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君权、民权、人权 六、人权宣言
杨朱的人权宣言全文如下——
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
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这份宣言言简意赅,总共只有两段话。第二段无须解释,那就是道家思想的源头,后来由庄子这样表达:真正的好社会,就是所有人都相忘于江湖,谁也不用救助,谁也不用牺牲。由此推论,当然也谁都可以一毛不拔,因为根本就无须一毫。
庄子与杨朱,一脉相承。
但更值得关注的,还是第一段。
第一段包括两句话,它们可以这样理解和翻译:要我牺牲自己来满足天下,我不干;要我尽取天下来满足自己,也不干。这就是杨朱思想的完整版。
很显然,杨朱在这里又是极而言之。他设置了两个截然相反根本对立的极端:损一毫,悉天下。悉天下,就是尽取天下,或遍取天下。这实在超乎想象。损一毫,则微不足道。天壤之别呀!
于是我们不能不怀疑:这个匪夷所思无人企及的“悉天下”,是不是托?因为在杨朱这里,悉天下和损一毫,是矛盾对立的双方。因此,反对悉天下,就得赞成不损一毫。做不到悉天下,就得支持一毛不拔。
这,岂非逻辑陷阱?
显然,要想侦破此案,就得问杨朱一个问题:不悉天下,只取一毫,行不行呢?
可惜没人问过。
但答案却不难得知。因为按照孟孙阳的逻辑,拔一毫就会断十指,断十指就会奉五脏,奉五脏就会献全身。那么同样,可以取一毫,就可以十毫、百毫、千万毫,最后势必是尽取天下。
所以,既然一毛不拔,那就一毛不取。
讲得通吗?
讲得通。
实际上,杨朱虽然毫不利人,却也毫不损人。岂止不损人,甚至不损物。杨朱说,智慧之所以可贵,就因为保护自己。武力之所以可鄙,就因为侵犯别人,包括侵犯小动物和自然界。这就叫“智之所贵,存我为贵;力之所贱,侵物为贱”。当然,人类为了生存,不能不利用他人和他物。但,可以利用,不能占有。如果蛮横地私自占有,就叫“横私”(横读去声)。
横私就是霸占。而且,一切占有都是霸占,因为产权不是我们的。不但小动物和自然界,就连我们的身体也不是。那是谁的?天下的。因此,蛮横地占有自己,就叫“横私天下之身”;蛮横地占有自然,就叫“横私天下之物”。
这两种,都是杨朱反对的。
那该怎么办?
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把原本属于天下的还给天下,变成全世界全人类的共同所有。
对,天下为公。
这不是墨子的理想吗?
正是。杨朱与墨子,分道扬镳,殊途同归。
实际上墨子与杨朱,就像孟子与韩非,都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孟子与韩非,是民权与君权。孟子捍卫民权,韩非保护君权。墨子与杨朱,是公权与私权。墨子主张公权,杨朱维护私权。他的“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就既是人权宣言,又是维权声明。
是这样吗?
是。事实上,这句话是有主语的。主语就是“古之人”,即古代领导人。我们知道,借古是为了讽今。因此,它又可以这样翻译:要我牺牲自己满足天下,我不干;你们尽取天下满足自己,也不行。
这,岂非维权?
当然是。而且,他维护的还不是笼而统之的民权,而是每个人的个人权利——私权。
私权重要吗?
很重要。
私权是相对于公权而言的。前者叫私权利,后者叫公权力。没有私权利的让渡,公权力就没有合法性,也没有必要性。因此,公权力绝不能侵犯私权利。哪怕你号称大公无私,也不行。
没有私权,就不会有公权。
没有私权,也不会有人权。
可惜这一点,我们常常忘记,甚至不知道。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原因就在我们历史上的所有制,既非公有(公共所有),又非私有(个人所有),而是家有(家庭所有,或家族所有)。没有私产(个人财产),哪有私权(个人权利)?
因此我们的文化内核,必然是“群体意识”(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在这样一种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中,讲公权就政治正确,讲私权则难免风险。于是,我们就不敢讲,不想讲,甚至不会讲了。
由是之故,杨朱的私权论一发表,就震惊天下。同样由于这个原因,他也很快就被污名化和妖魔化。人们一知半解地嘲讽着他的“一毛不拔”,不知道“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才真该是理想。
承接了杨朱思想血脉的,也许只有庄子。
庄子是超凡脱俗的,他似乎并没有卷入这场君权与民权、公权与私权的论争。但作为诗人哲学家,他却诗意地思考和回答了一个同样重要的问题——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生命的价值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