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红色的记忆 王兆相
王兆相(1909-2009)陕西神木人。一九二八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2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当战士。陕甘游击队改编为红二十六军后,任战士、警卫队长、党支部书记、团党委委员等职。
1933年6月17日随红二十六军二团南下。部队失败分散后,曾与刘志丹、王世泰、黄子文一起召开团党委扩大会。和渭南县委的同志研究在渭南地区打游击和建立根据地的问题。一直追随刘志丹、王世泰等辗转斗争在秦岭山中。靠给别人挖粪、锄地、讨饭、宿破庙,从南部秦岭山中奔到三原心字区,通过区委负责同志帮助治好脚伤,化妆成木工。才辗转回到照金革命根据地薛家寨。后回陕北根据地任神市县游击队队长,谢子长领导的陕北红军独立第三团团长。
1935年,任神府独立师师长。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后方留守处警备第六团团长,鲁中军区第二军分区司令员。渤海军区第四军分区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第六纵队十八师师长,辽北军区第五军分区司令员,东北野战军四十九军一六二师师长,湖南军区衡阳军分区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学院后勤组织系副主任、主任,后勤学院高级班班主任,高级工程兵学枝校张,工程兵学院副院长、院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兵顾问。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六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2009年6月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10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