔子的这句话,后世儒家对太伯的行为也推崇备至,如晚唐著名诗人陆龟蒙在《和袭美太伯庙》中就曾写道:“故国城荒德未荒,年年椒奠湿中堂。迩来父子争天下,不信人间有让王。”

也许是我这个人心里太阴暗,“不信人间有让王”,我还真就是不相信太伯是心甘情愿让出王位的,这不但违反人性,还违反了当时的社会生产条件。太伯让国这件事发生在商朝末年,此时,中国早已是个发达的奴隶社会了,国君这个最大的奴隶主拥有大量财富和各种特权,这么好的事儿,太伯怎么会说让就让呢?

要是这事儿发生在三代以前的尧舜时期,那我还相信几分,因为那时候的氏族领袖过的比老百姓还不如呢!

退一万步,那太伯的觉悟本来比较高,人家天生就比较大方,但这里还有一件事情说不通:要知道当时周族正处于需要扩充实力同殷商王朝作战的时候,太伯和仲雍这时候带着族人离去,无疑会使周族的实力受到削弱。就算太伯宁愿把国君的位子让给季历,他也完全没有必要逃到千里之外,到对于周人而言自然环境十分恶劣的荆蛮之地去。他们完全可以留在本部落内部协助季历,这才符合周族的大局利益。

所以,我认为,在这段语焉不详的上古记载之中,隐藏着一段极其残酷而惊人的历史:为了争夺王位,周族内部太伯、仲雍等部族联合起来,同季历的部族发生了一场惊心动魄的部族争斗,甚至是战争。季历的部族最终取得胜利,将太伯、仲雍部族赶出周地。

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合理地解释太伯和仲雍为什么要不远千里,带着族人迁徙到那鸟不拉屎的蛮荒之地去——失败者总是要逃得越远越好的,否则胜利者迟早会打过来斩草除根的,那样可就死定了。

太伯和仲雍逃到了荆楚蛮荒之地后,肯定也经过一番艰苦的争斗和厮杀,最后,当地的百越族土著被周族人收服,太伯于是在这里自立为君,国号句吴(跟句践一样,句为吴语发声词头,无实际意义),简称吴(今江苏省太湖旁边的无锡、常熟一带)。从此,吴地的老百姓在周族的教化下,在渔猎之外,也开始从事农业起来。

为什么太伯要将自己的国号定为“吴”,一种说法认为:“吴”字其实就是“鱼”字,在中国古文中,鯱、五、鱼、吴四字为同音字,那时太湖一带,河道纵横交错,初民们以渔猎为生,泰伯和百姓便把鱼作为“图腾”,乃至国号。吴地崇鱼、喜鱼的习俗传至今日,每逢过年,家家门上贴挂鱼图,以示年年有余,在房门上贴挂“鲤鱼飞跃图”,以示“鲤鱼跳龙门,全家交好运”。

但是根据《吴越春秋》记载,太伯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跟他一起逃亡的弟弟仲雍又名吴仲,而太伯没有子嗣,所以将国号定为“吴”,以让自己的弟弟继承君位。

另据《史记·周本纪》记载,仲雍除了名吴仲外,还有一个名字叫虞仲。今天江苏常熟还有座虞山,据说就是虞仲死后所葬之地。

此外,今天江苏的泰兴和泰州就是因为曾是泰伯的属地,所以才有这个泰字的,据说太湖的名字也是打这儿来的。

稍早一些时候,希伯来部落酋长摩西率领他的人民,从已居住了四百三十年的埃及出走,进入流着奶与蜜的迦南地(今巴勒斯坦),开创了信奉一神的犹太教。这件事与太伯仲雍出走吴地似乎有着惊人的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