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常恐秋节至 A3霍光

奚君扶我登车的时候,我一眼望见游廊前有个年轻挺拔的影子。

见到我,他立刻规规矩矩地走过来,隔着三丈远,举手加额,伏身下拜,每一个动作都纹丝不乱,足可以被我的大长秋当成宫廷礼仪范本,用来教导黄门官。

他身材不高,但气派俨然,肤色像女人一样白皙,眉毛高高挑起,细长的眼睛里含着一种波澜不惊的宁静,三绺胡须精心修剪,飘洒颏下,秀雅非常。

霍光是霍去病同父异母的弟弟,十几年来,我从没有听到别人挑剔过他一点礼仪和人品上的瑕疵,跟公孙敬声、卫伉比起来,霍光完美得近乎刻板。

他完全不像我们家的男人,当然,他也根本不能算是。

二姐少儿在平阳侯府当侍女时,曾和小吏霍仲孺相好,生下了霍去病。

霍仲孺跟当年的郑季一样,无意与一个女奴共度人生。

少儿很是悲伤,苦苦哀求那个俸禄还不够酒钱的县吏,好不容易得到了他婚姻的承诺,我却突然被选入宫,少儿立刻抛弃了霍去病的生父、她同居五年的情郎,不久后,嫁给了詹事陈掌,一位年轻的二千石,开国丞相陈平之后。

霍仲孺只能黯然回乡,直到霍去病被封骠骑将军时,他仍然是个小吏。

“陛下万寿安康!”三拜既毕,他又善颂善祷起来,仿佛这里是未央宫的正殿,是我五十大寿的盛宴,但他表现得是那样认真恭敬,让我很难觉得这是一种逢迎。

“平身,霍都尉,你怎么不进去喝酒?”我指指那歌舞正浓的前庭。

他微微苦笑:“公孙太仆没有邀请臣,臣是自己来的。”

我一惊,望向身后不远处的公孙敬声:“敬声,你为什么这样做?”

敬声被质问得说不出话来,低下头,眼角却喷薄着怒火。

我知道他向来骄狂,却没想到他竟然傲慢到这个地步,在祭祀霍去病的家宴上,公然忽略霍去病的弟弟。

霍光十四岁时已是霍去病帐下的郎官,霍去病身故后,皇上痛心于爱将早逝,将霍光迁官为奉车都尉。二千石,又是皇上近侍,即使在长安也算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却仍不在公孙敬声的眼里。

“还不快请霍都尉入席!记住,明年骠骑将军的祭祀日,一定要由霍都尉主祭!”我大声呵斥他。

其实敬声是我最喜欢的外甥,他不像去病那样难以接近,聪明好学,又多才多艺,但从小生长绮罗丛中,使他变得目空一切,听不进我的半点劝诫。

“是!”他强压怒气,去请霍光入府。

但霍光却退了一步,谦和地说道:“陛下,臣能在兄长的灵前致祭,于愿已足,臣现下心情哀切,无意再去喝酒听歌,请陛下允准臣就此告退。”

我点了点头,走得远了,眼角仍看见霍光恭立在路旁,连腰都没有直起来。

“陛下,这种人也配称为卫家的子孙?”公孙敬声按捺不住,在车帘外鄙夷地说道,“他出身寒门不说,为人谨小慎微,既没有血性,又没有学问本事,只比庙里的泥偶多出一口气,陛下是不是太抬举他了?”

他说得振振有词,我一时语塞,满心惆怅,不知如何教训这个不知稼穑辛苦的外甥,只能命奚君催车离开浮沮将军府。

我还记得霍去病第一次将霍光带到我面前,他夸奖那个在我面前直哆嗦的少年,说霍光性格沉静,将来必能光大霍氏。这些年,我不曾过多关注这个少年,但偶尔传入我耳朵的消息,无不是称赞他谨慎知礼。

他十一岁时才从乡下来到长安,初来时他瘦小、稚气、不起眼,连字都不认得几个,更不曾读过像样的书,十四年来他不但累迁至二千石近臣,而且举止得当,风仪出众,谦卑恭敬,从没招过半点讥议。十四年来,他既无父兄倚仗,又无任何外援。

敬声呢?他比霍光大得多,但二十年来我耳中听到的,全是他的骄奢无度,处处张扬,他时时以正根正苗的卫家血胤自命,又处处以给我们卫家招惹麻烦为乐,似乎唯恐不能激发别人的嫉妒和仇恨。

失去了霍去病那样的天骄不要紧,如果家族的后人们都如霍光这样端谨,卫氏也许还有成为世家的希望,可惜,身为名将之子的敬声怎能懂得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