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城市重建的沈阳模式 劳资

比起干部内部的人事关系,另一层关系则更为本质,它涉及城市制度和生产力的构建能否成功,以及革命的方法问题:尽管农民是革命的主力军,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工人运动都是革命者从不怀疑的主要形式。工人运动的主要内容是以工会为组织形式罢工罢市以争取自己的权利,具有社会革命的性质。1949年,革命者进城了,承担起组织工业生产和商业流通的责任,如果工人继续罢工,社会将无法运转。

实际上,在1949年沈阳几大工厂陆续接收和开工之后,陈云内心就一直有所忧虑。一年前在鹤岗煤矿发生的混乱是他主持东北解放区财经工作时最令他有挫折感的事情。工人运动一度中断了正常的生产,因为技术职员在工厂中被打击和排挤,工人出身的政治厂长把握不住生产全局,令短时间里鹤岗发生事故900多次,死伤900多人。沈阳的工厂会重蹈覆辙吗?沈阳有超过7万名的产业工人,连家属占据沈阳市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工厂复工后,这个比例还在增加。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决定着整座城市的运转。

陈云的担心完全不是多余。沈阳解放不久,正值旧历年关,工人们普遍产生了反抗的情绪,向资方提出一系列提高待遇的要求,作为恢复生产的条件。在一些私营企业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劳资纠纷。工人们不仅高呼罢工,还砸烂了机器。

毛泽东1948年4月8日在《再克洛阳后给洛阳前线指挥部的电报》中极具先见之明地规定:“入城之初,不要轻易提出增加工资、减少工时的口号。……将来是否酌量减少工时增加工资,要依据经济增长情况即企业是否向上发展来决定。”革命者掌握政权后,工人如果还像过去那样要求政治经济上的权益,就不但是罢资本家的工,也是罢新政权的工,这就必然要受到约束。刘少奇1949年5月在《天津日报》的一篇报道上也批示:“不要宣传劳资感情的融洽,虽然也不要去煽动劳资间的恶感。”同年5月5日,刘少奇在开滦煤矿,正值工人罢工,刘少奇对他们说:“你们组织起来以后,要努力排除生产上的障碍,推动资本家维持生产。无论如何,要把开滦的事情办好才行。”

沈阳军管会向近百个大中工厂派了军代表,一些没有被派军代表的私营企业也有监委进厂接管。陈云对这些接管干部说,“过去刚进城就发动群众,搞清算斗争。后来,又在工厂、商店发动工人、店员闹分红”,“这些都不是治本办法,治本办法只有生产。”

共产党刚进城时强调的工人权益不能取消是对革命意识形态的延续,但一心想着斗争和革命的工人是不能认真生产的,而城市能否迅速恢复生产力,是中国共产党统一全国以及实现下一个战略目标的关键,如何解决意识形态与政府责任的矛盾,于是也成为对新政权的一个考验。

沈阳的经验是在妥善处理工资问题的基础上,兼顾“劳资合作”的宣传。因为在刚刚解放的情况下,工资问题不可能一下子让所有人满意,军管会先给工人普遍发生活维持费十万元,等于四十斤粮食,这样做兼有使东北币占领市场的作用。十一月份的工资发临时工薪。因为当时沈阳粮食极度紧张,工资标准就不能按解放前折粮数发,基本上根据国民党的底薪等级,工人、职员、技师从每月八十斤到四百斤。工资包括一半货币、一半工薪券,东北财委定于1949年7月起把支付比例调整为货币60%,工薪40%。职员可持工薪券到沈阳财政局供销处的供给商店或指定商店购买各种实物,这样可以保证工人生活不受物价波动的影响。

沈阳市总工会通过举办训练班,办工人学校,反复阐明“发展生产、劳资两利”的政策,告诉工人们,脱离实际要求过高的工资、劳动纪律松弛对生产和工人自身都不利,只有在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改善劳资双方的经济地位。

1949年8月4日,沈阳第三机器厂一名叫赵国有的工人创造了2小时20分钟车一个“塔轮”的新纪录,成为企业工人的表率。东北总工会和东北工业机械部希望从缩短工时、提高劳动生产率入手来同时解决工人运动、工资制度和工厂管理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最初,整个沈阳只有155人报名参加缩短工时的竞赛,经济收入的增加和宣传模范的精神荣誉让更多工人加入了运动,创纪录一时成为企业的风潮。这让1948年底沈阳接收以来,工厂设备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生产率低下的情况大为改观。

事实证明,沈阳的做法对于未来大城市的接管和经济建设有着方法论的意义。在1950年上半年全国工商业陷入困难的时刻,政府将“劳资合作”改为了“降低工资,劳资团结,渡过难关”。有些企业要渡过难关,不仅需要政府的帮助,也需要工人的支持,包括忍受裁员减薪这样暂时的牺牲。周恩来在七届三中全会上要求对工人进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教育,工人被减薪,少数还失业,这是经济恢复期对资本家所做的必要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