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沛城树下
我们现在要说的这个地方叫沛。
沛字的意思是水流和草木旺盛的样子。沛这个地方正如其字面所表达的,一望无际的大地上散布着大大小小的沼泽湖泊,雨量也多,水边的草木自然也旺盛繁茂。
按现在的行政区划,沛属于江苏省北部。江苏省南部有扬子江,北部有众多大小河流,这些江河携带来的泥沙在此形成了千里沃野。
将江苏省分成南北两部分,南部多水田稻作,“沛”所在的北部则以旱田麦作为主。
南部稻作地区居住的大多是楚人,以稻米为食,穿楚服短衣,讲楚语。该省北部一带则多为黄河流域的人,以汉民族居多,以小麦为食,穿长衣。
沛在秦帝国时是县令所在地,被称为沛县,成为那一带的行政中心。
我们要说的这个人——刘邦——出生在沛县治下一个叫丰的邑。作为邑的丰,下面还有几个里。刘邦的家就在其中一个叫中阳里的小村落。
刘家可以说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农民家庭。其家族成员都没有正规的名字。连我们正在说的刘邦也只有一个姓“刘”,“邦”字也说不准是不是名字。
“邦”,本是方言里哥哥的意思,有时也管姐姐叫邦。所谓刘邦,就是“刘哥们儿”。
刘邦有趣的地方,就在于他小有名气之后也没有改换名字,而是一直用“哥们儿”坚持到底。最终这个字就成了正式名字,还成为中国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名字。
不只是名,连字也没有。汉民族一般人人都有字,比如从长工变成反叛军发起者的楚人陈胜都有字,叫涉。刘邦家里谁都没有名,更不用说字了。这倒不是由于家境贫寒,而是反映出另外一个事实,即中阳里一带尽管理所当然地属于汉民族地区,却是一个杂草丛生、极少接触到中原文化的偏僻小村落。
就是这么一个人,在后来风云变幻的局势中,集天时地利人和于一身,最终竟成了汉帝国的开国皇帝。为此,处于汉鼎盛时期的史学家司马迁在撰写《史记·高祖本纪》开头几句话时,肯定会感到一时无从下笔,因为这可是有关本朝神圣的开国皇帝的出身的。无怪乎司马迁以毫不留情的笔触露骨地写道: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
字季,故意写上这么一条,就是要带上一点滑稽感。季本意是指最小的儿子。父名太公本是一个普通名词,即老爷子的意思;母名刘媪,也只不过是指老太太而已。将这三句话合起来用大白话说就是:“字为小儿子,父亲名叫刘老爷子,母亲名字叫刘老太太。”司马迁一本正经地写上这么几句话,本意是什么呢?虽然司马迁从父辈开始即为汉朝的史官,但《史记》却不属于官修,是他继承父亲的遗志独立编撰而成的,直到他孙子那一代还藏在家里,从未在世上流传过。简言之,司马迁撰写《史记》,其责任由他一人承担。可以说,对于被汉帝国尊崇为“高祖”的刘邦,他观察的态度是既冷静又严酷。
刘邦的两个哥哥也没有传下名字,尽管其一族人后来都当上了王侯。一般情况下,一家的长子叫伯,刘邦大哥的名字即为单字刘伯;次子叫仲,刘邦的二哥就叫刘仲。总之,并非刘家人的名字没有传下来,而是原本就没有名字,只要有刘这个姓就行。单独叫一个人时,只要喊刘老大、刘老二,或是老疙瘩什么的,就足够了。倘若起上名字,别人还会想:那家伙怎么了?说不定反而会损害村落里彼此相通的感情。这件事就足以表现出中阳里这个小小村落的乡土气息。
刘邦出生于公元前247年。
他所在的中阳里村,有一户姓卢的人家。卢家的户主与刘邦的父亲是最要好的朋友,令人称奇的是刘邦出生那一天,卢家也生了个男孩。
“一对好朋友同一天同生了男孩。”
仅这么一件小事,在怡然自得的中阳里就成了特大新闻。村里人高高兴兴地像过节一样聚拢在一起,带着羊肉和米酒到两家大吃大喝地庆贺了一番。中阳里的风气就是这样,随便有点什么事,就想凑到一块儿大吃大喝一通。
“绾哪!”
叫绾的这个人就是卢家那个男孩,刘邦从小就像带小弟弟似的领他到处去转悠。卢绾是个老实孩子,对刘邦百依百顺。刘邦从小就让他搭把手搞恶作剧,长大后又拉上他一起干坏事,就靠这些,在刘邦建立帝国时,卢绾当上长安侯,进而又被封为燕王。
中阳里实在是个无忧无虑的村落,有时还会传出一些根本不着边际的闲话,比如现在就有人说:
“好怪呀,刘家的老幺怎么看都不像老爷子的种呢!”
这倒不是有意要伤害谁,有时在野地里还可以成为高声议论的话题。汉民族社会在男女的性伦理方面变得严而又严,乃是在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之后的事。在当时,中阳里一带还保持着自古以来那种胸襟开阔的天性,即使什么时候出了此类事故,那女子的丈夫也只是笑一笑就没事了,根本不会依照森严可怕的伦理条规制裁她。更何况刘媪的“情人”并不是世间真正的人。
中阳里沼泽也很多。有一天,刘媪到附近一个大沼泽的堤上去歇息,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梦乡。梦中遇见了一位神仙。当时,神无所不在,不管是丛林山野,还是沼泽湖泊,到处都有神的身影。这时天色突然晦暗下来,电闪雷鸣,声音震耳。丈夫太公去找刘媪,刚走到沼泽一处堤岸上,“则见蛟龙于其上”。所谓“其上”,就是指刘媪的身上。所谓蛟龙,也很可能就是四处流窜的地痞流氓。没过多久刘媪便有了身孕,生下刘邦。
“我们家的老幺小季,可是个龙子呢!”
说这句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唯一的目击者太公,他还十分得意地逢人便讲,可是,刘邦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也许太公对这件事毕竟很不痛快,对刘邦的态度也与对其他孩子的不大一样,总会流露出一丝阴影。父亲的这种态度也在刘邦心头留下了阴影。即便在他出人头地之后,对父亲也有一种说不清的微妙的冷漠,有时还会明显地表露在脸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有关身世的这一怪诞说法,刘邦自己对有的环节还是很中意的。
“我是龙子。”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也跟着飘飘然起来了。他从来就不是一个肯务正业的农民。纵使父亲和两个哥哥忙着锄草或收割庄稼,累得直不起腰,他也会说上一声:“我到沛城去一下。”
说完,就不见了人影。在方圆多少里范围内,拥有砖砌城墙的城郭,只有沛城这一座。城里既有将钱币存在陶罐里的商人,也有以这些商人为对象开设的赌场,还有酒馆和青楼女子。还有刘邦最喜欢的盗贼和杀人惯犯。
这号人物在出生地中阳里是不可能有好名声的。父亲和哥哥都说:
“那个不成器的东西!”
村里人也同样没有好听的话。
可是,一旦走出家门和村落,外面的世界就属于刘邦了。比方说,他在家乡被认为可能不是老爷子的孩子,连这种出身的秘密,都成了他大吹大擂的资本。
“我可是龙的儿子!”
刘邦朝在座的人怒目环视一圈,大言不惭地说道。
如果有人指出是撒谎,当场就会被小喽啰给揪出去,那些小喽啰对刘邦的大话总是信以为真的。
虽然不常这样,但刘邦偶尔也会把身上的衣服全拽下来,冲着在座的人说:“瞧!”
在当时,一般的房屋都没有椅子,只是在屋地上铺一张草席,刘邦浑身一丝不挂,支着一条腿坐在那里喝酒。在酒馆里,总是刘邦居上座。他的阴囊舒舒服服地从容不迫地混账透顶地一直耷拉到席子上。
“来数数!”
这意思是说,我是不是凡人,你们把我全身的痦子数一数就知道了。
大家都只好挤到刘邦光着的身子周围数了起来,数着数着天就有点黑了。并不是说痦子多得数不过来,而是数的人得出的数字总不一样,因为皮肤上那些带色素的奇形怪状的小点点很多,究竟是痦子还是脏点子,实在分不清楚,人们争吵不休,又重新数了许多次。最终累得人人筋疲力尽,到这时刘邦才扯开嗓门吼道:
“七十二个!”
由此一锤定音。根据是自己从婴儿时起就有七十二个痦子,是全村人聚在一起数过的,因此不会有错。刘邦又说:可是为什么我身上会长出七十二个痦子呢?理由大家也可能早就知道了。
“因为是赤龙的儿子嘛!”
刘邦通常一边丢下这句话,一边神情自若地把手伸进上衣袖子里,重新穿好衣服。
从那个时代再稍往前一点,是持续了几百年的战国时代。那个时候流行的阴阳理论是要解释从天地到人事生成原理的学说,同时也兴起了将万事万物归结为“金木水火土”这五种物质的五行说,不久这两种学说就合而为一了。可以将其视为当时的哲学及科学理论。合而为一后的阴阳五行说又与天文历法相结合,以数字多寡来解释纷繁复杂的现象。当时,一年只有三百六十天。将这个数字用五行的“五”去除,即得出刚好与刘邦痦子数目相同的七十二,所以刘邦才说我不是凡人,从道理上讲也许过于牵强附会。
——七十二这个数字指的就是土。
也许哪个阴阳家曾这样教过刘邦。至于为什么七十二是五行中的土,刘邦不知道,阴阳家也不知道,属于无法证明的领域。哲理往往就是建立在这种混沌不明的基础之上。
——土就是赤。
就这样,理论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当时的色彩共分为五种,即青、黄、赤、白、黑,正是阴阳家所喜欢的五个字。五色又被附会到五行上,五行中的“土”便成了五色中的“赤”。为什么土就是赤呢?到此,理论就给不出答案了。这个等式也可以称之为公理,无法证明,正因为无法证明,才堂而皇之地成了绝对真理。在以后的两千多年里,这一理论将中国及其周边民族的思维方式全都拖进了某种程度的混沌之中。不管怎么说,刘邦不知什么时候从阴阳家那里学来了这些知识,坚持说土就是赤,正因为土就是这位刘邦(因其身上有七十二颗痦子),所以刘邦即是“赤”,于是,这一理论就成立了。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刘邦的母亲刘媪曾在大沼泽堤上与蛟龙有过交媾,不久怀孕生出的刘邦就是龙的儿子,可以说这是连刘媪的丈夫都承认的事实;进而根据赤在“七十二个”理论中的定位,与刘媪交媾的龙便应该是赤龙。听到如此精密的理论推理和严密的事实论证,无论在草莽之间还是在都邑之中,能够反驳的人在当时是绝对没有的。
刘邦也好,他的小兄弟们也好,抑或是沛城酒馆里的那些伙伴们也好,全都相信从这一辉煌体系中推导出来的真理。人类之后也曾创造出许多新的体系,并始终坚信不疑。绝大多数体系都以谎话连篇作为基础,因此,为了不使人认为是谎话连篇,就需要在此基础上构筑的体系尽可能地精密完美,人类的智慧也就为此消耗殆尽。如果有人胆敢怀疑刘邦不是凡人,那么,这个人就成了当时被奉为真理的阴阳五行说的敌人,毕竟对抗真理的人是要被称为贼的。
而且,这一理论还有不可或缺的确凿证据,那就是刘邦的一张脸。
“那可是龙脸。”
卢绾等小兄弟们到处去讲。他们是发自内心地相信。他们本是一群渣滓,是无赖,是小偷,但同时也是生活在秦苛政体制下的弱势群体。至少他们是想从自己拥立的头领身上找出某种神秘之处,以求得内心的安宁,对于这些并无赖以生存的土地的人来说,寻求此类心理安慰实属人之常情。不过话还得说回来,刘邦的脸还真的与龙有点相似。
他眉骨突出,呈圆弧状。整个脸中部高,鼻梁隆起,鼻尖垂直,鼻翼肥大且伏向两侧,这副模样看上去就是舒服。龙的脸嘛!
可是,有谁见过龙的脸究竟长什么样呢?人们都说,若想知道龙的样子,就去看刘邦的脸吧。当你听到这话时,一定会觉得像遭到雷击一样。刘邦的胡须也很好看。龙的胡须跟鲶鱼差不多,但远比鲶鱼要长,像牛尾巴一样坚韧,如马腱子制成的鞭子一样柔韧。刘邦的胡须具有一种异样的美,若以这种心理去观察,或许看上去就是那么回事了。
总之,受沛城地痞无赖吹捧的这个男人的一张脸,就是龙颜。他没有想到的是,一连串的幸运接踵而至,后来还当上了这片大地的皇帝,正因为如此,直至年代久远的后世,皇帝的那张脸都要美其名曰“龙颜”。
刘邦不仅赌博,还跑到远处去干盗贼的勾当,回到沛城以后,他却把得来的东西全部分给大家。不过,大部分时间,他还是因为没有正当谋生手段而身无分文,即便如此也还是馋酒喝。他常说:
“小孩子要吃奶,大人们要喝酒,这两样都是帮人长大的东西。”
当时的酒带有乳白色,酒精成分很低,不喝到马饮水那种程度是不会醉的。
在沛城的酒馆中,刘邦最爱去的是王媪和武媪的这两家小店。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身无分文地闪进去,喝个酩酊大醉,根本没有付账的意思。在当时,酒馆一般都是年底一并付账的,可刘邦硬是连嘴上都不说一句要付。
——这讨厌鬼又来了。
起初,王媪和武媪心里都在这么嘀咕,可没过多久就知道真是太划算了。每次刘邦一到店里,马上就传到城里喜欢刘邦的人和地痞无赖们的耳朵里,他们随即搭帮结伙地纷至沓来,转眼间店里就客满了。并不是刘邦叫他们来的,而是因为他们景仰刘邦,以能坐在刘邦下座喝上一口酒为一大快事。
刘邦虽不是目不识丁,却与之相去无几。
他不学无术,根本就没有什么可垂教之处,特别是对各地的人文地理知之甚少,无法提供可成为经商秘诀之类的商品市场行情,再进一步说,他根本就不善于跟大家坐在一起聊天。
刘邦只是坐在地席上,往大碗里倒满磨米汁一样颜色的家酿酒,不时地用两手捧着喝上几口而已。
看上去,人们似乎只要待在这位刘邦的身边就心满意足了。大家一杯接一杯地起身去买酒,端回到座位上,彼此讲一些感兴趣的话题,喝完了再去买。刘邦只是眯起双眼望着这一切。就他们来讲,只消让刘邦看见自己就很高兴了,酒桌上就显得充实了。刘邦也热衷于不着边际的话题,他一旦有什么事离开之后,店里一下子就变得冷清下来,人们也都兴致全无,顿时散个精光。
有时刘邦半路上又返了回来。
“啊——”
人们欢声四起,赶紧簇拥着让他坐到原先的上座,大家退回去继续喝酒。刘邦举止粗俗,稍微醉一点就要枕着胳膊躺到席子上,偶尔动起肝火来,还要冲着其中的某个人大骂脏话。所用的脏话简直无与伦比,语气却反而显得很亲热,被骂的人大多数情况下也不会感到受伤害,在座的人则全都咧着嘴笑得前仰后合。要说刘邦有什么本事,或许这就是他唯一的本事。
刘邦走在沛城街道上的时候,也极少是孤独一人。卢绾就像一条小狗似的总是跟在他身边。
还有大块头的樊哙经常紧随其后。说起樊哙,从刘邦历经挫折当上汉王,到最终成为皇帝,他一直都在为刘邦出力。起初他是一支小队伍的头头,很快就成为汉军将领,最后被封为舞阳侯,死后获谥号武侯,不过当时还只是沛城里专卖狗肉的一介屠夫。当时,狗和猪羊一样,都是供人食用的。刘邦的伙伴大都靠来历不明的钱财过日子,而从事正业的也许就只有樊哙这号人物了。樊哙始终抱有简单明了的伦理观念,不喜欢耍小聪明,平日里沉默寡言。他力大无穷,剽悍无比,加上剑法超群,可说是一员天生的猛将,为刘邦而死更是在所不辞。
樊哙曾经说过:“哪个家伙胆敢对刘大哥动手,就是寻遍九族也要给他大卸八块!”
可以说,刘邦在沛城没被讨厌他的势力给害死,原因之一就是总有樊哙跟随左右。
只要有这二人从外面经过,家家户户都会搭上一句:“到哪儿去呀?”
随后就有人跟上来,也有人在路口看见了他们,赶紧追上来加入这伙人当中。总之,尽管刘邦身无分文,他的存在已经成了沛城一股重要势力。
这块地方位于后来江苏省北部的沛城这一带,作为北方汉民族的居住地,可以说是位置最靠南的一片穷乡僻壤。
在战国时代,南方的吴国多次往北征讨到沛城一线,并将这里纳入自己的版图。当南方吴灭越衰、与吴越同属南方种族的楚大举向北延伸时,包括沛在内的泗水流域甚至曾被划归为楚的领土。不过,沛当地的人们只是被抽取赋税,并不等于受到可能被楚的风俗同化掉的那种强烈的统治。
人们说:“沛处中原南部边缘,楚之北方边陲。再没有这么令人舒服的小城了。”
所谓战国时期的各种势力,本有两层意思,一是指各自在政治、军事上的势力范围,一是指均具有各自的文化特征及独特的风俗习惯。但沛城一带属多沼泽地区,受上述各势力范围的影响都比较小,仍保留着远古以来那种恬淡怡然的风土人情。
有国家沉重地压在沛的头上,乃是秦帝国建立以后的事。在中国这片大地上,自有人类居住以来,便开始拓荒辟野,种植谷物,饲养家畜,村村自卫以防盗贼。其后才有国家凌驾于头顶之上,而春秋战国时期大大小小的诸侯王国,在秦看来却只不过是极其温柔的统治而已。待到各诸侯国灭亡,秦帝国建立之后,中央及地方的官僚体系如网眼密布般井然有序,直至地方的每个角落。人人都受到法的约束,自己的身体已不再属于自己,仿佛全都成了帝国的奴隶,被驱赶着到处去服劳役;哪怕有一点点违法之处,也要依照详细的法律条文受到处罚。
这片草木丰沛的土地在行政区划上也被称为“沛县”,并在沛设置了县衙,此事前面业已提过。对一般百姓来讲,仅此一条就足够烦人的了,然而刘邦之类的人却刚好相反,他们在想:噢,原来政治就是这么回事呀?
这反倒成了煽起令人振奋的好奇心的契机,或者说是对象。刘邦喜欢沉浸在沛城里面,并不仅仅是因为那里有热闹的都市生活,以及营造这种生活的不用种田的商人、赌徒、酿酒者、卖酒人、阴阳家、盗贼和手艺人等,而很可能是由于那里有政治存在。具体来讲就是,那里乃是县衙这一权力执行机构的所在地。
“哼,这就是县衙吗?”
起初,当大红柱子的房屋刚刚建起来时,刘邦第一个破口大骂,随后走了进去。
县吏们大多是从本地录用的,自然就有很多刘邦父母家和亲戚家的人,其中还有早就成为刘邦党羽的人。只见刘邦被他们团团簇拥着进入厅堂里面,虽说依法确实是秦帝国的天下,但县吏们也不得不露出一些亲切之意。出入县衙习以为常之后,刘邦就时不时地翘起下巴嘲讽那些小县吏们,或是高声大讲笑话,或是在厅堂里睡上一个午觉。
“可不要再理那个家伙啦!”
县吏们都开始这样互相提醒了。
刘邦这个人,一方面胸襟开阔,有无比的雅量;另一方面又深藏着一种病态的——也许是流氓头子之类的人物所共有的——固执,其根深蒂固的程度,简直犹如毒性强烈的中草药乌头根部的毒素一般。对于与自己有仇的人,刘邦表面上笑脸相迎,可背地里却瞅准时机下手报复。当然,报复不需刘邦亲自动手,而是由手下人去干。县衙虽小,却是秦帝国的官衙,握有帝国的法律,具有帝国的权威。可是当地出身的小官吏们都是肉长的活生生的人,他们对刘邦的恐惧心理日益加深,因为从官府回家的路上,他们说不定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地被人杀死。
“那家伙好像在当盗贼。”
县衙的官吏们都心知肚明,却从不说出口。更何况刘邦从不在沛当地干这种行抢的勾当,而是到别的县去抢去偷。正因为如此,沛县的官吏也就没有把事情闹大,以免无缘无故地招致刘邦的仇恨。官吏们与其揭穿这些恶行,还不如接近刘邦,靠与他套近乎,来掌握辖区内不法之徒的动态,反倒于公事上更为有利。
萧何和曹参就是这种类型的县衙小吏。二人均为沛当地出身,在县衙里都干与司法有关的差事。萧何是上司,官职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司法兼警察科长,当时叫主吏,曹参则是其下属的狱吏。从庞大的秦帝国官僚机构来看,这两位从当地录用的小吏简直还够不上一颗小米粒大。
二人一生命运多舛,因保护刘邦有功,曾先后当过汉帝国的丞相。萧何当过高祖(刘邦)的丞相,无论在世时还是到后来,都是评价最高的政治家之一。还有曹参,在刘邦和萧何死后,他当上了第二代皇帝惠帝的相国,名声虽不一定赶得上萧何,但也紧随其后。
两个人尽管都是崇尚法家的秦帝国的小小官吏,但其思想却肯定没有被定型,虽说如此,倒也不能说他们崇尚日渐流行的儒家。从某种意义上讲,在讨厌严格区分事物的善恶这一点上,他们的思想还是更接近于老庄。
话说回来,两人年轻时做沛小吏时,究竟具有什么样的思想,连他们本人也不清楚。
还要插上几句,在汉帝国建立以后,曹参有一段时间是在地方做官的。在刘邦之子悼惠王被封为齐王(辖有七十余城)之后,曹参当了齐的丞相。对于此前善于攻城略地的一员大将来说,这是头一遭体验政治。他召集齐本地的一百多位儒生问道:“如何才能使百姓的生活安定呢?”儒生们各执其词,原本在政治上就一窍不通的曹参最后也没有听出个所以然来。
有人告诉曹参,胶西有一位叫盖公的人,说他是老子信徒,经常讲万事宜顺其自然。曹参厚礼相邀,乞示教诲,盖公便说:政治的要谛不在积极主动,只需一心推崇清静即可。只要以清静为主轴,民心和生活都自会安定。曹参大为钦佩,便将自己的丞相公堂腾出来让给盖公,让其自由处理政务。在任九年,齐大治,曹参获得了不需操劳而成为贤相的美名。
不久萧何去世,曹参受命接任。他在将齐丞相一职交给继任者时说:
“好吧,现在就把齐的狱市交给贵官。”
所谓狱市,就是指牢狱和商品市场。不消说,当时,政治也涉及许多领域,而不只是狱市。继任者感到奇怪,便反问道:政治里不是还有更重要的事务吗?曹参说:“唯有牢狱和市场才是政治的关键所在。”
在曹参的头脑里,牢狱和商业场所均属善恶并容之处,为政者倘若掌握善恶标准过严,反而会把事情弄糟。这看上去好像有点在讲老庄的基本政治理论了,但继任者还是不甚明白,又问:为什么对狱市过于严格就不好呢?
曹参说:世上必有奸佞之小人,对此要采取柔和包容的态度,看来这正是曹参从生理学方面对社会的认识。据说当时曹参回答说:是让这些奸佞小人成为司法对象呢,还是把他们当做市场管理的对象?二者必取其一。倘若过于大张旗鼓地整治这些牢狱和市场,那些奸佞小人就会为世所不容,必然会起而作乱,成为对国家造成损害的隐患,所以说狱市至关重要。
曹参的这种思想,并不是后来才学到的。以其气质来看,在沛县做狱吏时就已经具有这一思想原型了。在这一点上,他与上司萧何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
只是萧何这个人从年轻时起就擅长处理官场事务,再加上天性为人善良温和,对沛当地受到他关照的人,更比曹参爱之有加。可以说,曹参乃是一个一边拼命照学萧何的思想和做法,一边不断努力自学成才的人。
“我心里一直把刘公当成朋友。”
萧何老早就对曹参这样讲过。与另外一些说着“不要再搭理那家伙啦”的官吏相比,这无疑是一种积极态度。曹参心里也抱有跟萧何一样的想法。既然握有司法执行权的萧何和掌管狱舍的狱吏曹参,都把“刘公”当成了朋友,刘邦大摇大摆地出入县衙大堂,大概也就不必费什么周折了。
萧何的老家也在沛当地,跟刘邦一样都是丰邑。只是丰下面有好几个里,萧何的老家不是刘邦的中阳里,但也可以算是跟刘邦出生地相同。因此,萧何根本不把刘邦当成外人,心里觉得彼此就像亲戚一样。
“刘公,有危险啦!”
萧何也曾偷偷地向刘邦透露过消息,让他还是赶紧躲一段时间。从行政上讲,县上面就是郡,沛县便隶属于泗水郡。有一次,由泗水郡郡衙转来一份针对刘邦的缉捕令,当时也是萧何悄悄向刘邦透底的。
“哈哈,有这么回事吗?”
刘邦好像事不关己似的轻声嘟囔了一句,意思是有那么紧迫吗?碰上这种场合,如果惊慌失措,声望就会一落千丈。刘邦当时的态度纯属硬装出来的,因为他长的就是一副龙颜嘛!
“还是赶紧躲一下为好。”萧何说。
“我不躲!”
刘邦嘴上在充硬汉,按其本意,当然老早就想赶快抽身、逃之夭夭了。从其后半生的经历来看,刘邦颇有点像逃亡高手,而绝非对身处险境麻木不仁。萧何反过来说道:公藏起来,我等就可省却不少麻烦,就当是为我等着想吧!刘邦这才爽快地答应下来:
“既然是你求我,那我就为你们躲起来好了。”
刘邦躲进了老远的沼泽之间。这时,沛城的许多不良少年都没有把刘邦放在眼里,跟随在身边的只有自幼时就交好的卢绾。许久以后,刘邦回想起当年的情景,还曾这样说道:
“跟随我的只有绾哪!只有你一个人哟!”
对于刘邦来说,彷徨在沛的那段时间,似乎是最不堪回首的日子,不过若说当时的罪状,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是小偷小摸之类的罪名罢了。
可以说,刘邦就是这么一个水平的沛城里的小痞子罢了。当时他主观上是否就想到要夺取天下呢?连刘邦自己也说不大清楚。
只是因为常常到沛县县衙进进出出,他脑海里曾不断地冒出过一个想法:“所谓政治,不就这么简单吗?”
刘邦所思考的政治,与萧何和曹参终生以慎重态度坚持探索的并不是同一个题目,而是极其粗浅的东西,只停留在夺取沛地的程度。他根本就不识几个大字,考虑政治问题从来就不具备萧何那样的水准。
刘邦在县衙偶尔见过权力最大的县令的身影。
县令绝对不像个大人物,瘦得像一条干巴小鱼,有点秦官吏的样子,似乎只对法烂熟于心。可是,他平日里并不执掌实际政务,县衙的运作全由萧何、曹参一类的官吏在操持。这就是说,连刘邦也能当县令。
“那种水平的人都能当县令,若是这样,我也能当。只要使用像萧何这样有能力的官吏,不就万事大吉了吗?”
这个问题,即使治理的范围大到郡也没什么不同,再进一步扩大到秦帝国本身,也照样能成功。刘邦心里清楚,关键是要有识别有真本事的官吏的慧眼,识别出来,还要有给其格外优厚的待遇的胸怀,只要有这两条就足够了。
“一旦乱世出现,只要把县令一个人的脑袋砍下,他的位置由我坐上,我就可以当上沛公了。其余的事就让萧何他们去干好了。”
只是还有一条要注意,如果我当上县令,必须要让人们高高兴兴地服从于我,为此,平日里的表现最为重要,也就是说我必须具有足够大的器量。刘邦经常会想到这个问题,他的政治敏感性由此可见一斑。这种想法与曹参晚年将齐丞相职位交给继任人时所讲的那番话,刚好相映成辉。把牢狱和市场治理得过严,“奸佞之人”就会因走投无路而作乱,这里所说的“奸佞之人”无疑就相当于此类场合下的刘邦。刘邦没有起而作乱,就是因为萧何曹参这样的司法官吏没有严格依法行事,而是精明地加以缓冲,像刘邦这号人物也乖乖地根据透露出来的内情躲进了沼泽地里。倘若对刘邦穷追不舍,他也许就会带领樊哙之类的亡命之徒大闹县衙,砍下县令的头颅自己当上县令。可是,如果作乱时机不对,萧何和曹参也就必须按照上一级官府(即郡)的命令严格执法,把刘邦他们镇压下去。曹参晚年所讲的“奸佞之人”,指的就是这一类被追到穷途末路的人。
不过,这位刘邦乃是直觉敏锐之人,他是不会陷入走投无路的窘境的。总而言之,沛时代的他所追求的就只是当个大侠客而已,这一点是确凿无疑的。
刘邦并不是一个有多少创造性的人。说到大侠客,他倒也并非在作某种种思考,以弄清侠客究竟有什么样的理念,而是当时有可资借鉴的典型,并且就生活在尚不久远的过去。
那就是信陵君。
刘邦很喜欢这位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信陵君,名无忌,战国末期魏的公子,曾辅佐魏王,强盛国势,对抗当时被称为虎狼之国的秦的压迫。当然,有本事的辅佐者往往会遭到王的猜忌,或被敌国施以离间苦肉之计,信陵君也不例外,一生中多有波澜起伏。这且暂时不表。
当时天下就盛传:“门下食客三千人。”
战国末期,各诸侯国均出现了贵族出身的著名辅佐者,其中齐孟尝君、楚春申君、赵平原君以及与之齐名的魏信陵君即被称为战国末期的四君子,声望最高的或许当属信陵君。
在战国末期,各诸侯国智者辈出。可以说已经到了这样一个时代,即智慧、情报、能力和特技等已成为立足世间讨生活的资本。他们游走在各国之间,将自己所持有的资本如智慧、能力或情报等推销给各国的实权人物,结束漂泊不定的生活,投入其门下成为食客。大多数人都住在集体宿舍性质的房舍里,但也有本事大的人被赠予了独门独户的宅院。不管出身多么卑贱,只要有真本事就成。
战国末期就是这样,有真本事就有价值,有真本事即可待价而沽,流浪天下寻求买主。说起来,人才甚至已完全被商品化了。从刘邦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算起,也才过去了不足半个世纪而已。
真本事名目繁多。齐孟尝君就曾把擅长鸡鸣犬吠之类的鼠窃狗盗之徒列为宾客,并称其为“先生”,尔后不久,正是他们才使孟尝君化险为夷。这段奇闻轶事,到刘邦那个时代就被赋予了一种浪漫色彩而广为流传。
“孟尝君也不过如此。四君子之中,还是信陵君最具侠气。”
刘邦总是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信陵君虽为贵族出身,但其如何厚待食客,如何始终求贤若渴,因魏国灭亡、魏人多四方逃散而被广泛传播开来,听到这些传闻实属轻而易举。反正在信陵君那个年代,六十岁开外的人都能以自身的感受讲述这些故事了,那时刘邦还很年轻。
尤其是信陵君与一位叫侯生的老者之间的故事,传播得更为广泛。
当时,魏国的国都是大梁城(现在的开封)。侯生是魏最低一级的小吏,负责看守国都的夷门(东门)。这位年已七旬的看门老人在国都并不为众人所知,但信陵君的一位食客曾悄悄对人说,那位侯生可不单单是个普通的看门人,乃是一位隐姓埋名遁入尘世聊以度日的隐士。这话传入了信陵君的耳朵。
信陵君十分吃惊,便亲往看门小屋以求结交,同时赠上厚礼。侯生若是他方人士还可另作别论,他本是魏人,且处于官僚体系的最下层,明知如此,身为最显赫的贵族的信陵君却仍然特地屈尊前往夷门,馈赠厚礼并欲招为食客,此举实属非同寻常。其缘由恐怕就在于信陵君本质上并不是官僚政治家,而是一位大侠客。
“信陵君就是这样一位人物。”
刘邦对如此礼贤下士的信陵君佩服得五体投地。
侯生也非等闲之辈,对此并不领情,也拒绝接受礼物。
“我虽然贫穷,却也洁身自好,过着清静的日子。请不要打扰我吧!”
从这句回答来看,让人觉得侯生似乎是位老子信徒,而道家正是当时流行的一个学派。
不过,信陵君并不罢休,准备日后再与侯生接触。这一天,信陵君在自己宅第大宴宾客,受邀的客人有魏的达官贵族以及门下的食客,宴会还在准备之中。他想邀请侯生为上宾,便特地带领车骑前往夷门,恭恭敬敬地拉住侯生的手。侯生衣冠破旧地乘上信陵君的马车,又像坐自己车子似的对信陵君说:我找朋友有点事,能去一下市场吗?
他说市场上有一位朋友,就是一个叫朱亥的屠夫。据侯生讲,朱亥也非寻常之辈,乃是一位韬光养晦隐居市井的贤者。车子驶入市井人群拥挤之处,不一会儿朱亥的身影就出现了。侯生下车,与朱亥站在那里说话。
他让信陵君坐在车上,乖乖地等着。
侯生与朱亥谈笑风生,继续让这位贵族大侠客等着。而宴会那边,那些魏的诸位公子、文臣武将和名气大一点的食客,都在焦急地等待信陵君的归来。信陵君回来,宴席才能开始。
“一般人早就急得不高兴了。”
侯生在想,不时地朝车上的信陵君看上一眼。侯生这是在试探对方,看是否值得为之效力。
信陵君也有所察觉,始终保持着温文尔雅的表情,在车上静静地等候。见此情景,侍从们和集聚在市场上的人都悄悄地骂起侯生来。过了一会儿,侯生才在街上说道:“这位就是我方才给公子讲过的朱亥。”他叉着腿站在大街上跟身份高贵的人讲话,也实在是太不懂礼貌了。但信陵君却毫不在意,仍旧是恭谨有加,下车走到朱亥面前,恭恭敬敬地施了一礼,请求道:可否请朱先生也做我的宾客?谁知朱亥竟把脸扭向一边,根本不作回应,非但如此,甚至对信陵君的施礼也没有回礼。
朱亥的这种态度,从最普通的角度来考虑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身份高贵的人以厚礼要自己去当宾客,在这种场合下,可以认为他那是在卖弄“知遇之恩”,接受此类知遇之恩,就会再无退路,比如让你去死,你就不得不为其捐躯,可以说这正是当时的侠义之道。侯生也好,朱亥也好,肯定都知道被当成知己之后必有灾祸降临,因此都竭力脱身以自保,然而最后朱亥得以逃脱,侯生本人却屈服于信陵君的优厚待遇,答应去做宾客。也就是说,他已做好了为侠义殉死的心理准备。
之后,侯生便在信陵君陪伴下走进宴会现场。信陵君拉着这位看门老人的手坐到上座,很快就满场酒气。当宴席进行到一半时,他指挥与会者祝这位看门人健康长寿。
宴会快结束时,侯生朝信陵君叫了声“公子!”随即说道:我受到了公子十分隆重的礼遇,不过此前我这边也早已为公子尽了力。在那个熙熙攘攘的市场里,我让公子等在车上,一个劲地站在那里跟朱亥说话,当时市场上的人看到公子越等态度越谦恭,都很尊敬公子。看到公子是一位对贤者真心谦恭礼让的有德之人,大家都交口称赞。与此相反,众人都齐声谴责说:这个侯生,难怪他只能是个看守城门的小人!随后我打发人去调查过这件事,绝对没错。
必须说,侯生的这种态度,对了解战国末期社会的一个侧面是很重要的。战国时期商品经济发达,由此带来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贤者的才干也成为商品,显露出待价而沽及按价沽出的趋势。与此同时,封建贵族所施之“恩”也被赋予了商品价值,贤者就必须对“恩”献上“报酬”,这种“报酬”也就具有了与“恩”相适应的、足以用数字来表达的价值。也就是说,在这种场合下,侯生就以上面所说的交换条件,与对方形成了某种借贷关系。
“诚如先生所言。”
信陵君表示完全理解。
在发生上述故事的时间里,赵一直受到秦的攻击。赵无法取胜,国都邯郸终于为秦军所包围。赵王及辅佐他的平原君便向魏请求救援。魏王曾一度派出十万大军,但中途又怕与秦交战,遂令停止进军。赵平原君写来一封信责备魏信陵君。信中说:“人们都说公子乃世上高义之人。看来似乎与传言不符。且公子姐姐(平原君夫人乃信陵君之姊)亦在危困之中,难道公子还不怜惜吗?”但魏王仍旧不许出兵。最后,信陵君只好下决心率领极少数食客前往,说来就是准备单枪匹马赴赵救援。面对强大秦军而以微弱之势前去阻挡,恰如以卵击石,必死无疑,但信陵君还是从国都大梁城出发了,经夷门而出。将出之际,他向看守城门的侯生打了招呼。侯生说:“请公子前往。我因老迈恕不能同行。”连一句帮忙的话都没说。受恩的贤者在这种场合是要提供建言的,而施恩一方则期待能得到有针对性的锦囊妙计。
“不对劲呀!”
信陵君往城外走去,心中好生疑惑。自己一直以士礼厚待侯先生,自觉并无疏漏之处,可是看到侯先生的那种态度,或许有过什么疏漏之处也未可知,想到这里,他又让马车折回夷门。侯生笑着说道,知道公子必会返回,于是在耳边说出必胜妙计。最终,信陵君运用其所献妙计出奇制胜,不过此时侯生也早就离开了人世。原来,侯生与信陵君告别时说:我已老迈不能随军前往,故公子抵达战场之时,将在事先计算好的日子刎颈自尽以送公子出门,顺便请公子带上朱亥,必有大用。不久,侯生即在约定之日以利刃切断颈动脉,当场身亡。对恩,可用贤作为商品来加以回馈,然而在更高层次上,当整个人格被视为知己而获得尊重时,就无法予以报答,只好以死作为酬谢。侯生就是实践了这一信条。如此这般的一些名士,他们的风尚、伦理观念及进退法则,早在战国末期就已经形成,我们插入的这段故事就是很好的证明。
“我就是信陵君嘛!”
刘邦暗地里总是摆出一副这位大侠客的样子。要想知道刘邦如何喜欢这位大侠客,看他后来的表现即可略知一二。又过了数年,当刘邦已可指挥千军万马驰骋疆场时,曾屡次经过大梁城,每经过一次都要给当地人一些金钱,让他们拜祭信陵君,并要求他们保证祭祀不绝。
刘邦历来讨厌琐事缠身,不喜欢讲究繁文缛节的儒家。不过,对如狼似虎般将法的利爪伸向平民百姓的法家更是不胜其烦,因为他自己就亲身经历过秦的那种世道。要么索性就用道家,但其思维又高不可攀,实在让人无法探明就里。对刘邦来讲,就只剩下一个侠字。也就是说,只有信陵君是他的教材,是可效仿的榜样。他当初在沛城市面上第一次见到樊哙时,心里就想过:“这位就是我的朱亥。”
此外还有许多类似侯生的人物,说到萧何曹参等人,刘邦也始终认为,对于他来说,他们其实就是侯生。当然,这时萧何的身份远比刘邦要高。而且萧何本人对刘邦其实并不大放在眼里,他的评价是:
“刘邦固多大言,少成事。”
这是说,刘邦本来就是一个爱讲大话的人,从没干成过一件能证明那些大话的实事。依萧何之见,要成就一番事业,要么是有权力,要么就要有财富。刘邦二者全无,想成事也无法办到。对于萧何来说,刘邦只不过是一个自诩为侠客的人,自己只不过是对他高抬贵手而已。然而在刘邦的盘算里却不是这样,他把萧何当成手下人来对待,正准备学信陵君的样子,对其施以知遇之恩。
“萧何乃是我的手下。”
刘邦在城里曾这样说过。
萧何恐怕也会常常吃不消吧!
信陵君有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谦虚。不论何种身份的人,只要发现是贤能之士,就尊为师表谦恭以对,但刘邦却不是这样,视萧何如草芥,有时甚至极为粗暴无礼。当然,信陵君本系贵族,谦恭也可以是德;但刘邦这样出身贫寒的地痞无赖就不同了,倘若愚蠢地对萧何之流表示谦恭,那就等于是在乞求怜悯,人们并不认为是美德。
要说刘邦身上可取的地方,就只有那张被说成像龙的脸了。二十五六岁后,他就留起了络腮胡子,跟高大的身躯相映成趣,确实是仪表堂堂。只是一开口就露出老底,既无知又无品味,实在无法与信陵君相提并论。
“看他那副无赖样,真让人受不了!”
萧何心里一直有这样的看法。大侠客谦虚乃是本色,品格低下的人怎么会做得到呢?
自然,萧何也曾想过:
“说不定,刘邦还真有出人意料的一面。”
刘邦在武媪小酒店等处醉倒昏昏大睡时,据说就有龙出现在他的身上。尽管萧何从不相信此类传言,但即便是编造出来的故事,也不至于是刘邦自己瞎说传出去的,应当是武媪或其他喜欢刘邦的家伙一本正经,或者脸色惊慌地讲述这件怪事时,自然而然传开的。这个现象说明,刘邦周围的人有一种需求,都想从他身上发现某种神秘色彩,反过来讲,是不是表明他身上确实具有某种跟德一样的东西呢?而这又是像萧何那样爱坚持死理的人很难发现的。为此,这位头脑精明的官吏偶尔还会颇为困惑地冥思苦索一番。
是时,有一处叫单父的地方,住着一位名叫吕公的实力雄厚的人物。
吕公拥有土地,雇了不少长工,一方面做投机买卖,一方面广泛结交四方侠义之士。
这位吕公在单父陷入遭人憎恨的境地,便举家迁到沛来避难。由于早前与沛的县令过往甚密,沛县令也高兴这位实力雄厚的人物能搬到县城来住,便将其安顿在自己的宅邸,多方予以关照。
作为县令来讲,让吕公住到沛城里来,就是想把他介绍给沛的官吏和具有实力的大大小小的人物。
为此,他以最快的速度安排了一场欢迎吕公的宴会。
“听说县令府上来了一位很了不起的客人呢!”
这个消息已经传遍沛城内外,谁也不知道吕公是何等人物,但从县令都不敢怠慢来看,估计肯定是个相当有身份的贵客。
县令定下日期,发出一份供传阅的函件,上面的意思是:
要跟吕公结识的人,不论是谁都可以参加。
被邀请的人都要给吕公带上礼物。礼物就是钱。
当天的宴会由萧何一手操办。客人的数目大大超出萧何的预想,准时到达的车马都挤在府前一棵大槐树下。很快,连路上都挤满了车马,院子里则人满为患。尽管这样,仍有人接连不断地拥进门里,萧何实在忍不住了,便大声说道:“送礼不满千钱的人,请坐到堂下。”
借此来整顿秩序。堂下,在土地上铺着席子,有几个大酒坛子摆在不同的地方,堂上也一样。负责端盘子的人在人群中钻来穿去地给人们上肉,酒过三巡,气氛逐渐热闹起来。
“客人就这么多了吧?”
萧何一边在场内转悠一边估摸着,能送千钱以上的人,在沛恐怕不会再有了。
就在这时,萧何见刘邦从门口走了进来。远远望去,刘邦整个就像一条大鳗鱼精站起来在走路一样。
“这家伙来了。”
来得真不是时候,萧何心里烦透了。
刘邦根本不把萧何之流放在眼里,一眨眼的工夫就已站到萧何面前,把手伸到怀里掏出一只木简,递了过来。这木简相当于我们现代人讲的名片。名片上写着礼金的数目,总共五个字:“刘邦一万钱”。
“嗬!好家伙!”
萧何心中颇感意外,但因职责所在,又不得不把这个名片送给吕公。刘邦素来囊中羞涩,这一点萧何比任何人都清楚。不过,即便如此,一万钱也未免有点吹得太过分了吧!
萧何来到堂上,走到正与县令谈笑甚欢的吕公面前,将那个名片递了上去。吕公仍在和县令又谈又笑,看到名片上的数目,他甚为吃惊,连忙趋身而出。这并不是因为吕公爱财,从战国末期起,以钱衡量诚意就已经成为惯例。一万钱是个巨大数目,对有这么大诚意的人物,吕公知道必须亲自趋前迎到堂上。半路上,萧何追上来拉了拉吕公的袖子,口里说道:
“那本来就是个爱吹牛的人。”
他暗示木简上写的数目是不可靠的。然而吕公却没听进去。
不管是吹牛也好,还是别的什么也好,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肯写上一万钱,已充分表明这个人那种要与自己结识的心情的迫切程度,就吕公为人处事的方式而言,是决不允许怠慢这样的人士的。
“请!”
吕公快步抢上前去拉住刘邦的手,让到堂上,备好席位请刘邦坐在自己身边,又重新打量起刘邦的脸,不禁高声说道:
“公的面相不得了啊!”
“是说我吗?”
“不是我不我的问题。除了公之外,还有谁能有这副面相呢!我年轻时就喜欢给人看相,从未见过公这样的面相。”
吕公十分兴奋。
在当时,以天文卜吉凶和以面相看贵贱颇为流行,到后世,更被赋予了近似科学的功能。这也可以认为是战国时代产生的价值判断方法,每个乡村都有以擅长观相自居的人。刘邦过往能大模大样地在沛城里晃来晃去,就是因为有很多观相家说他与众不同,也就不难理解,既无显赫出身又无雄厚财力且毫无本事的刘邦,为什么竟然有了闯荡江湖的资本,这资本不是别的,正是他与生俱来的那张大脸盘和满脸的络腮胡子。
“是呀,完全是一副无可限量的面相。”
“多谢夸奖。不过,面相再好,没本事也什么都干不成。请恕我直言,刚才那一万钱的木简,只是一块一文不值的木片哩!”
“哪里。”
吕公摆摆手,接着又说:以刘公的身份不该再提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宴席结束以后,请稍留片刻,不碍事吧?
刘邦自然没有什么急事,就照吕公所言留了下来。
宴会之后,吕公陪同刘邦在长长的廊子里缓步而行。这位单父的实力人物个头不高,但看上去颇有胆识,而且步履从容。君子迈步是有规矩的,要显得悠闲自在,气宇轩昂,鞋尖用力向外一踢,轻轻踏在砖面上,另一只脚再向前迈出,如此缓缓前行。
“刘邦公。”吕公开口说道。
“什么?”
“公的面相实属罕见。”
吕公将早前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而且把刘邦脸上每一个部位都称赞了一番。很快,他把刘邦引进另外一个房间,叫出妻子来。
这位在单父颇有名气的人物,妻子已是位半老的女人,两眼带着悍气。刘邦很难得地施礼问候,女人只微微地还了个礼,好像也是一副根本没把刘邦放在眼里的样子。
“也不无道理。”
刘邦并不生气,暗自觉得是够滑稽的。除了沛城的地痞无赖头目这个身份之外,可以装点门面的头衔,自己不是一个也没有吗?
“叫女儿过来!”吕公命道。
没过多久,女儿进来了。
她乌黑的眸子犹如利刃直视刘邦,跟母亲不一样,她很有礼貌地施了个礼。刘邦刚才为了向吕媪显示并不在行的谦恭有礼,反而遭到轻侮,心想还是以本色为好,便对这位小姐傲慢地还了个礼。女儿粉面桃腮,皮肤细嫩,然而嘴角却似含苞欲放的花朵半开半合,仍保留着少女的天真烂漫。
这就是后来成为吕后的那个女人,现在丝毫也感受不到多年以后她表现出来的那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歹毒残忍,对自己会发展到那一步,她本身自然也毫无察觉。
“公意下如何?”吕公扭头望着刘邦,满脸挂笑。
“就让我这女儿拿着簸箕和扫帚,屋里屋外伺候公吧?”
《史记·高祖本纪》里记述的是:“臣有息女,愿为季箕帚妾。”而箕帚之妾一词,当时久已有之。这是一种婉转的说法,意思就是给你做媳妇。吕公已将汗津津的手掌搭到刘邦的手背上,像在讨好一般。
吕媪却大声惊叫起来:
“夫君在说什么呀?……平时夫君给女儿看相,不是总说再没有这么好的贵人相了吗?”
“确实如此,我女儿生来就是一副贵人相。”
吕公沉稳地把视线转向妻子。
不过,吕媪还是叫个不停。
“夫君不是常说,我们的女儿非大贵之人不嫁吗?干吗要这么迫不及待嘛!”
“不是迫不及待。那位大贵之人就在眼前。”
这个故事编得有点过头。
不过,在相信观相的那个年代,也可以说这完全是一段情理之中的故事。
吕公动身来沛之际,早已对沛城的人物作过详细的调查,对刘邦也作了充分的调查,得出的看法应该是:
“像当前这样不稳定的时代很快就会过去。一旦出现乱世,沛城里肯定还是那个男人会大有作为。”
心中既已抱有这种期待,再加上亲眼见到刘邦的面相,他自然会大受震动。
刘邦娶了吕公的女儿为妻。
刘邦没有什么正经的谋生之道,无法在沛城养活老婆,便把她送回中阳里的老家。她喜欢劳作,成了刘家干农活的帮手。以后,刘邦也没有什么浪子回头的表现,到了沛城,他仍跟以前一样,照旧游手好闲,满街闲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