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常恐秋节至 B3人奴之子
到长安的那一年,大哥卫长君已满十八岁,成了我们家最有身份的人。
每天天不亮,他拉出侯爷的坐骑,洗刷干净,扣好鞍鞯,小步趋至侯府前庭,跪在地下,等待侯爷的皮靴重重踏上他的脊背,飞身上马。
娘年纪大了,被打发到洗衣房,虽说是领班头目,可大冷天里,她仍要亲自在冰砭的水中浆洗公主的贴身衣物。
她每天从早到晚不停地忙着,偶尔直起身体呵斥手下。
我远远望见母亲花白的鬓角、伛偻的腰背,谁能相信,那曾经也是个有倾城之貌的美女?
公主每天换下的各色衣饰数不胜数,丝绸、绫锦、裘皮、羽裙、夹衣、绣襦、披肩……半个后院里都晾晒飘绕着这些令人目驰神迷的衣衫。
到了傍晚,我的大姐会和一班婢女嘻嘻哈哈地走过来,收拾好衣裳。
大姐和二姐是公主的贴身侍女,一个负责衣衫配饰,一个专管妆容香料。白天她们生活在华丽舒适的内院,夜间回到我们狭窄寒冷的小院,穿着主子的旧衣服,对长安城的达官贵人们评头论足,摆出一副见过世面的模样。
早饭后我赤足走进琴堂,清擦箜篌和七弦琴,拉展韧带,润喉练曲,等待师傅们教习歌舞。
年满十五岁的歌女会正式成为平侯侯府的讴者,为赴宴的客人们唱歌跳舞来佐酒,我还要足足等上三年。
卫青和六岁的卫步在杂役房侍候,担水、劈柴、跑腿,只要能使唤他们的地方,那些成年仆役们就像用牲口一样催个不停,失误半点,便会挨打受骂。
命运从来没朝我们卫家露过半点笑脸。
可如果有一天,哪怕有半缕命运的阳光照向我,我也会努力地抓住它。
为此我暗中学习一切繁琐的礼仪,没有人要求一个歌女拥有长安仕女的娴雅安静,她只要够风骚美貌就好,然而我不甘愿,纵然命中注定是个以色艺侍人的女子,我也想要有我的尊严。
那时,我是卫家唯一识字的人,能够背诵整本的《诗经》,我还会背不少乐府传出的诗作,甚至也能大段地背《离骚》:
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
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
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
美貌是我的天赋,但这远远不够,我还想营造馥郁柔软的内心,具内美,修才能。
第一次在平阳公主面前案板而歌,她就惊讶地望着我,叹道:“这丫头天生有点大家闺秀的派头,进退知礼,真是难得。”
哪里有什么天生的气度,那是我心中最后仅存的自尊。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我们一出生就被打上了奴婢的烙印,与命运抗争的唯一可能就是谨慎自重,活得像个会出气的泥偶,每一步都不能行差踏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