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之一:新问题常是老问题 (七)恩格斯论“9·11”
“9·11”是一件无可争议的大事,在国内的许多论坛上,人们就这个话题争论了好几年,其感情投入的程度足以令本·拉登的同胞们感觉到“心里热乎乎的”,当然,从另一方面来看,美国人也会有同感的。
这个话题似乎每被人提起一次,就会立即引起新一轮的争论。不记得是去年还是前年,李敖在“李敖有话说”这个节目里公然论证本·拉登一派恐怖活动的正义性,马上就迎来了无数人的鼓掌赞同和同样无数人(如果不是更多的话)的口诛笔伐。
那段时间里,我也在显示器前感受着火药的味道,甚至为此中断了正在玩得起劲的血腥电游。但我是个没有主见的人,不管听谁说话都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就越来越是困惑,不由想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那可真是一项英明的政策呀,至少对于许许多多像我一样既缺乏主见又懒于思考的人来说,如果对任何事情都有一个权威机构提供一份“惟一的标准答案”,生活一定会简单和轻松很多。
说来也巧,某一天,还真被我发现了一个“标准答案”——还是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里,这回是第12卷,恩格斯有一篇《波斯和中国》,谈到英国对中国和波斯的作战:用“摧枯拉朽”这个词来形容英军对波斯正规军的战斗是一点儿也不嫌夸张的,英军辖下的一支极不中用的六百人的印度骑兵竟然轻易打垮了一万人的波斯部队(其中甚至还有炮兵),而更有戏剧性的一幕是:英军一次仅仅三百名步兵和五十名非正规骑兵的侦察行动竟然引发了波斯大军团的全线撤退!
恩格斯用了较长的篇幅来描述训练有素的欧洲军队对于中国和波斯的正规军是如何地具有压倒性的优势,而后提到,即将再一次进攻中国的欧洲军队确实不难对付人数众多的中国军队,“可是,如果中国人发起民族战争来对抗他们,如果野蛮人毫无顾忌地运用他们善于运用的唯一武器,英国人又怎么办呢?”——看,重要意见这就出现了:
现在,中国人的情绪与1840-1842年战争时的情绪已显然不同。当时人民静观事变,让皇帝的军队去与侵略者作战,而在遭受失败以后,抱着东方宿命论的态度服从了敌人的暴力。现在至少在南方各省(直到现在军事行动只限于这些省份之内),民众积极地而且是狂热地参加反对外国人的斗争。中国人极其镇静地按照预谋给香港欧洲人居住区的大量面包里放了毒药(有些面包已送交李比希化验。他发现大量的砒霜毒液浸透了面包,这证明在和面时就已掺入砒霜。但是药量过大,竟使面包成了呕吐剂,因而失去了毒药的效力)。中国人暗带武器搭乘商船,而在中途杀死船员和欧洲乘客,夺取船只。中国人绑架和杀死他们所能遇到的每一个外国人。连乘轮船到外国去的苦力都好像事先约定好了,在每个放洋的轮船上起来骚动欧斗,夺取轮船,他们宁愿与船同沉海底或者在船上烧死,也不愿投降。甚至旅居国外的华侨——他们向来是最听命和最驯顺的国民——现在也密谋起事,突然在夜间起义,如在沙捞越就发生过这种情形;又如在新加坡,当局只有实用武力和严加戒备,才能压制他们。英国政府的海盗政策已引起了一切中国人反对一切外国人的普遍起义,并使这一起义带有绝灭战的性质。
军队对于采取这种作战方法的人民有什么办法呢?军队应当在什么地方侵入敌国,侵入到什么地方为止和怎样在那里坚守下去呢?这些向毫无防御的城市开火、杀人之外又强奸妇女的文明贩子们,自然会把中国人的这种抵抗方法叫做怯懦的、野蛮的、残酷的方法;可是既然只有这种方法能生效,那末中国人管得着这些吗?既然英国人把中国人当作野蛮人看待,那末英国人就不能反对中国人利用他们的野蛮所具有的全部长处。如果中国人的绑架、偷袭和夜间杀人就是我们所说的卑劣行为,那末这些文明贩子们就不应当忘记:他们自己也承认过,中国人采取他们一般的作战方法,是不能抵御欧洲式的破坏手段的。
简单地说,我们不要像骑士般的英国报纸那样去斥责中国人可怕的残暴行为,最好承认这是pro aris et focis(为了保卫社稷和家园)的战争,这是为了保存中华民族的人民战争,虽然你可以说,这个战争带有这个民族的一切傲慢的偏见、蠢笨的行动、饱学的愚昧和迂腐的蛮气,可是它终究是人民战争。而对于起义民族在人民战争中所采取的手段,不应当根据公认的正规作战方法或者任何别的抽象标准来衡量,而应当根据这个起义民族所已达到的文明程度来衡量。
恩格斯的这番话马上便安定了我那颗困惑的心。事情讲到这里,我觉得还有必要讲一下宋太祖灭南汉的故事——这好像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一件事,其实却大有关系。
南汉是“五代十国”时期“十国”里的一国,地盘大约就是现在的广东、广西和海南三省。据《宋史·南汉世家》,南汉的开国皇帝姓刘,他很喜欢给自己改名字,改来改去,最后确定为“龑”(yǎn)。这是凭空造出来的一个字,上龙下天,倒也漂亮,就像武则天给自己的名字生造了一个“曌”字一样,如果我出一句“明空舞天龙”来征对联,不知道谁能对得出?
南汉的皇位传了几代,其中没有一个好人,等传到刘鋹这里,局面就越发荒唐了。刘鋹性格昏懦,政治全凭宦官和女子操纵,结果搞得酷刑流行,还有令罪人斗虎搏象这样的残忍事情。苛捐杂税不用说更是少不了的,刘鋹还在海南岛一带设置媚川都,逼那里的老百姓潜水到五百尺以下去采珍珠。如果《宋史》的记载基本准确而不含偏见的话,南汉的老百姓确实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了。
有一年,赵匡胤俘虏了一名南汉的扈驾弓箭手官,这可是武侠小说里所谓的“大内高手”啊。赵匡胤看来也是好奇,命人给了他一副弓箭,要试试他的身手,可这位“大内高手”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别说射箭,连弓都拉不开。赵匡胤看得哑然失笑,问起他刘鋹的治国作为,这位弓箭手官便把那里的奢靡与残酷一一道来。这内容太有震撼力了,赵匡胤听罢,“惊骇曰:‘吾当救此一方之民。’”
天遂人愿,赵匡胤后来还当真灭了南汉,这就不必细说了,眼下的问题是:假定《宋史·南汉世家》这段记载是准确无误的,假定赵匡胤当时“惊骇曰:‘吾当救此一方之民’”是发自内心的,假定赵匡胤的灭南汉之举确实是救了那一方之民,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看待他灭掉南汉这件事情呢?
嗯,先来交代一下,至少最后一个假定是有些证据的:南汉媚川都采珠而死的人一直很多,后来是赵匡胤废除了这项苛政。
对了,还有一个前提先要交代清楚:在当时,赵宋和南汉都是并列的独立政权,即便从古人的“正统”来说,赵匡胤的得国也是篡了后周的位,再怎么说也并不比南汉更高一级。而如果进一步深究历史,那么,南汉刘家到底算是南方独立运动的英雄还是分裂叛乱分子,这就又是一个需要大费周章的话题了。
反正我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赵匡胤征南汉这个问题的,不过,就当时的情境来说,人家南汉就算再怎么奢靡和残酷,那毕竟是人家的内政呀,从道理上说,可是……
我们再把这个问题反过来看一下:面对赵匡胤汹涌而来的军队,南汉该不该抵抗?
这个问题也许应该这么分开来问:南汉的皇室该不该抵抗?南汉的老百姓该不该抵抗?
——南汉皇室好像确实应该抵抗的吧?不管怎么说,这毕竟是别人来抢自己的家业。嗯,这个回答当真不会有争议吗?我们且看一部权威历史书是怎么说的——这是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在第7卷上册“灭南汉”一节中,当头便是这样讲的:
宋朝建立后,南汉不仅不称臣归附,反而出兵进攻已属宋朝的道州(今湖南道县),宋太祖遂命南唐后主李煜致书南汉后主刘煜,令其向宋称臣并归还在后周时侵占的桂州(今广西桂林)、郴州(今属湖南)等地,遭到拒绝。
这是态度十分鲜明的一句话,“不仅不”和“反而”大有提神醒脑之功,看来宋朝一建立,南汉应该马上称臣归附才是,可南汉“不仅不称臣归附,反而出兵进攻已属宋朝的道州”,真是太没道理了!但是,为什么宋朝一建立南汉就应该称臣归附,这道理人家没说,我也不好妄自猜测,只能寄希望于日后有机会受到方家指教吧。
那么,谁来告诉我第二个问题该怎么回答:南汉的老百姓该不该抵抗赵匡胤的军队而“保家卫国”呢?要知道,他们马上就要被赵宋吞并了呀,不抵抗的话,今后就要成为赵宋的子民了。他们即便可以不爱南汉的刘氏政府,难道可以不爱南汉国吗?