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论 五、门阀士族的经济基础

世家大族和士族的存在,都是以大田庄为其物质基础。依靠宗族,大田庄经济比较容易形成,比较容易巩固,也比较容易持久。东汉大田庄经济状况,已有相当多的文献和考古资料足以说明了。

汉魏之际的大动乱,使北方本来是比较巩固的大田庄突遭破坏,普遍地发生了抛荒易主的情形。《三国志·魏志·司马朗传》所谓“民人分散,土业无主”,《后汉书·仲长统传》所谓“田无常主,民无常居”等等,当是包括大田庄破坏情况而言的。等到大乱稍息,流民渐归,田庄主抢占土地,恢复产业,又形成了一股浪潮。荀悦《申鉴·时事》所忧富人专封专地,主张“耕而勿有,以俟制度”,就是针对这股浪潮而言。司马朗、仲长统、荀悦,都是其时农村产业变化的见证人。至于荀悦所俟的“制度”,依魏晋的实际而论,其内容不是遏止这一浪潮,而是寓承认于限制。

乱后复起的大田庄主人,有些是原来的世家大族,但并不都是原来的世家大族。他们之中,有的成为魏晋士族中的旧族门户,有的就是所谓新出门户。我们可以从新野樊、庾二族的兴衰,大略窥见这种历史情况。

《水经·淯水注》谓新野樊氏陂,“东西十里,南北五里,俗谓之凡亭陂。陂东有樊氏故宅。樊氏既灭,庾氏取其陂。故谚曰:‘陂汪汪,下田良,樊子失业庾公昌。’”新野庾氏代东汉国戚樊氏而兴,当是东汉末年大乱之后的事。《隶释》卷二有《樊毅复华下民租田口算碑》及《樊毅修华岳碑》,谓樊毅于灵帝光和元年至二年(178—179)任弘农太守,其门户“出自中兴,大汉之舅,本枝繁昌,延庆长久”云云,还看不到这个家族的衰象。这说明樊氏之衰,庾氏之兴,当在光和初年以后。庾信《哀江南赋》叙其先人“经邦佐汉,用论道而当官”,当即指后来成书的《元和姓纂》卷六所载司空新野庾孟而言。兴于樊氏之后的庾公,应当就是这个庾孟。但庾孟子嗣无闻,门户似乍起乍落,这又说明新野庾氏在当时也只能吞附于旧族门户之尾,最多也不过与太原王氏、琅邪王氏差不多。新野庾氏在魏晋时期并没有真正昌盛起来。庾信所叙,不过是夸饰姓族而已。永嘉南渡时新野庾氏未得至建康而止于江陵,到南朝齐、梁间,新野庾氏居江陵者才在政治上和文化上兴起,这距汉末已三百年了。至于在西晋渐露头角而在东晋一度执国柄的门阀士族庾氏,却非出于新野而是出于颍川。颍川庾氏无疑属新出门户。

大田庄产业,一般都是山川与耕地相联的多种经营,东汉固然如此,魏晋也是如此。《宋书》卷六七《谢灵运传》所载《山居赋》注,对此有所征引。如谓仲长统曰:“欲使居有良田广宅,在高山流水之畔,沟池自环,竹木周布,场囿在前,果园在后……”。又如引应璩《与程文信书》:“故求道田在关之西,南临洛水,北据邙山,托崇岫以为宅,田茂林以为荫……”。又如引石崇“别庐在河南界,有山川林木,池沼水碓”,即所谓金谷。魏和西晋士族在北方的田庄,大抵类此。这种田庄经济,都具有比较强的自给自足性质。

永嘉以后,士族南来,都汲汲于求田问舍,经营产业。他们都是山泽并兼,同北方田庄情况大体一样,所以才有东晋禁止封铜山泽的法令。《宋书》卷五四《羊玄保传》记东晋成帝咸康二年(336年)令:“占山护泽,强盗律论。”但是,“民俗相因,替而不奉,炮山封水,保家为利”,士族竞夺之风,不可辄止。他们竞夺的产业,与未离地着的北方士族的大田庄相比,由于缺乏强大的宗族势力而显得根基不稳,但就其规模来说则有过之。谢玄晚年经营的始宁山居,其规模和状况因有《山居赋》行世而得以知其详情。《赋》云前举仲长统、应璩所说的田庄,“势有偏侧,地阙周员”,比之谢氏累代开发的始宁山居,要局促多了。谢氏其余产业及别家士族产业的详情,我们就知之甚少。不过从《山居赋》注所云蔡氏、郗氏、陈氏以及昙济道人各与谢氏占有始宁一奥之事,以及《梁书》卷五二《顾宪之》传所云齐竟陵王萧子良“于宣城、临城、定陵三县界立屯,封山泽数百里”之事看来,其规模之大也是惊人的。至于吴姓士族的田庄,虽然规模不一,但由于土著之故,稳定性当有过之。

侨姓士族的这类产业,全是依仗与司马氏共天下的政治势力得来,又成为支持江左百年门阀政治的物质基础。谢灵运一方面夸耀其始宁山居的富实,一方面表示应当知足,但前提还是要有田业。《山居赋》注说到“非田无以立”,可见田产毕竟是士族立家的根本。《宋书》卷五八《王惠传》:琅邪王氏王惠“兄鉴,颇好聚敛,广营田业。惠意甚不同,谓鉴曰:‘何用田为?’鉴怒曰:‘无田何由得食?’惠又曰:‘亦复何用食为?’其标寄如此。”这是晋宋之际的事。按照王鉴之见,无田者是无由得食的。至于王惠“何用田为”、“何用食为”,恐怕只是本传所谓士族名士“言清理远”的标寄之词,不能证明他不食,也不一定能证明他无田。而王鉴若只靠聚敛营田而不假借政治势力,最多也只能成为一般富户,断难置得象谢氏始宁那样的山居产业。

门阀士族与司马氏共天下的局面,其经济表现是,东晋朝廷主要靠稀少的自耕农的赋役维持其存在,门阀士族主要靠占山护泽以图发展,而占山护泽自然又要分割山泽之内的本属朝廷的自耕农民户口。所以,经济上的矛盾是一直存在的。朝廷为了图存,或诏免田庄奴僮为兵,或限禁占山护泽。但这些只能偶一为之,难收实效。因此,反映在政治上,是皇权无法伸张,士族自行其是,门阀政治就在这种情况下延续下去。

刘宋树立了皇权政治,严格意义的门阀政治已不复存在了,但是门阀士族的经济势力依然如旧,甚至刘宋大明年间的法令,实际上还承认他们竞夺山泽田园的既成事实。南朝士族犹得骄矜作态,可以从这种经济背景中得到部分的解释。而且,即使连这种经济背景也不复存在,士族还能凭藉其社会的和意识形态的作用,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发挥影响。

国内外有的学者说,士族家庭往往有家境贫困者,但并未影响其社会政治地位,因而认为经济因素对于构成士族阶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文化面貌和政治权势。我认为,士族阶层成型以后,情况有时确实如此,但长期看来,却又不然。士族人物由于际遇的原因,偶有少年家贫而成年以后富者,也有此代贫而下代富者,但不会累世贫穷而犹得称为士族。正因为他们先人已具备各种条件,包括经济条件,使其家族得以跻身士族,所以骤遇逆境,虽可能一时贫困,但是逆境既迁,贫犹得富,与常人毕竟不同。象《颜氏家训·涉务》所言,“过江八九世,未有力田,悉资俸禄而食”的“朝士”,不能说没有,但并不多见。

侨姓“朝士”虽都力求在江左建立家业,立足生根,但欲得到象吴姓士族那样的经济规模以保障其社会、政治地位,并非每一个家庭都能作到。所以南朝结束,时过境迁,吴姓士族仍然有所凭藉,继续雄踞乡里,而侨姓士族则多寂尔无闻了。诗人所咏“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既是感叹人事浮沉,也是曲折他说出侨姓士族的社会经济背景不全同于吴姓士族。如果放眼全国,通南北士族而言,我们还可看到北方的山东士族入唐后虽然已就衰颓,仍不失为强大的社会力量。他们不但与迁居南方而倏然消失的侨姓士族不同,亦吴姓士族所望尘莫及。究其终极原因,还是由于山东士族具有更为长久的宗族历史和更为深固的经济根基,所以政治变化虽然极为频繁巨大,其社会影响仍得发挥久远,史家每喻之为百足之虫,虽濒死犹得不僵。从这几种不同地域或不同类型士族的比较之中,我们不难发现,总的说来,经济因素作为士族阶层出现和存在的基础,毕竟是不能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